008-菲林检验规范2

008-菲林检验规范2
008-菲林检验规范2

1.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菲林的检验。

2.检验资料与检验工具:

光台、10倍放大镜、刀笔、产品图纸(MI) 、二次元测量仪。

3.检验项目:

药膜面正/反面确认、线路图形及版本确认、菲林外观检验。

4.菲林的质量要求:

4.1菲林的正负片要求,在菲林编号信息上打上正负片信息,(+)为正面、(-)为负片。

4.2菲林药膜面要求:线路菲林:药膜面向下;字符菲林:药膜面向上。

XX曝光菲林:则药膜面应向下;XX丝印菲林:则药膜面应向上。

4.3线路及图形走向应与MI图纸一致。

4.4 线宽要求:产品线宽≤0.07mm,菲林线宽公差±0.003mm;产品线宽>0.07 mm,菲林线宽公差±0.005mm。

4.5 药膜面无开短路、沙眼、针孔、线幼、药液污染、残迹等缺陷。

4.6 菲林的遮光度(黑度)及透光度(如菲林内有气泡)不差于封样。

4.7 每款型号菲林成套交货,如双面板则上下两面一起交货,四层板则4张菲林一起交货。

5.0检查步骤:

5.1品质部收到菲林后进行登记,并准备好检验资料和工具。。

5.2将光台清洁干净,防止菲林划伤。

5.3用图纸与待检菲林进行黑度对比检验,黑度应达到封样菲林或超过封样菲林(有封样时执行此条,一般不特

别作要求,重点产品特殊管控时才做封样菲林)。

5.4按4.1和4.2条确认菲林和正负片和药膜面。若不能确定药膜面,应用刀笔在菲林无用的图形处刮一下,黑膜

被刮掉的一面则为药膜面。

5.5用图纸核对菲林图形(如线路走向),及菲林的型号、版本号等是否相同。

5.6用10倍放大镜检查菲林药膜制作情况,是否有开短路、沙眼、针孔、线幼、药液污染、残迹等缺陷,有不良

的地方须贴附小红色标签,箭头指向不良处。

5.7经检验合格的菲林,必须贴有确认人或检验员签名的合格标签,贴标签时注意不要贴到图形内,或贴在存放

菲林的袋子上。

5.8检验完后整理工作台面。

5.9不合格菲林贴不合格标签,填写《异常报告单》给主管确认,并通知工程部处理。

5.10所有菲林实施全数检验,并且登记在册,每月统计菲林来料不合格率,作为品质月报的输入。

5.11 当首批生产时,应由工程部确认菲林是否正确,经IQC检验确认合格的菲林才下发生产.

5.12在光台上无光线透过菲林图形方可(包括FPC图形外的一切图形都要对照检验,如:工艺导线,工艺孔等)。6.检验标准:

7.附表

《菲林检验记录表》 CYPZ-IQC05-A

检测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 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活动,提高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以下简称“检测人员”)整体素质,根据《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从事检测活动人员的考核管理。 第三条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以下简称“省总站”)负责全省检测人员的考核管理工作。 第四条检测人员是指经过省总站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考核合格证书”(以下简称“考核合格证”)后,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从事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并可对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签字的人员。检测人员“考核合格证”分为A类和B类。 第五条检测单位的检测活动是指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

强制性标准,按照检测方案对涉及结构安全的项目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进行见证取样、抽样、制样和养护样,并对检测过程进行记录、分析检测数据、逐级审核并出具检测报告,以确定其有关特性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的全部活动。 第六条持A类“考核合格证”的检测人员从事相应专业的检测活动不受限制;持B类“考核合格证”的检测人员,只能从事检测现场操作工作,在原始记录、检测报告上签字,不得以报告签发人或审核人身份签署报告。 第七条检测人员报名考试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至60周岁; (二)具有相同专业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A类检测人员应具有相同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在检测行业从事相同或相近专业检测活动3年以上经历;B类检测人员应具有从事检测、施工、监理或设计工作2年以上经历,并接受了相关检测技术培训; (四)每个检测人员只能受聘于一家检测单位,且只能持A 类或B类“考核合格证”的一种类型,原则上每人只能考取不超过2个检测项目的“考核合格证”。 第八条检测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由检测单位统一组织并向省总站提出申请,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检测单位法定代表人声明(附件1);

包材检验标准

外箱、中盒、衬纸、垫板验收标准 1.0目的: 确保公司采购的包装材料符合规定要求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的各种外箱、中包、隔档、垫板等的检验。 3.0质量标准: 3.1外观检测项目 3.1.1外观:箱体上不得有多余压痕线,不允许有拼接、露楞、折皱、成型后箱体周 正,叠角漏洞直径不超过5mm切边刀口光洁不毛,箱面光滑平整 3.1.2印刷:文字图案准确无误,不得有缺印或套位不准等缺陷,字迹清晰、油墨均 匀。 3.1.3颜色:与样本一致,无明显色差、色点 3.1.4材质:符合标样。 3.2功能性检测项目 4.2.1尺寸:以确认尺寸为准,公差为土0.5cm。 4.2.2配套试验:无过紧、过松现象。 4.2.3成型试验:将纸箱折叠后,折叠处吻合严密,合缝线不得超过0.5cm,里、裱纸 不得有开裂现象。 4.0验收规则: 4.1外观检验项目采用GB2828.1 —般检查水平U级一次抽样方案,见附件1 外观检测项目合 格质量水平采用AQL值和缺陷种类:

注:若有新的缺陷种类可补充,以标样为准 4.2功能性测试抽样方案 尺寸检测按每批10个样本数随机抽检,配伍试验按同一供方每5批抽检一批, 样本数为10个。每一样品每一项目不得出现不合格项。 5.0验收方法: 5.1外观、颜色、印刷、材质检查以目测为主,在光线充足环境,正常视力下,距眼正前方 30cm—40cm处进行检查。 5.2尺寸:把纸箱撑开成型、相邻面夹角成90°,用菲林尺量取搭接舌边以外的、构成长 宽两面间的距离为箱长、箱宽,量取构成箱高的底、盖间的距离为箱咼。 5.3配套试验:中盒、纸箱等与相应包材配套,无过紧过松现象,宽松适中。 6.0判定: 根据样本检查的结果,若在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合格判定数,则该批为合格批,若在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不合格判定数,则该批为不合格批。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号)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已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局长张勇 2014年12月31日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的抽样检验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国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指导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并按照规定实施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依法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五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建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库,定期研究分析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完善并督促落实相关监督管理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信息技术建设,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报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 第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发现和查处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依法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七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与承担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的技术机构(以下简称承检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承检机构进行监督评价,发现存在检验能力缺陷或者有重大检验质量问题的,应当及时采取有关措施进行处理。 第九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指导规范。食品检验机构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指导规范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第二章计划 第十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科学性、代表性的要求,制定覆盖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计划,实现监督抽检与风险监测的有效衔接。 第十一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根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制定全国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年度计划。

质量检验员管理制度

质量检验员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明确质量责任,维护企业和职工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本公司员工依照本规定承担产品工作质量责任。 一、公司内部质量检验程序: 自检、互检、专检 二、质量事故的类别: 质量事故按造成损失的大小和对本公司声誉影响的不同程度划分为:重大质量事故;严重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 1、重大质量事故的判定 a、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的; b、因质量问题造成顾客索赔,并有可能终止合作关系的; c、严重影响本公司形象的。 2、严重质量事故的判定 a、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且不足3000元的; b、因质量问题造成顾客退货或拒收的; c、对本公司整体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 3、一般质量事故的判定:凡行为/现象属于2条规定,均判定为一般质量事故。 三、质量事故的处罚 对于质量事故的责任者,将根据造成事故的归类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其处罚的办法为下列全部或其中之一 1、行政处分:包括通报批评、警告、降级、严重警告、留职察看、辞退、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2、罚款; 3、停职参加培训班进行教育; 4、对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者,责任人行政上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罚款100-300元,部门领导处以罚款50-100元或给予行政处分。

5、对出现严重质量事故者,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罚款50-100元,部门领导处以罚款30-100元或给予行政处分。 6、对出现一般质量事故者,给予通报批评奖、罚责任人。 四、质量奖励的定性范围 下列行为/现象均属于质量奖励范畴: 1、发现并制止他人违反工艺和操作规程的行为,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者; 2、发现图纸编写错误,避免产生严重后果者; 3、发现专检失误,避免或减少质量损失者; 4、积极推进质量改进,使本部门/工序产品质量、工作效率、设备有效利用率提高。材料消耗下降,工作环境改善者; 5、积极向公司提合理化建议,经过采纳,在产品质量提高和材料消耗降低方面有成效的; 6、在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方面做出贡献的; 7、积级搞好本岗位/部门工作,全年工作成绩突出,产品质量优良,未出现质量事故者。 6、奖励的类别: 奖励分为:口头表扬、书面表扬、授予质量标兵、记大功。颁发荣誉证书并发给奖品或奖金。 物质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奖金。 7、质量奖惩的实施 7.1质管处根据有关部门反馈的信息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一般事故或奖励报请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严重事故或重大奖励,须经主管副总经理签署意见批准后执行。 7.2 对质量事故责任者进行的罚款,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的意见为依据,由相应部门向财务部门出具罚款通知,从责任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7.3 质量罚款由财务部设专帐登记,做为质量奖励基金的补充。 7.4 对受到行政处分/书面表扬的员工,由人事部记入个人档案,并在公司公开场合公布。 检验具体流程 一、进货检验 1、对生产购进物资,由负责保管人员进行核对,确认原材料品名,数量等无误、包装无损后,通知检验员检验。 2、检验员根据《检验标准》进行全数或抽样验证,并填写《原料检验记录》。 3、采购产品的验证方式:

菲林制作

菲林制作 一、质量、时间是赢得客户的源泉。 1、生产设备:全开幅面DOLEV800V激光输出机两台,四开幅面DOLEV400V激光输出机一台;使用进口菲林,专用检查工具.配奈套服务:电分、打样。 2、和产能力:每天可以完成250张四开(500mm*645mm)及50张全开(1117mm*825mm)菲林输出。 3、菲林特点及适用用途:内鼓结构,保证套位准确;单光源成像,保证网点准确、均匀,密度稳定,可输出各种网点形状(圆形网点、方形网点、方圆混合网点等),各种网线(10-625线)。适合彩色胶版印刷、树脂版印刷丝网印刷、移印转印等多种用途。 二、正确的制作是质量关健。 1、阴阳片的了解:根据印刷性质不一样,菲林输出的要求也不同,一般可分为以下几种: (1)、阳片向下(简称正常输出)指显影的药膜面在文字的下方,即

正常视觉文字的背面,此输出最为常用,一般实用于胶印行业等。 (2)、阳片向上是指显影的药膜面在文字的上方,即正常视觉文字的正面,此输出常用于丝印行业等。 (3)、阴片向上是指相对阳片输出而言返之输出,并设定药膜向上。此输出常用于不干胶等。 (4)、阴片向下是指相对阳片输出而言返之输出,并设定药膜向下。此输出不常用(不要是根据制作人员的制作方便而定)。 三、输出前检查 1、检查文字是否转曲线。 2、如导入PSD图最好转成点阵图,以免出现烂图。 3、检查使用颜色是否为CMYK。 4、检查页面设定是否和文件尺寸相符。 5、检查文字转曲线后,是否有空心字、烂字、走位。

6、检查角线是否与成品尺寸相符。 7、检查角线是否为标准拼版标准色。 8、检查出血位,一般不少于3mm。 四、输出后检查 1、检查菲林是否与自己的要求相符。 2、检查菲林有无划伤. 3、检查文字有无烂、丢、走位现象。 4、检查图片有无烂图现象。 5、重叠各色片角线,检查对位是否准确。 五、避免输出陷井 1、彩色图片转为CMYK色彩模式。 2、图片的存储格式少用于JPEG格式。 3、渐变效果最好在Photoshop中制作。 4、不要用白色遮盖作用代替载切。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实施细则全文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实施细则全文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已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2月1日起施行。下文是收集的最新全文,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 ___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的抽样检验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国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指导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并按照规定实施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依法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五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建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库,定期研究分析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完善并督促落实相关监督管理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信息技术建设,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报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 第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发现和查处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依法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七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与承担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的技术机构(以下简称承检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承检机构进行监督评价,发现存在检验能力缺陷或者有重大检验质量问题的,应当及时采取有关措施进行处理。

检验人员资质与能力管理制度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检验人员资质与能力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就医学检验工作人员的资质认定或考核、能力评价制定如下规定 一、资质认定准入 1、医学检验专业毕业的大中专或更高学历的学生,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执业医师资格,经卫生行政部门专业培训获得上岗证的,由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评定,由医务科下达准入通知,从事相应项目的检验工作。 2、未取得上岗证前,医学检验专业毕业生,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经院、科岗前培训考试考核合格。由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评定,由医务科下达准入通知,从事相应项目的检验工作。 3、医学检验专业毕业生,没有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在检验科已取得从业资质的带领下从事检验工作,不得单独操作,或出检验报告。 二、培训考核 1、由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医务人员的技术考核工作,每年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从事相应岗位工作。 2、检验科每季度进行一次临床检验工作人员技能培训教育,并进行考核。对新进人员医院和科室进行岗前技能培训,并考试合格。

三、能力评价 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每2年进行一次临床技术工作 人员能力评价,经“三基”考试考核合格,由医务科下达准 入通知,从事相应的检验项目工作(理论75分合格,技能 90分合格)。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再不合格者 不得从事相应工作。 四、分级授权 初级技术职称:可以从事临床细胞学、临床微生物学检 验工作;高年资初级技术职称可以从事输血学检验。 中级技术职称:从事临床血液学、临床化学、临床免疫 学、临床微生物学、临床输血学检验工作,开展一般科研实 验项目和教学。 高级技术职称:重点从事特殊或重大检验项目的检验工 作,开展重大科研实验项目和教学。 本页为著作的封面,下载以后可以删除本页!

标签标贴质量检验标准

标签标贴质量检验标准 1.前言 1.1由于不干胶标签是一个小众行业,缺乏相应的国家和行业标准,为了 保证公司的生产以及检验过程中,员工自检和检验人员专检产品时有相应的依据迫切需要一套质量标准。 1.2从企业本身质量管理及内控的角度来看,为保证公司产品标准的一致 性,以及客户要求得到满足,特制定本质量标准。 2.范围 适用于我公司生产的空白不干胶标签以及带印刷不干胶标签的过程以及成品的检验判定。本标准适用于没有专门客户要求情况下,公司生产的产品的内部控制标准依据。 3.定义 3.1边距:不干胶标签模切排废之后标签边缘到底纸边缘的距离。 3.2间距:不干胶标签模切排废之后标签到标签之间的距离。 3.3溢胶:原本应该在标签反面的胶黏剂由于模切机压力或者刀模钝化等原因从边缘溢出的现象。 3.4不干胶标签简介: 间距边距 底纸面材

4. 适用场合 4.1 本标准适用于过程的自检,主要针对生产操作人员,在工序操作如调机换料首检时的判断预防; 4.2 本标准适用于过程巡检人员,作为对生产过程中各工序首检巡检过程中的判断依据; 4.3 本标准用于成品检验人员对产成品检查验收的以及出货检验判定依据。 5.质量检验标准项目 5.1 外观质量检验标准 5.1.1外观项目是判定不干胶标签的基础性项目,由于其可测量性不佳拿捏尺度不好管控,这里做个详细解释,便于检验人员进行判定。 5.1.2外观检验的一般条件是被检品距40W白炽灯1米左右的距离,眼睛距产品25厘米左右,目视4S左右的检查时间。 5.1.3 外观检验的严格程度是根据客户具体要求来决定的,一般来说普通用于生产过程标识只要内容完整无歧义都可以接收,有打印要求的要严格控制,用于产品包装表面以及产品表面要高度重视。 常见外观检验项目: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总局令第11号) 2014年12月31日发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11号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已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局长张勇 201 4年12月31日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的抽样检验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国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指导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并按照规定实施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依法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五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建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库,定期研究分析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完善并督促落实相关监督管理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信息技术建设,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报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 第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发现和查处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依法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七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与承担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的技术机构(以下简称承检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承检机构进行监督评价,发现存在检验能力缺陷或者有重大检验质量问题的,应当及时采取有关措施进行处理。

检验员岗位职责及考核管理办法

检验员的岗位职责及考核管理办法为了使质量检验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检验员岗位职责及考核管理办法。 目的:通过制定《质量部检验员考核办法》,达到激励检验员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提高检验员的工作质量,确保零部件质量及整机性能符合要求。 1、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制定管理实施计划,负责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的推进,确定公司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的实现。 2、结合公司质量管理实际的产品质量标准,制定原材料、外协件、工序产品、成品检验规范,明确检验方式、检验程序及不良品处理的事项。 3、把握品质控制重点,制定关键、特殊工序操作标准并协助相关部门人员执行。 4、加强内外部协调沟通,负责顾客满意度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分析,采取措施改进和完善品质工作。 5、遵照公司指令,妥善处理顾客投诉,力求公正,客观 6、及时处理产品实现各过程中的品质工作 7、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置建议,防范类似事故的再度发生 8、确保公司的品质能够满总客户的需求 9、协助做好相关部门的配合工作 IQC方面: 1、负责公司所有原材料的进厂检验。 2、负责公司外加工的外协件的进厂检验 3、妥善处理不良品及报废品 4、对原材料、外协件检验方法和标准提出改善意见和建议 5、储存原材料、外协件的品质盘点工作 6、填制相应记录,上报相关部门 PQC方面: 1、负责公司所有工序产品的在线检验 2、对关键、特殊工序品质的控制、检验与监督 3、妥善处理工序产品的不良品 4、对工序产的品质检验方法和标准提出改善意见或建议 5、储存工序产品的品质盘点工作 6、填制相应记录,上报相应部门 OQC方面: 1、负责公司产品的出厂检验 2、对成品品质检验方法和标准提出改善意见或建议 3、妥善处理成品品质异常 4、储存成品的品质盘点工作 5、填制相应记录,上报相应部门 QE方面: 1、品质策划。 2、产品质量分析 3、纠正措施等 4、协助公司工作 5、处理质量事故 6、客户投诉的处理 成品检验员岗位职责

菲林的质量检验标准

菲林的质量检验标准 菲林的输出其实就是一个类似于照相的暴光过程,它先把图文经过RIP处理成的点阵图象(即由网点组成图文),再将其转化为支配激光的信号,利用激光相对菲林片的纵向和横向移动,将激光点(即网点)打(射)到菲林片相应的位置上,使菲林片相应部位暴光,再通过显影机的显定影过程,把未暴光部分冲洗掉,就在菲林片上形成了点阵图象。 至于菲林的质量标准,我想主要应该是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实地密度与灰雾,它是衡量软片质量的基础。灰雾就是指空白菲林的绝对密度,即将密度计绝对清零(对空清零)后所测空白菲林的密度,灰雾值<=0.03的菲林为优,0.03到0.0 7间均为合格。所谓实地密度是指大实地块的密度值,一般发排软件自带的灰梯尺由于其面积太小,再加上有些菲林药膜有沙眼,使得其实地密度测量值较实际值要小,一般在3.5-3. 8之间即为合格,但若有大块实地必须保证它的密度值在4.0-4.3之间才能保证印刷品的色彩饱和又不会使暗调层次并集。 二.线性化数值,它是量软片质量的主要因素。一般应保证软片灰梯尺上的标示数值与测量数值相差<=2为合格。但由于一般的高精度印刷机都有一定的色彩可调程度,所以我们只要保证其线性化差值<=5即能保证印刷品的质量。 三、网点形状、网角及挂网线数,网点要求圆滑、殷实,无锯齿,无拖尾;网角符合标准(一般单色45度,四色想差30度)不撞网;挂网线数适合印刷介质(如:新闻纸不高于120L PI,铜版纸不低于133LPI)。 四.曝光后的药膜质量,是最后一道关,也是最容易被人忽略的一个因素。软片上实地上没有沙眼,药膜无划伤,无油迹,无定影未除掉的“白点”。才能说是一张质量过关的软片。引用LYUS老师所讲:———————————————————————————————————————看高光小点子是否出齐。比如你制作的图片中所设定的最小点子是2%,那么就要看2%的小点子是否出来了,是否完整。其次是网点密度,标准的应当是4.0,片子底基的灰雾度要低。整张片子也要检查是否有针孔之类的小白点,网点密度是否均匀。另外四张片子要试试能否套准。其他就是照排输出的线形控制,这应该有个标准,但一般从片子上很难看出。尤其是出阴图片时这个线性控制十分重要。 激光照排片质量管理的若干体会 尽管CTP技术日益成熟,但激光照排机依旧保持着其生产上的强势。在商品包装、书刊画册等印刷出版物中,仍有相当一部分需经过印前设计制作、输出照排片,最后印刷出成品。其中照排片质量如何,将直接关系到最后印刷成品的质量好坏,这说明传统工艺中仍有许多有待研究与探索的领域。下面,笔者将从工艺管理的角度,谈谈照排片质量管理的体会。 一、检查原稿质量 从全面质量管理的角度看,控制照排片的质量要从原稿开始把关。因为原稿的质量高低决定了照排片的质量优劣。所以,必须对原稿进行细致检查。一看原稿表面有无划痕、脏污,文字、线条是否完整,有无缺笔断划等;二看画面是否偏色。在自然光或接近日光色的标准光源下,观察反射稿上白色、灰色、黑色等消色部位是否有其它颜色的干扰;三看主要色彩是否准确。一般来说,反射稿(如照片等)的颜色比实际景物的色彩略有夸张,即比原来的色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新 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新编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的抽样检验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国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指导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并按照规定实施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

依法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五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建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库,定期研究分析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完善并督促落实相关监督管理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信息技术建设,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报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 第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发现和查处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依法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七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与承担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的技术机构(以下简称承检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承检机构进行监督评价,发现存在检验能力缺陷或者有重大检验质量问题的,应当及时采取有关措施进行处理。

设备产品检验规范标准

源通和公司作业指导书产品检验规范文件编号文件版本制定日期 2014-11-12 生效日期 ※※封面※※ 产 品 检 验 规 范 制定:审核:批准: 文件分发明细 副本:□总经理□管理者代表□ 财务部□仓库□市场部□采购部□研发部□工程部□生产部□品管部□行政人事部□计划物控部正本:文控中心副本编号: 制修订记录 文件版本修订日期制修订页次制修订摘要 A.0 1-8 第一版 页版本目录 页 次

1 2 3 4 5 6 7 8 版本 A.0 A.0 A.0A.0A.0A.0A.0A.0 1. 目的: 建立一套本公司通用之成品检验标准、以适合品管部在执行标准时有章可依;完善公司质量作业标准,规范产品检验方式,确保产品质量满足客户质量要求。 2. 范围: 公司所有充电器产品均适合本标准。 3. 权责: 品管部:负责公司产品外观、电性等各类检验工作。 4. 定义: 4.1 致命不合格(CR :可能影响产品的安全使用或导致产品主要性能失效的不合格; 4.2 严重不合格(MA :可能影响产品性能失效或降低性能或影响产品形象的不合格; 4.3 轻微不合格(MI :任何不符合规定要求又不严重影响产品外观或性能的不合格; 4.4 自检:由 QA 根据现有设备自行检验; 4.5 外检:由产线测试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测试; 4.6 实验室:由公司实验室做可靠性测试; 5.支持文件: 采用 GB2828.1-2012(Ⅲ级正常检验单次抽样计划进行随机抽样 , 依下表选定其 AQL 值, 列表如下: 5.1《成品检验作业指导书》 QWPG-003 5.2《抽样计划作业指导书》 QWPG-004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承检机构测习题

精心整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承检机构测试题 姓名:分数: 一、选择题(3分/题) 1、《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制定的法律依据是() A B C D 2 A B C D 3 A B C、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依据等检验工作要求; D、检验结果的汇总分析及报送方式和时限; 4、下列食品应当作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计划的重点: A、风险程度高以及污染水平呈上升趋势的食品; B、流通范围广、消费量大、消费者投诉举报多的食品;

C、风险监测、监督检查、专项整治、案件稽查、事故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表明存在较大隐患的食品; D、专供婴幼儿、孕妇、老年人等特定人群食用的主辅食品; 5、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抽样人员应当使用规范的抽样文书,详细记录抽样信息。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年。 A、1 6 A、 7 A、 8 A、 9 A、 10、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检验结论不合格的,承检机构应当在检验结论作出后个工作日内报告组织或者委托实施监督抽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A、2 B、3 C、5 D、10 二、判断题(3分/题)

1、案件稽查、事故调查中的食品安全抽样活动,应当由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或者陪同。()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抽样人员可以从食品生产者的成品库待销产品中或者从食品经营者仓库和用于经营的食品中随机抽取样品,也可以由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行提供样品。() 3 4 5 6 7 8 9、 () 10、标称的食品生产者对抽样产品真实性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不合格检验结论通知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向组织或者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异议审核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或者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认可抽样产品的真实性。()

第三方检测管理办法

附件7: 京福闽赣铁路客运专线 第三方检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合福铁路客运专线闽赣段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管理,推进过程控制标准化,保证工程质量,依据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施工技术规程规、工程验收试验的规程规、铁路工程质量管理有关规定和公司《工程质量检测试验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二条为加强第三方检测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第三方检测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组员:公司安质、工程部部长、指挥部指挥长、设计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 第三章检测项目 第三条第三方检测的项目有以下三种 1.公司与质量第三方检测中标单位签订的检测合同中明确的项目,如桥梁桩基。 2.各标段施工单位与质量第三方检测中标单位签订的委托检测合同中明确的项目,如隧道衬砌和路基基桩等。 3.建设过程中公司及指挥部认为需要增加或抽验检测指定委托的项目。

第四章检测方法 第四条桥梁基桩检测采用瞬态激振法(低应变)和声波透射法,隧道衬砌采用地质雷达检测,路基基桩采用无损检测(低应变、大应变)、桩身无侧限抗压强度检测、荷载试验(单桩、复合地基)等。 第五条第三方检测在施工单位按规定自检、监理单位平行检验的基础上进行。施工、监理单位不得因第三方检测而减少相应检测频次,降低检测质量。 第五章检测单位组织机构 第六条第三方检测中标单位进场后应组建第三方检测项目部,检测站项目部应配备独立的办公、生活、交通、通讯等设施,食宿自理,不得与施工单位一起办公和食宿,不得借用施工单位交通工具。 第七条各检测单位进场后在一周时间将项目部办公地点、联系、组织机构等报送所在标段的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公司所属指挥部及公司安全质量部。 第八条各检测单位应按照投标承诺、合同要求和标段施工进展情况合理安排进场人员和设备,确保进场检测设备数量、状态、性能以及人员数量等满足投标承诺及施工现场进度的需要,同时加强仪器设备维护与校准,确保检测设备状态良好。 第九条检测单位应根据检测规和投标承诺,结合标段实际,制定完善的部工作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统一着装、统一标识。 第十条各标段施工单位委托检测的项目,施工单位应联合监理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认真审查委托检测中标单位的企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的 抽样检验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国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 工作,监督指导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并按照规定实施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四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发现 和查处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依法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组织开展食品安全 抽样检验工作。 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依法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 织实施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五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与承担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的技术机构(以下简称承检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承检机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检验活动。承检机构进行检验,应当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 客观、公正,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报告。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承检机构的抽样检验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检验能力缺陷或者有重大检验质量问题等情形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第六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建立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定期分析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完善并督促落实相关监督管理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通过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及时报送并汇总分析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 第七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指导规范。 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指导规范。 第二章计划 第八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根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制定全国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年度计划。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抽样检验年度计划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方 案。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九条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抽样检验的食品品种; (二)抽样环节、抽样方法、抽样数量等抽样工作要求; (三)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依据等检验工作要求; (四)抽检结果及汇总分析的报送方式和时限;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条下列食品应当作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计划的重点: (一)风险程度高以及污染水平呈上升趋势的食品; (二)流通范围广、消费量大、消费者投诉举报多的食品; (三)风险监测、监督检查、专项整治、案件稽查、事故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表明存在较大隐患的食品; (四)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五)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以及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经营的食品; (六)有关部门公布的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食品;

来料检验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ZJ-01-2014 来料检验管理规定 1报检过程 1.1采购物资——采购人员依据采购计划及采购订单或供货合同核对供方送货信息(包括产 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包装),通知仓库人员对采购物资的数量进行点收并放置“待检区”,大件物资不能放待检区的可做待检标识,仓库按《库房管理规定》确认无误后签送货单,并填写《报检单》送质检科报检。钢材类需要在卸车前确认质量的,可不做待检标识,通知质检科立即检验。 1.2外协物资——车间根据外协计划或生产要求核对外协加工的名称、型号或图号、数量, 确认无误后,放置生产过程“待检区”并填写《报检单》送质检科报检。 1.3客户来料、售后换回物资——销售内勤根据物流送货单与售后人员、销售人员或客户确 认客户来料、售后换回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出厂编码、物资来料原由,填写退货清单送质检科,由质检科出验证报告提交销售内勤和生产科,作为物资入库或维修依据。 说明:以上外协物资是指由本公司提供材料或生产过程中的外协物资,供应商按图纸直接提供的或需要办入库手续的外协件按采购物资处理。 2检验过程的实施 1)检验人员根据报检物资准备相应的原料料检验规程、所需要的检测量具及仪器,保证测 量结果的准确性。 2)检验人员在对采购物资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装及外观状态等进行初检后, 依据相应的检验规程对报检物资进行检验。 3)对于超出本公司检验能力的项目,根据采购合同或质检科提出要求供方提供相关产品合 格证明,本公司检验人员对其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装及外观状态、供应商合格凭证等进行验证。 4)劳保用品、低值易耗品类及用于公司生活、办公的物资不在公司质检部检验范围。 5)工装夹具工具仪器等生产设施由使用申请部门验收无误签字后,仓库直接入库。 3对检验结果的处理

抽样检测管理办法

1.目的 确保批量外购外协件、自制件的抽样检测得到有效控制。2.依据: 计数调整型抽样标准GB2828、一般检测水平II。 3.适用范围: XXXXXX有限公司所有外购、外协件及自制件的抽样检测控制。 4.职责: 4.1质管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及监督考核。 4.2采购部配合质管部做好外购外协件的抽样检测。 4.3制件车间配合质管部做好外购外协件、自制件的抽样检测。5.程序: 5.1样本的抽取: 质管部检验人员从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样本。当检验批由若干层组成时,则应采用分层抽样的方法抽取样本。若检验的产品较笨重或属于易碎品,则采购部、车间应安排人员配合质管部人员进行样本的抽取,必要时协助验收。 5.2样本的数量: 依据工艺处制定的《采购物资分类标准》,对关键件、重要件、

一般件的样本量规定如下: e e 5.3样本的检验与处理: 依据外购、外协和自制件图样及检验细则,逐个对样本进行检验,并分别累计不合格品总数,若检验结果中,不合格品数不大于合格判定数,则判该批产品质量合格,予以接收。 5.4抽检的严格度 5.4.1根据检验情况计算出每批的抽检合格率。 5.4.2正常检验:按照上述程序采用标准型抽样检验。 5.4.3加严检验: 根据每批的抽检合格率情况,若连续两批产品抽检合格率低 于90%时,则进行加严检验。 加严检验要求: 正常检验时的样本量增加30%,即新的样本=原样本量* (1+30%),而合格判定数不变;加严检验后,若连续三批产 品抽检合格率达到100%时,则转为正常检验。 5.4.4放宽检验: 根据每批合格率情况,若连续三批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100%

外观检验标准

产品外观判断标准 一. 目的 此指引制定了产品外观质量控制之检查步骤及规格,确保产品在外观方面符合检验要求. 二. 范围 此程序适用于大都/太和公司QC对所有外发工厂产品外观检查工作. 三. 参考文件 3.1 产品工作通知单. 3.2 纠正及预防措施要求表 四. 使用工具 4.1 游标卡尺 4.2 色卡 4.3 标准缺陷样板 五. 检查条件 在自然光或光照度约(300~600)lux 条件下(40W 日光灯,距离1m处), 检查员站立于被检查表面的正面,视线与被检查表面呈(45~90)o, 距离为(300~350)mm处进行观察, 时间约10s. 六. 述语和定义 6.1 A级表面/透明: 客户正常使用及日常维护时一直能被看到的表面. 6.2 B级表面:客户正常使用及日常维护时经常能被看到的表面. 6.3 C级表面:客户正常使用及日常维护时偶尔能被看到的表面. 6.4 色差: 因材料 / 材质不同或加工过程中出现异常而导致颜色差异. 6.5 喷涂/丝印/电镀剥落:喷涂 /丝印/电镀因局部/全部剥落,附着性差,污染,制程异常而导致 喷涂/丝印/电镀剥落 6.6 浅划痕:膜层表面划伤,未伤及底层(未露出底层);对无膜层表面则为:目测不明显,手 指甲触摸无凹凸不平感,未伤及材料本体的伤痕. 6.7 深划痕:膜层表面划伤,已伤及底层(已露出底层);对无膜层表面则为:目测明显,指甲 触摸有凹凸不平感,伤及材料本体的伤痕.

电镀件通用检验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镀件的检验内容及检验方法,适用于公司来料、半成品的检查。 2 引用标准

GB/T 2828-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适用于产品逐批检查)。 3 定义 3.1 A 面:指电镀件正面 . (在使用过程中能直接看到的表面) 3.2 B 面:指电镀件四侧边。(需将电镀件偏转45~90 °才能看到的四周边)3.3 软划痕:没有深度的划痕。(无手感) 3.4 硬划痕:硬物摩擦造成的划痕或有深度的划痕。 3.5 批锋:由于注塑等原因造成塑料边缘突起。 3.6 麻点:由于电镀环境不干净而导致有点状或线状物覆盖于产品表面的缺陷。 3.7 凸点:由于有灰尘造成电镀表面凸点状缺陷。 3.8 沙眼:由于模具压伤后留下的印痕。 4 要求 4 . 1 检验步骤: 包装检验信赖度测试试装检验尺寸检验外观检验 4 . 2 检验条件 4.2.1 光源 : 两支 40W 日光灯照射下距物件 1.2 ~ 1.5 米 4.2.2 目视距离:35 ± 5cm 4.2.3 目视角度:检测面与人眼方向成45° ~90° 4.2.4 目视时间 :5 ~ 10S 4 . 3 检验仪器和工具 4.3.1 游标卡尺 [ 准确度: 0.02mm ] 4.3.2 标准菲林 4.3.3 普通刀片 [ 有保护手柄 ] 4.3.4 塞尺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解读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权威解读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一出,立即引起广泛关注,包括食品生产商、贸易商,还有从事抽检的检测机构。下文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办法》的解读,对《办法》的重点进行了明确的阐述,推荐相关方阅读。 2014年9月2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12月3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签署总局第11号令并公布,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七章五十三条,规定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的原则、计划、抽样、检验、处理、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办法》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改革和创新 一是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办法》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同时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收到不合格检验结论后,应当立即采取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二是强化食品检验机构的法律义务 《办法》规定承检机构应当对检验工作负责,按照食品检验技术要求开展检验工作,如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填写检验原始记录,保证检验工作的科学、独立、客观和规范。食品检验机构有伪造检验数据或者出具虚假检验报告,利用抽样检验工作之便牟取不正当利益,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报告不合格检验结论等行为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以向社会公布,并在五年内不得委托其承担抽样检验任务。复检机构有非法更换样品、伪造检验数据或者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行为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以商请有关部门将其从复检机构名录中删除。 三是强化监管部门的主动作为 为切实解决案件查办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办法》规定在案件稽查、事故调查、应急处置工作中,抽样可以不受抽样数量、抽样地点、被抽检企业是否具备合法资质等限制,检验结论的通报和报告可以不受本办法规定时限的限制,可以采用非食品安全标准等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分析查找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 四是完善不合格检验结论的报告通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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