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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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专业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

(试行)

根据深职院教[2010]4号《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专业群学生选择专业的实施意见》要求,按照专业群招生的学生,完成专业平台课程的学习后,将根据对专业的了解、个人兴趣与特点、就业的意愿等,在专业群的专业中选择一个具体的专业,继续后续的专业课程学习。为了细致、稳妥的作好专业群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成立专业群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成立专业群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附件1),成员由学院领导、专业(群)主任、辅导员、教学秘书、班主任组成。负责制订学生专业分流具体规则,并组织实施。

二、专业群学生专业分流原则

第一条保证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

第二条学生专业分流后的各专业班数原则上不应超过当年招生班数,分流后每班学生数不应超过40人。

第三条学生第一学年课程的学习成绩和各专业招生总数,是专业分流的客观依据。

三、专业群学生专业分流具体实施步骤和办法

第四条大一第一学期第12周前向学生发布本实施细则。

第五条专业群中的各专业要采用多种方式向学生宣讲专业分流细则和专业人才培养状况,向学生发布专业宣传资料。

第六条在大一第2学期第5周之前完成2010级专业群学生选择专业摸底工作。

第七条专业群中各专业的学生专业分流咨询方式(人员、时间、地点等)在大一2学期第2周前公布给学生。

第八条大一2学期第10周前公布专业群各专业(含方向)班级数和人数。

第九条第一学年所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不含选修课、军训和体育课)作为专业群学生专业分流的主要依据。

平均学分绩点= 其中,绩点

因学生个人原因未参加课程考试,该课程成绩记为0分。

第十条平均学分绩点相同时参考学生的高考成绩。

第十一条将平均学分绩点按由高到低排序,并公示结果。

第十二条工作小组组织专业群学生按照第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排队,学生依次在现场选定要修读的专业,在专业分流工作组公布的可以选择的专业空白栏上签署上学号和姓名,即表明选定该专业;学生将所选定的专业名称填写在专业群学生专业分流志愿表(附件2)中,并签署姓名后当场交给学院工作小组。因故不能到现

场选择专业的学生,可提前将签有姓名的委托书交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其选择专业。未到现场且又未委托他人,则视为自愿服从学院分

配)。学生选定专业后并且在其后的学生也选定专业后,则不得进行更改。

第十三条学院将专业群招生专业分流结果备案并报给学校教务处。

第十四条学生专业分流结果一经核定,学生应当按核定后的专

业修读,不得再转专业。

第十五条专业群学生专业分流后,要按照所选专业重新编排班级,学生学籍管理按照专业分流后的专业班级进行管理。

第十六条本规定从2010级开始执行。

第十七条本规定由电信学院负责解释。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0年12月

附件

1、电信学院专业群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2、电信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志愿表

3、电子专业群、通信专业群各专业主任联系方式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关于成立专业群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的通知

为了作好专业群学生专业分流工作,按照深职院教[2010]4号文件要求,成立电信学院专业群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组长:马晓明

常务副组长:徐人凤

副组长:张亦慧、赵杰、孙湧、聂哲、彭远威

组员:宋荣、王静霞、苏全、路勇、王永学、郑智华、陈克娇、谭翀、吴颖琳、张毅哲、张萌

专业群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设有4个组:

1、学生专业分流摸底工作组:

组长:徐人凤

组员:吴颖琳、张毅哲、张萌、10级电子类通信类班主任

2、专业群学生专业分流实施工作组:

组长:徐人凤

组员:宋荣、王静霞、苏全、路勇、王永学、郑智华、吴颖琳

3、专业群学生专业分流咨询工作小组

由专业群中的各专业主任和骨干教师构成。各专业将人员、联系方式、咨询时间和咨询地点公布给学生。

4、专业群学生专业分流工作投诉小组

组长:张亦慧

组员:聂哲、彭远威、张毅哲、张萌、卢周东、黄恩博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0-12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志愿表

注:此表由学院存档。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电子专业群、通信专业群各专业主任联系方式

深职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专业群学生专业分流常住机构:电信学院综合办(行政楼511)

办公电话:2673 1192 吴颖琳老师, 26731172 陈克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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