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甸尾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管理规章制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华宁县甸尾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管理制度

为将《甸尾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全面巩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成果,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结合实际,制定本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管理制度。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强县目标。2015年,经县委政府、县教育局的统一安排调配,学校的办学环境、教育条件以及技术装备全面达标,教师队伍配备合理,专业化程度大幅提高,教育内涵发展提升,教育质量全面提高,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

(二)具体目标

根据《华宁县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总体要求,在巩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形成以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学校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初见成效的局面,推进素质教育取得新成果,2015年底,学校实现教育均衡发展。

二、工作分工

(一)学校领导小组职责

1、每年组织开展入户走访工作,准确掌握辖区内适龄学前教育儿童、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及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情况。对空挂户学生,及时汇总并按时上报县教育局;对到外地上学的学生,督促家长开具外地就读证明并按要求报送县教育局。每年3月、9月初未按时入学的儿童、少年,要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等手段,督促家长(监护人)送子女入学,确保辖区适龄儿童完成学前教育、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符合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各项指标。

2、根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标要求,建立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每年有计划地进行摸底登记,建立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适龄儿童和留守儿童入学情况统计,建立防范辍学工作机制,督促辍学儿童及时入学就读。对留守儿童进行摸底登记,建立扶贫帮困工作制度,制定关爱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各项活动,并形成完整的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档案。要建立关爱留守学生安全保护预警与应急机制,制定留守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施办法。保证本辖区学生入学率达到上级规定标准。

3、积极承担学校的相关办学责任,主动加强学校安全、周边环境治理等工作,确保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均衡发展建档人员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具体工作,重点抓好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的工作。完成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的建立健全。

2、制定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就学管理办法、保证其在学校与本地学生同等待遇就学,防止辍学,并建立举报机制。

3、大力开展体艺活动,举办丰富的活动,组织学生开展书画作品展、兴趣活动等,为丰富学生体艺生活创造条件。

4、检查和指导学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工作。主动与各相关责任人联系,积极支持,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工作。

(三)均衡发展领导小组职责

1、成立本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组织机构,制定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并严格按照目标管理责任书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学校各项工作。

2、结合实际,制定本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年终形成工作总结,各阶段工作要形成档案资料及时报送县教育局。

(四)校长职责

1、学校是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主体,校长是本校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对照C级指标体系,积极争取、科学谋化,确保本校教学、行政、生活等用房达到《办学基本标准》要求,教学和仪器等达到国家《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和《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要求,并督促建档人员建立完善相关档案资料。

2、认真执行控辍保学工作制度,全面落实学生到校晨报制,严格控制间断性辍学。每年8月对学生就学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空挂户的学生,要核实情况并开具相关证明;在外就读的学生,要督促家长及时开具外地就读证明。

3、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标体系中涉及办学条件、双语教学、体卫艺、德育达标校创建和校园文化建设等内容,要严格按照具体规划或相关方案完成;其他指标体系要创造条件高质量完成。

(五)工会职责

建立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入学制度,每年对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按学籍管理相关要求督促就近入学,并享受与本地学生同等待遇。要加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中的适龄儿童入学管理,建立举报机制,采取积极措施防范辍学行为的发生,保证入学率达到规定要求。对留守儿童进行摸底登记,建立扶贫帮困工作制度,制定关爱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各项活动,并形成完整的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档案。要建立关爱留守学生安全保护预警与应急机制,制定留守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施办法。

(六)教务主任、德育主任、法制副校长职责

1.加强学生就学管理,学生入学率要达到县规定标准,学前教育普及率达98%以上,农村小学入学率达100%,巩固率等达到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学生到校周汇总、月上报制度。要完善控辍保学制度,严格控制间断性辍学,凡学生无故不到校的,要在1小时内通知家长,问明原因;两天无故不到校的,要与家长见面,解决问题;三天无故不到校的,要上报与镇党委并共同开展调查工作,制定解决办法,同时报县教育局备案。每年8月份要对本校学生情况进行核查,对空挂户学生要及时联系镇派出所,出具证明;对内在外学生,要督促家长开具外地就读证明。

2、及时调整教师队伍,合理配置专任教师,满足教育教学工作需求。严格教师管理,专任教师学历及教师资格要符合规定;专任教师(含教辅人员)继续教育要达标,确保继续教育完成率;要督促教师积极参加计算机、业务和汉语水平等考试,达到相关指标要求。全面推行绩效考核,落实教师绩效工资。要按照华宁县《办学基本标准》,配备实验、图书管理、卫生保健、现代教育技术、后勤服务、安全保卫等工作人员。

3、按规定开足开齐各类课程。认真组织实施课程改革,全面贯彻新课程理念,促进教师教学方式、学生学习方式发生转变。规范办学,坚持依法治校、以德治校措施有力,成效明显。积极创建地区以上德育示范校和依法治校示范校,教育质量达到自治区规定要求。

三、组织领导

学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要成立工作机构,落实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制定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认真按照县委、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各项工作部署开展工作,并形成详尽的工作档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