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课程建设相关文件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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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课程建设相关文件汇编

随着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本科生课程数量不断增加,内容推陈出新,教学形式和手段日益多样。为规范学校本科生课程建设工作,教务处近期对各类课程建设要求进行了修订,并整理形成《复旦大学课程建设相关文件汇编》。主要包括下列课程类型:新增课程、全英语教学课程、研讨型课程、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等。

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 2009年3月

文件清单:

1、关于新开设课程的若干要求

2、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要求

3、研讨型课程建设要求

4、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建设要求

5、亚太地区网络课程管理规范

关于新开设课程的若干要求

为了适应社会进步和学科发展,近年来学校本科生课程正在不断推陈出新,新开设课程门次日益增多,教务处针对新开设课程的一些实际问题,提出以下几点意见和要求,希望各院系在今后工作中予以重视。

1、新开设课程须符合学校人才培养的全局性理念和方向,并结合相应课程性质的具体要求,为学生提供优质课程。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设置需体现素质教育理念,注重课程的综合性与开放性,使学生获得必要的价值分析、探究方式与能力的训练,形成合理的思维方式和准确的观察判断能力,以及清晰的沟通表达能力。

文理基础课程的设置需遵循基础性、公共性和学术性原则,具有完整规范的知识体系,能够使学生获得严格的学科基础训练。

专业教育课程需致力于为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提供时间和空间,使学生在修读过程中获得本专业学术研究的初步经验。专业主干课程的设置应以规范严谨、精炼优质为建设目标。专业选修课程侧重知识的交叉跨度、强调专业前沿信息和复旦学科研究特色的传播。同时,鼓励院系开设部分前瞻性专业课程,适合本科生和研究生共享。

2、各院系是课程建设的主体,在新开设课程时应严格把关,充分重视课程教学梯队建设,确保课程合理性和稳定性,避免“因人设课”现象。今后,院系新开设课程均须提交“新增课程申报表”(表格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并附课程教学大纲(包括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院系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须对课程开设进行论证,院系作出开课承诺,提供不低于2000元/门的课程启动经费。

3、新开设课程在课程名称的选择上应切实反映教学内容,避免名不符实的课程出现。新开设课程要避免与原有课程在教学内容上相互叠置重合,给学生选课造成不必要的困扰。尤其注意防止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与核心课程之间、低年级与高年级的专业课程之间教学内容重合现象。

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要求

为实现复旦大学国际化战略,提高我校学生的国际化视野和国际交流能力,满足国际交流学生的修读需求,学校从2007年开始建设双语课程与全英语教学课程,至今已开设了数百门课程。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开设国际化全英语教学课程的能力,教务处在《关于复旦大学双语教学课程建设的通知》(复旦教通字[2007]33号)基础上,对全英语教学课程的建设工作提出下列意见:各院系须将全英语课程建设作为常规教学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承担相应得管理责任。从2009年秋季学期开始,全校各专业原则上均须开出一门全英语授课专业课程。

教学对象:学校全日制本科生、国际交流学生、港澳台交流学生。

建设原则:全英语教学是一种教学形式与手段,课程开设须以保证教学质量、改善教学效果为前提。

建设对象:1、各专业反映学科前沿、利于国际交流的专业教育课程。尤其是生物技术、信息技术、金融、法律等专业应特别注重其全英语授课的专业课程建设。2、有利于国际交流学生了解中国社会、文化、经济等领域的课程。

授课要求:全英语课程的教学语言、教学大纲、教材/讲义、课件、作业、试卷等必须是英文。

申报及审核程序:

1、任课教师填写“全英语教学课程立项申报书”(表格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交院系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批。

2、院系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须对所申报课程进行论证,审批是否同意开设;院系作出开课承诺,确保课程如期开设,并将全英语教学课程立项申报书交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备案。院系有责任对全英语教学课程进行不定期检查,确保其授课质量和教学效果。

3、经审批通过的全英语教学课程将编入教学培养方案,进入选课系统,并通过外事处网站公布。

资助办法:开学初,教务处对每门全英语教学课程核拨3000元/学期的建设启动经费。每学期结束后,教务处根据日常听课检查和学生评估情况,对所有立项课程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课程将得到二期资助经费7000元/学期。为确保教学质量,对教学效果不佳的课程,学校有权终止其全英语教学方式。

研讨型课程建设要求

研讨型课程以培养学生批判性思维和探究性能力为目标,引导学生自主学习者。2007年开始,我校对研讨型课程进行立项建设,首批共有75门课程申请立项,先后共开设140门次左右的研讨型课程。两年来的实践探索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研讨型课程教学经验,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与不足。为进一步推进此项工作,教务处拟在今后每学期设置申报时间点,接受研讨型课程建设立项申报。具体建设要求如下:

建设原则:研讨型课程是一种教学形式与手段,课程开设须以保证教学质量、改善教学效果为前提。

建设对象:以专业课程为主1。同时,为提高学生的课堂参与度,申请立项课程的修读学生数原则上在30人左右,最多不超过60人。

建设要求:

1、研讨型教学形式须与教学内容和目标有机结合,使学生在课程学习中切实受益。任课教师应根据课程特性,谨慎选择适宜的课程进行立项建设,切忌盲目开设。

2、教师应合理有序地组织研讨型课程内容,把握课程进度。尤其注意在学生研讨前予以充分引导,研讨后加以及时点评,以提升课程效果。

3、申请立项的课程须有一定延续性,获资助课程在后续三年中开课次数须不少于三次。

申报及审核程序:

1、由任课教师个人提出申请,填写“研讨型课程建设立项申请书”(表格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交院系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批;

2、院系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须对所申报课程进行论证,审批是否同意开设;院系做出开课承诺,确保课程的如期开设,并将研讨型课程建设立项申请书交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备案。院系有责任对研讨型课程进行不定期检查,确保其授课质量和教学效果。

3、教务处对立项的研讨型课程核拨2000元启动经费,并在相应学期的课程表上进行标注。每学期结束后,教务处根据日常听课检查和学生评估情况,对所有立项课程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课程将得到二期资助经费4000元/学期。为确保教学质量,对教学效果不佳的课程,学校有权终止其研讨型教学方式。

4、课程立项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在第三年下达最后一期建设经费前,任课教师需提交“研讨型课程建设总结”(不少于2000字)和相关支撑材料,对课程建设效果进行自我分析与评价,并确定是否继续建设。

1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的研讨型教学建设任务由复旦学院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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