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标准状态:现行)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标准状态:现行)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标准状态:现行)

农药残留限量标准

目前农产品贸易中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主要包括: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生物毒素残留量、重金属含量、食品包装和标签要求、动植物检验检疫制度、食品安全与卫生要求、环境保护及“绿色补贴”等等。近年来,发达国家对我国农产品的出口实施了很多限制措施,如美国于2003年12月开始执行食品和农产品注册通报制度;欧盟通过修订关于食品标签的指令、增加对我国出口商品抽验批次;日本通过修改《食品和农产品卫生法》及实施强制检验等,都对我国出口农产品设置了障碍,进一步加强了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限制。 农产品出口遭遇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壁垒 由于发达国家对进口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等卫生要求越来越多(仅2003年,国外在进口农产品和食品方面就新增标准260多项),限量指标越来越苛刻,所以农产品(食品、水产品、畜禽产品)中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问题成为我国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亟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由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引发的贸易纠纷已经给我国农产品出口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例如2002年5月,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宣布中国蜂蜜氯霉素残留检测限为0.31μg/kg,并有可能提高到0.1μg/kg,受此影响,中国蜂蜜2002年对美出口约7614吨,比上年下降52.35%,出口额约809万美元,比上年下降43.56%。欧盟不断实行新的茶叶检测标准,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指标不断增加,到2003年已经增加到196项,截止到2004年8月27日,欧盟共出台26个欧盟委员会指令涉及茶叶,从今年8月1日起,欧盟又将硫丹在茶叶中的残留限量从30mg/kg调整为0.01mg/kg,这些措施使得我国茶叶的出口雪上加霜;据海关人士介绍,今年1-7月广东累计出口茶叶8938吨,价值1868万美元,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33.9%和26%,其中对欧盟出口茶叶167吨,与去年同期相比降幅达88.8%。此外我国出口的水产品中抗生素超标及2002年的台州西兰花出口风波等问题都对我国农产品的出口产生负面影响。 如何正确认识农药残留问题 农药残留是指残存在环境及生物体内的微量农药,包括农药原体、有毒代谢物、降解物和杂质等。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主要来自化学农药,是关系食品安全的重要因素,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超标不仅危害人和动物的健康,破坏环境,而且影响世界农产品的正常贸易。 我国地域辽阔,农作物品种虽然丰富,但农业生产力还是比较落后,绿色经济所占比重不高,农药的生产和使用对我国农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作用。我们既要看到农药的使用在害虫、病菌等有害生物的防治中具有快速、高效、经济等的特点及在保证农业稳产、增收等方面发挥的巨大作用,同时也要积极关注自身健康,不断加强对农药残留的监测工作。 目前,在农业发展中完全禁用化学农药是不现实的,同时在土壤中残留的已经禁用的部分农药对农产品的影响仍然存在,所以世界各国农产品都存在着程度不同的农药残留问题。 限制农药残留的原因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发展,各国政府在鼓励、扩大出口的同时,以各种手段限制进口,保护本国利益。利用发达科学技术,以保护人类、动物和环境为理由,采取技术性贸易措施是目前世界上很普遍的一种做法。由于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达到一定的数量时,会对人类、动物和环境造成危害,所以将农药最高残留限量作为农产品贸易中的技术性贸易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012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淀粉及淀粉制品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 762-2012 、GB/T 29343-2012、GB 2760-2011、NY/T87 5-2012标准要求。 检验项目 淀粉及淀粉制品(木薯淀粉)检验项目包括铝、氧氰酸、二氧化硫残留量。 二、酒类[其他酒(配制酒)]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 、GB/Y27588-2011、GB2757-2012、 GB/T10781.3-2006标准要求。 检验项目 酒类[其他酒(配制酒)]检验项目包括二氧化硫、铅、酒精度、甲醇、氰化物、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环已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柠檬黄、亮蓝、日落黄、苋菜红、胭脂红、三氯蔗糖。 三、罐头(其他罐头)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 、QB/T2221-1996、GB7098-2015标准要求。 检验项目 罐头(其他罐头)检验项目包括铅、二氧化硫残留量、苯甲酸、山梨酸、乙二胺四乙酸二钠(限板栗罐头和杂粮罐头)、商业无菌。 四、粮食加工品(大米)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 、GB1354-2009、GB2761-2011标准要求。 检验项目 粮食加工品(大米)检验项目包括铅、无机砷、镉、铬、总汞、黄曲霉毒素B1、赭曲霉毒素A、丙草胺、稻瘟灵、禾草敌、敌瘟磷、杀虫环。 粮食加工品[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粉类制成品)]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 、DBS 45/020-2015、GB2760-2011、食品整治办[2009]5号标准要求。 检验项目 粮食加工品[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粉类制成品)]检验项目包括铅、苯甲酸、山梨酸、二氧化硫残留量。

食品中污染物的中国国家标准及国际法典标准对比

食品中污染物的中国国家标准及国际法典标准对比民以食为天,食物中的污染物是涉及我们切身利益的事情,也是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的问题。食物中污染物的标准就尤为的重要,而中国的标准与国际的标准又有一些不同,本文将就污染物中的铅、砷、镉的不同标准进行对比。 世贸组织(WTO)的《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应用协定》(SPS协定)指出,其成员国应将本国食品安全标准与CAC制定的食品法典相协调。CAC制定的标准、准则在保护消费者健康和保证国际食品贸易的公平性方面有重要作用,它是解决国际食品贸易争端的标尺。由于我国已加人世贸组织,协调我国食品卫生标准与国际食品法典(CAC)标准的形势越来越紧迫。CAC的污染物标准是由其分委员会食品添加剂和污染物法典委员会(CCFAC)制定的,CCFAC在制定荇染物标准时以FAO /WHO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JECFA)提供的污染物评价资料为依据。CCFAC首先根据污染物对人类健康的危害程度及对贸易的影响程度列出JEcFA的优先评价名单,JECFA根据污染物的毒理学资料、人群暴露量资料和各国的污染水平等,确定名单中污染物的摄入量限量,对有蓄积毒性的污染物制定出暂定可耐受的每周摄入量(PTWI)或暂定的每日最大耐受摄入量(PMTDI)。CCFAC根据这些资料制定相关标准,并征求各国的意见,通过一定的程序(共8步)最终由CAC大会通过决定成为法典标准。CAC对污染物的规定与我国类似,在《食品中污染物和毒素的通用标准》(cDdexStart 193)和一些产品标准中均涉及到有关污染物指标。 目前CAC标准CodexStan 193中设定了限量值的污染物有16种:铅、砷、镉、汞、铜、锡、铁、硒、硝酸盐、亚硝酸盐、氰乙烯单体、丙烯腈、黄曲霉毒素B.、黄曲霉毒紊M.、展青霉素、棕曲霉毒素。上述16种污染物对在我国的食品卫生标准中均有限量规定,但我国棕曲霉毒隶只有检验方法,投有规定限量值。除此之外我国的食品卫生标准中还有下列指标在法典标准中未作规定:铝、铬、氟、稀土、N.亚硝基化合物、多氯联苯、3一氯.1,2.丙二醇(3-MCPD)、丙烯腈-丁二烯一苯乙烯(ABS)、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游离棉酚、组胺。 食品中污染物的法典标准与我国标准之间的差别将对我国加人世贸组织后的进出口贸易产生深远影响。有重要意义的有下面3方面: (1)法典标准比我国国家标准的指标严格,将影响到我国的出口食品对于符合我国国家标准而未达到法典水平的产品.有可能被其他国家拒绝进口。

食品中农药残留与食品安全

第六章食品中农药残留与食品安全 第一节概述 农药的重要地位:防治病、虫、草、鼠害,调节农作物生长 全世界由于病、虫、草、鼠害而损失的农作物收获量相当于潜在收获量的三分之一,如果一旦停止用药,一年后将减少收成25~40%(与正常用药相比)。我国平均每年挽回粮食2500万吨、棉花40万吨、蔬菜800万吨、果品330万吨,减少经济损失约300亿元。 一、农药的分类 目前在世界各国注册的农药有1500余种,其中常用500多种。 我国有农药原药250种和800多种制剂,居世界第二位。 按来源分类: 有机合成农药:有机氯、有机磷、氨基甲酸酯、拟除虫菊酯等。 生物源农药:包括微生物农药、动物源农药和植物农药三类。 目前,我国常用的生物农药有苏云金杆菌杀虫剂、农用抗生素制剂(如井冈霉素)等。 矿物源农药:有效成分起源于矿物的无机化合物和石油类农药,包括硫制剂、铜制剂和矿物油乳剂等。按用途分类: 杀虫剂(防治害虫的农药)、杀螨剂(防治红蜘蛛的的农药)、杀真菌剂(防治作物病菌的农药)、杀细菌剂、杀线虫剂、杀鼠剂(防治鼠类的的农药)、除草剂(防治杂草的的农药)、杀螺剂、熏蒸剂、植物生长调节剂(促进或调控植物生长)等。 农药残留:是指农药使用后残存于环境、生物体和食品中的农药母体、衍生物、代谢物、降解物和杂质的总称。 目前食品中农药残留已成为全球性的共性问题和一些国际贸易纠纷的起因。是当前我国农产品出口的重要限制因素之一。 二、环境中农药的残留 1、环境中农药的来源 工业生产、农药生产企业和包装厂排放的“三废”。 农业生产、为了防治病虫害使用农药,直接落到害虫上农药不到1%,喷洒到植物上约10%~20%,其余则分布于环境中。 2、农药在环境中迁移和循环、农药可经大气、水体、土壤等媒体的携带而迁移。 三、食品中农药残留的来源 1、喷洒作物: 农药的在食用作物上的残留受农药的品种、浓度、剂型、施用次数、施药的方法、施药的时间、气象条件、植物的品种以及生长发育阶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水果蔬菜中的农药残留取决于收获时的沉积量和消失速率有很多因素决定农药沉积量,农药本身的性质(配方、用法和消失速率),作物本身的性质(表面积/重量比及形状) 有很多因素决定农药消失速率,农药停留植物表面层(雨水冲刷、蒸发),农药透入植物内部(不同的酶作用降解),加工食品中的农药残留:果干、果汁、果酒加工 一种情况是因干燥蒸发而减少了农药残留;另一种情况是干果比鲜果浓缩后农药残留量没有发生变化 2、植物根部吸收:喷洒农药后有40~60%的农药降落在土壤中,土壤中农药可通过植物的根系吸收转移至植物组织内部和食物中。 3、空中随雨雪降落:喷洒农药后,有一小部分以极细的微粒漂浮于大气中,造成食品的污染。 4、食物链富集:农药对水体造成污染后,使水生生物长期生活在低浓度的农药中,水生生物吸收农药,通过食物链可逐级浓缩。 5、运输和贮存中混放:食品在运输中由于运输工具、车船等装运过农药未予清洗以及食品与农药混运,可引起农药的污染。食品在贮存中与农药混放,尤其是粮仓中使用的熏蒸剂没有按规定存放,则也可导致污染。 四、食品中农药残留的危害

GB 14554-9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9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Emission standards for odor pollutants (GB14554-93 1993-07-19实施,代替GBJ 4-73 ) 本标准分年限规定了八种恶臭污染物的一次最大排放限值、复合恶臭物质的臭气浓度限值及无组织排放源的厂界浓度限值。本标准适用于全国所有向大气排放恶臭气体单位及垃圾堆放场的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1993年7月19日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 1994年1月15日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控制恶臭污染物对大气的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制定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分年限规定了八种恶臭污染物的一次最大排放限值、复合恶臭物质的臭气浓度限值及无组织排放原的厂界浓度限值。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所有向大气排放恶臭气体单位及垃圾堆放场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

2 引用标准 GB 3095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T 14675 空气质量恶臭的测定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GB/T 14676 空气质量三甲胺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T 14677 空气质量甲苯、二甲苯、苯乙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T 14678 空气质量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二甲二硫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T 14679 空气质量氨的测定次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GB/T 14680 空气质量二硫化碳的测定二乙胺分光光度法 3 名词术语 3.1 恶臭污染物 odor pollutants 指一切刺激嗅觉器官引起人们不愉快及损坏生活环境的气体物质。 3.2 臭气浓度 odor concentration 指恶臭气体(包括异味)用无臭空气进行稀释,稀释到刚好无臭时,所需的稀释被数。 3.3 无组织排放源 指没有排气筒或排气筒高度低于15m的排放源。 4 技术内容

食品中农药残留检测实验方法步骤(精)教学内容

食品中农药残留检测实验方法步骤(精)

实验一粮食、水果和蔬菜中有机磷农药测定的气相色谱法 Experiment 1 Determination of Organophosphorus Pesticide Residues in Foodstuff, Fruits and Vegetables by Gas Chromatographic Method 1. 方法原理 样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在加入无水硫酸钠后,用有乙酸乙酯提取、过滤、浓缩、定容,用气相色谱氮磷检测器(NPD或火焰光度检测器(FPD检测,根据色谱峰的保留时间定性,外标法定量。 2. 方法适用范围 本法规定了粮食(大米、小麦、玉米、水果(苹果、梨、桃等、蔬莱(黄瓜、大白菜、西红柿等中速灭磷(mevinphos、甲拌磷(phorate、二嗪磷(diazinon、异稻瘟净(iprobenfos、甲基对硫磷(parathionmethyl、杀螟硫磷(fenitrothion、溴硫磷(bromophos 、水胺硫磷(isocarbophos、稻丰散(phenthoate、杀扑磷(methidathion等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 3. 仪器与试剂 3.1 试剂 无水硫酸钠:分析纯,650℃灼烧4h ,冷却后贮于密闭容器中备有。丙酮:分析纯,重蒸馏。 乙酸乙酯:分析纯,重蒸馏。 所需有机磷农药标准溶液:纯度≥98.0%。 3.2 仪器与设备 气相色谱仪:配FPD 或NPD 高速组织捣碎机

微量注射器:5μL ,10μL 。 梨形瓶:200mL 具塞刻度试管:10mL 。 鸡心瓶:100mL 。 4. 样品处理步骤 4.1 提取和净化 称取试样25.0g 置于组织捣碎机中,加入25.0g 无水硫酸钠和50.0mL 乙酸乙酯,高速匀浆3min ,提取液经铺有无水硫酸钠的漏斗过滤,残渣用10mL 乙酸乙酯洗涤2次,合并滤液于梨形瓶中,用旋转蒸发器在45℃水浴减压浓缩后定容至5.0mL ,采用GC 测定。在分流/不分流进样口的玻璃衬管中填入0.5cm 高的石英棉,进样70次后,更换石英棉。 4.2 测定 4.2.1 色谱条件 (1 色谱柱:BP-10石英毛细管柱(25m×0.22mm×0.35μm (2 色谱柱温度:60(2min→10/min→200(0.2min →2/min→250℃℃℃℃℃ (3 进样口温度:270℃ (4 检测器温度:270℃ (5 载气和尾吹气:N2≥99.99%,0.5mL/min,尾吹气:35mL/min (6 氢气(FPD:40mL/min;空气(FPD:120mL/min (7 进样方式:不分流进样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日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2016版正式颁布实施,这一农药残留的新国标,在标准数量和覆盖率上都有了较大突破,规定了433种农药在13大类农产品中4140个残留限量,较2014版增加490项,基本涵盖了我国已批准使用的常用农药和居民日常消费的主要农产品。 此次发布的新版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具有三大特点:一是制定了苯线磷等24种禁用、限用农药184项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为违规使用禁限农药监管提供了判定依据。二是按照国际惯例,对不存在膳食风险的33种农药,豁免制定食品中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增强了我国食品中农药残留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和系统性。三是除对标准中涉及的限量推荐了配套的检测方法外,还同步发布了106项农药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 据悉,我国现发布的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均是根据我国农药残留田间试验数据、我国居民膳食消费数据、农药毒理学数据和国内农产品市场监测数据,经过科学的风险评估后制定的。同时,为确保标准的科学、公正、公开,标准制定期间,广泛征求了生产、科研、管理等各方面和社会公众意见,接受了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对标准科学性的评议,在以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为基础的同时,又适应我国农业生产实际。 作为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主席国,我国是少数几个参与制定国际标准的国家之一,“十二五”期间,我国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的能力和影响力逐步提升,使用我国残留数据制定国际限量标准数量已达到11项。目前我国农药残留膳食风险评估原则、方式、数据量需求等方面已与国际接轨。 据介绍,“十三五”农药残留标准制定已列出明晰的任务和规划——新制定6000项农药残留限量标准,重点解决蔬菜水果和我国特色农产品的限量标准,完善与农药残留限量标准配套的检测方法。逐步实施“进口限量标准”和“一律限量标准”,扩大我国限量标准的覆盖面。同时,将以我国自主创新农药为重点,积极参与制定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推动我国农药自主创新。

食品中农药残留的检测方法

食品中农药残留的检测方法 1 波谱法 该方法是根据有机磷农药中某些官能团或水解、还原产物与特殊的显色剂在特定条件下发生氧化、磺酸化、酯化、络合等化学反应,产生特定波长的颜色反应来进行定性或定量(限量) 测定。 2.色谱法 2.1 薄层色谱法(TLC) 薄层色谱法是一种成熟的、应用也较广的微量快速检测方法。它在农药残留测定技术上有它独特的用处,它既是重要的分离手段,又是定性、定量的分析方法。 检测过程一般先用适宜的溶剂提取有机磷农药,经纯化浓缩后,在薄层硅胶板上分离展开,显色后与标准的有机磷农药比较Rf 值进行定性测定或用仪器进行定量测定。 2.2 气相色谱法(GC) 该方法是利用经提取、纯化、浓缩后的有机磷农药注入气相色谱柱,程序化升温汽化后,不同的有机磷农药在固相中分离,经不同的检测器检测扫描绘出气相色谱图,通过保留时间来定性,通过峰或峰面积与标准曲线对照来定量。一次可同时测定多组份,简便快捷,灵敏度高,准确性也好。而色谱条件的最佳设定是气相色谱技术的关键。 2.3 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 高效液相色谱法是在液相色谱柱层析的基础上,引入气相色谱理论并加以改进而发展起来的色谱分析方法。高效液相色谱法在农药残留分析的应用越来越广泛,是因为高效液相色谱法能适合分析沸点高而不太容易汽化、热不稳定和强极性农药及其代谢产物;且可以与柱前提取、纯化及柱后荧光衍生化反应和质谱等联用,易实现分析自动化;同时一些新型检测器的问世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高效液相色谱法的检测灵敏度。与气相色谱法相比,不仅分离效能好,灵敏度高,检测速度快,而且应用面广。 3 酶抑制法 有机磷农药对哺乳动物中毒作用的基础,通常与它们抑制中枢和周围神经系

农药残留和兽药残留

农药残留和兽药残留 摘要:食品安全是一个世界范围的广泛性问题,目前,我国存在的主要食品安全问题依次为:微生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天然毒素,有机污染物等引起的化学性污染;以及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本文对食品安全问题的一个方面:“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引起的化学性污染”进行概述,分别从农药残留和兽药残留的定义,危害,检测,在食品中的污染途径,控制食品中农药残留和兽药残留的措施等方面进行阐述。 关键字:食品安全,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定义,危害,途径,原因,措施,检测。 一引言 农药残留和兽药残留严重危害着人类的身体健康,为了我们的身体健康,我们必须去了解农药残留和兽药残留到底是怎么危害我们的健康的,只有去对他们进行深入的了解与学习,才能有办法控制它们二食品中农药残留和兽药残留的定义 农药残留:农药施用后,残存在生物体,农副产品和环境中的微量农药原体,有毒代谢产物,降解物和杂质的总称。 兽药残留:动物性产品的任何可食部分含有的兽药及配体化合物或其代谢物的总称。 三食品中农药残留和兽药残留的来源 农药残留来源:1农田施用农药药剂后对农作物的直接污染时;

2因水质的污染进一步污染水产品;3土壤中沉积的农药通过农作物的根系吸收到作物组织内部造成污染;4大气中漂浮的农药随风向,雨水对地面作物,水生生物产生影响;5饲料中残留的农药转入禽畜体内,造成此类加工食品的污染;6通过食物链污染产品;7其他来源:粮库内使用熏蒸剂等对粮食造成污染,禽畜饲养场所及禽畜身上施用农药对动物性食品的污染,粮食储存加工,销售过程中的污染:如混装,混放,容器及车船污染等。 兽药残留来源:1预防和治疗禽畜疾病的药物;2作为饲料添加剂的药物;3作为动物食品保鲜用的药物;4人为无意或有意加入的药物 四食品中农药残留和兽药残留的种类 目前使用的农药,有些在较短时间内可以通过生物降解成为无害物质,而包括DDT在内的有机氯类农药难以降解,则是残留性强的农药(见有机氯农药污染)。根据残留的特性,可把残留性农药分为三种:容易在植物机体内残留的农药称为植物残留性农药,如六六六、异狄氏剂等;易于在土壤中残留的农药称为土壤残留性农药,如艾氏剂、狄氏剂等;易溶于水,而长期残留在水中的农药称为水体残留性农药,如异狄氏剂等。残留性农药在植物、土壤和水体中的残存形式有两种:一种是保持原来的化学结构;另一种以其化学转化产物或生物降解产物的形式残存。目前,兽药残留可分为7类:①抗生素类; ②驱肠虫药类;③生长促进剂类;④抗原虫药类;⑤灭锥虫药类;⑥镇静剂类;⑦β-肾上腺素能受体阻断剂。在动物源食品中较容易引起兽药

食品中农药残留.对人体的危害及防控

食品中农药残留对人体的危害及防控 近年来,各种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不仅给人们的身体健康带来危害,也危及到社会的繁荣与稳定。其中由于农药,特别是农药残留引起的食品安全事件和进出口过程中的“绿色壁垒”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学生通过对课本、文献、网络资源的学习,就食品中农药残留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从以下几点进行概述,并总结出防控措施。 一、农药及农药残留定义 农药是指用于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和其它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或者来源于生物、其它天然物质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其制剂。 农药残留是指农药使用后残存于生物体、农产品(或食品)及环境中的微量农药,除农药本身外,也包括农药的有毒代谢物和杂质,是农药及其他相关物质的总称。残存的农药残留数量称为残留量,以每千克样本中有多少毫克(mg/kg)表示。农药残留是施药后的必然现象,但如果超过最大残留限量标准,会产生对人畜不良影响或通过食物链对生态系中的生物造成毒害的风险。 二、食物中农药残留的来源 1、农药施用后对果树的直接污染残留。 为防治水果蔬菜等病虫害而施用的农药,直接污染了食用植物。农药在它们上面的残留量受农药的品种、农药的浓度、剂型、施用的次数、施药的方法、施药的时间、气象条件、植物的品种以及生长发育阶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国蔬菜水果中农药的用量大、使用次数多,如果违反农药使用规定,滥用国家明令禁止用于蔬菜水果的高毒和剧毒农药,或者违反安全间隔期规定,在接近收获期使用农药,就会在蔬菜水果中造成农药的直接残留。我国目前较为突出的果蔬中的农药残留问题是有机磷农药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 2、土壤的污染。 农药进入土壤的途径主要有两个:农药直接喷洒在土壤中,用于防治地下害虫、去除杂草;防治病虫害而喷洒于作物上的各类农药,喷洒后的农药有40%-60%降落在土壤里。土壤中的农药可通过植物的根系吸收转移至植物组织内部和食物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doc.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为贯彻《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8号规定和卫生部办公厅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0]106号的要求,在卫生部的统一安排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秘书处(挂靠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组织成立食品污染物限量的基础标准整合完善工作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提出了本次工作的总体目标、工作原则、工作内容及进度安排,明确了工作组内框架组、模型组、比对组、无机组及有机组的工作内容、承担单位、负责人以及进度要求等。 参与本标准起草的单位有: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与标准技术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蔬菜花卉研究所、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东南大学、首都医科大学、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此外,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及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辽宁省粮食局、湖北省粮食局、陕西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也都派代表参加了标准起草过程的研讨会。 工作组以我国现行GB 2762-2005《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为基础,依照本次整合完善的框架体系要求,充分梳理分析我国现行有效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中污染物的限量指标,找出标准中交叉、重复、矛盾或缺失等问题,提交详细的比较结果,并分析参考CAC、欧盟、澳新、日本、美国、香港、台湾等食品中的污染物限量标准及其规定,根据我国食品中污染物的监测结果,结合我国居民膳食污染物的暴露量及主要食物的贡献率,将贡献率超过5%-10%的食品或食品类别以及热点关注的食品列入关注重点,对于已经确定PTWI 或TDI者的污染物,将超过5% PTWI 或5%TDI的食品或者食品类别特别重点关注,按大类(如蔬菜、亚类(如叶菜、品种(如菠菜、加工

食品中农药残留检测实验方法步骤(精)

实验一粮食、水果和蔬菜中有机磷农药测定的气相色谱法 Experiment 1 Determination of Organophosphorus Pesticide Residues in Foodstuff, Fruits and Vegetables by Gas Chromatographic Method 1. 方法原理 样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在加入无水硫酸钠后,用有乙酸乙酯提取、过滤、浓缩、定容,用气相色谱氮磷检测器(NPD或火焰光度检测器(FPD检测,根据色谱峰的保留时间定性,外标法定量。 2. 方法适用范围 本法规定了粮食(大米、小麦、玉米、水果(苹果、梨、桃等、蔬莱(黄瓜、大白菜、西红柿等中速灭磷(mevinphos、甲拌磷(phorate、二嗪磷(diazinon、异稻瘟净(iprobenfos、甲基对硫磷(parathionmethyl、杀螟硫磷(fenitrothion、溴硫磷(bromophos 、水胺硫磷(isocarbophos、稻丰散(phenthoate、杀扑磷(methidathion等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 3. 仪器与试剂 3.1 试剂 无水硫酸钠:分析纯,650℃灼烧4h ,冷却后贮于密闭容器中备有。丙酮:分析纯,重蒸馏。 乙酸乙酯:分析纯,重蒸馏。 所需有机磷农药标准溶液:纯度≥98.0%。 3.2 仪器与设备 气相色谱仪:配FPD 或NPD 高速组织捣碎机

微量注射器:5μL ,10μL 。 梨形瓶:200mL 具塞刻度试管:10mL 。 鸡心瓶:100mL 。 4. 样品处理步骤 4.1 提取和净化 称取试样25.0g 置于组织捣碎机中,加入25.0g 无水硫酸钠和50.0mL 乙酸乙酯,高速匀浆3min ,提取液经铺有无水硫酸钠的漏斗过滤,残渣用10mL 乙酸乙酯洗涤2次,合并滤液于梨形瓶中,用旋转蒸发器在45℃水浴减压浓缩后定容至5.0mL ,采用GC 测定。在分流/不分流进样口的玻璃衬管中填入0.5cm 高的石英棉,进样70次后,更换石英棉。 4.2 测定 4.2.1 色谱条件 (1 色谱柱:BP-10石英毛细管柱(25m×0.22mm×0.35μm (2 色谱柱温度:60(2min→10/min→200(0.2min →2/min→250℃℃℃℃℃ (3 进样口温度:270℃ (4 检测器温度:270℃ (5 载气和尾吹气:N2≥99.99%,0.5mL/min,尾吹气:35mL/min (6 氢气(FPD:40mL/min;空气(FPD:120mL/min (7 进样方式:不分流进样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大气环境标准按其用途可分为: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控制技术标准及大气污染警报标准等。按其适用范围可分为: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 一、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系以保障人体健康和一定的生态环境为目标而对各种污染物在大气环境中的容许含量所作的限制规定。它是进行大气环境质量管理及制定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依据,是环境管理部门的执行依据。 制定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原则,首先要考虑保障人体健康和保护生态环境这一大气质量目标,为此需综合这一目标的污染物容许浓度。 目前各国判断空气质量时,一般多依据世界卫生组织(WHO)1963年提出的的空气质量四级水平。 一级:在处于或低于所规定的浓度和接触时间,观察不到直接或间接的反应(包括反射性或保护性反应) 二级:在达到或高于所规定的浓度和接触时间内,对人的感觉器官有刺激,对植物有损害或对环境产生其他有害作用。 三级:在达到或高于所规定的浓度和接触时间内,可以使人的生理功能发生障碍或衰退,引起慢性病或生命缩短。 四级:在达到或高于所规定的浓度和接触时间内,对敏感的人发生急性中毒或死亡。 其次,要合理地协调与平衡实现标准所需的代价与社会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为此需进行损益分析,以求得为实施环境质量标准投入的费用最少,收益最大。此外,还应遵循区域差异的原则。特别是像我国这样地域广阔的大国,要充分注意各地区的人群构成、生态系统结构功能、技术经济发展水平等的差异性。因此,除了制定国家标准外,还应根据各地区的情况,制定地方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为了准确地认识和评价大气质量状况以及对大气环境进行必要的管理,我国陆续制定和颁发了有关的大气质量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1982年制定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82),1996年又作了修订(GB 3095-1996),它是为控制和改善大气质量,创造清洁适宜的环境,防止生态破坏,保护人民健康,促进经济发展而制定的。这个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的大气环境。 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系以大气环境质量标准为目标,而对从污染源排人大气的污染物容许含量所作的限制规定。它是控制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实行净化装置设计的依据,同时也是环境管理部门的执法依据。 要控制大气污染,必须制定污染气体的排放标准及其相应的法规和监测手段。但是对污染气体排放标准的制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它涉及到各国的环境政策及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目前在排放标准的制定上基于两种不同的原则:一种原则是制定一个减少污染气体总排放量的总目标,以此为基准制定排放标准,在技术上则必须去寻找、采用和发展符合排放标准的方法,这是技术强制法,是高标准的,德国、奥地利和瑞典采用这个原则;另一种原则是选择现有的、合适的降低污染气体的技术,根据现有技术能达到的水平来制定排放标准,英国就是采取这个原则。介于这两者之间的方案是,根据

食品中农药残留对人体的危害及防控

食品中农药残留对人体的危害及防控 近年来,各种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不仅给人们的身体健康带来危害,也危及到社会的繁荣与稳定。其中由于农药,特别是农药残留引起的食品安全事件和进出口过程中的“绿色壁垒”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学生通过对课本、文献、网络资源的学习,就食品中农药残留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从以下几点进行概述,并总结出防控措施。 一、农药及农药残留定义 农药是指用于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和其它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或者来源于生物、其它天然物质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其制剂。 农药残留是指农药使用后残存于生物体、农产品(或食品)及环境中的微量农药,除农药本身外,也包括农药的有毒代谢物和杂质,是农药及其他相关物质的总称。残存的农药残留数量称为残留量,以每千克样本中有多少毫克(mg/kg)表示。农药残留是施药后的必然现象,但如果超过最大残留限量标准,会产生对人畜不良影响或通过食物链对生态系中的生物造成毒害的风险。 二、食物中农药残留的来源 1、农药施用后对果树的直接污染残留。

为防治水果蔬菜等病虫害而施用的农药,直接污染了食用植物。农药在它们上面的残留量受农药的品种、农药的浓度、剂型、施用的次数、施药的方法、施药的时间、气象条件、植物的品种以及生长发育阶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国蔬菜水果中农药的用量大、使用次数多,如果违反农药使用规定,滥用国家明令禁止用于蔬菜水果的高毒和剧毒农药,或者违反安全间隔期规定,在接近收获期使用农药,就会在蔬菜水果中造成农药的直接残留。我国目前较为突出的果蔬中的农药残留问题是有机磷农药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 2、土壤的污染。 农药进入土壤的途径主要有两个:农药直接喷洒在土壤中,用于防治地下害虫、去除杂草;防治病虫害而喷洒于作物上的各类农药,喷洒后的农药有40%-60%降落在土壤里。土壤中的农药可通过植物的根系吸收转移至植物组织内部和食物 中,土壤中农药污染量越高,食物中的农药残留量也越高,但是还受植物的品种、根系分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3、大气的污染 农作物喷洒农药后,小部分以极细的微粒漂浮于大气中,施用于土表的农药蒸发、农药厂排放的有毒烟气均可造成农药对大气的污染。随着气流和风迁移,散布到环境的各个角落。世界上多数河流和湖泊中都有农药残留物的存在,尤其半衰期很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为贯彻《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8号)规定和卫生部办公厅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0]106号)的要求,在卫生部的统一安排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秘书处(挂靠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组织成立食品污染物限量的基础标准整合完善工作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提出了本次工作的总体目标、工作原则、工作内容及进度安排,明确了工作组内框架组、模型组、比对组、无机组及有机组的工作内容、承担单位、负责人以及进度要求等。 参与本标准起草的单位有: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与标准技术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蔬菜花卉研究所、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东南大学、首都医科大学、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此外,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及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辽宁省粮食局、湖北省粮食局、陕西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也都派代表参加了标准起草过程的研讨会。 工作组以我国现行GB 2762-2005《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为基础,依照本次整合完善的框架体系要求,充分梳理分析我国现行有效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中污染物的限量指标,找出标准中交叉、重复、矛盾或缺失等问题,提交详细的比较结果,并分析参考CAC、欧盟、澳新、日本、美国、香港、台湾等食品中的污染物限量标准及其规定,根据我国食品中污染

农药、农药残留和绿色农产品标准与分类

绿色蔬菜农药残留 1农药 1.1 定义 农药是指用于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农业、林业的病、虫、草和其 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的或者来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质中的一种或几种成分的混合(药)物及其制剂。 1.2 分类 农药按化学组成及结构划分为: 有机磷农药:有机磷类农药因为其高效、快速、广谱等特点一直 在农药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我国已生产和使用的有机磷类农药达数 10 种之多 ,其中最常用的有敌百虫、敌敌畏、乐果、甲拌磷、内吸磷、 对硫磷、马拉硫磷等。 氨基甲酸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是继有机磷类农药之后发现的一种新型农药,也是我国 目前使用量较大的杀虫剂之一,已被广泛应用于粮食、蔬菜和水果等各种农作物。常见的氨 基甲酸酯类农药有西维因、呋喃丹和速灭威等。此类农药具有分解快、残留期短、低毒、高效 和选择性强等特点。 拟除虫菊酯:拟除虫菊酯类农药是一类重要的合成杀虫剂 ,常见的菊酯类农药有溴氰菊酯 和氯氰菊酯等。该类农药是模拟天然菊酯的化学结构而合成的有机化合物,大多以无色晶体的形式存在,一部分为较黏稠的液体,具有高效、广谱、低毒和生物降解性等特性。

有机氯:有机氯农药是氯代烃类化合物,亦称氯代烃农药。大多数为白色或淡黄色结晶或固体,不溶或非溶于水,易溶于脂肪及大多数有机溶剂,挥发性小,化学性质稳定,与酶和蛋白质有较高亲和力,易吸附在生物体内,生物富集作用极强。 20 世纪 40 年代,有研究表明, DDT 具有显著的杀虫效果以来,又相继合成了狄氏剂、艾氏剂、异狄氏剂、六六六、氯丹和杀虫酚等多种化合物,广泛应用于杀灭农业害虫及卫生害虫,是杀虫剂使用量最大的一类农药。在我国过去所使用的农药中, 60%的农药属于有机氯类农药。 1.3 利与弊 利:减少农作物损失、提高产量,提高经济效益,增加食品供应;提高绿化效率,减少虫媒传染病、改善人类和动物的生活居住条件。 弊:造成环境及食物污染,使环境质量恶化,物种减少,生态平衡破坏;通过食物和水的摄入、空气吸入和皮肤接触等途径对人体造成多方面的危害和“三致作用”

我国最严谨的农药残留国家标准发布

我国最严谨的农药残留国家标准发布 食品中最大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达3650项 2014-04-04 13:16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中国食品安全网作者:张莉 日前,农业部与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4)。我国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指标将由现行的2293项增加到3650项,新增1357项。作为我国监管食品中农药残留的唯一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食品中农药残留国家标准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对生产有标可依、产品有标可检、执法有标可判,严格监管乱用、滥用农药,保证“产”出安全食品和“管”出安全食品具有重要意义。 新发布的《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4)在科学性、针对性和实用性上都有显著提升,力求用最严谨的标准,为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供法定的技术依据。新标准规定了387种农药在284种(类)食品中3650项限量指标,较2012年颁布实施的《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2),新增加了65种农药,43种(类)、1357项限量指标。此次新发布标准具有以下特点: 扩大了食品农产品种类。新标准为284种(类)食品农产品规定了多种农药的残留限量标准,覆盖了蔬菜、水果、谷物、油料和油脂、糖料、饮料类、调味料、坚果、食用菌、哺乳动物肉类、蛋类、禽内脏和肉类等12大类作物或产品。除常规的谷物、蔬菜、水果外,首次制定了果汁、果脯、干制水果等初级加工产品的农残限量值,基本覆盖百姓经常消费的食品种类。 覆盖了农业生产常用农药品种。为防治各种病虫害对农作物生长的侵害,我国不同地区、不同农作物生产中经常使用的农药品种大约为350个左右,而新标准为387种农药制定了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基本覆盖了常用农药品种,今后覆盖面还会进一步扩大。 重点增加了蔬菜、水果等鲜食农产品的限量标准。针对蔬菜、水果、茶叶等鲜食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多发、易发问题,新标准重点规定了鲜食农产品中农药残留限量,为115个蔬菜种(类)和85个水果种(类)制定了2495项限量标准,比2012版本增加了904项限量标准。新增蔬菜水果限量占总新增限量的67%,其中水果上农药残留限量增加473项,蔬菜(包括食用菌)上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增加431项。 新标准基本与国际标准接轨。在新发布的标准中,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已制定限量标准的有1999项。其中,1811项国家标准等同于或严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占90.6%。在标准制定过程中,所有限量标准都向世界贸易组织(WTO)各成员国进行了通报,接受了各成员国的评议,并对所提意见给出了科学、令人信服的解释。 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农药残留限量标准都是根据农药毒理数据、我国农药残留田间试验数据、我国居民膳食消费数据和国内农产品市场监测数据,经过科学的风险评估后制定的。制定过程中,还广泛征求了社会公众、农产品生产和进出口企业、相关行业协会和相关行业部门的意见。 新标准将于2014年8月1日起开始施行,《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2)同时废止。

食品中污染物

第六章食品中污染物、有害残留物含量的检测 实验一食用油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 一、目的要求 学习薄层层析法分离检测食用油黄曲霉毒素的实验方法,了解做好本实验的操作要点。 二、实验原理 样品中黄曲霉毒素B1经提取、浓缩、薄层分离后,在波长365mm紫外光下产生蓝紫色荧光,根据其在薄层上显示的荧光的最低检出量来测定含量。 三、仪器和试剂 (一)试剂 1、三氯甲烷。 2、甲醇。 3、苯。 4、乙腈。 5、硅胶G:薄层色谱用。 6、无水硫酸钠。 7、苯乙腈混合液:量取98mL苯,加2mL乙腈,混匀。 8、甲醇水溶液:55mL甲醇,加45mL水,混匀。 9、黄曲霉毒素B1标准溶液。 (1)仪器校正:测定重铬酸钾溶液的摩尔消光系数,以求出使用仪器的校正因素。准确称取25mg经干燥的重铬酸钾(基准级),用硫酸(0.5+1000)溶解后并准确稀释至200mL,相当于[c(K2Cr2O7)=0.0004mol/L]。再吸取25mL此稀释液于50mL容量瓶中,加硫酸(0.5+1000)稀释至刻度,相当于0.0002mol/L溶液。再吸取25mL此稀释液于50mL溶量瓶中,加硫酸(0.5+1000)稀释至刻度,相当于0.0001mol/L溶液。用1cm石英杯在最大吸收峰的波长(接近350nm处)用硫酸(0.5+1000)作空白,测得以上三种不同浓度的摩尔溶液的吸

光度,并按式(1)计算出以上三种浓度的摩尔消光系数的平均值。 c A E =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式中 1E ——重铬酸钾溶液的摩尔消光系数; A ——测得重铬酸钾溶液的吸光度; c ——重铬酸钾溶液的摩尔浓度。 再以此平均值与重铬酸钾的摩尔消光系数值3160比较,即求出使用仪器的校正因素,按式(2)进行计算。 E f 3160= - - - - - - - - - - - - - - - - - - - (2) 式中 f ——使用仪器的校正因素; E ——测得的重铬酸钾摩尔消光系数平均值。 若f 大于0.95或小于1.05,则所用仪器校正因素可略去不计。 (2)黄曲霉毒素B 1标准溶液的制备:准确称取1~1.2 mg 黄曲霉毒素B 1标准品,先加入2mL 乙腈溶解后,再用苯稀释至100mL ,避光,置于4℃冰箱保存。该标准液约为10μg/mL 。用紫外分光光度计测标准溶液的最大吸收峰的波长及该波长的吸光度值。 结果计算:黄曲霉毒素B 1标准溶液的浓度计算按下式: 2 1000E f M A X ×××= 式中 X ——黄曲霉毒素B 1标准溶液的的浓度(μg/mL ); A ——测定的吸光值; f ——所使用仪器的校正因素; M ——黄曲霉毒素B 1的分子量312; E 2——黄曲霉毒素B 1在苯–乙腈混合液中的摩尔消光系数19800。 根据计算,用苯―乙腈混合液调到标准溶液浓度恰为10.0μg/mL ,并用分光光度计核对其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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