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学论文

犯罪学论文
犯罪学论文

网络犯罪的概念,特征,发展趋势及控制

对策分析

学生姓名代长江

学号6051213310

班级法学17-3

指导教师赵山星

网络犯罪的概念,特征,发展趋势及控制

对策分析

【摘要】网络犯罪是指行为人在网络空间内,以计算机网络为犯罪工具或者攻击对象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网络犯罪作为与网络的产生和发展相伴而生的一种现象,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必然有新的发展。这主要表现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将更加严重,网络诈骗犯罪会愈演愈烈,网上贩毒将发展迅猛,针对网络银行的犯罪

将不断增多。对此,必须站在全球化的视野上,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防控。Snippet:Cyber crime refers to the person in the network space, based on computer network crime tools or serious anti-social behaviour of a target. Network crime, as with the network suffers from the co-existence of the emergence and development of a kind of phenomenon, must be the new development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globalization. The main performance is: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crime will be more serious, Internet fraud crime will be intensified, online drug will develop rapidly, the crime of the network bank will rise. To this, must stand on the global perspective, take effective measures to control and prevention.

【关键词】全球化网络犯罪特征态势对策

当今世界,全球化已经成为受各个领域重视的一种社会现象,并成为各国学术界

普遍关注的重要命题。可以预料,在21世纪的现代社会,全球化将以更为明显的态势,以其在经济、政治、法律、文化等方面的多维表象而为世人所接受。网络是全球化发展的产物,是经济一体化的典型表现手段和形式,全球化的进程将深

刻影响互联网业的发展。网络犯罪作为与网络的产生和发展相伴而生的一种现象,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必然有新的发展。据有关资料显示,近年来全球网络安全问题以每年30%的速度增加,平均20秒钟就会发生一起黑客事件,目前全世界约有80%的网站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安全隐患。在全球范围内,除原有的计算机犯罪频频发生外,其他新型的网络犯罪如网络赌博、网络诈骗也在蔓延。网络犯罪与其他犯罪交织在一起,对各国的主权、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了严重威胁。在这种背景下,对网络犯罪及其控制对策予以探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关于网络犯罪的概念

网络犯罪(cybercrime)是随着计算机与通信技术的发展而出现的一个概念。20

世纪90年代,网络从狭窄的部门应用扩大到公众领域,成为个人和社会生活的一部分。不仅如此,网络的普及和发展还为社会的进步提供了强劲的动力,由此进入了一个崭新的知识经济时代。政府上网、电子商务、远程教育、虚拟社区这些新生事物不断发展,网络全球化、信息全球化已成为这个时代的主题。然而,科技总是一个两面性的事物,网络在为人们提供便利、带来效益的同时,也使人类面临着控制网络犯罪的新问题。关于网络犯罪的概念,可谓众说纷纭。有学者认为网络犯罪是对计算机犯罪的另一种称谓。[1]还有学者认为网络犯罪是指行为人在网络空间内,以计算机网络为犯罪工具或者攻击对象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2]

笔者基本赞同后者的观点,但需要补充的是,网络犯罪不是刑法专业的一个具体

罪名,而是一类罪名,属于犯罪学意义上的犯罪类型。

络犯罪与计算机犯罪有相同之处,比如行为人都以计算机为工具。但二者毕竟是不同的事物,它们的区别主要表现为:首先,网络犯罪是一种犯罪的新形态。一般而言,新经济形态会带来新的经济犯罪。网络犯罪正是经济一体化、网络全

球化带来的负面影响。从历史的角度考察,计算机网络的产生和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人类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是生产方式,而生产方式的物质形式与其社会形式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是社会历史演进的根本动力。在西方学者阿尔温?托夫勒的《第三次浪潮》和丹尼尔?贝尔的《后工业社会的来临》以及奈斯比特的《大趋势———改变我们生活的十个新趋向》等著作中,人类社会的历史被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农业社会(或称前工业社会),第二阶段是工业社会,而现阶段则处于信息社会(或称后工业社会)。托夫勒最近在接受采访时谈到:农业社会是在地上挖、种植各种农产品;工业社会是往地下挖,挖出原料,生产出产品;而网络社会是在地表上,用有线或无线的通讯网络,以终端机连接起来,人类

的疆界被打破,是“四海为家”。

农业社会展示了农业犯罪的一些特征,主要是以暴力犯罪和偷盗犯罪为主;工业社会犯罪,主要是以工业特征如组织化、集团化犯罪为主;而网络犯罪是由于新的经济成分诞生,经济结构的调整而产生的一种犯罪,是在传统犯罪的基础上“孵化”出来的一种新的犯罪类型。说它是一种“孵化”或者叫“衍生”,因为从历史上看,有些犯罪过去有、现在有、将来还会有,本质上是一样的。但是,由于新经济成分的产生,会出现新的犯罪类型,如“盗窃”,在农业社会里有,工业社会里同样有,网络社会里也会有。但是,有些犯罪却是过去没有的,如证券犯罪在农业社会是没有的,是在证券市场建立之后才产生和发展起来的。还有,从研究犯罪历史思路上看,犯罪动力由体力逐步转化成智力,犯罪原因由单一逐步转化成

综合,犯罪的类型由传统暴力犯罪、财产犯罪逐步转向科技犯罪、“知识”型犯罪。

网络犯罪则是在计算机犯罪基础上“孵化”出来的,因为计算机发展迅猛,广泛为经济服务,而经济发展要求建立网络,网络正是由这种需求而构造起来的。它使经济得到更为迅速发展的同时,又给社会带来了负面效应———网络犯罪。其次,网络犯罪必须在特定的空间内实施。网络犯罪常常发生在特定的场所———网络空间内,有人称之为“虚拟空间”、“赛博空间”或“第五空间”。行为人通过计算机及其附属设备和调制解调器进入网络空间,以特定的程序非法侵入他人的计算机系统,或者对他人计算机中的数据进行篡改,或者侵犯他人隐私,或者进行电脑诈欺,或者制作、复制病毒妨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根据美国学者爱德华、A?卡瓦佐和加斐诺?莫林的观点,网络空间,又称赛博空间(cyberspace)是指计算机网络化把全球的人、机器、信息源都连接起来,形成的一种新型的社会生活和交往空间,它区别于现实的生存生活空间,是一个没有客观实体的世界,是一种数字化的虚拟空间、精神生活空间和文化空间。赛博空间代表的是为数众多的可以被远程访问的计算机网络,而网络犯罪则必然发生在该空间内。

随着社会计算机化和网络化的迅速发展,社会上形形色色的犯罪正逐渐从

低层次的计算机犯罪转向在网络空间内实施网络犯罪。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网络犯罪进行不同的划分。比如美国学者Thomas J?Smedinghoff将网络犯罪划分为:非法进入或使用电脑;篡改或毁损资料;窃取或滥用资讯服务;电脑诈欺;妨碍他人使用电脑和非法持有密码,等等。[3]根据美国学者劳拉?昆兰蒂罗的观点,赛博犯罪则可以分为四大类:未经许可使用与计算机相关的财产;在计算机系统

中引入欺诈性的记录和数据;修改、毁坏信息或文件;使用电子手段或其他方式偷盗金钱、金融设备、财产、公共设施及数据等。[4]台湾学者则将计算机犯罪分为:资料之不当操作;资料之不当刺探、取得;非法使用电脑;电脑破坏等。[3]为研究的方便,笔者从犯罪学的角度对网络犯罪作了以下划分:一是以网络计算机

系统为攻击对象的犯罪。这类行为主要包括以单纯获取信息、数据破坏、干扰或控制网络系统为目的,或者以攻击为手段实现其他犯罪目的等犯罪。二是以网络计算机系统为工具的犯罪。这类行为对网络本身并没有破坏效果,而是利用网络功能,对现实生活中的人或物实施的犯罪行为。

二、全球化背景下网络犯罪的基本特征

从20世纪60、70年代始,全球化已经成为一股强大的、不可逆转的世界潮流。马克思说,随着生产日益社会化,历史“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成为全世界的历史”。

[5]而把全社会、全世界连成一个整体的技术纽带,则是各种各样遍布全社会、遍布全球的各种物质的能量和信息的网络。特别是计算机网络已连接了世界上二百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具有全球性和超地域性的系统。在这种背景下,网络犯罪的特征明显不同于其他犯罪,这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首先是犯罪现场和空间

的虚拟性。计算机网络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空间的虚拟性,所有的交往和行为都是通过一种数字化的形式来完成的,即是通过一条电话线,通过光缆、有线电视网、卫星传送等方式将世界连成一片。

传统犯罪大多有犯罪现场和空间,犯罪现场是指犯罪行为实施的地点和遗

留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证的一切场所。犯罪现场是客观实在的,犯罪行为是在特定的空间内发生的,有时一个案件一个犯罪现场,或者几个案件几个犯罪现场。网络犯罪由于是发生在网络空间,是使用操作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用数字化的形

式来完成的。所以网络犯罪并不像传统犯罪一样有一个实在的犯罪现场和空间,犯罪行为地与犯罪的结果地也不像传统犯罪一样在一个现场里,处于“共生体状态”,而是通过虚拟空间,跨越国界、地域来实现其犯罪目的,它的行为地和结果地往往是分离的。一行为人在美国,但他侵入了中国信息系统,修改、破坏中国信息系统的数据,造成了网络犯罪,可以认为,其行为地在美国,但其犯罪结果地在

中国。因此,如何确定网络犯罪的现场和空间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笔者认为,网络犯罪现场和空间的确定应基于网络的超时空和超地域特点,将其分为物理空间和虚拟空间,物理空间是指网络犯罪行为实施的场所,虚拟空间是指网络、服务器、信息系统等。

由于网络犯罪行为是通过虚拟空间来实施和完成的,虚拟空间就产生了犯

罪行为带有虚拟的特征。犯罪行为虽带有形式上的虚拟,但它还是客观存在的,

其犯罪后果是一种实体行为,因而只要是犯罪,就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其次是犯罪行为的隐蔽性。网络犯罪人往往利用网络技术达到自己的犯罪目的,有的删除、修改、增加、干扰、制造、传播各种信息数据,使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转,有的借助通讯工具对网络系统传输特殊的信息和指令,破坏信息系统,这些犯罪行为只

要点一点鼠标或打几下键盘或借助于手机或电话等就能完成,十分隐蔽,不易被

人察觉。从网络犯罪时间来看,它是用分、秒计算的,可在瞬间完成,其作案时间很难判定。此外,网络犯罪人往往利用自己的技术特长、职业特点实施犯罪,有些还是高学历的“智人”。由于他们有体面的身份,较高的文化素质,还有各种掩护方法,所以,在公众眼里不像“犯罪人”,因而更具隐蔽性。现在网络犯罪很少被发现和查证,一方面是由于被害单位涉及名誉和秘密,不愿向司法部门报案;另一方面是由于网络犯罪的证据多存在于电磁介质如程序、数据等无形的信息中,很容易被更改和删除,有的甚至不留痕迹,侦查难度相当大。据国外的一项调查表明,传统犯罪方式每次作案平均渴望获得15000美元,而被抓获的危险是30%;对网络

犯罪来说,每次作案被逮的概率仅有3%,而获利高达1500万美元,网络犯罪与抢劫银行一样可以获暴利,但比抢劫银行安全得多。[6]第三是犯罪手段的智能性。同传统犯罪相比,网络犯罪更多是依靠智力,而非体力去实施犯罪。网络犯罪有一种知识化的过程,掌握这种知识,才能实施犯罪,才能达到预期的犯罪目的。美国犯罪学家埃得温?H?萨瑟兰在分析计算机犯罪时提出,才智和现代技术工具的结

合产生犯罪的可能性。网络犯罪就是由于掌握网络技术相关知识的才智和网络条件的形态而产生的一种新形态的犯罪。网络犯罪一般主体较年轻,他们知识化程度较高,信息灵通,头脑灵活,有网络技术和技能,犯罪手段往往带有专业性。在美国财政部公布的金融业39起网络犯罪案件中,计算机人员占70?5%;美国斯坦福大学研究厅报告统计,在网络犯罪中,计算机专业人员约占55?8%,这些实例和数据说明网络犯罪确实具有“智能性”。

网络犯罪,特别是侵入数据库的犯罪,要求网络、专业水准相当高,因为这些数据库有严密的防范屏障,有很难破解的密码,只有具备扎实的网络知识,精通网络技术的人才能侵入这些地方。第四是犯罪危害的扩散性。由于因特网正以极快的速度把社会的各个部门、各行各业以及各国、各地区联成一个整体,形成一个“地球村”或称“网络社会”,因此,网络犯罪的危害极为广泛。网络犯罪的危害领域既可以是政府机关、新闻出版、文化教育、科技行业,也可以是工厂、矿山、粮食、商业、供销、石油、煤炭、运输、银行、证券、外贸和房地产等领域。由于其犯罪动机不同或者其目的不同,产生的危害结果也不同,侵害一个犯罪对象,可能给众多的人带来危害。如黑客侵害一个网站,虽然他本身意图是破坏数据或者修改数据,但由于其侵入,对数据本身造成影响,可能给该网站带来极大的危害,网站被迫停运,从而给众多的人带来不便,使侵害带有一种扩散的意义。从网络上的病毒看,如银行网络染上病毒,所有储户的存款、取款记录将荡然无存,银行金融管理系统将会引起混乱,因为病毒具有“传染性”,这种“传染性”的病毒危害是巨大的,有时会使整个网络都会受到影响。这就是其危害的“扩散性”。由于危害扩散,造成的损失往往是巨大的。

网络犯罪使世界众多国家都遭受到巨大的损失,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如美国、英国、德国、法国等,年损失额为几十亿美元。根据1997年美国计算机安全研究所(CSI)与FBI国际计算机犯罪中心旧金山分部合作对563家美国公司、政府机构、金融机构以及大学所做的“1997年计算机犯罪与安全调查”发现: 1996年计算机犯罪给其中的249个机构造成的经济损失,合计超过1亿美元。在被调查单位中只有59%能够量化其所遭受的经济损失,有75%报告在过去一年中遭受

过侵袭。据估计网络犯罪造成损失已连续几年高达5亿美元以上,而实际数字远远高于这一估计数据。

三、全球化背景下网络犯罪的发展态势

作为社会发展的伴生现象,犯罪的发生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发展为犯罪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持。在网络全球化和经济一体化的当今世界,几乎所有犯罪都可以在网络空间中完成,并且,网络技术的运用大大方便了这些犯罪的实施。因此,笔者认为,在全球化背景下以下几种犯罪将是今后发展较快且较为突出的:第一,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将更加严重。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是指人类智力劳动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所有

权。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发明者或成果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利。

在世界贸易组织管辖范围中,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并重的三大支柱之一,且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科技经济的高速发展倍受国际社会的关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是当今世界范围内涉及面广、保护水平高、保护力度大、制约力强的一个国际知识产权公约。其内容涉及知识产权的各个方面:版权及邻接权、商标权、地理标志、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未经披露的信息等。近年来,由于网络的迅猛发展和经济全球化趋势,加之市场失范和法律的不健全,网上假冒、盗版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屡禁不止,十分猖獗,案件数量持续增长,重、特大案件增多,犯罪后果严重,损失巨大。在众多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中,尤以侵犯著作权和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最为严重。

网络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信息的数字化。信息的数字化为在瞬间内大量复制享有著作权及其他受保护的作品提供了条件,并使这些复制品有可能被同时发送给上百万人。在网络上,只需要在几分钟内将受保护的作品登录到公共网页,顷刻间便可能有成千上万的人将其下载。网络令即使最穷困的人有能力不经授权复制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并使其广泛扩散。据美国学者估测,在国际互联网上实施的侵犯著作权犯罪每年可导致数百亿美元的损失。与商业交往的机密性紧密相连的不正当竞争和侵犯商业秘密或专有技术在网络空间变得更加复杂。例如,在网络上因信息交流和储藏易为人所知,使得商业秘密的所有人比在其他交易中更容易遭受损失;而其竞争者可能非法利用这些信息从事不正当竞争。

此外,在网上传输的商业秘密如专利申请材料有可能被黑客截获从而使尚

未获得专利的技术秘密泄露,使研发者的成果被他人非法利用。与网络有关的知识产权中还存在着大量的软件保护问题。软件由于其本身的特性,极易被复制;而网络的快速搜索功能使得软件盗版轻而易举。现在网上还出现了专门下载解密软件的网站,网上黑客免费为欲下载正版软件者提供相应的解密软件,号召信息

共享。如美国联邦政府诉LaMacchia一案,被告人LaMacchia是马萨诸塞工学院的学生,他在互联网上就设立了一个任何人都可以进入的公告牌,将他人享有著

作权的计算机软件登录到公告牌上,使其可以被人随意下载, LaMacchia的行为极大地损害了权利人的利益。

第二,网络诈骗犯罪会愈演愈烈。不断走向全球化的电子商务为商界和消费者都提供了重要的商机,互联网的优势既吸引了众多商家守法经营,也为不法分

子行骗提供了沃土。大量的网络诈骗对电子商务市场的健康发展构成很大的威胁。网络诈骗是指行为人利用网络技术及媒介实施诈骗、谋求非法利益的犯罪行为。据美国一咨询机构的统计数字显示, 2000年全球范围内网上被骗金额达到16亿美元,该机构还预测,随着网上支付金额的增加,到2005年网上损失金额将达到57亿美元。美国著名电子商务网站“电子港湾”2001年首季发生诈骗案2000多起。2001年5月23日,美国司法部和联邦调查局宣布,全国已破获数起网络诈骗案, 62名嫌疑犯被捕,涉案金额高达1?17亿美元,受害者多达57万人。2000年7月21日,中国晋江市刑警局摧毁了一个以安溪籍人员为主的网络诈骗团伙。该团伙从2000年3月份以来,利用国际互联网向全国各地的客户发送虚假的电子邮件,先后5次诈骗上海、吉林、山东等地客户,诈骗金额46万多元。据兰州市公安局计算机安全警察部门的同志介绍,兰州网警自成立以来,仅仅几年时间就

破获网上违法案件6起,查处违法违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52家(其中无任何执照的19家)。美国司法部副部长汤普生警告说:“网络诈骗已经成为增长最

快、涉及面最广的一种白领犯罪行为。”英国首相布莱尔曾经说:“电子商务是现代知识经济的核心,但其安全问题常令人头痛万分。”一份研究发现,英国约有8%的商品在网上订购后始终没有送到消费者手中。骗子利用人们善良的天性,在电子交易活动中频繁诈骗用户,对此各国法律专家也很头痛。2001年4月1日美国Caylner研究公司发表的一份报告称,未来两年,在网上交易过程中被窃取大

量金钱的互联网消费者人数将有增无减。

归纳起来,目前比较普遍的网上商务诈骗主要有以下几类:利用网上购物、网络拍卖、虚假的网络服务等手段欺骗消费者和商家,采用信用卡、国际数据拨号等方式诈骗、窃取消费者巨额款项;谎称提供免费网页取得网友信用卡号,而后陆续索要钱财;抓住消费者和商家致富心切的心理,用诱人动听的说词,在网上刊登虚假广告或利用电子邮件搞非法多层次传销;推销所谓物美价廉的商品,提供

虚假商机和搞诈骗性的投资活动。除此之外,他们还用金钱连销函式、高价回收骗局、非法出售电子邮件地址、保健医疗骗局和“折扣卷”支票等卑劣手段在网上行骗。高明的诈骗犯可在网上突然出现,对消费者迅速实行欺诈,然后消失得无影无踪,根本无法确认他的身份或地址。

要想制止这种诈骗,执法人员需行动迅猛,并需要前所未有的协同作战。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认为,与其他国家同行协同行动是在全球化背景下打击网络诈骗犯罪的关键所在。联邦贸易委员会同世界各地执法人员合作了多项具体行动。联邦贸易委员会组织了一个名为国际“浏览日”的活动,让执法人员和消费者团体在一个特定时间在网上搜寻某一特定种类的诈骗活动,瞄准目标,依法惩治。在搜寻之后,联邦贸易委员会向那些违规者发出“警示性电子邮件”,警告他们可能违反了国家的有关法律,如不改正或停止,将会受到法律制裁。第三,网上贩毒将发展迅猛。全球化和网络通讯技术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方式,并给社会的经济、教育和文化的发展创造了许多条件。

然而,这些条件正在受到追求非法收入的个人和犯罪集团的利用。网络技术不仅给公众提供了很多的机会,同时也给毒品贩运及犯罪等反社会行为提供了很多机会。与合法的商业组织一样,麻醉品贩运组织也在进行重新调整、分散和全球化。比起以往,麻醉品贩运活动更为扩散,跨过了原来某些权限的管辖范围,因此用通常的执法技术手段很难发现这些犯罪活动。就目前来看,毒品犯罪利用新技术进行的活动主要有: 1?在线进行毒品交易; 2?利用因特网聊天室相互联系,因受到网络防火墙的保护而无法对他们进行了解; 3?通过使用可以匿名预先支

付费用的电话卡,用移动电话进行联系。加密技术使得毒品走私者能够进行毒品交易而几年不被发现。

网络新技术使得犯罪活动容易进行,麻管局称有关毒品犯罪呈“业余化”的趋势:将来可能成为麻醉品药剂师的人和毒品贩运者不再需要有特殊的联系和资源,他们可以利用因特网功能检索到很多有用的信息。因特网也把在世界不同地方的有类似意向或目的的人联系到一起,并且使他们能通过因特网确定供应来源。在这种环境下,传统的利用等级结构图和清晰的地域边界的执法方式已远远不能适应网络毒品犯罪的发展。这些对国际麻醉品管制公约(1961年)的任务提出了新的挑战,联合国麻醉品管制局作为国际麻醉品管制公约的捍卫者,有责任

提醒各国政府和公众警惕全球化和网络通讯技术所引发的对实施麻醉药品法的

挑战。对各国政府而言,应当建立专门的机构和高科技麻醉药品管理组织,以专门对付网上毒品犯罪。

对国际社会来说,应当尽可能地协调措施以确保对罪名、制裁及证据标准在世界各国大致相同,防止因网络的超地域性从而产生“避风港”问题。第四,针对网络银行的犯罪将不断增多。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网络新技术的发展,全球首家以网络银行冠名的金融组织———安全第一网络银行(SFNB)于1995年10月18日打开了它的“虚拟之门”,从此一种新的银行模式诞生,并对300年来的传统金融业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冲击。网络银行又称在线银行,是指银行利用网络技术,通过网络向客户提供开户、销户、查询、对账、行内转账、跨行转账、信贷、网上证券、投资理财等传统服务项目,使客户可以足不出户就能够安全便捷地管理活期和定期存款、支票、信用卡及个人投资等。[7]可以说,网上银行是在Internet 上的虚拟银行柜台。银行业务与互联网的连接,使得网络银行容易成为非法入侵和恶意攻击的对象。如英国国家罪案署破获的英国首宗网上银行抢劫案,犯罪分子成功利用伪造的身份掳走了该国最大的网上银行———埃格(EGG)的1万英镑现金。多项调查表明,安全已成为网络银行的最大顾虑。从目前来看,对网络银行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主要有以下几种因素:其一是电子扒手。一些被称为“电子扒手”的银行偷窃者专门窃取别人的网络地址、银行账号和密码,将资金据为己有,这类窃案近年来呈迅速上升趋势。因为Internet服务在给银行和用户提供共享资源的同时,也为窃取银行业、用户秘密数据的非法“侵入者”敞开了大门。据美国官方统计,银行每年在网络上被偷窃的资金达6000万美元,而每年在网络上企图电子盗窃作案的总数高达5—100亿美元之间,“电子扒手”平均作案值是25万美元,而持枪抢劫银行只有7500美元。“电子扒手”多数为解读密码的高手,作案手段隐蔽,不易被抓获,通常能够查获的约为1/6,而只有2%的网络窃贼

被抓获。

其二是电脑黑客。对电脑超级“黑客”来说,破译各家银行的程序、密码并不是一件难事,在国外,类似的事件层出不穷。据美国参议院一个小组委员会的估计,全球企业界1995年损失在“黑客”手中的财富达8亿美元,其中,美国企业损失4亿美元。“黑客”对网络银行安全的潜在风险是极大的。其三是计算机病毒。计算机病毒对银行电脑系统形成了巨大的威胁。据英国《金融时报》报道,在1996—1997年的18个月中,世界范围新发现的计算机病毒数量几乎翻了一番。平均每个月新发现的计算机病毒数从过去200种上升到500种左右。全世界已知的计算机病毒数已达18000种,尚有上百种待查明的计算机病毒在流传。此外,随着国际互联网络的普及,银行的电子函件也成为计算机病毒传播的主要渠道。面对这些威胁,网络银行的安全体系不能不令人担忧,而商业银行经营的“三性”原则,即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安全性是决定一切的前提。只有保证了安全,才谈得上盈利。资金安全对银行、顾客和商家永远是至关重要的,如何确保交易安全,

就成为网络银行发展亟需解决的问题。

四、全球化背景下网络犯罪的控制对策

正如德国刑事社会学的创始人李斯特所言,“最好的社会政策就是最好的刑事政策”。[8]犯罪作为一种反社会现象,是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是与人和社会的发展水平相关联的。因此,要有效防控与计算机网络同步发展起来的网络犯罪,必须在全球化的视野下采取有力措施。具体来说,应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首先,坚持网络犯罪的综合治理之路。对于网络犯罪也必须坚持综合治理的犯罪控制总方略,把道德约束、技术防范和刑事惩治有效地结合起来。

一是要注重网络社会的道德建设。高科技的发展使传统伦理受到很大冲击,道德失范成为网络犯罪泛滥的重要动因。构建适应网络时代的新型道德,充分发挥社会伦理的调节功能,是控制网络犯罪的第一道防线。

二是加强网络犯罪司法人员的网络专业技术训练。如前所述,网络犯罪是一种智能化犯罪,科技含量高,所以要在司法领域实现对网络犯罪的“以技制技”的目的,就必须加强司法人员的网络技术培训。否则司法机关在对网络犯罪的刑事侦查、起诉、审理中就会十分被动。另外,针对网络犯罪技术性强这一特征,许多国家设立了专门的网络犯罪的刑侦组织。例如,德国为打击Internet上的犯罪行为, 1995年特设了网络警察工作小组,其任务是在环球计算机网络中巡逻,搜索非法材料,追查互联网络各种形式的犯罪活动。

三是要提高刑事司法的效能,严密刑事法网。网络犯罪黑数高,侦查难,犯罪人侥幸心理强,因此,提高破案率,增大犯罪的风险成本,强化刑罚的必定性和及

时性,是惩治犯罪的关键所在。

其次,加强网络犯罪的刑事立法。刑事立法是运用刑法手段预防和打击网络犯罪的前提,只有在刑法中对网络犯罪作出相应规定,才能从立法上表明国家对

犯罪的严正姿态,也才能在刑事立法中做到有法可依,达到罪刑法定的要求。在对计算机犯罪的刑事立法上,世界上许多国家,特别是工业化国家已有了成功的立

法例。在美国,绝大多数州都颁布了涉及计算机犯罪的法律,如1978年《佛罗里达州计算机犯罪法》,还有全美国适用的联邦法律,如1984年《伪造进入程序装置和滥用计算机欺诈法》, 1986年《美国计算机欺诈与滥用法》;在英国有1984年《数据保护法》、1990年《计算机滥用法》。有的国家直接在刑法典中对计算机犯罪进行了规定,如瑞士、奥地利等。在这些计算机犯罪的立法中,部分网络犯罪已涵盖在其中。就我国有关网络犯罪的刑事立法看,我国一系列的行政法,

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涉及到了网络犯罪的刑事责任问题,但规定得极为笼统。我国有关网络犯罪的刑事责任主要是在刑法典中作出规定。《刑法》第285、286条分别规定了“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第287条规定了利用计算机实施的犯罪,依照刑法典有关规定定罪处罚。应该说,我国刑法规定的计算机犯罪也涵盖了部分网络犯罪,但必须承认,在网络犯罪上,我国刑事立法还刚刚起步,还有部分网络犯罪没有被包括进来。例如:通过网络非法下载其他计算机用户储存的数据、应用程序等行为在刑法上就没有作出规定。另外,《刑法》第287条的规定也不科学,因为利用计算机实施的犯罪以刑法中有关罪名定性,没有体

现计算机犯罪或网络犯罪的特征。

再次,确立刑事一体化思路。近年来,我国有学者倡导刑事一体化的思路,这对于推动刑法研究的纵深化、刑事立法的科学化和刑事司法的高效化具有积极影响。在理论上,“刑事一体化”意味着应加强刑法学同其他刑事科学,尤其是犯罪学之间的沟通与对话,把实证分析同规范分析的方法结合起来,共同探讨网络犯

罪的规律和对策。在立法上,“刑事一体化”要求加强刑事实体法与刑事程序法之间的互动与协调,在立法过程中通盘考虑,尽力避免二者之间的脱节。在网络环境下,电子证据的地位、收集与提取的途径、审查判断的规则等,都亟待刑事诉讼法来规范,而刑事诉讼法的完善直接制约着刑法作用的发挥。

同时,刑事诉讼法本身具有独立的价值,程序正义同实体正义都是现代刑事法治的应有之意。在网络犯罪的追诉中,是否应赋予受害人举报义务,如何对司法机关的网络监控权合理定位,等等,都是刑事诉讼法面临的新课题。最后,强化国

际间的司法合作,严厉打击网络犯罪。互联网本身是一个无国界的空间,网络犯罪也同样不受物理国界的限制。网络犯罪与传统犯罪的重要区别在于其可迅即之间同时发生在多个国家甚至全球。因此有人认为网络犯罪是一种“无国界”的犯罪。由于国家的管辖权是有限的,各国在与网络犯罪这种非传统犯罪作斗争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遇到如何规定管辖权以及协调管辖权冲突而引起的难题。单靠一国的努力,或各国各自为政,不可能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如何协调各国的刑事法(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并在实时数据收集、通信数据的快速保存和披露、电子证据保全、相关信息的交流等具体侦查措施方面建立起一套有效的合作机制,是解决这一难题的关键。这就意味着各国应加强刑事司法合作,在打击网络犯罪方面取得共识,进而达成一项国际协议以应付挑战。2001年11月23日,欧洲理事会在匈牙利布达佩斯召开的网络犯罪大会上举行了《关于网络犯罪的公约》(Convention on Cybercrime)的开放签署仪式。这个公约是国际社会第一个控制网络犯罪以及其他形式的计算机滥用行为的国际刑法公约,其旨在通过敦促缔约国进行适当的立法和建立有效的国际合作,以达成一种共同刑事政策来加强社会保障。更重要的是,公约创建了一个全天候的“协作网络”,可以在缔约国间进行24小时不间断的情报交流及相关协助。这对在网络全球化的环境下打击犯罪具有重大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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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冯卫国,张立宇?网络犯罪及其相关问题[J]?科技与法律季刊, 2001, (4): 28?

[3] [美] Thomas J?Smedinghoff?网络法律相关论文[M]?[台]张台先,陈月菁译?台北:美商艾迪生维斯理和儒林图书公司合作出版, 1999?24?

[4] [美]劳拉?昆兰蒂罗?赛博犯罪———如何防范计算机罪犯[M]?王勇译?南昌:江

西教育出版社,1999?8?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56?51?

[6]文军,艾湘涛?略论信息犯罪及其安全对策[J]?长沙电力学院学报, 1998, (1): 35

[7]吕永朝?网络银行: e时代的恐龙或泡沫[J]?重庆商界, 2001, (8)?

[8]杨焕宁?犯罪发生机理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1?144?

浅论现代社会犯罪

浅论现代社会犯罪 内容摘要: 回首人类发展的历程,转眼间我们已经迈入了二十一世纪。人类的各项事业都在不断进步:科技、教育、文化……但我们同时也看到了人类的另一面也在“进步”着——犯罪。时代在不断发展,而犯罪,无论是在形式上还是在内容上,无疑都处在最多样最丰富的阶段,尤其在当今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情况也就变得更为复杂。如何更有效的预防犯罪,降低犯罪率便成为当今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之一。本文将从不同角度针对犯罪以及如何降低犯罪率进行论述,希望从中能够得到一些启示,以便我们更好的解决犯罪问题。 关键词:现代社会,犯罪,犯罪现象,犯罪原因, 一、犯罪概念:对于犯罪的概念,各学科之间与各学派之间有着不同的定义, 针对本文所要论述的内容,我想从两个方面对犯罪的概念进行论述。 1.刑法学上的犯罪概念: 在刑法学里,犯罪的概念就是要解决“什么是犯罪”的问题,主要讲犯罪构成。乔治·P·弗莱彻在其著作中指出:“犯罪是被描述为已经实施违法行为或者错误的行为。”1意大利学者贝卡里亚则指出:“有些犯罪直接地毁伤社会或社会的代表;有些犯罪从生命、财产或名誉上侵犯公民的个人安全; 还有一些犯罪则属于同公共利益要求每个公民应做的和不应做的事情相违背的行为。任何不包含在上述限度之内的行为,都不能被称为是犯罪,或是以犯罪论处。”2总之,外国学者对于犯罪概念的表述多种多样,如大致归纳,通常一般分为三种:形式概念、实质概念和混合概念。犯罪的形式概念主要是把犯罪定义为违反刑事法律并且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犯罪的实质概念论述最科学的就是马克思。他认为:“犯罪——孤立的个人反对统治关系的斗争,和法一样,也不是随心所欲地产生的。相反地,犯罪和现行的统治 1[美]乔治·P·弗莱彻著《刑法的基本概念》,王世洲主译与校对,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2[意]切萨雷·贝卡里亚著《论犯罪与刑罚》,黄风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5年版

犯罪学期末考试

从犯罪学角度分析醉驾 姓名:彭双高学院:理学院学号:11008030117 为了能够更为公正、客观、统一的规制醉驾行为,准确适用刑法修正案(八)关于危险驾驶罪的规定,应该由最高司法机关及时发布相应的司法解释或者指导性案例,对较为典型的犯罪情节予以明确。 近日,“醉驾是否一律入罪”的争议,把醉酒驾驶的争执从最初是否应该犯罪化推向今天醉驾行为能否一律入罪的高峰。如果说,立法上醉驾行为应否入刑是可以借助公众讨论的“民意”问题,那么,司法中醉驾能否一律入罪应当是相对专业的法律适用问题。因为,犯罪认定是依赖严谨与科学,需依法进行的司法过程,不能掺杂任何非理性的激情与私利。就此而言,回顾近来“醉驾是否一律入罪”问题所面对的诸多争议,笔者认为,分析相关刑法规范和刑法理论,可以更好地厘清这一问题。 一、从刑法典第十三条“但书”谈起 刑法典第十三条在正面阐明犯罪的基本特征之后,又以“但书”规定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把危害行为的情节对犯罪成立的影响予以明确化。这就要求司法机关在判断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时,除了根据犯罪构成要件加以认定外,还必须考虑包括犯罪情节在内的所有要素对相关法益所造成的侵害或威胁是否符合犯罪严重社会危害性的本质特征,“醉驾能否一律入罪”也不例外。 从刑法总则与刑法分则、犯罪概念与具体犯罪类型的关系来看,刑法总则规定了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犯罪概念、刑罚种类等原则、原理内容,刑法分则是刑法总则之原则、原理的具体体现;刑法分则要接受

刑法总则的指导和制约,不能与总则相抵触。从这个意义上说,“醉驾入罪”的司法适用需要注意两点:一是危险驾驶罪作为犯罪的具体类型,其司法认定需要遵从罪刑法定原则和犯罪概念的制约。虽然根据罪刑法定原则,一般不能直接依据犯罪概念判断具体犯罪的成立与否,但是,认定犯罪成立决不能超越犯罪概念的约束,这是总则指导性、制约性的体现,也是罪刑法定原则的实质化判断的需要——借助犯罪概念将不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出罪化。二是司法者把醉驾行为认定为危险驾驶罪时,必须把“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形排除在犯罪圈之外。作为犯罪的具体类型,不但要符合危险驾驶罪的具体犯罪构成,同时犯罪行为须符合严重社会危害性特征。前者的判断依赖于刑法条文的明文规定,后者的考量则需要结合案件情节予以审慎斟酌。总之,不能因为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没有为醉酒驾驶机动车设定情节限制,就突破刑法总则第十三条关于犯罪特征的相关规定;“醉驾不能一律入罪”正是承认 刑法总则效力的必然结果,也是其应有之意。 二、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客体考察 任何犯罪的成立,都必须以侵害或威胁刑法所保护的法益为前提,不具有法益侵害性或威胁的行为是不能被认定为犯罪的。即使在危险与冲突不断加剧的当今风险社会,立法者为更好地防范风险与保障公共安全而在刑法中设置抽象危险犯——以期能够对造成法益危害的行为予以提前规制,预防危害结果的发生,也仍应以违法行为对法益造成抽象危险为前提。 具体到以醉酒驾驶机动车为客观行为之一的危险驾驶罪,立法者将其归入刑法典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可知危险驾驶罪所侵犯的同类客体应该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人或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财产利益;其直接客体,应该是道路交通安全。由此,根据犯罪客体的基本理论,醉驾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必须在客观上对道路交通安全造成威胁,没有威胁刑法所保护的法益便不能被认定为犯罪。

运筹学课程论文

运筹学课程论文 运筹学在现代社会中的应用 班级:运筹学2班 年级:2014级 学院:园艺园林 教师:陈涛 姓名:宋春雄 学号:222014325052030

摘要: 运筹学发展至今,它的应用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军事领域了,运筹学已被广泛应用于工商企业,民政企业等研究组织内的统筹协调问题,既对各种经营进行创造性的科学研究,又涉及到组织的实际管理问题,它具有很强的实践性,最终应能向决策者提供建设性意见,并应收到实效。运筹学在管理方面有着很突出的作用。管理就是“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的最佳解释。 关键字:企业管理,生活,筹划 正文: 运筹学是现代管理学的一门重要专业基础课。它是20世纪30年代初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学科,其主要目的是在决策时为管理人员提供科学依据,是实现有效管理、正确决策和现代化管理的重要方法之一。该学科是一应用数学和形式科学的跨领域研究,利用统计学、数学模型和算法等方法,去寻找复杂问题中的最佳或近似最佳的解答。运筹学经常用于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复杂问题,特别是改善或优化现有系统的效率。研究运筹学的基础知识包括实分析、矩阵论、随机过程、离散数学和算法基础等。而在应用方面,多与仓储、物流、算法等领域相关。因此运筹学与应用数学、工业工程、计算机科学、经济管理等专业密切相关。运筹学作为一门用来解决实际问题的学科,在处理千差万别的各种问题时,一般有以下几个步骤:确定目标、制定方案、建立模型、制定解法。虽然不大可能存在能处理及其广泛对象的运筹学,但是在运筹学的发展过程中还是形成了某些抽象模型,并能应用

解决较广泛的实际问题。 运筹学的思想在古代就已经产生了。敌我双方交战,要克敌制胜就要在了解双方情况的基础上,做出最优的对付敌人的方法,这就是“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的说法。但是作为一门数学学科,用纯数学的方法来解决最优方法的选择安排,却相对较晚。也可以说,运筹学是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才开始兴起的一门分支。运筹学的具体内容包括:规划论(包括线性规划、非线性规划、整数规划和动态规划)、库存论、图论、决策论、对策论、排队论、博弈论、可靠性理论等。 运筹学在商业中的应用。 (1)市场销售。主要应用在广告预算和媒介的选择、竞争性定价、新产品开发、销售计划的制定等方面。如美国杜邦公司在20世纪50年代起就非常重视将运筹学用于研究如何做好广告工作,产品定价和新产品的引入。通用电力公司对某些市场惊醒模拟研究。 生产计划。在总体计划主要用于总体确定生产、存储和劳动力的配合等计划,以适应波动的需求计划,节省10%的生产费用。还可以用于生产作业计划、日程表的编辑等。此外,还有在合力下料、配料问题、物料管理等方面的应用。 库存管理。主要应用于多种物资库存量,群定某些设备的能力或容量,如停车场的大小、新增发电设备的容量大小、电子计算机的内存量、合理的水库容量等。美国某机器制造公司应用存储论后,节省 18%的费用。目前国外新动向是将库存理论与计算机的物资管理系

犯罪学论文设计

犯罪学论文设计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论家庭教育与犯罪预防的关系摘要:自八十年代以来,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我国整体犯罪呈现增长的状态。中国社会科学院2009年12月21日发表的《社会蓝皮书——2010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中透露,2009年一到十月,公安机关共立案各类刑事犯罪案件立案444万多起,比前一年同期上升%,导致这种结果的原因有很多,比如说经济危机、贫富差异过大等等,但这其中,家庭教育也同样是不容忽略的一个重要因素,家庭作为人们最早接受教育的场所,对人们未来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自然对犯罪预防也启到关键作用。 关键词:犯罪家庭教育犯罪预防 中国社会科学院2009年12月21日发表的《社会蓝皮书——2010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中透露,2009年一到十月,公安机关共立案各类刑事犯罪案件立案444万多起,比前一年同期上升%,其中杀人、强奸、放火、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都有上升,其中纵火案件上升%,强奸案上升 %,盗窃和抢劫案件上升了16%,从中可以看出我国整体犯罪率的处于上升状态,与此同时我们中国现在青少年犯罪更是呈现令人担忧的增长趋势,并且由于发育年龄提前和频繁接受暴力文化影响等原因,近年来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危害社会的行为也逐渐增多。有关专家分析,中国青少年人口总量由低谷开始爬升,将进入一个稳步上升期。介于这种情况,我们不得不把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提出来,因为对于涉世还不深的青少年以及未成年来说,他们主要接触的就是自己的家庭,于是这些犯罪行为当然主要也是受到了不良家庭教育的影响。 我国着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在总结其毕生教育经验后指出:“人生最重要的习惯、倾向、态度等多半在六岁以前养成。幼儿期是人格陶冶最重要的时期。”而对这一时期的儿童来说,家庭是主要的生活空间,家庭教育是他们所接受的最主要的教育形式。因此,儿童的早期教育是其智育、德育培养的奠基石,对其未来的成长过程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也就同样对犯罪预防会起到积极的作用。家庭对孩子的影响是多方面的,这些影响对犯罪起着重要的作用: 一、家庭教育会通过“行为暗示”影响一个人对社会公德、好与坏的评价方面的认知,对一个人的价值观影响巨大。 父母的言行举止,待人接物,生活方式甚至动作姿势,对于孩子的思想作风、生活习惯,都有很大的影响,孩子们无时无刻不在模仿。如果父母在这方面做得好,孩子看得见,学得着,久而久之,潜移默化,就会受到良好的影响,促使孩

犯罪学复习题完整版

《犯罪学》复习题 一、单项选择 1.一般认为,“犯罪学”一词最早是由法国人类学家( C)提出来的(p3) A.加洛法罗 B.菲利 C .保罗·托皮纳尔 D.贝卡利亚 2.犯罪学研究的出发点和归宿是( D)(p7) A.犯罪现象 B.犯罪原因 C.犯罪治理 D.犯罪预防 3.犯罪学是一门独立的(A )(p9) A.社会科学 B.人文科学 C.法学学科 D.心理学科 4.从研究的问题上看,犯罪学与社会学的区别在于犯罪学侧重研究(B )(p19) A.社会结构 B.犯罪现象 C.社会规律 D.越轨行为 5贝卡利亚认为,预防犯罪最可靠但也是最困难的手段是( C )(p40) A.发展经济 B.制定法律 C.改善教育 D.奖励美德 6.关于犯罪原因,菲利提出了( B)(p49) A.犯罪二原因论 B. 犯罪三原因论 C. 犯罪四原因论 D. 犯罪五原因论 7.实证派犯罪学将犯罪学的研究从犯罪行为转向了( A)(p51) A.犯罪人 B.犯罪被告人 C.犯罪嫌疑人 D.犯罪被害人 8.随着社会的不断变化、发展,作为社会现象的犯罪也随之不断(D )(p61) A.消失 B.上升 C.下降 D.发展变化 9.犯罪既危害了统治阶级的利益,同时也危害了公共利益,表明犯罪具有(C) A.阶级性 B.相对性 C.社会性 D.政治性 10.边沁学说的核心是(A )(p41) A."幸福计算"理论 B.性善论 C.社会解组论 D.刑罚个别化理论 11.犯罪行为的运作机制是犯罪人追求犯罪后果的( C)(p114) A.内容体系 B.组织体系 C.实践体系 D.形式体系 12.1939年,美国社会学家塞林提出了著名的() A.亚文化论 B.亚文化群论 C.文化解组论 D.文化冲突论

运筹学期末论文01837

运筹学基础及应用 论文 学校: XXX 班级:XXX 姓名:XXX 学号:XXX

运筹学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 ——运输问题的表上作业法 【摘要】运筹学,是应用数学和形式科学的跨领域研究,利用像 是统计学、数学模型和算法等方法,去寻找复杂问题中的最佳或近似最佳的解答。运筹学经常用于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复杂问题,特别是改善或优化现有系统的效率。运输问题可以用求解线性规划的方法来解决。但是一般来说,运输问题用普通的线性 方法求解更麻烦得多,而表上作业法则是一种简单方便的方法。 【关键词】运筹学、最佳解答、改善优化、表上作业法 一、理论依据 运输问题的表上作业法步骤 1、制作初始平衡表 用“西北最大运量,然后,每增加角方法”:即在左上角先给予最大运量,然后,每增加一个运量都使一个发量或手里饱。如果所有运量的数字少于()1-+n m ,则补0使之正好()1-+n m 个。 注:补零时不能使这些书构成圈。 2、判断初始方案是否最优 (1)求位势表:对运价表加一行一列,圈出运价表中相应

于有运量的项,在增加的行列上分别添上数,使这些元素之和等于圈内的元素。这些元素称为位势数。 (2)求检验数:()分别表示行、列位势,j i ij j i ij B A C B A -+=λ 从而得到检验数表。 结论:若对任意的0,,≤ij j i λ,则方案最优,否则转3进行调整。 3、调整 (1)找回路:在0>ij λ(若有多个0>ij λ选大者)对应的运量表上对应元素为起点,沿横向或纵向前进,如遇到有运量的点即转向,直至起点,可得到一个回路。 (2)找调整量:沿上述找到的回路,从起点开始,在该回路上奇数步数字的最小者作为调整量0ε。 (3)调整方式:在该回路上奇数步-0ε,偶数步+0ε,得到新回路。 重复上述步骤,使所有0≤ij λ,即得最优方案。 二、背景 1.1鉴于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消费者需求渐趋多样,工厂作为市场消费品的产出源头,唯有对这种趋势深刻理解、深入分析,同事具体的应用于实际中,才能使自身手艺,断发展壮大,不被新新行业所淘汰。对于今天的重点研究对象食品工厂而言,由于在不同产品在原料使用、物料损耗、市场价格等方面均存在各种差异,如何确定各产

犯罪学论文

论大学生犯罪 大学生是民族的希望和国家的未来,他们的思想道德状况如何,直接关系着国家的前途和民族的命运,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目前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状况的主流是好的,但是不难发现一些令人担忧的现象,尤其是大学生违法犯罪的趋势在不断加剧,例如近年比较出名的马加爵事件、北京外国语大学在校生罗卡娜因琐事将同学刺死、中国政法大学在校生付成励在课堂上杀死老师、上海复旦大学投毒案……无不令人震惊。在校大学生犯罪的成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犯罪大学生自身的原因,也有学校教育的缺陷和家庭教育方式的失当,还有社会不良思潮的影响以及社会对于弱势群体关注程度的不够等方面的原因。 一、当代大学生犯罪现象的分析 狄更斯说: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 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我们生活在一个说不清好坏的年代。一方面我们享受着物质生活的进步, 但是也体会着经济发展的一系列后果, 环境污染、价值沦落、腐败盛行、生存压力剧增、安全感低等。但其中最让人担忧的,是近年来, 被视为国家未来的一代--大学生,他们实施的犯罪呈现多发的趋势。虽然没有具体全国范围内的数据统计, 但是就目前所能搜集到的资料来看, 在校大学生犯罪已经占刑事犯罪的很大比重, 而且犯罪越来越恶劣。大学生违法犯罪与其他违法犯罪没有本质的区别,可由于其特殊群体的身份,结合近几年大学生犯罪的事件,归纳如下几点大学生犯罪的特点。 (一)犯罪数量逐年增加 我在网上做了一些简单的信息搜索, 整理如下: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知名青少年法律工作者尚秀云2008年9月在北京透露, 从1987年至今, 共有超过6000名在校大学生在海淀区人民法院被判刑。从最开始的一年一

2014电大《犯罪学》期末复习题及答案一

2014电大《犯罪学》期末复习题及答案一 一、名词解释 1、犯罪行为的类型:指根据一定的目的和原则,按照一定的标准,在对纷繁复杂的犯罪行为进行抽象、概括的基础上,依据其内在的相似性所做的分类。 2、自然犯罪:是指违反一般人类所共有的怜悯和正直的道德情绪的行为,这种行为从根本上违反了人的本性,因此在任何社会都会被视为犯罪。 3、被害赔偿:是指犯罪人或国家对于被害人因被害而遭受的物质和非物质的损失,损害或痛苦所进行的返还、恢复原状或补偿。 4、犯罪的心理预防:是指旨在增强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使人能够在特定的社会背景和具体情境下做出符合社会法律和伦理规范的行为选择,而对人的健全人格的社会培养和自我修养的过程。 5、犯罪治安预防:是指出专门的社会控制力量运用国家赋予的权力,控制犯罪行为实施所需要的或可能利用的外部条件,发现和制止犯罪行为的实施,防止和减少犯罪对社会的危害和各种行政措施。 二、不定项选择题 1、主张以愚民政策来预防犯罪的是:(B) A、孔子 B、老子 C、韩非子 D、荀子 2、根据犯罪现象的地位,犯罪现象可分为(AB)

A、主犯罪现象 B、副犯罪现象 C、常规犯罪现象 D、随机犯罪现象 3、按照犯罪形成的特点,犯罪行为可分为:(ABD) A、蓄谋性犯罪行为 B、突发性犯罪行为 C、无罪过犯罪行为 D、连带性犯罪行为 4、犯罪行为形成的过程一般包括:(ABC) A、犯罪决意 B、犯罪实施 C、犯罪准备 D、犯罪处理 5、被害人和犯罪人的基本互动模式有:(ABCD) A、可利用的被害人模式 B、冲突模式 C、被害人催化模式 D、斯德哥尔摩模式 6、犯罪场包括:(ABCD) A、时间因素 B、空间因素 C、侵犯对象因素 D、社会控制疏漏 7、犯罪自然原因的特性包括:(ABD) A、原生性 B、间接性 C、间接性 D、非可控制性 8、下列属于犯罪社会原因的特性有:(ABC) A、决定性 B、普遍性 C、间接性 D、非可控制性 9、犯罪心理矫治的中心环节是:(C) A、改善生活态度 B、培养健全的意识结构 C、消除思想障碍 D、改善生活习惯 10、犯罪学研究的两种基本方法论是:(AC) A、系统论 B、整体论 C、因果论 D、环境论 三、判断题 1、20世纪以来,随着女权的伸张,妇女地位的提高,妇女犯罪率明

刑法教研室《犯罪学》论文参考选题

刑法教研室《犯罪学》论文参考选题 论犯罪学的学科性质与地位 论犯罪黑数形成的原因 试论改革开放后犯罪的新特点 论犯罪原因系统 论市场经济对犯罪的影响 论犯罪的文化原因 论犯罪预防系统 城市犯罪预防与控制之我见 农村犯罪预防与控制之我见 论有组织犯罪的治理对策 论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对策 试论被害预防 社会转型期的犯罪原因探析 大学生犯罪的特点及成因探析 论犯罪原因、犯罪预防系统 刑罚的预防犯罪价值 试论改革开放后犯罪的新特点 论市场经济对犯罪的影响 论有组织犯罪的治理对策 暴力犯罪的特点、原因与防治对策 贪污犯罪的原因、特点与预防 贿赂犯罪的原因、特点与预防 计算机犯罪特点、原因与防治对策 女性犯罪的原因与防治对策 当代大学生犯罪之剖析 对当前我国职务犯罪现象的几点思考 流动人口犯罪的特点与控制 智力、气质、生物因素与犯罪的关系 浅论网络犯罪概念特点及其预防 新生代民工犯罪的社会成因及其控制 经济犯罪的成本收益分析及其防治对策 激情犯罪探析 青少年犯罪预防教育初探 家庭暴力的危害及其防治对策 对中心城区侵财类刑事案件的思考 论制止和纠正刑讯逼供的策略 我国城市外来人口犯罪问题 基于灰色理论的青少年犯罪预测模型及其应用 我国洗钱形态探析 恐怖主义资金揭秘 社会转型与反邪教

地下钱庄的成因及防治对策 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成因及防治 试析网络犯罪 国际恐怖主义犯罪新论 新时期经济类案件的文件欺诈特点及对策 家庭伦理与家庭暴力犯罪的成因研究 论犯罪心理学的科学基础 论我国团伙犯罪的发展变化趋势与对策 浅析如何预防职务犯罪 论社区警务对抑制有组织犯罪的作用 艾滋病人违法犯罪的预防和处置研究 心理学关于影响犯罪因素的研究进展 与“智能犯罪”的较量 黑社会性质犯罪的防范对策 互联网对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的影响及防范措施论我国职务犯罪的预防和惩治对策 论高等院校职务犯罪及其防控措施 跨国犯罪的形势与对策研究 论贫困对犯罪的正效应 刑讯逼供的原因分析及防范对策 论“一把手”腐败犯罪的预防 短信犯罪初探 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危害及其防治 惩治跨国贩运妇女儿童犯罪的现状困境及对策“黑哨”现象犯罪成因的主体分析 手机与犯罪问题初探 农民工“自救式犯罪”的法律分析 流动人口犯罪的社会学思考 当前国际社会海盗犯罪的特点及对策 诈骗罪的被害预防 我国银行卡犯罪的现状与防控对策 浅析农民犯罪的特点原因与对策 农村农民犯罪现状及原因分析 论犯罪被害人的被害性 运输罪犯罪形态初探

运筹学结课论文.doc

运筹学结课论文 班级:电子商务1102 学号:1109040147 姓名:刘敬文

运筹学结课论文 ——运筹学在实际中的应用 一、引言 运筹一词出自中国古代史书《史记·高祖本纪》:“夫运筹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运筹学问题和运筹思想可以追溯到古代,它和人类的实践活动的各种决策并存。军事运筹学作为一门学科,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逐渐形成的,不过军事运筹思想在古代就已经产生了。例如齐王赛马、围魏救赵的故事就反映了我国在很早就已经有运筹思想。1914年英国工程师兰彻斯特发表了有关用数学研究战争的大量论述,建立了描述作战双方兵力变化过程的数学方程,被称为兰彻斯特方程。1938年英作战部长罗威提出“运筹学”。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英国空、海、陆军都建立了运筹组织,主要研究如何提高防御和进攻作战的效果。美国军队也陆续成立了运筹小组。20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初,西方运筹学界,特别是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的运筹学界,对运筹学的本质、成就、现状与未来发展展开了一场颇有声势的讨论,运筹学发展成为了一门集基础性、交叉性、实用性为一体的科学。 运筹学作为一门综合性多学科交叉的科学分支,未来的发展趋势将进一步为高层次、全球性的问题提供定性与定量分析,对各种决策方案进行科学评估。运筹学的思想贯穿了企业管理的全过程,它在企业战略管理、生产计划、市场营销、运输问题、库存管理、财务会计、售后服务等各个方面都具有重要的作用。运筹学为管理决策服务,使得人类在经济发展、科学技术进步及保护环境中能更有效合理的利用有限资源。

早在“孙子兵法”中运筹学思想、方法就被古人实施运用。它的产生、发展与具体实施运用均随着其在各个领域的推广而深入人心。运筹学是一种科学决策的方法,是依据给定目标和条件从众多方案中选择最优方案的最优化技术。通过对本学科的学习,我深刻认识到运筹学思想的重要性和实用性,并将其运用于以后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中。 二、运筹学的应用 1.生产计划问题 企业要求得生存与发展,应使用运筹学方法从总体上确定适应需求的生产、贮存和劳动力安排等计划,以谋求最大的利润或最小的成本。生产计划中主要用线性规划来解决此类问题。线性规划问题的数学模型是指求一组满足一个线性方程组(或线性不等式组,或线性方程与线性不等式混合组)的非负变量,使这组变量的一个线性函数达到最大值或最小值的数学表达式. 建立数学模型的一般步骤: (1)确定决策变量 (2)写出目标函数(求最大值或最小值)确定一个目标函数; (3)写出约束条件(由等式或不等式组成). 约束条件包括指标约束需求约束、资源约束等; (4)最后根据目标函数为作出最合适的企业生产计划决策。 举例运算: 某公司计划制造两种面粉,已知制造每一种面粉分别需要材料A,材料B,材料C以及三种材料的库存量,如下表,表中还给出各售出面粉时的利润。问该公司怎样生产两种面粉,使获取的利润最大。

贝卡利亚犯罪学思想述评(论文)

贝卡利亚,作为刑事古典学派的创始人和代表人物,提到犯罪学就不能不提到他。他通过他的著作——《论犯罪与刑罚》,对欧洲乃至全世界许多国家的犯罪与刑罚的理论和实践,都产生了革命性的影响,在犯罪学历史上起了开创新时代的作用。 从犯罪学的角度来看,贝卡利亚的犯罪学思想主要可以分成以下几块:一、犯罪的原因 关于犯罪的原因,贝卡利亚在他的著作中论述较少,但是我们还是可以总结出他对犯罪原因的一些看法。 1.经济原因。从经济层面上来说,很多犯罪是由过大的贫富差距造成的,贝卡利亚在书中借用盗贼和杀人犯的口吻说道:“我应该遵守的算是些什么法律阿!它在我和富人之间设置了一道鸿沟。富人对我一毛不拔,反倒借口让我偿受他们所没有尝试过的痛苦。这是谁制定的法律呀?是富人和权势者。他们对穷人阴陋的茅舍从来不屑一顾,他们眼看着儿童们在哭嚎,妇女们在伤心落泪,却连一块发霉的面包也不肯拿出来。我们要斩断这给多数人造成灾难并为少数懒惰暴君服务的绳索!我们要向这不平等的根源开战!我将重新恢复自然的独立状态,我将以自己的勇敢和辛劳来获取一定时间的自由愉快的生活。也许痛苦和忏悔的一天终究会来临,但那是短暂的,在度过多年的自由和享乐的生活之后,我会有那么一个烦恼之日的。作为少数人之王,我将纠正命运的荒谬,让那些暴君在被他们的奢侈侮辱的还不如他们的马和狗面前,面如土色,失魂落魄。”就是这样一段朴素的语言,娓娓道出了犯罪人的心声。在这之前,大多数人都认为犯罪是犯罪人本身恶的表现,是其个人的反社会性造成的。而贝卡利亚的这段话向世人说明了犯罪人犯罪的真正根源——那就是贫穷。社会的贫富分化,底层劳苦大众痛苦的扩大化和上层社会的冷漠与暴虐,社会现实的严重不平,使穷人们几乎没有通过正当渠道来改变自己生活现状的可能性,只有以自己的“勇敢和辛劳”,即实施犯罪,才能打破原有的社会状态,摆脱现实的痛苦和烦恼,以获取一定时间自由愉快的生活。贝卡利亚又从趋利避害的角度分析道:“一个人如果发现它将在生活于自由之中的本国公民的眼下,在苦役和痛苦之中,度过许多年岁甚至整整一生,成为曾经报复过他们的法律的奴隶,那么,他将这种结局同能够成败未卜的犯罪,同他可能受到的暂时的痛苦进行有益的比较。”也就是说,一旦穷人们

《犯罪学》期末考试模拟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doc

《犯罪学》期末考试模拟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0分) 1、犯罪行为的类型:指根据一?定的FI的和原则,按照一定的标准,在对纷繁复杂的犯罪行为进行抽象、概括的基础上,依据其内在的相似性所做的分类。 2、自然犯罪:是指违反一?般人类所共有的怜悯和正直的道德情绪的行为,这种行为从根本上违反了人的本性,因此在任何社会都会被视为犯罪。 3、被害赔偿:是指犯罪人或国家对于被害人因被害而遭受的物质和非物质的损失,损害或痛苦所进行的返还、恢复原状或补偿。自然犯罪 4、犯罪的心理预防:是指旨在增强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我控制能力,使人能够在特定的社会背景和具体情境下做出符合社会法律和伦理规范的行为选择,而对人的健全人格的社会培养和自我修养的过程。 5、犯罪治安预防:是指由专门的社会控制力量运用国家赋予的权力,控制犯罪行为实施所需要的或可能利用的外部条件,发现和制止犯罪行为的实施,防止和 减少犯罪对社会的危害的各种行政措施。 二、不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B 2、AB 3、ABD 4、ABC 5、 ABCD 6、ABCD 7、ABD 8、ABC 9、C10、AC 三、判断题(每小题2分, 1、X 2、X 共12分) 3、V 4、V 5、V 6、X 四、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1、(1)菲利认为任何一?种犯罪行为乃至整个社会的犯罪现象都是人类学因素、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并且在不同类型的犯罪中,各种因素起作 用的程度和方式有很大不同,但总的来说,社会因素所起的作用较大。 (2)据此他提出了“犯罪饱和法则”,即每-?个国家在客观上都存在着促使犯罪产生和变化的三种因素,这三种因素是不断变化的,并由此影响犯罪现象的变化,故犯罪也有年终平衡,其增多或减少,比国民经济的收支还有规律。 (3)菲利的三因素论实际上标志着犯罪学多因素理论的建立,与此相适应,他提出了相应的犯罪控制理论,即在重疏导、轻刑罚的思想基础上,提出了著名的“刑罚替代措施”的概念,主张以社会防卫概念取代刑罚的概念,在刑罚制度方面,主张广泛使用保安处分和其他预防性措施,并极力推崇不定期刑。 2、(1)科际整合的犯罪学理论日益受到重视。 (2)重视犯罪预防理论的研究。 (3)青少年犯罪问题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关注。 (4)犯罪学研究领域逐步扩大。 3、犯罪现象基本包括:(1)犯罪状况;(2)犯罪特点;(3)犯罪规律 犯罪现象的特性有:(1)直观性;(2)综合性;(3)因果性;(4)相关性; (5)饱和性

管理运筹学论文

管理运筹学 期末论文 光明市是一个人口不到15万人的小城市,根据该市的蔬菜种植情况,分别在花市(A)、城乡路口(B)和下塘街设三个集散点,清晨5点以前菜农将蔬菜送至各集散点,再由各集散点分送到全市的8个菜市场。该市道路情况、各路段距离(单位:公里)及各集散点、菜市场的具体位置见图8.1所示。按统计资料,A、B、C三个集散点每天收购量分别为200、170和160(单位:100公斤),各菜市场的每天需求量及发生供应短缺时带来的损失(元/100公斤)如表1所示。设从集散点至各菜市场蔬菜调运费用为1元/(100公斤.公里) 学号:1111111111 姓名:~@~ 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班级:计算机---班 2010-11-24

光明市的菜蓝子工程问题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班信息工程学院临班0053 一、分析报告 问题的提出:光明市是一个人口不到15万人的小城市,根据该市的蔬菜种植情况,分别在花市(A)、城乡路口(B)和下塘街设三个集散点,清晨5点以前菜农将蔬菜送至各集散点,再由各集散点分送到全市的8个菜市场。该市道路情况、各路段距离(单位:公里)及各集散点、菜市场的具体位置见图8.1所示。按统计资料,A、B、C三个集散点每天收购量分别为200、170和160(单位:100公斤),各菜市场的每天需求量及发生供应短缺时带来的损失(元/100公斤)如表1所示。设从集散点至各菜市场蔬菜调运费用为1元/(100公斤.公里)。 分别建立数学模型并求解: 1)为该市设计一个从各集散点至各菜市场的定点供应方案,使用于蔬菜调运及预期的短缺损失为最小; 2)若规定各菜市场短缺量一律不得超过需求量的20%,重新设计定点供应方案; 3)为满足城市居民的蔬菜供应,光明市的领导规划增加蔬菜种植面积,试问增产的蔬菜每天应分别向A、B、C三个集散点各供应多少最经济合理。 1.问题的提出: ④ ⑧ 图1

犯罪学读书心得

《论犯罪与刑罚》书评 摘要:贝卡里亚是刑事古典学派的创始人,其著作《论犯罪与刑罚》对后世刑法理论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本文中,笔者在对贝卡里亚及《论犯罪与刑罚》认真阅读和理解上,提出了自己的几点浅显的思考。 论文关键词:犯罪;刑罚;真理;启蒙思想;人类幸福 揭示的真理永恒而朴素。有些真理永远存在,但总被忽视。人们习惯性的服从传统,用传统进行判断并跟随传统行事,即使身陷极度的不公和痛苦也往往选择无奈的认同,而怠于思考其背后被践踏的真理。真理是朴素的,却不能被所有人掌握。人们总是埋头于日常繁杂的生活和个人的利益纠葛之中,眼前的一团乱麻揪住人的视线,使其心烦意乱、不能自拔,从而丧失了发现规律的可能。因此,当贝卡利亚将原本即存在于社会中的但被长久的忽视、践踏的真理展现在人们面前时,真理还是显示出了它强大的冲击力。人们面对昭然若揭的真理,内心的震动其实更多的源于那些同时被揭开的现实中用来掩盖真理的肮脏与腐朽。也许这正是中世纪的教会将这本旨在让人们看清人类社会真理的著作列为禁书的原因吧。的确,他们很难想象,当人们被书中所揭示的真理所惊醒,突然面对如此不堪的世界,人们会做出怎样的反映。 用启蒙思想的眼睛洞察。贝卡利亚在他的这本著作中侃侃而谈,文笔随着充满逻辑的思绪顺畅地流动,在不知不觉中他建立了一个较为完整的刑法学理论体系,成为现代刑法的理论基础。后人在对其著作研究的过程中逐渐总结出这样一个体系:第一部分,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罪刑法定、罪行相适应、刑法人道主义;第二部分,关于犯罪的理论,主要包括犯罪的主客观要件、犯罪的分类等;第三部分,关于刑罚的理论,包括刑罚的根据、刑罚的原则、刑罚的目的及刑罚的种类。较之其原著的四十七章结构而言,这样一个体系更容易让读者发现其就不同问题的分析思路的共性。 其次,在关于刑讯的论述中,贝卡里亚强烈抨击了刑讯制度,认为刑讯和强权政治同样是遭人唾弃的,并且任何法官无权在罪与非罪尚有疑问时对公民课处刑罚。他提出:“如果犯罪不是肯定的,就不应折磨一个无辜者,因为,在法律看来,他的罪行并没有得到证实。”这是贝卡里亚的人道主义思想的又一集中反映。利用功利主义则分析道,“刑讯会使无辜者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而往往使真正的罪犯从中获利。”不得不说他的思想是深受启蒙思想的影响的。

犯罪学期末考点

犯罪学考点整理 一、名词解释 1、再度被害:就是指被害人在遭受犯罪行为侵害后,在随之而来的调查与诉讼过程中,因不得不接受警方询问、出庭作证或进行控诉、辩论等活动,而再次遭受的物质损失(时间与金钱等)、人格侮辱与名誉损害以及精神刺激。这些因犯罪被害而来并具备被害性的损失、损害或痛苦,通称为再度被害。 2、犯罪场:就是指犯罪原因实现为犯罪行为的特定领域。或者说,犯罪原因产生犯罪效应的特定领域,称为“犯罪场”。其构成内容包括四种因素:时间因素,空间因素,犯罪侵害对象有关情况,社会犯罪控制机制。这些因素给犯罪人以易于得逞的印象。无犯罪人则无犯罪场,通过控制犯罪场可以制止犯罪。 3、被害人贬值:犯罪人在预备,实施犯罪或就是犯罪后,为了防止产生或就是消除自己的犯罪感,有意无意地贬损被害人的存在价值,否定被害人的固有人格的一种心理纹饰活动。 4、犯罪饱与理论:每个国家都存在着促使犯罪发生与变化的三种因素,这三种因素分别就是自然因素、社会因素与人类因素。这三种因素就是不断变化的,并由此影响犯罪现象的变化。每个国家始终都存在一定数量与一定种类的犯罪,犯罪始终处于与其原因相适应的饱与状态。环境与犯罪数量之间的比倒就是保持不变的,呈现动态的规律,有可能局部国家或地区犯罪会出现超饱与现象,但最终还就是会回到饱与状态。(菲利的观点) 5、犯罪标签理论:犯罪并不就是客观的,而就是人们主观的产物。犯罪之所以为犯罪就是因为人们将之解释为犯罪,即司法认定。任何行为本身都不就是有罪的,而就是社会把某些行为确定为犯罪行为,并给她们贴上犯罪的标签。 6、犯罪亚文化:就是指犯罪亚群体在犯罪活动过程中逐渐形成并一体信奉与遵循的,与主文化相对立的价值标准、行为方式及其现象的综合体。如犯罪暗语,犯罪亚群体及其规则、禁忌与仪式,纹身以及与犯罪有关的手势、图像等非语言符号。 7.自然犯罪:就是违反了人类社会所具有的这种最基本的怜悯与正直的道德观念的犯罪,其为任何文明社会所不容,就是真正的犯罪。

社会学理论对犯罪学的影响(小论文)

社会学理论对犯罪社会学的影响 社会学是研究人类社会的科学,其研究目的是探讨社会现象、社会关系、社会生活和社会问题等课题。犯罪社会学所研究的犯罪问题是社会学所研究的诸多问题之一。 社会冲突理论是犯罪社会学所应用的社会学理论之一,也是社会学的理论假设之一。冲突理论是西方社会学一个重要的理论派别,它对犯罪社会学的发展必然要产生各种影响。冲突论源于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学说。在冲突论看来,社会中不同阶级之间,总是充满着矛盾与冲突,占统治地位的权力集团总是要强制推行自己的价值观念,维护其既得利益。犯罪的关键并不在于他们实施了某种犯罪行为,而在于它处于某种社会“冲突过程”之中,因而被人为地认定为犯罪者。 在此,笔者浅议社会冲突理论中的阶级冲突论、文化冲突论以及女权主义犯罪学。 1.阶级冲突论 阶级冲突论又叫“激进犯罪社会学”、“新犯罪社会学”或“批判犯罪社会学”。它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的反帝运动、反战运动、民权运动、学生运动等。这是一种主张纷繁驳杂的犯罪社会学新思潮,其理论主要来源于马克思和“西方马克思主义”以及其他一些激进的社会变革理论。直到20世纪70年代激进犯罪社会学的基本框架才被提出。 阶级冲突论的基本理论假设是,社会冲突在本质上并不是多元化的群体冲突,而是统治阶级同那些成为刑事司法目标的穷人之间的阶级冲突和阶级斗争。这个学说的核心内容是对分层社会的透视,他们认为,不管穷人是否比其他阶层成员更好地遵守法律,在分层社会中,他们都会毫无例外地受到频繁的逮捕等严厉的法律处置,他们都可以在任何情况下被认为是犯罪者,即使他们实际上并未实施犯罪。他们也不断扩张违法和犯罪行为的概念界限,把那些潜在地威胁其利益的人也纳入其中。同时,下层社会对剥夺他们参与机会的社会制度,自然要产生深刻的敌意。在阶级冲突论看来,犯罪是一个“合理”的行为。犯罪人的犯罪是一种被迫的行为,因为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状况使社会财富的分配不平等。 阶级冲突论竭力缩小解释违法犯罪行为的重要性,其理论核心就是把国家和法律描绘成统治阶级控制穷人行为的工具,犯罪则直接反映阶级冲突和阶级斗争,是犯罪者用以适应或抵制剥削阶级社会中制度强加于下层社会的条件和手段,是挫折和生存竞争的结果。 2.文化冲突论 文化冲突论是在20世纪30年代后半期形成的犯罪社会学的社会冲突论理论。文化冲突论认为,产生犯罪的原因是文化的冲突,犯罪则是与主流文化相冲突的下层阶级群体、少数民族群体和移民群体文化的产物。 塞林在其著作《文化冲突与犯罪》一书中认为,社会存在着两种文化冲突。一种是原发性文化冲突,一般指的是不同民族之间固有的文化观念、价值尺度和行为习俗在规范意义上的剧烈冲突。这种冲突强烈地作用于持有相反文化特征的行为人,如东西方民族之间的文化,处于这种文化冲突之中的人,就有可能因此而直接影响自己的行为规范意识。另一种是继发性文化冲突,继发性文化冲突也可以称之为第二次文化冲突。它的表现体现在第二代移民身上,它既可以表现为第二代移民坚持固有文化与所在国文化再次发生冲突,也可以表现为被所在国文

运筹学基础论文

运筹学基础论文 ——单纯形乘子定理 摘要: 对偶理论是线性规划在早期发展中的重要成果之一,是线性规划的重要组成 部分。对偶理论深刻揭示了原问题与对偶问题之间深刻的内在联系。对偶理论充 分显示了线性规划理论逻辑的严谨和结构的对称美;对偶问题的对偶解是进行经 济分析的重要工具。正确理解单纯形乘子定理;最优基B是什么,在单纯形表中 如何找到;Y*=CB﹣1在单纯形表中的位置;原问题、对偶问题的最优值,在单纯 形表中的确定;理解“对于原问题LP,其对偶问题DP的最优解就是LP最优单 纯形表中松弛变量检验数的相反数。”;CB﹣1和CB﹣1b的计算及体现。 关键字:运筹学线性规划单纯形法对偶问题单纯性乘子定理最优值 单纯形表 1954年美国数学家C.莱姆基提出对偶单纯形法。单纯形法是从原始问题的一个可行解通过迭代转到另一个可行解,直到检验数满足最优性条件为止。对偶单纯形法则是从满足对偶可行性条件出发通过迭代逐步搜索原始问题的最优解。在迭代过程中始终保持基解的对偶可行性,而使不可行性逐步消失。设原始问题为min{cx|Ax=b,x≥0},则其对偶问题为max{yb|yA≤c}。当原始问题的一个基解满足最优性条件时,其检验数cBB-1A-c≤0。即知y=cBB-1(称为单纯形算子)为对偶问题的可行解。所谓满足对偶可行性,即指其检验数满足最优性条件。因此在保持对偶可行性的前提下,一当基解成为可行解时,便也就是最优解。 线性规划的对偶问题 一、对偶问题的提出 生产计划问题:某家具厂生产桌子和椅子,桌子售价50元/个,椅子售价

30元/个。需要木工和油漆工,生产一个桌子需要木工4小时,油漆工2小时,生产一个椅子需要木工3小时,油漆工1小时。该厂每月可用木工工时120小时,油漆工工时50小时。问:如何组织生产,使得每月销售收入最大? 线性规划模型为(桌、椅数量为变量):12 121212max 503043120 ..250,0 z x x x x s t x x x x =++≤??+≤??≥? 现考虑一个成本最小化的问题:另一厂商,接到上述生产订单后组织生产,其中的劳动力欲向家具厂雇佣,如何才能使得生产成本(工资)最小? 分析: 确定决策变量1y =木工的工资,2y =油漆工的工资得对偶问题规划 模型: 12121212min 12050 4250 ..330 ,0 z y y y y s t y y y y =++≥??+≥??≥? 目标函数—使工资支出最小 约束方程—向外转让的收入至少要大于自己生产的收入工资的非负约束 二、对称形式的对偶问题的矩阵表述: 原问题:既定的资源(成本)b 约束下产量X 最大化 m a x ..z CX AX b s t X O =≤?? ≥? 对偶问题:既定的产量C 约束下资源(成本)b 最小化: m i n ..w b Y A Y C s t Y O '=''≥?? ≥? 三、对偶原理在经济学厂商理论中的应用: 从实物形态研究生产——生产理论;从货币形态研究成本结构——成本理论 在完全竞争市场上,一定成本下产量最大化的投入组合问题 互为对偶问题 一定产量下成本最小化的投入组合问题 1、 一定成本下产量最大化的投入组合问题: max (,).. Q f L K s t C wL rK ==+

犯罪学课程论文

浅析非法传销犯罪现象的原因 内容摘要:非法传销发展速度快,传播范围广,具有很大的欺骗性和社会危害性,不仅给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造成了冲击,而且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对商业诚信体系和社会伦理道德体系也造成了巨大破坏。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往往伴随着侵害消费者权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偷税漏税、走私贩私、非法集资、非法经营、非法买卖外汇等大量违法行为,不仅违反国家禁止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规定,还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市场行为管理、税收、金融、外汇管理等法律规定。与传统的犯罪相比,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犯罪具有组织上的封闭性、交易上的隐蔽性、传销人员的分散性等特点。它的主要目的并不是推销产品,而是非法吸收资金,以高额投资回报为诱饵,对传销人员实施人身和精神的双重控制。所以,这种犯罪的危害是非常严重的,其本质就是“经济邪教”。因此,分析研究产生非法传销犯罪现象的原因对于全面地认识和有效地打击这一违法犯罪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非法传销犯罪现象犯罪原因 一、非法传销的概念 传销,在国(境)外又称直销,一般是指企业不通过店铺经营等流通环节,将产品或服务直接销售、提供给消费者的一种营销方式。由于传销销售成本较低等优点,国外许多企业采用了这种营销方式。传销传入我国后,立即发生了异变,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传销具有组织上的封闭性、交易商的隐蔽性和传销人员的分散性等特点,利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和群众消费心理尚不成熟,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传销组织通过多层次、独立的传销来销售或提供劳务,每个传销员除了将货物销售以赚取利润外,还可以介绍、训练他人为新的传销人,并建立新的销售网络来销售公司货物,在公司获取更多利润的同时,每个传销员也在自己的销售网络中获取相应的差额。传销方式在世界各地都较为流行,传销企业因此获取大量货物的差额利润,但并非佣金。正因为传销的巨大商业利润,趋使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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