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的产生及其体系1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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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的产生及其体系(1)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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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贸易理论不仅对传统贸易理论进行了补充和发展,为贸易政策分析提供了新的理论分析工具,它还从理论上动摇了在规模经济和不完全竞争条件下自由贸易政策的最优性,证明了政府干预贸易活动的某些合理性。正是这种理论上的创新与现实需要的结合,摧发了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的出台。
一、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产生的直接原因
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的产生除了得益于新贸易理论之外,还有两个直接的社会经济原因:
第一,美国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发生变化。
在过去几十年中,美国在世界经济中地位的最重要变化是贸易的重要性日益提高。统计显示,从1960—1980年,美国制造业中进出口的份额增加了一倍以上。在1960年,美国制造业的厂商基本上是面对本国消费者销售并与本国厂商竞争,出口通常是次要的活动,并且面临外国竞争的压力很小。而到了八十年代,大多数厂商要么严重依赖出口销售,要么在国内市场上遇到外国竞争者的有力竞争,因而国际考虑就成为一个重要因素。
这一变化使得一些传统上的国内问题变成了影响贸易政策的因素,特别是诸如市场力量和超额收益率、创新和技术变化等问题,再也不能不认真考虑它们对贸易政策的影响了。首先看市场力量问题。美国政策传统上所关心的一直是限制集中产业厂商以消费者利益为代价而提高价格和获得超额利润的能力。然而,随着美国逐步成为这样一个贸易大国,其政策目标就会变得更为复杂。保护国内消费者
免受剥削是一个问题,但为了维持高收益,还必须保持或扩大国内厂商获得的市场份额。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垄断性产业中,贸易政策通常能在促进国内厂商利益,反对外国竞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或者至少我们应当关注在这些产业中,外国政府利用贸易政策以促进其本国厂商利益的可能性。再看创新和技术变化问题。美国政策传统上所关心的一直是促进活动,例如促进对经济产生有价值的外溢(Spillover)的基础研究。但现在美国仅仅是许多促进产生这种外溢活动的国家之一。这里就产生了贸易政策问题,因为贸易政策是决定技术变化速度的一个重要因素。如果外国通过补贴或保护国内市场来对高技术部门进行“瞄准”(targeting),就可能使对经济产生有价值外溢的美国产业萎缩,这就必然会产生对外国产业政策进行国际反应的可能性。
第二,新分析工具的出现。
贸易政策分析变化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将经济学其它领域的新思想应用到国际经济学中来。在七十年代,由于发现了对少数厂商相互竞争的寡头产业的新分析方法,产业组织理论取得重大创新。
许多传统经济分析都是以市场近似于完全竞争为假设的,在那里有许多生产者,每个生产者都很小以致于不能影响价格,也不能影响其竞争对手的未来行为。但现在,许多贸易都是由大规模生产的优势、积累经验的优势以及由创新带来的短期优势所引起的。在许多这些因素起重要作用的产业中,我们看不到许多小厂商间进行的原子状竞争。象波音(Boeing)或卡多毕拉(Catepillar)这样的大出口商,以及许多较小的厂商,它们面临着与小麦农场主或服装制造商不同的竞争,即面临着与少数相同的竞争对手。它们拥有某种直接影响价格的能力,它们会采取战略性行动以便影响其竞争对手的行为。
这种不完全竞争市场并不意味着竞争不激烈,或是厂商是采取某种错误的行动,而意味着这些市场所发生的情况是完全不同和更为复杂的。对此,一些重要的著作已经解释了厂商的战略性选择是如何受市场结构的影响,以及它又是怎样反过来影响市场结构的〔1〕。新的研究正在考虑诸如反托拉斯、管制和创新政策等国内问题。这证明,国内与国际问题之间的界限已经被打破。由于在不完全竞争产业方面研究的贡献,国际经济学家已经能够借助一组扩大了的工具来分析由变化着的环境所产生的各种贸易政策问题。
二、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的产生
在现实经济需要的条件下,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应运而生。1981年,伯兰特和斯本塞发表了一篇题为《潜在进入条件下的关税与外国垄断租金的提取》的论文〔2〕,率先提出了在面临外国寡头垄断的条件下,进口国政府可以利用征收关税的方法,从外国寡头厂商那里提取部分垄断租金的观点。这篇论文被多数学者认为是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的开端。
1983年,伯兰特和斯本塞,针对许多国家为争夺国际市场而对国内厂商的研究与开发进行补贴的情况,提出了一种解释在不完全竞争国际市场上用研究与开发补贴、或出口补贴等“产业战略”政策进行
政策干预的论点〔3〕。他们认为,一个谋求使国内福利最大化目标的政府,拥有使用这些补贴的刺激;由于直接的出口补贴受到关贸总协定的严格限制,政府倾向于补贴研究与开发;如果在私人企业作出研究与开发补贴的决策之前政府能够可信地承诺给予研究与开发(或产量)补贴的话,则政府政策就可产生效力,在这里,政府成为一个多阶段博弈(multi-stage game )中的第一个参与者,并能够通过改变其对厂商的补贴,来影响由私人机构参与的博弈的均衡结果;尽管
这种补贴支持的非合作国际均衡都是次优选择,但通过掠取租金获得产业的更大产量份额,是能够改进本国净福利的。
同样是在1984年,克鲁格曼提出了在市场由寡头垄断并可分隔,存在规模经济效应的前提下,一国政府通过贸易保护(关税或配额)全部或部分地关闭本国市场,赋予本国厂商在特定市场上的特权地位,受保护厂商的销售会增加,边际成本会下降,而外国企业的销售会减少,边际成本会上升,这样本国的保护措施会增强本国厂商在第三国市场上的竞争力,从而扩大本国出口的论点〔4〕。克鲁格曼的模型在战略性贸易政策发生作用的条件、机理和后果等方面,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
1985年,伯兰特和斯本塞发表另一篇有影响的论文〔5〕,对不完全竞争条件下出口补贴为什么会成为一种有吸引力的政策进行了分析。文章认为,由于出口补贴能够改善本国厂商在同外国厂商的非合作竞争中的相对地位,从而能够扩大它的市场份额,尽管这样可能使贸易条件会向补贴国不利方向变动,但由于这时的价格仍然超过出口的边际资源成本,从而使出口的扩大能提高本国福利水平。这些论文分别从不同的角度证明,在规模经济和不完全竞争市场的某些条件下,一国政府可以通过关税、配额等进口保护政策和出口补贴、研究与开发补贴等出口促进政策,来加强本国厂商的竞争地位,扩大本国厂商的国际市场份额,从而实现垄断利润由外国向本国的转移,增加本国的国民净福利。在上述情况下,是政府的贸易政策影响了本国厂商及其外国竞争对手的决策行动,从而改变了竞争格局,使不完全竞争产业特别是寡头产业中的超额利润向本国发生了转移,政府的贸易政策起到了与寡头厂商的战略性行动(如投资于超额生产能力或研究与开发等)相同的作用,故被称之为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由于在这里贸易政策的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