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调查土地权属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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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农村地区土地划分:
~省~县(县级市)~乡(镇)~行政村~宗 地~地块(图斑)
(3).地籍区和地籍子区
这两个名词是根据地籍工作的需要而设立的, 在我国地籍管理的基层单位为县、区级土地管理 部门。实际工作中,地籍区相当于街道或乡镇, 地籍子区相当于街坊或行政村。
3.2 宗地的划分
(1)、基本原则:
地块应按照土地利用类别来划分;地块界线应与权 属界线、各级行政境界线、街道界线、街坊界线保持 一致,不能产生矛盾,即权属界线、各级行政境界线、 地籍区界线、地籍子区界线都是地块界线。但反之不 然,地块界线不一定都是权属界线。同时,每一地块 的地块界线不能跨越权属界线或其他行政界线,也不 能跨越街道界线和街坊界线。在同一宗地内若有不同 的土地利用类型,可划分为若干地块。
5 边界类型和边界系统
5.1.边界类型:
①行政边界 ②地籍区或地籍子区边界
③宗地边界 ④地块边界
5.2.边界系统
边界系统:人们或政府管理机构通常以某种方式所承认的界
线存在形式。一般包括普通边界和法律边界。
普通边界:主要依靠自然或人造的边界要素,依据各地的普
通规则,但没有精确的边界数据,或有
边界数据但
( 5).争议地、间隙地、飞地的宗地划分
争议地:有争议的地块,即两个或两个以上权属主都不能 提供有效的确权文件,却同时提出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 地块。
间隙地:指无土地使用权属主的空置土地。
飞地:镶嵌在另一个土地所有权地块之中的土地所有权地 块。
争议地
间隙地
飞地
单独分宗
3.3、地块的划分
地块是地籍的最小单元,它是地球表面上一块有边 界、有确定的权属主和利用类别的土地。
2.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是指依照法律对土地加以利用并从土地上获得合 法收益的权利。 3.土地权属主 土地权属主简称权属主,也可以称作权利人,是指具有土 地所有权的单位和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
4、土地权属的确认方式 1 文件确认 2 惯用确认 3 协商确认 4 仲裁确认
4.1 农村地区(含城市郊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 确认
①由一个权属主所有或使用的相连成片的用地范围划分为 一宗地;
②如果同一权属主所有或使用不相连的两块或两块以上的 土地,则划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宗地;
③如果一个地块由若干个权属主共同所有或使用,实地又 难以划分清楚各权属主的用地范围的,划为一宗地,称为 组合宗。
④对一个权属主拥有的相连成片的用地范围如果土地权属 来源不同,或楼层数相差太大,或存在建成区与未建成区 (如住宅小区);或用地价款不同,或使用年期不同等情况, 在实地又可以划清界限的,可划分成若干宗地。
一般应将依据文件确认、惯用确认、协商确认、 仲裁确认几种方式结合起来确认农村土地所有权和 使用权。
4.2 城市土地使用权的确认
城市土地所有权是国家所有,因此,城市各权属 主只有土地使用权而无土地所有权(郊区集体土地 除外)。城市土地使用权主要按下列文件确认:
①单位用地红线图。②房地产使用证。③土地使用 合同书。④征(拨)地批准书和合同书。⑤有偿使 用合同书(协议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⑥城 市住宅用地确权文件。
又没有法律手续固定下来的边界。
法律边界:对人造的或自然的边界要素进行精确的测量,获
取测量数据,通过法律程序给予承认,并 在实地以法律的形式
固定下来的边界。
6 土地权属界址的含义 土地权属界址包括界址线、界址点和界标。 界址线——相邻宗地之间的分界线,或宗地的边界线。 界址点——界址线或边界线的空间或属性的转折点。 界标——在界址点上设置的标志。
发放通知书
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
土地权属资料的收 集、分析和处理
实地调查
资料整理
3 土地和宗地的划分
3.1 土地的划分
概念:土地划分是指为了满足土地管理工作的需要 所确定的宗地所属地域上的空间层次。根据我国国 情,考虑到便于管理,划分的空间层次应于行政管 理系统相一致。
(1).城镇地区土地划分:
~省~市~区~街道~街坊~宗地
土地时间、土地使用者或所有者名称、土地使用期限等。 (2) 土地的位置,包括土地的座落、界址、四至关系等。
(3) 土地的利用状况和土地级别
(4)在土地管理人员主持下仲裁有关权属纠纷。
(5)整理好土地权属调查资料,作为永久资料归档 保存。
2.2 调查的基本程序
拟订调查计划 物质方面准备 调查底图的选择 街道和街坊的划分
第二节 土地权属的确认
土地权属是指土地产权的归属,是存在于土地之中的排他 性完全权利。它包括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土地租赁 权、土地抵押权、土地继承权、地役权等多项权利。
1.土地所有权 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具体是指土 地所有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土地拥有占有、使用、收 益和处分的权利,包括与土地相连的生产物、建筑物的占 有、支配、使用的权利。
第二章 土地权属调查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土地权属的确认 第三节 土地所有权调查 第四节 土地使用权调查 第五节 权属界址调查
第一节 概述
1 土地权属调查的概念
土地权属调查是对土地权属单位的土地权属来源及其权 利所及的位置、界址、数量和用途等基本情况的调查。
2 土地权属调查的内容和步骤
2.1 调查内容 (1) 土地的权属状况,包括宗地权属性质、权属来源、取得
(2).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宗地划分 依据宗地划分的基本原则划分
(3).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的划分 共有宗的概念:一个地块由几个集体土地所有者 共同所有,其间难以划清权属界线的,为共有宗。 共有宗不存在国家和集体共同所有的情况。 其划分可依据宗地划分的基本原则划分 (4).城镇以外国有土地使用权宗地的划分 依据宗地划分的基本原则划分
4 土地编号
4.1 城镇地区土地编号
通常以行政区划的街道和宗地两级进行编号,如果街道 下划分有街坊(地籍子区)就采用街道、街坊、和宗地三 级编号。如:03-05-012,表示~省~市~区第3街道,第5街 坊,第12宗地。
4.2 农村地区地籍编号
农村应以乡(镇)、宗地和地块三级组成编号。其原则 同上,如:02-04-005表示~省~县(县级市)~乡(镇)第 2行政村,第4宗地,第五地块(图斑)。
第三节 土地所有权调查
~省~县(县级市)~乡(镇)~行政村~宗 地~地块(图斑)
(3).地籍区和地籍子区
这两个名词是根据地籍工作的需要而设立的, 在我国地籍管理的基层单位为县、区级土地管理 部门。实际工作中,地籍区相当于街道或乡镇, 地籍子区相当于街坊或行政村。
3.2 宗地的划分
(1)、基本原则:
地块应按照土地利用类别来划分;地块界线应与权 属界线、各级行政境界线、街道界线、街坊界线保持 一致,不能产生矛盾,即权属界线、各级行政境界线、 地籍区界线、地籍子区界线都是地块界线。但反之不 然,地块界线不一定都是权属界线。同时,每一地块 的地块界线不能跨越权属界线或其他行政界线,也不 能跨越街道界线和街坊界线。在同一宗地内若有不同 的土地利用类型,可划分为若干地块。
5 边界类型和边界系统
5.1.边界类型:
①行政边界 ②地籍区或地籍子区边界
③宗地边界 ④地块边界
5.2.边界系统
边界系统:人们或政府管理机构通常以某种方式所承认的界
线存在形式。一般包括普通边界和法律边界。
普通边界:主要依靠自然或人造的边界要素,依据各地的普
通规则,但没有精确的边界数据,或有
边界数据但
( 5).争议地、间隙地、飞地的宗地划分
争议地:有争议的地块,即两个或两个以上权属主都不能 提供有效的确权文件,却同时提出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 地块。
间隙地:指无土地使用权属主的空置土地。
飞地:镶嵌在另一个土地所有权地块之中的土地所有权地 块。
争议地
间隙地
飞地
单独分宗
3.3、地块的划分
地块是地籍的最小单元,它是地球表面上一块有边 界、有确定的权属主和利用类别的土地。
2.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是指依照法律对土地加以利用并从土地上获得合 法收益的权利。 3.土地权属主 土地权属主简称权属主,也可以称作权利人,是指具有土 地所有权的单位和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
4、土地权属的确认方式 1 文件确认 2 惯用确认 3 协商确认 4 仲裁确认
4.1 农村地区(含城市郊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 确认
①由一个权属主所有或使用的相连成片的用地范围划分为 一宗地;
②如果同一权属主所有或使用不相连的两块或两块以上的 土地,则划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宗地;
③如果一个地块由若干个权属主共同所有或使用,实地又 难以划分清楚各权属主的用地范围的,划为一宗地,称为 组合宗。
④对一个权属主拥有的相连成片的用地范围如果土地权属 来源不同,或楼层数相差太大,或存在建成区与未建成区 (如住宅小区);或用地价款不同,或使用年期不同等情况, 在实地又可以划清界限的,可划分成若干宗地。
一般应将依据文件确认、惯用确认、协商确认、 仲裁确认几种方式结合起来确认农村土地所有权和 使用权。
4.2 城市土地使用权的确认
城市土地所有权是国家所有,因此,城市各权属 主只有土地使用权而无土地所有权(郊区集体土地 除外)。城市土地使用权主要按下列文件确认:
①单位用地红线图。②房地产使用证。③土地使用 合同书。④征(拨)地批准书和合同书。⑤有偿使 用合同书(协议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⑥城 市住宅用地确权文件。
又没有法律手续固定下来的边界。
法律边界:对人造的或自然的边界要素进行精确的测量,获
取测量数据,通过法律程序给予承认,并 在实地以法律的形式
固定下来的边界。
6 土地权属界址的含义 土地权属界址包括界址线、界址点和界标。 界址线——相邻宗地之间的分界线,或宗地的边界线。 界址点——界址线或边界线的空间或属性的转折点。 界标——在界址点上设置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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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权属资料的收 集、分析和处理
实地调查
资料整理
3 土地和宗地的划分
3.1 土地的划分
概念:土地划分是指为了满足土地管理工作的需要 所确定的宗地所属地域上的空间层次。根据我国国 情,考虑到便于管理,划分的空间层次应于行政管 理系统相一致。
(1).城镇地区土地划分:
~省~市~区~街道~街坊~宗地
土地时间、土地使用者或所有者名称、土地使用期限等。 (2) 土地的位置,包括土地的座落、界址、四至关系等。
(3) 土地的利用状况和土地级别
(4)在土地管理人员主持下仲裁有关权属纠纷。
(5)整理好土地权属调查资料,作为永久资料归档 保存。
2.2 调查的基本程序
拟订调查计划 物质方面准备 调查底图的选择 街道和街坊的划分
第二节 土地权属的确认
土地权属是指土地产权的归属,是存在于土地之中的排他 性完全权利。它包括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土地租赁 权、土地抵押权、土地继承权、地役权等多项权利。
1.土地所有权 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具体是指土 地所有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土地拥有占有、使用、收 益和处分的权利,包括与土地相连的生产物、建筑物的占 有、支配、使用的权利。
第二章 土地权属调查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土地权属的确认 第三节 土地所有权调查 第四节 土地使用权调查 第五节 权属界址调查
第一节 概述
1 土地权属调查的概念
土地权属调查是对土地权属单位的土地权属来源及其权 利所及的位置、界址、数量和用途等基本情况的调查。
2 土地权属调查的内容和步骤
2.1 调查内容 (1) 土地的权属状况,包括宗地权属性质、权属来源、取得
(2).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宗地划分 依据宗地划分的基本原则划分
(3).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的划分 共有宗的概念:一个地块由几个集体土地所有者 共同所有,其间难以划清权属界线的,为共有宗。 共有宗不存在国家和集体共同所有的情况。 其划分可依据宗地划分的基本原则划分 (4).城镇以外国有土地使用权宗地的划分 依据宗地划分的基本原则划分
4 土地编号
4.1 城镇地区土地编号
通常以行政区划的街道和宗地两级进行编号,如果街道 下划分有街坊(地籍子区)就采用街道、街坊、和宗地三 级编号。如:03-05-012,表示~省~市~区第3街道,第5街 坊,第12宗地。
4.2 农村地区地籍编号
农村应以乡(镇)、宗地和地块三级组成编号。其原则 同上,如:02-04-005表示~省~县(县级市)~乡(镇)第 2行政村,第4宗地,第五地块(图斑)。
第三节 土地所有权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