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大同市名城复兴工程推进领导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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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大同市名城复兴工程推进领
导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干部与工作人员
【发文字号】同政办发[2013]52号
【发布部门】大同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4.12
【实施日期】2013.04.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大同市名城复兴工程推进领导组的通知
(同政办发[2013]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
为加强名城复兴工程的组织领导,加快推进名城复兴工程各项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名城复兴工程推进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操学诚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姜克昭市政府市长助理
尉连生市文物局局长
李易新市住建委主任
成员:荆虎市国资委主任
李恒瑞市文广新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