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光实业审计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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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所以说,红光实业是在已经亏损的情况下做出了不恰当的盈利预测, 而注册会计师在审核盈利预测时没有充分考虑到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 执行业务过程中没有很好地贯彻谨慎性原则,致使盈利预测严重失真, 给投资者造成了实际损失。因此,注册会计师对于盈利预测严重失真
应该承担过失责任。
案例经过——证监会作出处理
案例经过
1998年4月30日,“红光实业”披露了亏损1.984亿元 的1997年度年报,并因巨额亏损申请特别处理,开了中国 证券市场有史以来上市公司上市不到一年即告亏损的先河。
1998年5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该公司股票交易实行特 别处理,股票简称变为“ST红光”。与此同时,中国证 监会开始对“红光实业”立案调查。
红光实业审计案例
第八组:邵嘉玲 杨弘莉 何雨潇 陈一禾
案例背景
成都红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国营红光电子管厂(代号773厂) 始建于1958年。该厂是我国“一五”期间156项重点工程项目之一,也
是我国最早建成的大型综合性电子束器件基地,其主要产品为电视机
显像管,曾在20世纪70年代初试制出我国第一只彩色显像管。在鼎盛 时期,该企业职工超过万人,厂区面积50万平方米,资产总值达20个 亿,年产值7亿左右。
建议
1、提升公司治理和管理水平是基础 2、加强审计执业能力是关键 3、完善会计监管机制是保障
案例分析
红光实业在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方面存在的问题
(1)编造虚假利润,骗取上市
在股票发行上市申报材料中称1996年度盈利5,000万元。经查 实,红光公司通过虚构产品销售、虚增产品库存和违规帐务处理等 手段,虚报利润15,700万元,1996年实际亏损10,300万元。
(2)少报亏损,欺骗投资者 ①1997年中期报告: 虚构净盈利1,674万元,实际亏损6,500万元,虚构利润 8,174万元 ②1997年年度报告: 虚构亏损19,8万元,实际亏损22,952万元,少报亏损 3,1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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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经过 在招股书中,“红光实业”披露发行前的1996年、1995年、1994 年的业绩分别是0.38元、0.491元和0.339元,发行市盈率为15倍。该 公司聘用的成都市蜀都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审计意见,认定“红光实 业”前三个会计年度的会计报表合法、真实。 1997年6月6日,成都红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 牌交易,股票简称“红光实业”,股票代码600083。 1997年8月20日,“红光实业”公布1997年中期业绩为0.073元, 并称“公司生产经营面临困难”。 1998年1月8日,“红光实业”发布董事会公告,称公司对彩管玻 壳池炉进行必要的停产大修及技术改造。“红光实业”在此时实际已 基本丧失主营业务生产能力,而此时距募股尚不到7个月时间。
中国证监会对“红光实业”及其他涉案机构作出如下处理:
1、没收“红光实业”买卖股票的非法所得450万元并罚款100万元; 认定“红光实业”原董事长何行毅、原总经理焉占翠和原财务部副 部长陈哨兵为证券市场禁入者,永久性不得担任任何上市公司和从 事证券业务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王志坚等 12名公司董事分别处以警告。 2、对“红光实业”股票发行主承销商中兴信托投资公司和“红光实业” 财务顾问中兴发公司分别没收非法所得800万元和100万元,并分别 罚款200万元和50万元;认定两公司主要负责人于振永、李峻和直 接责任人吴书骏、吴子维、傅文成为证券市场禁入者,永久性不得 从事任何证券业务;撤销中兴信托投资公司股票承销和证券自营业 务的许可。
案例经过——证监会作出处理
3、对为“红光实业”出具有严重虚假内容的财务审计报告和含有严重误 导 性内容的盈利预测审核意见书的成都蜀都会计师事务所,没收非法所得 30万元并处以罚款60万元,暂停该所从事证券业务资格3年;认定该所 在为“红光实业”出具的审计报告上签字的注册会计师汪应钦、张秀花 为证 券市场禁入者,永久性不得从事任何证券业务。
案例分析
盈利预测审核失误的分析 项目 主营业务收入 营业成本 预计 59326万元 39184万元 实际 27006万元 36476万元
由以上数据可知1997年红光实业主营业务收入实际完 成额只是预计额的45.62%,营业成本本应按比例下降却 保持持平,由此照成净利润实际比预计有2亿元的亏损。 而红光实业给出的说法是电视大幅度降价,行业内的竞争 激烈,使公司处于非常不利的位置.
案例经过 1993年5月8日,经成都市体改委批准,国营红光电子管厂进行 改制重组,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成都红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红光实业”)。 1997年5月23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红光实业”向社会公众 发行A股股票7 000万股,每股发行价6.05元。此次新股发行实际募 集资金41 020万元。 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彩色显像管生产线 1998年建成投产 后,公司资产总额将达到38亿元,销售收入较1996年新增22.92亿 元,税后利润增加2.85亿元。故预期1997年全年将实现净利润7055 万元,每股税后利润0.307元(发行后摊薄)。
案例分析 (3)隐瞒重大事项 ①生产设备彩玻池炉废品率上升 ②不能维持正常生产 (4)未履行重大事件的披露义务 (5)挪用募集资金买卖股票; (6)涉嫌犯罪
案例分析
红光实业前3年财务报表审计过失分析
红光实业1996年通过虚构产品销售、虚增产品库存和违规账务处理等手段,虚增利润 15 700万元,实际亏损10 300万元;1997年中报虚增利润8 147万元,实际亏损6 500万 元;1997年报隐瞒亏损3152,实际亏损22 952万元。而蜀都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 没有对一些重大的应收账款进行必要的函证,也没有对该公司的主要存货进行必要的盘 点,违反了独立审计准则对注册会计师的要求,以致于无法提示上述报表中的严重错误, 没有给报表使用者提供一个合理保证,造成了投资者因信息误导而发生重大损失,注册 会计师对此应承担过失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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