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行为目的类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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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行为目的类税法
行为目的税是政府为实现特定的社会经济政策目的和意图而设计征收的税种。
我国现行的行为目的税主要包括印花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1624年,荷兰政府发生经济危机,财政困难。于是,荷兰的统治阶级就采用公开招标办法,以重赏来寻求新税设计方案,谋求敛财之妙策。印花税,就是从千万个应征者设计的方案中精选出来的“杰作”。印花税的设计者可谓独具匠心,他观察到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契约、借贷凭证之类的单据很多,连绵不断。所以,一旦征税,税源将很大;而且,人们还有一个心理,认为凭证单据上由政府盖个印,就成为合法凭证,在诉讼时有法律保障,因而对交纳印花税也乐于接受。正是这样,印花税被经济学家誉为税负轻微、税源畅旺、手续简便、成本低廉的“良税”。
第一节行为目的税概述
一、行为目的税的性质
行为目的税是政府为实现特定的社会经济政策目的和意图而设计征收的税种。
1.出于特定社会目的并有指定用途的税收。
社会保险税
2.出于特定经济目的而课征的税收。
资金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3.出于特别的财政目的而课征的税收。
印花税。
二、行为目的税的特点
1.政策性强,具有特定的目的。
2.税种多,税源分散,征管难度较大。
3.税负难以转嫁。
4.税种稳定性差。
三、行为目的税的发展沿革
第二节印花税
我国的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使用、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主要法律依据:1988年10月1日实施的《印花税暂行条例》。
一、印花税的基本法律规定
(一)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及税目
在我国境内书立、领受和使用的凭证,也包括在境外书立、领受但在我国境内使用的凭证。征税范围由《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而定。
1、购销合同
2、加工承揽合同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5、财产租赁合同
6、货物运输合同
7、仓储保管合同
8、借款合同
9、财产保险合同
10、技术合同
11、产权转移书据
12、营业帐簿
13、权利、许可证
(二)纳税人
1.立合同人:指合同的当事人。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鉴定人。
2.立据人:产权转移书据的纳税人是立据人。
3.立帐薄人:营业帐薄的纳税人是立帐薄人。
4.领受人:权利、许可证照的纳税人是领受人。
5.使用人:在国外书立、领受,但在国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其纳税人是使用人。
6.各类电子应税凭证的签订人
(三)税率
1.比例税率
1)0.05‰—借款合同
2)0.5 ‰—加工承揽合同、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
记载资金的账簿
3)0.3‰—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
4)1‰—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
2008年9月19日起,股票交易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缴纳,受让方不再征收。
2.定额税率—5元/件—权利、许可证照
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通常为应税凭证上所记载的金额和应税凭证的件数。
1.按比例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
2.按定额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凭证数量×单位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