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民声民情与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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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2009年/1月/8日/第009版

法治

民意民声民情与法治

本报记者袁祥王逸吟

2008年,有太多的法治记忆有待人们回味,从多部法律草案成为街谈巷议的话题,到许霆、周正龙纷纷走到聚光灯前,再到贵州瓮安事件、出租车停运风波……这一切让我们感慨,让我们警醒,让我们满怀期待。民意、民声、民情与法治,或许恰好可以成为概括这些记忆的关键词。由此,我们也获得了观察2008年中国法治进步的一个视角和维度。

2008年这个非凡年份的最后一天,中午时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向媒体发布了一则简短但令人寻味的消息:“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文公布了社会保险法草案,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截至31日中午12时,仅中国人大网就收到意见28667条。”

三天,近三万条意见!这使得一向出言谨慎的法工委负责人也不得不惊叹:“这在历次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中非常罕见!”

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这部承载着千千万万中国人社会保障和生活梦想的民生法案,让身处经济“寒冬”的人们充满期待和向往。于是,滚滚民意向敞开大门的最高立法机关奔涌汇聚……

就是这样一个滚滚民意奔涌汇聚的幻化情景,成为本报记者2008年法治记忆的最后记忆,因而寻味良久。

2008年,有太多的法治记忆有待人们回味,从多部法律草案成为街谈巷议的话题,到许霆、周正龙纷纷走到聚光灯前,再到贵州瓮安事件、出租车停运风波……这一切让我们感慨,让我们警醒,让我们满怀期待。民意、民声、民情与法治,或许恰好可以成为概括这些记忆的关键词。由此,我们也获得了观察2008年中国法治进步的一个视角和维度。

开门立法汇聚民意

2008年冬天的一个上午,未名湖畔的一间会议室里,一场法学讨论会正在举行。讨论的内容,是不久前全文公布并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几天后,凝结了北京大学多位法学教授智慧的12条修改意见出炉,提交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这一年,除了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还有食品安全法草案、消防法修订草案、刑法修正案(七)草案、保险法修订草案、防震减灾法修订草案等多部法律草案面向全社会公布,征求各界意见。

“全文公布”、“征求意见”……一年来,这些字眼逐渐从新闻标题变成了社会生活中司空见惯的事。然而,回顾新中国的立法史,从1954年6月宪法草案首次公开,到2007年3月物权法经过多次审议最终获得通过,几十年间也仅有16部法律的制定经过了全社会的公开讨论。

进入2008年,开门立法的步伐骤然提速。4月20日,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宣布,今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草案,一般都予以公开,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此前的3月25日,国务院发布工作规则,其中也规定:“拟订和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草案和行政法规,原则上都要公布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

这样明确的信号,意味着法律草案和行政法规草案不公开只是例外。开门立法由此步入了常态化、制度化的新阶段。

也是在4月20日,食品安全法草案全文正式公布,在一个月的时间里,共收到修改意见11327件,其中各类食品生产企业和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提出的意见就占到了1/3。

其中,草案规定的实施电子监管码制度广为公众诟病。不少企业表示,监管码易仿冒、查询率低,并且增加了生产成本,建议不作硬性规定。公众的意见显然引起了最高立法机构的注意。7月,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举行立法论证会,就监管码问题进行了论证。8月底,当食品安全法草案进入二审的时候,细心的人发现,涉及监管码的相关条款已经悉数删除。

而震惊中外的“三鹿奶粉事件”的发生,更是直接推动了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变迁。9月18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第109号总局令,决定废止《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10月底进行三审的食品安全法草案,随即对此进行了确认,规定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12月22日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又透露出了一个重要信息:国务院正在对调整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作进一步研究论证,食品安全法草案的第四次审议将推迟进行。在这里,最高立法机构和普通民众意愿多次达成了良性互动。

2008年,立法机构的大门越开越宽,来自民间的回应也越来越热烈。“开门立法可以吸收民意、汇聚民智,提高立法的民主、科学程度。”行政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告诉本报记者。

“立法的目的是为了执行。”诚如马怀德所言,开门立法成为一项日常工作之后,普通百姓有更多机会参与到立法活动中来。取得了他们的配合、支持,法律的执行也就有了依靠。“这最终能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培养对法治的信仰。”

公正司法倾听民声

这一年,来自民众的声音越来越受到司法机关重视。在年底举行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强调,“为大局司法,为人民司法”。人民法院必须高度关注民生,畅通民意沟通表达渠道,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和评判工作成效的标准,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2008年的最后两天,“三鹿奶粉事件”系列刑事案件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及下属区县法院陆续开庭,20多名犯罪嫌疑人接受审判。这些人中,既有三鹿集团前董事长田文华、前副总经理王玉良这样的企业高管,也有往原料奶中添加三聚氰胺化合物的黑心奶贩等等。

12月31日晚10点过,庭审结束。田文华作最后陈述时落泪悔罪,说她愿意承担所控责任,“如果能够换回患儿的健康,愿意接受法律任何制裁”。而在她身后,是全国近30万受害患儿。

此前,造成276人丧生的山西襄汾溃坝事故调查工作也取得了重要进展。截至10月20日,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渎职犯罪嫌疑人22名,其中厅级干部1人、处级干部6人、科级以下干部15人。

在民众的高度关注中,人们有理由相信,司法机关会作出公正的裁决,让侵害民众利益的犯罪分子受到严惩。

事实上,2008年还有多次民意推动司法的经典实践。

年初,许霆案就以突兀的方式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一个20来岁的保安,因为银行ATM机故障,先后从机器中取走17.5万元,随即被以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判决一出,舆论哗然。公众朴素的法治理念在激荡,网友的评论铺天盖地。大多数人认为,该案量刑过重。

1月14日,广东省高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将该案发回重审。3月31日下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判决:“被告人许霆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万元。”

从无期徒刑到5年有期徒刑,改判的幅度不可谓不大。经由媒体的报道和民意的推动,许霆案的改判完成了一次对司法过程的监督。专家认为,减轻处罚彰显了司法文明,体现了对被告人的人文关怀,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贯穿2008年始终的,还有轰动全国的华南虎照案。在全国人民的关注下,在“华南虎照”出笼8个多月后,周正龙终于承认所有“华南虎照”系伪造。11月,陕西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非法持有弹药罪判处周正龙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

岁末,华南虎照案又上演了戏剧性的一幕:12月19日晚间,周正龙突然发表声明称“虎照是真的,没有作假”,并“特要求鉴定”;12月27日,周正龙的儿子周松又对外界表态,经过全家人商量,周正龙已经决定不再“翻案”。

无论如何,“周老虎”被揪出来并获刑,舆论和民意功不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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