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孔留矿法作业安全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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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孔留矿法作业安全规程

1、在开采第一分层时,应将下部漏斗扩完充满矿石。

2.每个漏斗都应均匀放矿,使作业面水平下降,发现悬空,上部要停止作业,消除悬空,方准继续作业。

3.放矿人员和采场内的人员,要密切联系,在放矿影响区域内,禁止上下人员同时作业。

4.每回采一个层的放矿石量,应控制在采下矿石量的三分之一左右,矿房暂留矿石与回采工作面的高度应保持在2 m左右。

5.浅眼留矿法的采场构成要素,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矿脉为薄矿时,矿块长度为4060 m,顶柱厚35 m,底柱高2.54 m,间柱26 m,计间距57 m,采幅控制在0.81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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