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律法规概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的法律后果的部分
练习:下列法律规范中的假定、处理、制裁 分别是什么?
• 1、《会计法》第四十条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做假帐,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 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 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 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不成文法:指由国家有权机关认可的,不具有 文字形式或虽具有文字形式但不具有规范化成 文形式的法。 不成文法包括习惯法、判例法和法理三种形式。
实体法:指以具体规定法律主体的权利、义务 关系和职权、职责关系为主要内容的法。(民 法、刑法)
例:民法
程序法: 指以保证法律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得以实 现或保证法律主体的职权和职责得以履行所需 程序和手续为主要内容的法。(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
• 本质特征:国家干预、国家管理
第二节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 一、宏观经济调控关系 • 二、市场主体调控的关系 • 三、市场运行管理的关系 • 四、社会经济保障关系 • 五、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关系
宏观经济调控关系
国家为了实现经济总量的基本平衡, 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引导国民经 济持续、快速、稳定、健康发展, 对国民经济总体活动进行调节和控 制的过程中形成的关系。
中国目前差不多有19种税,为什么说是差不多呢?因为 财政部网站说是1920个,也就是说国家有关部门也搞不清楚 中国到底有多少税,总之你只要交钱就行了,至于税的名字, 总会有人想出来的。
第一章
经济法律法规概述
第一节 法的一般知识
• 一、法的概念 • 二、法律规范 • 三、法的分类 • 四、法的渊源 • 五、社会主义法制与法的实施
三、法的分类
1、根据法的历史: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 本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 2、根据法的表现形式: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3、根据法的内容:实体法和程序法 4、根据法的地位、效力、内容和制定程序: 根本法和普通法 5、根据法的适用主体:国内法和国际法 6、根据法的适用范围:一般法和特别法
成文法:指有立法权或立法职权的国家机关制 定或认可的以成文形式出现的规范性文件。
例:民事诉讼法
四、法的渊源
• 法的渊源也称为法的形式。 • 是指法获得成立的方式和表现形式。 • 当今我国法的主要形式:宪法、法律、行
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列、行政规 章、特别行政区法、国际条约
23个省: 辽宁省、江苏省、湖北省、四川省、 陕西省、广东省、河北省、山西省、河南省、 吉林省、黑龙江、山东省、安徽省、浙江省、 福建省、湖南省、江西省、贵州省、云南省、 甘肃省、青海省、海南省、台湾省
(二)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
•强制性规范是规定人们必须为一定的行为或 不为一定的行为的规范。对人们的行为要求 十分单一、明确、无可选择、无可替代。所 有规定人们义务的规范都是强制性规范。
•任意性规范是指规定一定范围,允许人们在 这一范围内自行选择或协商确定为或不为的 方式以及具体权利义务内容的规范。大多是 国家赋予人们的某种权利与自由。
5个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 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西藏自治区、新疆维 吾尔自治区
4个直辖市分别为 北京市 天津市 上海市 重庆 市
五、社会主义法制与法的实施
• 社会主义法制就是社会主义国家按照工人 阶级和广大人民的意志建立起来的法律制 度
• 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科学立法、严 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义务性规范
强制性规范
义务性规范分为命令性规范和 禁止性规范。命令性规范是要 求人们应当从事一定行为的规 范,即规定必须为一定行为的 义务性规范。禁止性规范是规 定人们不应当从事一定行为的 规范,即规定必须不为一定行 为的义务性规范。
规定人们必须为一定的行为或 不为一定的行为的规范。
所有规定人们义务的规范都是 强制性规范。
1、《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关于“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
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规定,属于

)。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关于“依法经有关部门认
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的规定属于(
)。
练习:按照法律规范的性质和调整方式分类, 下列的规定属于哪种规范?
二、法律规范
• 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反映
国家意志的,具体规定权利义务及法律后 果的行为准则。
• 构成三要素:假定、处理、制裁
• 假定:法律规范中关于适用该规范的条件和情况的部分 • 处理:法律规范中具体要求人们如何行为的部分(可以如
何行为、应该如何行为、禁止如何行为) • 制裁:法律规范中规定的违反该规范时,将要承担什么样
如何区分宏观调控的经济手段和行 政手段?
• 一、二者的含义不同 经济手段是国家运用经济政策和经济计划, 通过对经济利益的调整而影响和调节社会 经济活动的措施;经济手段包括经济计划 和经济政策。行政手段是国家通过行政机 构,采取行政命令、指标、指示、规定、 查封、扣押、检查、监督、审批、行政许 可等行政措施调节和管理经济的手段。
• 社会主义法的实施具体包括:法的适用和 法的遵守
• 法实施的基础:全国人民自觉遵守社会主 义法律
• 依法治国的关键:国家公务员带头守法, 正确适用法律
第二节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 经济法概念:是国家从整体经济角度,对 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管 理和调控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以一定范 围的经济关系作为调整对象的。
二、二者的地位不同:
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是国家宏观 调控的主要手段。行政手段是经 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的补充。(例 如2008年的南方雪灾和四川地 震),运用行政手段调节将能更 迅速地扭转失控,更快地恢复正 常的经济秩序。
三、二者的特点不同: 经济手段最终要通过市场机制来起 作用。通过经济手段对经济进行调 节具有灵活性、间接性和滞后性的 特点。行政手段的运用一般不通过 市场机制起作用。行政手段由国家 掌握和控制,体现着国家的统一意 志和行为。行政手段具有以下特点: ①强制性。②直接性 。③快速性
大家知道中国一共有多少种税吗?
有人说分为三种,分别是左侧卧“睡”、右侧卧 “睡”“睡”。
不过你们睡觉也是要交税的,我们大回笼教曾经总结过, 你一个人睡要交个税,在单位趴办公桌睡要交企业所得税, 跟老婆睡要交增值税,边开车边睡要交车船使用税,你睡了 再也不想起床要交遗产税。你在课堂上睡要交教育附加税。 岂止在课堂上睡要交增值税,连杀猪都要交教育附加税的, 所以睡觉的同学,上课你们睡觉,对得起死去的那些猪吗?
一、法的概念
• 法,即法律。(法是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 和共同意志的体现)
•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体现统治阶级意 志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 总称。
• 法律一般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狭义:就我国现在法律而言,是指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及其常务会制定的宪法和法律
广义:除了宪法和法律外,还包括国务院制定的 行政法规、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常委会制定 的地方法规、民族自治地方人大制定的自治条列 和单行条例。
• 2、《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 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 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 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 依法经有关部门 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 退货。
• 三要素可能不共同存在一个法律规范中。
根据不同的标准,法律规范有不同分类
• 主要分类(2种)
• (一)授权性规范与义务性规范
• 授权性规范与是规定人们可以作出或要求别人作出一定行 为的规范。(特点:任意性)
• 义务性规范分为命令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命令性规范是 要求人们应当从事一定行为的规范,即规定必须为一定行 为的义务性规范。禁止性规范是规定人们不应当从事一定 行为的规范,即规定必须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性规范。 (特点:强制性)
• 一个国家在具有共同的经济基础、共同的 阶级意志、共同的指导原则和相同的任务 的同一历史阶段,由诸多的法律部门组成 一个内容和谐一致、形式完整统一的有机
整体的法律体系。
• 法律部门:就是人们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 则所划定的、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 规范的总称。
• 目前构成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主要法 律部门有: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 诉讼法、商法、军事法、经济法等。
第三节、经济法的作用
• 一、保障经济改革的顺利进行 • 二、促进以国有经济为主导的多种经济形
式的发展 • 三、促进社会科学技术的进步与发展 • 四、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增强经济活
力 • 五、促进对外经济联系,扩大对外经济技
术合作与交流
二、市场主体调控关系
• (一)市场协调主体 • (二)市场运行主体
三、市场运行管理关系
• 为了培育市场体系,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 秩序,克服市场本身无力消除的垄断和不 正当竞争,需要国家的协调和加强市场管 理。为此我国制定了诸如《消费者权益保 护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等 诸多法律法规来协调运行过程中的经济管 理关系
四、社会经济保障关系
•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身无法解决社会保障 问题。因此,必须要国家出面强制实施互 济互助、社会化管理的社会保障制度。
五、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关系
• 人类要持续发展,除了要有一个良好的生 存环境以外,还必须合理利用自然资源。 自然资源的合理使用与依法保护,直接关 系到人类的持续发展
பைடு நூலகம்
• 1、《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关于“经营者不得以排
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规
定,属于(
)。
•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关于“依法经有关 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 负责退货。”的规定属于( )。
• 3、《公司法》关于“股东人数较少或者经营规模较小的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的规定属于(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