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财产税行为税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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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来自百度文库借房产之 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7.2 契税
7.2.1 契税概述 7.2.2 契税的计算 7.2.3 契税的税收优惠 7.2.4 契税的申报与缴纳
7.2.1 契税概述
1)概念 契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 依当事人所订契约,由承受单位和个人缴纳的 一种财产税。
年应纳税额 =4000×(1-24%)×1.2% =36.48(万元)
7.1.2 房产税的计算
【例7-2】某企业出租房屋,年租金收 入80000元,适用税率为12%。计算该企业 出租房屋年应纳的房产税。
年应纳税额=80000×12%=9600(元)
7.1.3房产税的税收优惠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税。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经费的单位,其自身业务 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税。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税。 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7.2.2 契税的计算
1)计税依据 契税的计税依据是在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双方当事人签
订的契约价格。具体为: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
其计税依据为成交价格。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其计税依据由征收机
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其计税依据为所交换
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 (4)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批准转让房地产
时,应由房地产转让者补缴契税,其计税依据为补缴的土地使 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
7.2.2 契税的计算
2)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例7-3】某公司2005年发生两笔互换房产 业务,并已办理了相关手续。第一笔业务换出 的房产价值300万元,换进的房产价值500万元; 第二笔业务换出的房产价值400万元,换进的 房产价值300万元。已知当地政府规定的契税 税率为3%,该公司应缴纳契税为多少?
7.1 房产税
7.1.1 房产税概述 7.1.2 房产税的计算 7.1.3 房产税的税收优惠 7.1.4 房产税的申报与缴纳
7.1.1 房产税概述
1) 概念 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依据房 产计税价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 或经营人征收的一种税。
7.1.1 房产税概述
2) 纳税人 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房产产权的所有人。 (1)产权属于国家的,由经营管理单位 缴纳;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和 个人缴纳。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 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 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
(2)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日的次月起征 收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 收手续之日的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4)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 计征房产税。
(5)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 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 月起计征房产税。
2)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 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 注:契税是对买方(承受人)征税,而不 是对卖方征税。
7.2.1 契税概述
3)契税的征税范围 契税的征税对象为境内转移的土地、房屋 权属。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 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 4)契税的税率 幅度比例税率,税率幅度为3%~5%。
7.1.2 房产税的计算
1)从价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注:房产原值是“固定资产”账户中记载的房屋原价 2)从租计征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7.1.2 房产税的计算
【例7-1】某企业经营用房原值为4000 万元,当地政府规定允许减除比例为24%, 适用税率为1.2%。计算该企业全年应纳的 房产税。
7.2.4 契税的申报与缴纳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 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 证的当天。 2)纳税地点 契税在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征收机关缴纳。 3)纳税申报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 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 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应纳税额=(500-300)×3%=6(万元)
7.2.3 契税的税收优惠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 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院、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 契税。
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 3)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 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4)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 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是否减征或者免征契税,由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5)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 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
7.1.1房产税概述
3)课税对象、征税范围和计税依据 (1)课税对象是房产 (2)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 区范围内的房产 (3)计税依据是房产的计税价值或房产的租 金收入
7.1.1房产税概述
4)税率 从价计征的,年税率为1.2%; 从租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注: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 暂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7.1.4 房产税的申报与缴纳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纳税地点 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房产不在一地的纳税 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 关缴纳。 3)纳税申报 房产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纳税人应在规定月 份如实填写《房产税纳税申报表》,向房产所在地税 务机关申报缴纳房产税。
(1)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从生产经营之 月起计征房产税。
第七章
财产、行为税
学习目标:
通过本章的学习,熟悉各种财产、 行为税的基本含义及基本要素;了解各 种财产、行为税的优惠政策;掌握房产 税、契税、车船使用税、车辆购置税和 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能够进行 各种财产、行为税的申报及缴纳。
第七章 财产、行为税
7.1 房产税 7.2 契税 7.3 车船使用税 7.4 车辆购置税 7.5 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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