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西兰学前教育管理体制的分析及思考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对新西兰学前教育管理体制的分析及思考

在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切实保障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如何寻求我国学前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新方向,是促进我国学前教育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切入点。而新西兰的教育体制被视为当前全世界最好的教育体制之一,因此,本文通过分析新西兰学前教育的管理体制,希望为我国学前教育的发展提供一点思路和参考。一、新西兰学前教育的管理体制概述

新西兰是最早开展学前教育调查及实施学前教育的国家之一。早在1972年,新西兰就开始对婴幼儿生长展开跟踪调查[1]。1993年正式将学前教育纳入国家计划,提出“普鲁凯特计划”。为了迎接新世纪的挑战,新西兰教育部制定了《面向二十一世纪的教育》引导政策,指出教育必须从出生开始,为新西兰学前教育发展指明方向。

(一)学前教育准入管理制度

为了引导新西兰学前教育科学发展,新西兰政府于1987年正式对学前教育机构进行全面检查,以《幼儿教育服务条例》相关规定为标准,必须检查合格才能获得经营许可证。在开展学前教育之前,全部学前教育机构必须向教育部申请经营许可,只有获得教育部许可才

能接收学前学生。同时对团体、机构、个体学前教育学校法人提出明确要求,即必须由个人出任法人。即使发放经营许可证,学校法人离开学前教育机构超过1个月,都必须事先告知教育管理机构,并提出更换临时的经营许可证,机构法人也要做出相应改变。新西兰对学前教育违规或失责行为也进行严格监管,发生任何该类行为以后,教育部管理部门将直接向责任人追究责任,给予3个月左右整改期限,并将学前教育机构经营许可变更为限制许可[2]。待整改结束后,教育部管理部门重新进行检查,视整改情况,做出完全许可或吊销许可资格的决定。2008年,新西兰对《幼儿教育服务条例》进行修正,进一步规范对学前教育机构的准入及检查制度。修正后的条例提出了课程标准、师资标准、教育设施标准、健康安全标准及监管标准等检查标准,更加明确地提出学前教育准入及检查方法,为学前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学前教育经营资金管理制度

经营资金是学前教育机构可持续发展的核心要素,在学前教育机构获得经营许可以后,可以定期向政府申请经营资金。为了更好地管理学前教育机构,新西兰政府制订了学前教育拨款津贴、平等拨款、差异化补贴、保护性教育补贴制度为一体的经营资金管理制度。学前教育拨款津贴制度是指为新西兰全部学前机构提供定期拨款以维护其正常经营的资金拨付制度。其拨款额度与学前教育机构支出费用密切相关,以师资水平、保教人员/幼儿比例的差异确定拨款比例,以学前教育机构学生入园时间为依据确立拨款数量,拨款按照1年3次

拨付。平等拨款制度指对非营利性学前教育机构、偏远地区、提供特殊教育服务的机构给予平等的资金申请权力,最大限度减少不同学前教育机构之间的差距。差异化补贴制是政府为了支持偏远地区或低收入地区学前教育发展提出的特殊补贴制度,根本目的在于向特定区域学前教育机构提供发展所需费用,为该地区幼儿提供均等受教育机会。保护性教育补贴制度指以社会福利部为主体的学前教育资金供给管理制度,旨在向中低收入家庭提供学前教育所需费用。

(三)学前教育监查管理制度

为了实现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目标,新西兰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学前教育监查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审计监查制度、教育评估管理制度等。一方面,新西兰教育部设立审计办公室,该办公室主要承担学前教育机构申报、拨款资料的真伪,以3~4年为审计周期,在审计监查前2周通知学前教育机构,以准备审计监查所需资料,主要包括幼儿入园登记表、幼儿校园活动记录、幼儿家长签名记录等,审计结果与学前教育机构申报拨款数量挂钩。如果出现偏差,将按照多退少补原则进行调整,多申请拨款将在下一次拨款扣除[3]。但如果审计监查结果出现巨大差距,将付诸法律,以法律措施加以惩处。另一方面,新西兰教育部设立教育检查办公室(简称ERO),该部门主要承担学前教育教学活动监督检查工作,以3年为检查周期,检查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被检查学前教育机构。该部门独立开展教育监督检查工作,在监查证据上独立做出决定,不受外界因素的干扰。为了推动学前教育机构健康发展,教育检查办公室制订了行动计划,并出台了《学前教

育检查的框架和资源》《幼儿教育自我检查准则》等管理制度。这些制度明确了学前教育机构的发展目标、任务、检查内容及检查标准等,大大提升学前教育管理效率。二、新西兰学前教育管理体制的特色及我国管理体制的问题

(一)新西兰学前教育管理体制的特色

1.以健全的学前教育政策为基础。1986年,新西兰学前教育管理职能部门发生转变,由传统的福利部门管理向教育部门管理转变,实现学前教育的平稳过渡。1996年以来,新西兰先后出台了《十年战略计划——未来之路》《二十小时学前教育计划》(20 Hours ECE)《幼儿教育服务条例》《面向二十一世纪的教育》等一系列政策举措,形成了系统性、针对性、可行性较强的政策体系,为促进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制度支持。

2.严格的学前教育准入制度。1987年,新西兰政府正式对学前教育机构设施注册登记管理,以《幼儿教育服务条例》相关规定为依据。只有在完全符合条例规定才能发放准入许可证,并建立以政府、社会、家庭为一体的监督体系,明确提出学前教育机构类别,主要包括儿童教育中心、幼儿园、游戏中心、语言所等。严格的学前教育机构准入制度,最大限度使每个幼兒享受优质、公平的学前教育,推动学前教育均衡发展[4]。

3.充裕的学前教育资金支持。新西兰高度重视学前教育财政支持,对学前教育的资金投入规模不断扩大。根据新西兰政府于2013

年2月发布的数据,2002至2012年期间,学前教育财政支出大幅提高,从2002年的5.38亿新西兰元增长到2012年的15.62亿新西兰元;2012年学前教育财政支出占整个教育财政支出的比例和2002年相比翻了一番,达到13.4%;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增长了135%,从2002年的0.33%增长到2012年的0.76%;在2009年,约83%的学前教育服务机构支出都来自政府[5]。得益于学前教育经费来源以政府财政资金为主的模式,新西兰学前教育基本形成相对稳定的、可持续的资金支持机制,大大增强了发展实力。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