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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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一)全县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人民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农机方面重要指示、决定的实施意见和措施;
(二)全县农机发展重大决策措施的制定;
(三)研究农机重大项目开支、资金安排和重大国有资产处置;
(四)农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重大措施的制定;
(五)其他重大事项。
局党组会议
1、议事范围。①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方针、政策和其他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提出贯彻意见。通报有关重要情况。②研究部署本系统的党建和行风建设工作。③讨论通过机关和农机队伍建设规划、重要规章制度、重要机构设置。④研究决定重大行政违法行为的处罚。⑤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研究决定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调整、配置和本局中层干部的任免,研究决定向上级党组织推荐任职的人选。⑥研究决定本系统违法违规党员、干部职工的处分、处理。⑦研究决定县委交办的重大事项和本系统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⑧机关自身建设问题及其他须经党组会议讨论的事项。
局务会议
1、议事范围。①学习讨论上级政府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研究决定贯彻落实意见;②研究决定本单位全局性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重大工作部署;
③研究制定行政重要文书、政策措施,审议报请县委、县政府或上级部门审定的重大事项;④研究决定本单位经济开支较大的事项;⑤汇报交流行政日常工作,对阶段性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部署;⑥研究处置重大突发性事件;⑦讨论需要由局务会议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议事纪律
1、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必须实行集体议事、会议表决,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遇有重大突发性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或到会人数达不到规定要求无法召开会议的,经党组书记、局长同意后,班子成员可临时处置,但事后应及时向有关会议报告。
2、凡经会议集体研究作出的决定,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并按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班子成员对会议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向上级组织反映。
3、局长、党组书记要及时检查、督促会议决定的执行情况,掌握工作进展情况,认真解决发现的问题。
4、班子成员对应该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必须严守秘密,不得泄露。如有泄露造成影响的,要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5、所讨论议题凡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领导班子及领导班子个人廉政承诺
一、带头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宪法和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执行农机纪律和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坚决拒收钱物。拒绝接受下属单位、个人、供货商和农机推广、农机购置补贴受益人员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
三、坚持公正执法。正确行使农机市场管理、农机监理和农机推广权力;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不以权谋私,不徇情枉法,不接受影响公务的宴请。
四、管好自己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亲友和身边的工作人员谋私利。
五、坚持实事求是工作作风。不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或搞脱离实际、沽名钓誉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以上承诺,请全县农机系统全体人员和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