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东莞市黄江镇“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15-2020)

精选-东莞市黄江镇“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15-2020)

精选-东莞市黄江镇“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15-2020)

东莞三旧改造单元规划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东莞市“三旧”改造单元规划 编制指引 东莞市城乡规划局 东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 2015年1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目的和依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的定义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适用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4、法定效力......................................................... 错误!未定义书签。 5、其他................................................................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改造单元规划格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改造单元规划编写指南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改造单元概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规划方案......................................................... 错误!未定义书签。 3、城市设计......................................................... 错误!未定义书签。 4、控规调整论证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专项研究......................................................... 错误!未定义书签。 6、图集................................................................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章报送资料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1、技术审查报送资料要求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规委会报送资料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旧村改造项目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投资(以下统称项目用地)旧城镇改造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改造房地产开发项目(以下简称为本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1)地理位臵:; (2)面积约为㎡; (3)土地登记权利人:,国土证号(国土证面积㎡),最终改造面积以国土局信息科出的红线图内红线面积为准.; 3、项目用地现状: (1)厂房用地㎡,办公用地:㎡ (2)出租、使用情况:上述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由甲方实际管理并占有、享有土地权益。; 第二条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1、本项目预算投资总额: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2、各方投资分别: (1)甲方投资人民币大写:元(小写¥);乙方投

资人民币大写元(小写:¥)。 (2)本次投资交付日期为:年月日,逾期出资按每月%支付违约金。 3、投资方式:以项目用地为基础进行三旧改造,开发商品房销售。 4、履约保证金:甲方向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大写)叁佰万元整(¥3,000,000元),于本协议签订后的个工作日内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5、乙方承诺自项目审批手续完成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上述退还予甲方(不计任何利息)。 第三条利润分配 1、甲、乙双方约定本项目建成后,利润分配实行税后分利的原则,即依法缴纳各项应缴纳的税务费用后,按下述例分配:甲方:%;乙方:%。 2、甲方向乙方承诺,乙方在本项目建成之后可获得不低于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小写:¥30,000,000元)的税后净利润。 第四条合作方式 1、双方协议以的合作方式开展本项目 (1)甲乙双方共同合作实施三旧改造计划,双方按照合作协议履行义务、享有权益。 (2)以甲方名义进行三旧改造项目,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开发建设,乙方负责筹集开发建设资金,双方按照委托开发协议享有权益,履行义务。 (3)甲乙双方以联合建房方式实施三旧改造计划,双方按照联合建房协议履行义务、享有权益。 (4)双方商定的其他方式:。 2、乙方负责制定本项目的改造实施方案,该方案应当符合城中

佛山三旧改造模式总结

佛山“三旧改造模式”总结 模式一:政府主导、统一规划、市场运作 案例1:祖庙东华里改造——既拆除也保留,构建城市文化精髓的综合社区2007年,政府出台祖庙东华里片区控制性规划等规划文件,由香港瑞安公司投资改造。政府主导征地拆迁和规划、文物保护等工作,最大限度保证和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维护历史文化街区风貌;通过引入市场资金实现该片区的整体更新改造。 2008年初,祖庙东华里片区改造项目正式启动,这一世纪大工程涉及3万多居民、900多亩土地。拆迁共涉及9635户,其中直管公房2145户、私人住宅6043户,整个工程拆迁面积90万平方米,其中需要保留的有历史价值的建筑近10万平方米。 按照设想,岭南天地将延续佛山的历史文化风貌与城市脉络,用现代化的手法保护和改造片区内的22幢文物建筑及众多优秀历史建筑,同时佛山岭南天地还将充分挖掘佛山粤剧之乡、陶艺之乡、武术之乡、美食之乡等文化特色,引入各类文化设施及现代化设施,使其成为佛山展示城市文化精髓的综合社区,推动佛山文化名城的建设。 佛山祖庙东华里片区定位为:融合岭南民俗文化、禅城时代特色和现代商业文明,辐射珠三角,影响华南地区的集文化、旅游、居住、商业为一体的综合街区,成为佛山的城市中心和城市标志。 案例2:澜石改造片区——“智能社区”、“节能社区”和“环保社区” 前不久召开的禅城区二届六次全会透露,禅城全力推进面积约150万平方米的澜石片区改造。该片区改造面积超过祖庙东华里片区改造成为佛山史上最大旧改项目,将建设成为东平河北岸特色鲜明、功能齐全、环境优美、设施先进的“智能社区”、“节能社区”和“环保社区”。澜石改造片区总面积为2176亩,实际改造面积1875亩,涉及户数3518户,需拆迁物业面积约100万平方米,其中私人物业约42万平方米。 案例3:佛山国际家具博览城——全国最大、最具规模的现代化管理模式的家居博览航空母舰 佛山(国际)家居博览城总规划用地面积约为600亩,投资总额高达90亿元,将建成全国最大、最具规模的现代化管理模式的家居博览航空母舰,也是禅城区首个大型家具卖场。家居博览城将以租赁管理的运作模式为主营项目,其功能包括主行业商品的展示、咨询、设计、销售、出口、物流、仓储等各个功能,配套商场、酒店、休闲娱乐、餐饮、公寓、仓库、空中停车场等商贸设施。经营面积将达200万平方米,对产业经营的规模效应影响深远,使禅城区乃至佛山市的家具、陶瓷、卫浴洁具、床上用品、家用电器、家居饰品等产品有了一个向全国、港澳台及国际展示和交易的平台和窗口。 案例4:南海中盈广场——拆迁重建,构建大型综合商业中心 新都会及中盈广场项目是大沥镇政府通过整合土地、提升产业发展、打造大沥镇地标式建筑的项目,也是大沥发展总部经济的里程碑。新都会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万平方米,分期

三旧改造实施细则 东莞城乡规划局

“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编制和审查管理规定(试行) 为进一步明确“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编制和审查要求,根据省、市现有“三旧”改造政策,结合“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编制和审查中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需要编制单元规划的情况 需对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一般调整或重大调整的“三旧”改造项目,必须编制“三旧”改造单元规划。二、单元规划管理分工 用地规划科、村镇科:分别负责相关镇街“三旧”改造单元规划审查的牵头工作,其中用地规划科负责莞城、东城、南城、万江、寮步,其他镇由村镇科负责。协助编制主体完善报市“三旧”办审查、市“三旧”改造领导小组审批的程序。规划编制科:负责因“三旧”改造须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部分的审查,协助编制主体完善报市规委审议的程序。交通市政科:负责“三旧”改造单元规划中交通、市政部分的审查。 三、单元规划管理程序 编制计划审查——规划方案审查——召开专家评审会(必要时)——规划成果审查——规划公示并征求职能部门意见—

—规划成果复核——报市规委会审议——报市“三旧”办、市“三旧”改造领导小组审批——规划成果验收、公告和归档 四、各程序具体要求 (牵头科室:用地规划科或村镇科)(一)编制计划审查.1、必备资料 (1)《东莞市“三旧”改造规划审查申请表》1份(详见附件1)。 (2)《××ד三旧”改造单元规划》项目建议书2份。内容应包括:编制规划的原因、背景、要求和依据;规划范围内可享受“三旧”改造优惠政策的范围(附“三旧”用地范围图,以航拍图为底图,标示出经确认可享受“三旧”改造优惠政策范围和单元规划范围);上层次及相关规划对该地区要求(附编制区规划图,分别以土规、生态控制线规划、总规、控规或基础设施协调规划、“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相关规划为底图,套上单元规划范围);地区基本情况及主要问题;编制规划的技术路线与工作重点;规划设计单位选择情况(附设计单位规划资质、建筑资质证明复印件);编制工作组织计划;任务书。 注:附图应单独附后,为A4或A3图幅。 (3)经镇街“三旧”办、国土分局、规划所三方盖章确认的享受“三旧”改造优惠政策的地块界线范围图1份(若存

三旧改造方案

三旧改造方案 篇一:东莞市推进“三旧”改造工作方案(5141字)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省委省政府《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及《关于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决定》,完成全省节约集约用地和“三旧”(旧城镇、旧村庄、旧厂房)改造试点市的“先行先试”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快推进“三旧”改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三旧”是以往粗放用地方式的历史产物,也是在新增建设用地 资源有限的条件下,拓展用地空间的重要资源。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把“三旧”改造作为全省深入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XX— 20XX)》、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和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工作来部署,明确各市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执行主体,各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从20XX年起,各市人民政府须每年向省人民政府专题报告“三旧”改造工作情况;对推进“三旧”改造工作规范认真、成效显著的地级市,省人民政府将给予表扬,并在分配下一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时予以倾斜。省即将出台的“三旧”改造政策,规定各类历史用地手续工作须在三年内完成。 国家和省赋予我市“三旧”改造“先行先试”的政策探索任务,为我市实事求是解决历史遗留用地问题提供了政策机遇。开展“三旧”改造是解决当前我市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实现保增长的重要途径,是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转型升级的重要保障,是优化产业布局、完善城市功能和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措施。通过“三旧”改造,我市可以拓展约30万亩存量建设用地空间;同时将有利于“三来一补”

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专项规划编制技术规定(试行)

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专项规划编制技术规定(试行) 一、总则 1.0.1 为规范深圳市城中村(旧村)(以下统称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编制的内容和深度,依据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有关城市规划编制的规范和标准,遵照《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关于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制定本技术规定。 1.0.2城中村改造模式分为综合整治和全面改造两大类型。 开展全面改造的城中村,必须按照本技术规定编制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开展综合整治的城中村,另行编制城中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 1.0.3 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是指以经批准的全市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其它上层次规划及《全市城中村(旧村)改造总体规划纲要》为依据,对规划编制区内城中村改造项目的目标、模式、功能定位、土地利用、建设强度、绿地系统、道路交通、公共与市政配套设施等控制要求作出的规划。 1.0.4 专项规划编制区,是根据城中村改造工作和相关规划要求,结合城中村的特点和改造需要划定的开展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编制的区域。 专项规划编制区应当包括全部由该村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原则上特区内以原行政村为单元,特区外以原行政村或村民小组为单元)的村民及受继单位保留使用的非农建设用地内的建成区域,并结合周边地块特点和规划路网结构,按照有利于整体开发制度和实施规划管理的原则划定。在需要进行成片改造或对多个改造项目实施整体协调的地区,也可将多个城中村及相关邻接地块整体划定为一个规划编制区。 1.0.5按照城中村的区位、规模、建设特点和管理要求的差异,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分为A、B 两类,不同的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在内容和深度上各有侧重。 A类:特区外规模较大的城中村改造项目,专项规划以法定图则深度为主。

(推荐)旧村改造项目总体策划方案(DOC 30页)

南胡旧村改造项目 总 体 策 划 方 案

一、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与城市发展战略概述 济南市总体规划是以“东拓、西进、南控、北跨、中疏”为城市发展战略,实施沿经十路、沿小清河、沿黄河、沿铁路线“四沿”带动战略,形成现代化的城市建设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争创“国家环保模范城”、“中国人居环境奖”。 在东部城区,形成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高附加值制造业为主的现代化新城区。重点加快高新开发区建设,形成现代制造业聚集区。开发唐冶片区,高标准建设教育、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形成服务于东部城区的地区中心。 以举办第十一届全运会为契机,加快奥体中心、政务中心建设,带动周边开发,配套完善服务设施,建成以行政办公、文化、体育为主导的城市功能区,加快城市现代化进程,并以此带动新区开发和老城提升,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全面塑造现代化省会城市新形象。 二项目所在区域在城市中的地位分析 1.项目概况及地块价值研究 1.1项目概况 济南高新区南胡旧村改造工程(以下简称南胡旧村改造工程)位于济南东部新城高新开发区,凤凰路西,旅游路路北,体育场南路以南。本项目由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块地块组成,共390.7亩地。其中六、七、八地块为旧村安置和保障用地,一、二、三、四、五地块为开发用地。该小区地理优越、交通方便。旅游路及规划中的凤凰路从门前经过。其中六、七、八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176.6亩,规划建筑面积22.94万平方米,小区内部包括11-24层的高层住宅及地下停车场、辅助商业用房、幼儿园、会所等,小区建成后将成为济南市便捷舒适的现代生活典范。 本项目各地块用地性质及可规划面积见下表:

佛山市南海区三旧改造专项规划

佛山市南海区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07——2015) 佛山市规划局南海分局 佛山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2008.01

规划编制单位:佛山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规划设计资格证书:城规证甲级041123号 工程代号: GH2007102 院长:朱墨(高级规划师、注册规划师)总工:冯萍(高级规划师、注册规划师)所长:温卫华(高级规划师、注册规划师) 审定:冯萍(高级规划师、注册规划师) 审核:李汉飞(规划师、注册规划师) 校对:王成志(规划师) 项目负责:卞芸芸(规划师、规划硕士) 主要设计人员:卞芸芸(规划师、规划硕士) 潘健超(规划助理) 李丽丽(助理规划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1.1 南海三旧改造面临的形势 (1) 1.2 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2) 1.3 规划编制区 (3) 1.4 规划期限 (3) 第二章规划目标与改造策略 (4) 2.1 规划目标 (4) 2.2 改造策略 (5) 第三章总体部署 (7) 3.1 规划依据 (7) 3.2 总体部署 (7) 第四章改造规划引导 (10) 4.1 改造范围 (10) 4.2 改造的模式引导 (14) 4.2.1 整体拆除改造模式 (14) 4.2.1.1 界定 (14) 4.2.1.2 适用对象 (14) 4.2.2 局部拆除改造模式 (14) 4.2.2.1 界定 (14) 4.2.2.2 适用对象 (15) 4.2.3 保留整治模式 (15) 4.2.3.1 界定 (15) 4.2.3.2 适用对象 (15) 4.3 改造模式的选择 (15) 4.3.1整体拆除改造项目 (16) 4.3.2局部拆除改造项目 (16) 4.3.3保留整治项目 (19)

虎门镇三旧改造城更新(可编辑修改word版)

虎门镇“三旧”改造(城市更新) 地价分配办法及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增强《东莞市“三旧”改造地价计收和分配办法(试行)》(东府〔2017〕50 号)的可操作性,明晰相关事宜,现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及实施细则。 第一条本镇经批准的“三旧”改造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供应的,其改造地价的分配,适用本办法及实 施细则。 第二条凡按本办法及实施细则实行改造地价分配的,均应遵循《东莞市“三旧”改造地价计收和分配办法(试行)》的基本原则,即市场地价评估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支持产业发展原则、促进利益共享原则。 第二章地价计收分配 第一节政府主导改造 第三条镇人民政府主导改造的项目,地价款计提轨道交通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后依申请拨付给镇人民政府。 第四条通过征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后进行经营性开发的,土地出让纯收益按60%的比例返还出让金,其中返还土地出让金纯收益的30%可依照有关规定专项用于支持原农村集体经 济组织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的补贴支出。

政府主导的改造项目,收回镇政府或其下属公司名下公益事业项目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规划为住宅或商服用途出让的,其中返还的土地出让纯收益的30%可依照有关规定返还给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项用于包括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补贴支出、补助被征地农村居民社估保障支出以及农村集体设施建设支出等。 上述的,“土地出让纯收益”是指土地出让收入扣除税费以及既定的改造成本或补偿价格后剩余的部分;“税费”是指按规定计提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教育资金和住房保障资金、市土地统筹收入以及土地收储、出让过程中发生的税费。 第五条集体经济组织自行收回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完成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拆迁补偿并申请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后,交由政府收储后出让的,政府可以按照土地出让纯收益5:5 的比例计算收储补偿费用。 政府也可以按照“基础补偿+增值共享”的方式计算收储补偿费用,“基础补偿”按公告的收储补偿标准计算,“增值共享”按土地出让纯收益60%的比例计算。 第六条政府收购储备国有建设用地后以经营性用途出让的,政府可以按照“基础补偿+增值共享”的方式计算支付给原土地使用权人的收储补偿费用,其中,“基础补偿”按照《东莞市土地储备管理实施办法》(东府〔2015〕90 号)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规定计算,“增值共享”按土地出让纯收益50%的比例计算。 除收购储备国有企业的用地外,以上两项费用合计不得超

惠州市惠城区旧村庄更新改造实施办法

惠州市惠城区旧村庄更新改造实施办法 (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依法规范惠城区范围内的旧村庄更新改造活动,促进城乡建设协调有序发展,优化城乡生态和人居环境,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村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省政府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粤府〔20XX〕78号)和《关于提升“三旧”改造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粤府〔20XX〕96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提升“三旧”改造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国土资三旧发〔20XX〕3号)和《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8〕3号),以及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惠府〔20XX〕98号)、《惠州市“三旧”改造用地协议出让缴交土地出让金办法》(惠府办〔20XX〕36号)和《惠州市“三旧”改造实施办法》(惠府办〔2018〕瞩怂润厉钐瘗睐枥庑赖。瞩怂润厉钐瘗睐枥庑赖赁。 ⅹⅹ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惠城区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惠城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旧村庄的更新改造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旧村庄更新改造应当有利于城乡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改善及产业结构调整,坚持规划先行、严格管理、稳步推进、市场化运作、依法有序建设和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原则,先规划后实施,严格规划管控。同时,充分尊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与村民小组)和村民群众的改造意愿。 第四条成立惠城区“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组织领导惠城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三旧”改造工作。由区长担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和分管国土工作的区领导担任副组长,区国土、规划建设、发改、财政、审计、法制、农业、林业、水务、环保、土地盘整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暂设在区国土分局),具体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促检查以及改造计划编制、主体资格认定、业务培训指导、资料备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佛山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09-2020)

佛山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09-2020) (文本) 佛山市人民政府 2009.12

前言 一、工作背景 建设布局分散、土地利用率低、土地资源紧缺已成为制约佛山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的瓶颈。未来,在保持经济增速的同时应坚守耕地保有量,促使城市发展模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而且,“现代制造基地、产业服务中心、岭南文化名城、美丽富裕家园”的城市发展定位为佛山提出了更高的发展要求,“三旧”改造应充分支撑这四个发展目标的实现,推动佛山又好又快的发展。 1.土地粗放发展与低效利用,制约佛山城市可持续发展。佛山2007年土地开发强度已达32.8%,至2020年的市域建设用地总面积将达到1357平方公里,土地供求矛盾日益突出。急需改造低效土地,提高单位土地产出,保证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2.产业亟需优化升级,实现城市发展转型。佛山现状的制造业还有大量的规模小、低效、能耗大的企业,第三产业水平较低,需要通过改造升级。《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也明确了广佛之间产业要分工合作、优势互补实现共赢。佛山需要培育特色产业,促进产业优化提升和发展模式向轻污染、低能耗、高附加值的资金技术型转变,如由原来的陶瓷“制造基地”走向“总部基地”。 3.城乡环境有待改善,创建宜居城乡环境。《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建设宜居城乡的要求,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是改

变城乡二元结构、拉近城乡差距的主要手段。佛山现状城区内公共开放空间较缺乏,服务设施滞后。农村建设水平与城市差距较大,城乡整体人居环境较差。在建设宜居城乡的要求下,佛山必须提高环境建设水平,改善城乡环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努力营造舒适的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 在此土地紧缺和新增用地量无法满足粗放型发展的需求下,佛山各区开始积极探索通过“三旧”改造,挖潜城市存量建设用地,解决土地制约问题。2007年6月,佛山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居改造的决定》和三个相关的配套文件,有效指导“三旧”改造的工作推进。在2008年9月,针对改造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和经验,又出台了《加快推进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居改造补充意见》,在“三旧”改造方面进行了更多的政策探索,同时各区也相应编制了“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09年2月,由佛山市规划局牵头组织《佛山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09-2012)》编制,由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承担编制工作。在经过多次的与各区、市三旧办和市领导的交流和汇报后形成专家评审稿,9月10日本专项规划通过专家评审。9月17日根据专家评审会意见修改完善后,征求五区人民政府以及各相关单位意见。9月28日佛山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发展与策略专业技术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佛山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09-2020)》,并于10月12日通过了佛山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关于发布《石碣镇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修编)》的批后公告

关于发布《石碣镇“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修编)》 的批后公告 按照法定程序,由各镇街“三旧”改造专项规划汇总、提炼的《东莞市“三旧”改造(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15-2020)》已获得市政府批准并正式实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的有关规定和东莞市城乡规划局的相关要求,现对《石碣镇“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修编)》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规划情况: 1、规划范围:本规划的规划范围为石碣镇全镇域,总面积36.2平方公里。 2、规划意义:本规划是石碣镇辖区范围内“三旧”改造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改造单元批次计划申报、改造单元前期研究报告编制、改造单元规划编制的依据,各项改造行为,不得违反本规划。 3、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2015年—2020年。 二、实施时间:自公告之日起。 《石碣镇“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修编)》的具体内容,可通过石碣镇政府网站查询。(http://www.shijie.dg.gov.cn) 附件: 附件2-关于镇、街“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审批情况的通知 附件3-01-文本 附件3-02-图纸 东莞市石碣镇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5日 关于镇、街“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审批情况的通知 东规函〔2015〕102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目前,由各镇街“三旧”改造专项规划汇总、提炼的《东莞市“三旧”改造(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15-2020)》已获得市政府批准并正式实施。现将市政府批复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各镇街改造专项规划成果已经通过审批,各项改造行为必须符合专项规划的相关规定。 2、各镇街应在2015年9月底前完成改造专项规划成果的公告工作,引导改造主体依据专项规划进行改造。公告方式:镇街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时间:长期,公告内容:文本和图纸。 3、请各镇街到我局领取经我局盖章备案的专项规划成果1本。特此函告。 东莞市城乡规划局 2015年9月2日 规划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常态化机制加快推进“三旧”改造的意见》、 《关于加强“三旧”改造常态化全流程管理的通知》,科学、有序地指导石碣镇未来五年的“三旧”改造工作,充分发挥“三旧”改造对于完善城市功能、优化产业结构、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作用,保障东莞建设“国际制造名城、现代生态都市”,制定本规划。 第2条改造原则 政府主导、规划管控、成片改造、计划实施。 第3条意义与作用 本规划是石碣镇辖区范围内“三旧”改造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改造单元批次计划申报、改造单元前期研究报告编制、改造单元规划编制的依据,各项改造行为,不得违反本规划。 第4条规划依据 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 第5条规划范围 本规划的规划范围为石碣镇全镇域,总面积36.2平方公里。 第6条规划期限

东莞市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编制指引(试行)(东三旧办〔

东莞市“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编制指引(试行)(东三旧办〔2009〕1号附件2) 为规范和推动我市“三旧”改造工作,使“三旧”改造工作能够在城市规划的指导下有序进行,达到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空间结构,盘活土地资源,改善环境质量的目的,根据《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关于“三旧”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东莞市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实施“三旧”改造土地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范与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指引。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规划先行,成片改造 “三旧”改造要以编制“三旧”改造规划为核心,发挥规划的控制和引导作用。编制“三旧”改造规划要坚持成片改造的原则,结合改造地块、行政区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界线、市政道路围合或与河流山体等自然边界划定规划范围,从片区的高度整体提出规划要求和实施策略。 2.塑造功能,公共优先 “三旧”改造要以优化城市功能为目的,以城市功能区为具体实施单元。根据改造地区的区位条件、经济基础、群众意愿等实际情况,明确功能区的发展定位。要坚持公共优先的原则,在改造范围内按“拆三留一”的要求优先预留公共用地(注),即按拆迁用地面积计算,预留比例不低于1/3的用地,作为道路、市政、教育、医疗、绿化等公共用途,提升城市公共空间形象,确保拆迁改造的整体效果。 3.成熟一片,改造一片 “三旧”改造对拓展城市空间、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具有重要意义,对“三旧”改造范围和改造时间的确定,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区位条件优、改造动力足、群众基础好的成熟地区优先改造,成熟一片,改造一片,避免一哄而上,全面开花。 4.公众参与,各方共赢

广东三旧改造项目合作前期框架协议

广东三旧改造项目合作前期框架协议 要点 甲方提供三旧”改造建设用地给乙方拆除重建,乙方负责规划、建设(作为申报建设项目主体) 约定尽职调查、排他期。注意本协议仅为框架协议,未约定具体资金投入、利益分配,需要根 据双方下一步的具体协议确定。 __________________ 拆除重建类旧改项目 合作框架协议 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指定邮寄地址: 指定电话: 指定电子邮箱: 指定联系人及手机: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指定邮寄地址: 指定电话: 指定电子邮箱: 指定联系人及手机: 甲方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东省 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与《关于提升三旧”改造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粤府〔2016〕96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拆除重建类旧改项目合作事宜约定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1条旧改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位置、范围 本项目名称暂定为_______ 拆除重建类旧改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 于 _____ 省市_____________ 区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范围详见附件一《项目用地红线范围

图》。 1.2项目地块面积 本项目用地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国有建设用地约平方米,建设用地 约平方米,农用地约平方米,宅基地约平方米,其他用地约平方米。其中,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约平方米。 1.3项目用地性质 本项目土地目前为甲方原村集体用地(具体土地权属有待政府相关部门确认),包含甲方自有物业,原出租、转让给第三方使用但其尚未完善国土用地手续的土地。 1.4项目规划情况 本项目规划以政府用地规划审核为准,根据已知的政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本项目规划为,用地面积约为平方米。项目建设的用地规划用途、项目容积率、公共用 地贡献率、项目的公共配套面积、项目用地面积等各项规划技术指标最终以政府主管部门核 发的用地规划批复文件为准。 1.5项目地块用地时间情况 用地行为发生在1986年12月31日之前的集体建设用地约平方米;用地行为发生在1987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之间的约平方米;用地行为发生在1999年1 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之间的约平方米。 1.6项目地块地上建筑物情况 合法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商服用地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工业用地建筑面 积约平方米,居住用地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他用地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不合法建筑面积约方米,其中商服用地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工业用地建 筑面积约平方米,居住用地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他用地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1.7项目地块土地权利人情况 甲方持有的土地共块,分别为,共计平方米,约占目标地 块的%,甲方持有土地证件扫描件见附件。除此以外还存在以下土地权利 人:。 项目地块上盖物业主情况:。 项目地块上盖物租赁情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2条合作开发方式 2.1项目合作开发方式 本项目合作开发方式为甲方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三旧”改造建设用地给乙方拆除重建。 乙方负责依据三旧”改造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三旧”改造单元规划,负责编制项目

东莞市南城街道城市更新改造项目

东莞市南城街道城市更新改造项目 前期服务协议书 签订时间:2019年月日签订地点:【广东】省【】市【】镇

南城街道胜和元岭股份经济合作社 城市更新项目前期服务协议书 甲方: 东莞市南城街道胜和元岭股份经济合作社 法定代表人: xxx 地址:xxx 乙方:xxx 法定代表人:xxx 地址:xxx 见证方:东莞市南城街道胜和股份经济联合社 法定代表人: xxx 地址:xxx 根据东莞市委、市政府的政策精神和相关文件的要求,为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和综合承载力,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对东莞市南城街道胜和社区元岭股份经济合作社旧村以拆除重建的方式进 行改造升级,经合法程序公开选取,引入乙方作为东莞市南城街道胜和元岭股份经济合作社旧村改造项目的前期工作合作单位。 甲乙双方根据《东莞市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全力推进城市更

新提升城市品质的意见》(东府〔2018〕102号)、《南城街道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公开招引前期服务商操作指引》、《东莞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定方案编制和审查工作指引(试行)》、《东莞市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操作规范(试行)》等规定,就东莞市南城街道胜和元岭股份经济合作社旧村改造项目的前期工作事宜签订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东莞市南城街道胜和社区元岭旧村(以下简称“改造区域”)位于体育路与元岭路交界处,东至东莞市环保局,南至体育路,西至东莞市体育中心,北至体育横路。改造区域范围内的土地性质均为集体土地。以上土地性质、面积及地上建筑物业具体面积,最终以测绘或政府相关部门审批为准。 二、服务方式 1.甲方同意乙方作为改造区域的前期工作实施方。由乙方负责进行编报更新单元规划定方案、不动产权益核查和确认、不动产权益人意愿征询、拆迁补偿方案协商、改造项目可行性评估、挂牌招商方案编报等相关工作并垫付上述工作所产生的全部相 关费用。 2.甲乙双方前期工作合作期限暂定为 3 年,自年__ 月__日至年__月__日为止。合作期限届满后项目仍未推出平台纳入单一改造主体挂牌招商,则本协议终止,双方均不追究对 方任何责任。

深圳市宝安区旧城旧村(城中村)

深圳市宝安区旧城旧村(城中村) 改造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宝安区旧城旧村(城中村)改造工作,根据《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暂行规定》(深府[2 0 04]1 7 7号) 和《宝安区旧城旧村改造管理暂行办法》(深宝府[2 0 04]4 9号),结合宝安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宝安区旧城旧村(城中村)改造分为经营性改造方式的旧城旧村(城中村)改造和旧村(城中村)更新改造统建上楼、安置原居民自住自用方式的旧村(城中村)自改两种形式。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的旧村(城中村)是指我区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及继受单位保留使用的建筑物使用年限较长、建筑质量低下、土地利用结构不合理、城市功能、环境质量等方面严重衰退的旧(祖)屋集中区。 本细则所称旧城是指宝安区城市建成区内的功能失调、配套设施不完善的旧住宅区、旧工业区、旧工商住混合区等。 第四条经营性旧城旧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应当纳入全市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但不占用当年其它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第五条鼓励国内外有实力的机构通过竞标开发或者参与开发我区经营性旧城旧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城中村内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后的股份合作公司可以与国内外有实力的机构合作参与所在地经营性旧城旧村(城中村) 改造项目。 旧村自改的改造主体单位是改造项目所在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后的股份合作公司。 第六条旧城旧村(城中村)改造应加强对文物古迹、历史建筑的保护,历史标志性建筑及其周围环境的保护应纳入旧城旧村(城中村)改造的规划和计划。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区旧城改造领导小组是全区旧城旧村(城中村)改造的领导决策机构,负责以下工作: (一)制定与修改我区旧城旧村(城中村)改造规范性文件: (二)审定我区旧城旧村(城中村)改造计划和规划(包括旧城旧村(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和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审定我区旧城旧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改造单位: (四)其它重大旧城旧村(城中村)改造事项。

某标杆房企三旧改造交易流程与合作协议

东莞某项目: 三旧改造 一、交易基本情况 1、【东莞“旧厂房”三旧改造基本流程介绍】 第一步:标图建库(标图建库指每宗“三旧”地块在影像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规划图上进行标注,并建立“三旧”监管数据库。) 第二步:申请三旧改造并取得政府三旧办同意实施三旧改造的批复,同时确定三旧改造实施主体(东莞允许且一般为原土地使用权人作为实施主体进行三旧改造)。 第三步:协议出让,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补缴土地出让金领取新不动产权证。第四步:拆迁安置、土地平整,实施房地产开发。 2、【本项目基本情况及交易步骤】 目标公司通过司法拍卖竞得目标地块(现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仍未领取不动产权证。目标地块已标图建库,满足申请三旧改造的基本条件但仍未提出改造申请。我司拟收购目标公司100%股权以获得目标地块进行房地产开发。 交易步骤如下: 第一步:目标公司领取目标地块不动产权证(工业用地)确认权属; 第二步:我司收购目标公司70%股权并完成工商登记,并同时办理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等变更。本次股权收购完成,我司支付第一笔合作价款。 第三步:目标公司原股东负责办理如下事项:(1)目标地块三旧改造申请,取得同意目标公司作为改造主体的批复;(2)完成协议出让手续、补缴土地出让金手续、领取土地变性为R2(即商住用地)的新不动产权证;(3)完成拆迁、土地平整等工作。但补缴土地出让金及税费、拆迁安置补偿资金、原有有效负债清偿等由我司投入股东借款解决。

第四步:我司收购剩余的30%股权,支付完毕全部合作价款。 二、交易要点 1、三旧改造项目如何确定合作价款? 三旧改造项目在新规划条件确定前,难以确定最终计容可建建筑面积。同时,目标公司原有负债、土地变性所需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所能取得的有效成本发票(即可以列入目标公司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成本发票)等都是合作价款所需考虑的重要因素。因此,三旧改造项目往往按照如下方式确定合作价款: 总合作价款按照约定单价×计容可建建筑面积确定,前提是可取得约定数额的有效成本发票,如发票数额不足,则相应扣减合作总价款。 总合作价款由股权转让款和股东借款两部分构成。其中: 股东借款一般按照目标公司有效负债及相应的收购股权比例予以确定,其中本处所指有效负债是指实际发生、具有相应有效成本票据支持的负债(包括原有实际负债、所需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及税费、拆迁补偿安置费用等),对于非有效负债例如走账、表外债务、虚增债务等一般由原股东自行解决。 股权转让款一般按照(总合作价款—股东借款)方式予以确定。 上述总合作价款、股权转让款、股东借款的确定方式是较为常见、采用较多的确定方式,详见合同第三章的约定。个别案例中如存在特殊情况则需相应调整。 2、本项目为什么实施分次股权收购? 本项目合同签约时,目标公司仍未领取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的不动产权证, 且虽然目标地块已标图建库,但申请实施三旧改造的审批结果、实施主体、容积率等均还不确定,后续的三旧改造申请实施、拆迁安置土地平整等都还需要原股东负责完成。因此,为了锁定项目以及降低审批的不确定性风险,采用了先收购70%,等具备全部房地产开发条件后再收购剩余的30%股权。 3、实施分次股权收购应注意什么问题? 分次股权收购将增大交易的不确定性,如在第一次股权收购后,具备第二次股权收购条件时对方拒绝继续转让股权,或原股东因债务纠纷导致股权被查封、拍卖,则均有可能导致我司100%收购的目的无法实现,且会为后续开发造成一定的纠纷和麻烦。因此,一般情况下,尽量不采用分次转让。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不得不采用分次收购时,则应注意: 第一次股权收购时应确保股权相对控股; 明确每次股权转让的时间节点; 合理分配价款比例、控制付款节奏,尽量前低后高; 明确如对方不如约转让股权时的违约责任。 具体条款详见合同第二章、第三章、第七章的约定。

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

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 粤府〔2009〕7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09年〕》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切实推进我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以下简称“三旧”)改造工作,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建设,确保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经济社会得到快速发展,综合实力实现历史性跨越,至今已连续23年经济总量排名全国第一。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也消耗了大量的土地资源,粗放的土地利用方式已难以为继,土地资源供求矛盾日益突出,严重制约我省可持续发展。立足土地资源省情,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千方百计盘活存量土地,统筹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必须着力解决的迫切而重大的课题。 (二)“三旧”改造是我省在土地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的情况下,拓展建设空间、保障发展用地的重要途径,是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建设的重要内容。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通过制度创新和政策完善,有效破解“三旧”改造的难题,在新增建设用地逐年减少、单位建设用地产出逐年提高的条件下,统筹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切实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力争在节约集约用地方面为全国探索出一条新路。 (三)珠三角地区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区和重要的经济中心区域,在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大局中具有重要地位。贯彻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09)》,落实好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要求,必须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大力推进“三旧”改造,是继续深化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进一步解放土地生产力的具体体现,不仅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也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 二、明确“三旧”改造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四)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提升综合竞争力和资源承载能力,切实转变发展观和用地观。遵循“全面探索、局部试点、封闭运行、结果可控”的原则,在不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和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