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医院后备干部管理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x医院后备干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院后备干部队伍建设,逐步实现后备干部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保证领导班子的新老交替,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能够担当重任的后备干部队伍。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后备干部是指院级后备干部和科级后备干部。
第二章后备干部的选拔标准
第三条选拔后备干部必须坚持干部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第四条后备干部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能够经受住各种考验,具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能够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努力成为忠于党的卫生事业的政治家、管理家。
(三)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有较强的党性观念,组织纪律
观念和全局观念。
(四)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志,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不谋私利,全心全意为职工谋利益。
(五)自觉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有宽阔的胸襟,讲党性、顾全大局,任人唯贤。
(六)熟悉医院管理,组织领导能力强。能够正确理解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具有锐意进取、开拓务实的精神和统揽全局、宏观决策的能力,能够坚持两手抓,善于从实际出发,研究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出现的新问题;善于协调各方面力量和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抵御各种风险、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
(七)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水平,有较宽的知识面、有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知识,能够适应经济、政治、科技、文化发展对本职工作的新要求,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运用理论和有关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五条院级后备干部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要求,还应具备如下资格:
(一)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作为医疗、教学、科研管理培养的后备干部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二)院级副职后备干部一般应是正科级干部,特别优秀、发展潜力大的副科级干部也可以列为院级副职后备干部。
(三)具有五年以上科级干部经历和两个岗位任职经历。
(四)副教授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列为院级后备干部可不受上述级别限制,但必须要求在本学科内有一定影响和知名度。
第六条科级后备干部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要求,还应具备如下资格:
(一)正科级后备干部一般应是副科级干部。
(二)副科级后备干部一般应是学历层次较高的优秀年青干部。
(三)具有博士学位和副教授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列为科级后备干部可不受上述级别限制。
(四)科级后备干部必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作为医疗、教学、科研管理培养的正科级后备干部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历。
第三章后备干部的范围、数量与结构
第七条后备干部队伍的选拔应形成合理的专业和知识结构,所学专业应基本覆盖医院的主干专业,后备干部选拔要注意德才兼备,业务型后备干部可从业绩突出,善于管理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中选拔,党政管理后备干部可从党务、行政干部中选拔。
第八条院级后备干部的结构与数量原则上按下列条款执行:
(一)院级后备干部按照省卫生厅要求的领导班子职数配备确定。
(二)院级后备干部要以45岁左右的干部为主体,40岁以下的要有一定数量。近期进领导班子的后备干部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左右。
(三)院级后备干部中,专职从事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的干部应占后备干部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第九条科级后备干部的结构与职数原则上按下列条款执行:
(一)科级后备干部一般按正职的1:2、副职的1:1的数量确定。
(二)科级后备干部要形成合理的年龄、性别、专业知识结构。年龄上,以35--40岁左右的干部为主体,30岁以下的后备干部应有一定数量。近期进科级的后备干部年龄可放宽到45岁。
(三)科级后备干部中,专职从事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的干部应不少于后备干部总数的三分之一。
第四章后备干部确定的程序
第十条确定院级后备干部名单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民主推荐。召开职工代表、班组长以上干部、民主党派人士代表大会,在全院范围内按院级领导班子职数进行推荐。人事部门汇总推荐情况,提出院级后备干部考察人选,报院党委会审批,考察人选数应略多于后备干部人数。
(二)组织考察。由党委组成考察小组,对院党委审批的对象逐一进行全面、认真的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管理能力、工作业绩、群众基础和发展潜力,并对每一名考察对象写出考察材料。
(三)集体讨论。召开院党委会,按照院级干部职数的要求,讨论确定院级后备干部名单。
(四)报上级组织备案。院级后备干部名单确定后,上报厅人事处。上报的材料有:后备干部名册、基本情况表、考察材料、后备干部的培养计划和措施等材料。
第十一条确定科级后备干部名单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民主推荐。各党支部组织本支部职工,根据有关要求,在本支部范围内进行推荐,党务系统的干部可在全院范围内进行推荐。各党支部根据推荐情况将名单报人事部门,人事科按照规定提交党委会讨论,确定科级后备干部考察对象。
(二)组织考察。由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应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力求客观、公正地反映干部的实际情况,对每一名考察对象应写出考察材料。
(三)集体讨论。召开党委会,讨论人选,按照职数规定,确定科级后备干部名单。
(四)上报备案。后备干部名单确定后,报厅人事处。上报的材料有:后备干部名单、基本情况表、考察材料、后备干部的培养计划和措施等材料。
第五章后备干部的培养和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要以识才的慧眼、用才的气魄、爱才的感情、聚才的方法,大力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满腔热情地扶持年轻干部尽快成长,促使后备干部脱颖而出。
第十三条后备干部的培养工作应本着着眼未来,着手当前,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