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文明单位创建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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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文明单位创建管理流程

一、自愿申报与准入条件

申报条件:

1.独立的法人单位、成立五年以上,职工30人以上;

2.获得上届区级文明单位称号;

3.持续开展创建工作二年以上,有较好创建基础,业绩与队伍建

设走在全区前列,考核90分以上(区级80分以上);

4.单位自愿以书面形式申报(填写申报表);

5.申报时间在当年区精神文明大会召开以后。

准入条件:

1.创建期内单位主要领导无严重违纪、违法事件;

2.创建期内无重大劳资纠纷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故、无重大消防责任事故、重大食物中毒事件、重大不诚信事件,无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无重大社会影响的员工违法犯罪案件;

3.创建期内单位职工无计划外生育事件。

二、创建过程与管理考核

1.主管单位推荐

由各街道(镇)、委办局对各申报单位依据创建标准和准入条件,进行初审,并按创建情况依次排序名单。同时在申报表上提出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最后以文件形式向区文明办上报。

2.区文明办审核确认

区文明办依据标准和日常对各申报单位进行的管理考核情况,在充分沟通和好中选优基础上确认初审名单。

3.中途检查考核

在创建第二年各街道(镇)、委办局文明办要组织全面自查和推进,形成自查报告,并将预申报名单一并递交区文明办(8月---9月),区文明办酌情组织中途抽查。

4.网上在线

在创建两年过程中,申报单位要按标准和操作要求,做好日常

特别是届末时前网上上传材料的收集和整理。按基本指标和特色指标逐一上传相关创建材料,其中6项一级指标、18项二级指标、5项特色指标,并以每项概述、5~6个文件夹方式上传文档或图片、照片。最后经过申报单位上传自行打分、各街道(镇)、委办局文明办评估打分、区文明办稽核打分,90分以上方可申报。

5.风采展示

申报单位在确认申报后要在两年创建期间,在上海文明网在线注册后,开始启动风采展示栏目。并按单位简介、创建动态、文化建设、社会责任、志愿服务、文明风尚、同创共建等栏目要求逐一坚持以文字图片等形式进行客观全面展示。展示动态栏目每月不少于2篇、每季每栏要3篇文章,篇幅在2000字以内。

6.创建档案

创建档案主要以单位概况、创建规划、申报书、审批表、考核记录、活动资料、年度总结、奖惩记录、各界反映、社会责任报告(专题)、管理制度、人力资源、创建大事记、荣誉汇编、特色展示为主。具体操作还是按指标体系及档案的基本要求来建创建文书档案资料。

7.社会责任报告

①凡规模以上单位(50人以上或经济效益500万元)要每年完成社会责任报告。规模以下按表格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②报告内容以经济责任(效益、管理、业绩、认可、品牌)、员工责任(构成、招聘、福利、安全、培训、权益)、诚信责任(法律法规、财务管理、信用等级、诚信形象)、社区责任(共建、捐助、志愿服务、认可度)、环境责任(教育、宣传、实践、贡献)为基本内容。

③具体写法以五大板块逐一对照,以客观、真实、朴素的文字说明并配以流程图、数据表、图片、照片等形式。

.④整体反映一年来企业或事业单位在履行五大责任方面的总体情况。

三、检查验收与审核批准

1.组织检查验收

在每届的第二年年末,区文明办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单位统一进行检查验收。检查方式主要以听取汇报(10分钟多媒体)、实地考察(内外环境和秩序)、材料审核、座谈或问卷调查为主。

2.职能部门鉴定

在创建第二年的年末,区文明办将组织区相关职能部门举行鉴定会,或以公函形式征求创建意见。对提出意见的单位,各街道(镇)、各委办局文明办要做好申报单位的事实调查和意见反馈。区文明办将依据创建标准最终决定能否上报。

3.区文明委审核

区文明办将严格坚持标准,坚持优胜劣汰,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自愿申报和组织推荐、主管部门考核、专业部门鉴定和群众评议、舆论监督相结合,网上考评和实地考评、日常考核与届终检查、条与块相结合,确保评选质量。

经区文明办办公会议、部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最后按市级文明单位10%、区级文明单位20%比例,向区文明委报告并审议通过后,正式向市文明委上报我区上海市文明单位名单。

4.社会公示

在市文明委审议前,各上报的候选单位要按市文明办要求(10个工作日)在单位的醒目处张贴统一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5.大会命名表彰和奖励

经市文明委审议通过并在全市精神文明大会上正式命名表彰。对获得荣誉的市级文明单位实行“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被表彰的单位奖励标准:人均一个月标准工资的奖励,奖金来源从单位规定提取的奖励基金中支出(区级减半)

上述主要是市级文明单位流程、区级社会责任报告、在线上传、风采展示项目除外、其余按市级标准和流程参照执行。

201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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