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化产前胎儿超声检查临床分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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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化产前胎儿超声检查临床分析

【摘要】目的通过基层医院临床实践分析,探讨规范化产前胎儿超声检查的临床意义。方法将我院3484例中晚期孕妇进行规范化产前超声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分为3类,按照分类采用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进行产前胎儿检查,将其资料进行总结,并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通过规范化产前超声检查,诊断胎儿畸形40例,复合畸形23例,微小畸形诊断率提升,医患纠纷大大降低。结论基层医院采用规范化胎儿产前产生检查可显著提高胎儿畸形的诊断率,对防范医患纠纷和提高优生优育质量有积极意义。

【关键词】规范化;胎儿超声检查;畸形;风险

doi:103969/jissn1004-7484(s)201306704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06-3390-02

在我国每年有近30万先天畸形婴儿出生,占每年总人口出生率的12%,广谱城乡产前胎儿检查,提高畸形胎儿的诊断率,对减少医疗风险和提升出生人口素质有重要意义。本文就我院2484例中晚期孕妇进行规范化产前超声检查,通过对病例资料的回顾性分析,讨论产前规范化超声检查对基层医院胎儿畸形诊断、医疗风险防范的积极意义,内容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基本资料将2008年4月——2012年4月收治的3484例孕妇采取规范化产前胎儿超生检查,年龄20-35岁,孕周13-42周,其中单胎妊娠3446例,双胎妊娠38例,并与2004年6月——2008

年6月选取的同数孕妇做比较,年龄19-38岁,单胎妊娠3426例,双胎妊娠58例。

12 检测方法所有选取的孕妇签署一份知情同意书,之后进行检查并根据孕周及检查情况分为3类:①孕周32周的孕妇,对胎儿做一般生物测量,判断胎儿数量、健康状况、羊水情况等,并对胎儿器官进行形态学观察,如头颅、脊柱、及胎儿四腔心切面观察等;

②孕周在22-32周之间的孕妇,主要对胎儿各器官进行形态学观察,如头颅各部分形态、脊柱连续性和弯曲度观察、胸腹部完整性、四腔心和左右室流出道切面观察等,并进行一般生物测量;③对疑似畸形胎儿孕妇,要采取第2类胎儿检查内容,针对疑似畸形部位进行多方位切面扫描,并由多名资深医师签名上报。

13 诊断标准以国家卫生部认可的《胎儿畸形产前超生诊断》为诊断标准。

2 结果

通过对比发现,采用规范化产前超声检查的孕妇,诊断畸形40例,而通过引产、尸检或出生后证实畸形儿43例,规范化诊断准确率较高占9302%,复合畸形23例,占575%,微小畸形15例,而实际13例,诊断准确率高达8333%。与之前未做规范化超声检查孕妇做比较发现,规范化产前超声检查诊断率、优生率均高于前者,而且其漏诊率和医疗纠纷均低于前者。

3 讨论

31 规范化检查必要性我国是人口大国,每年出生人口众多,虽

然近些年我国医疗水平有很大提高,但中国胎儿出生缺陷监测中心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每年有20-30万肉眼可见的先天畸形胎儿出生,这是由于我国对于产前超声检查尚未形成规范性文件,一些地方医院大多根据以往经验、习惯进行超声检查,因此检查结果有很大出入,医疗纠纷事件频发[1],因此在我国基层医院建立规范化产前检查及相关内容,对畸形胎儿诊断率的提升和减少医疗纠纷有重要意义。

32 规范化超声检查步骤鉴于以上妇产临床缺陷,我院自2008

年4月制定产前胎儿超声检查规范和制度,并严格按照规范和制度对孕妇进行产前检查。①在检查前让所有采用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的孕妇签署一份“知情同意书”,对检查事项、超声检查局限性和多种客观影响因素向孕妇及家属交代清楚,使其对此充分理解。②根据孕妇怀孕周期和产前检查情况,将孕妇分为3类,这样做是因为胎儿畸形检查只能针对一定孕周的孕妇,即胎儿畸形检查具有一定的时间性,怀孕周期适宜做胎儿畸形检查的孕妇,由于孕周不同,其检查的内容和要求也存在一定差异[2]。临床实践研究发现,孕周在12-32周期间,由于羊水量较多,对胎儿畸形诊断的敏感度较高,在这段时间检查准确率较高,大大降低漏诊率,因此根据孕妇的情况进行划分,采取针对性的检查,提高检查的准确率。③为防止漏诊,我们对胎儿检查事项及步骤进行规范化要求,比如胎儿检查顺序为头颅、颜面部、颈部、脊柱、胸腹部、四肢、胎儿附属结构、羊水量、脐带内血管数目等,按次序对胎儿各器官进行全面形

态观察,对于疑似畸形胎儿,要由多年经历的资深医师针对疑似畸形部位进行多方位、多切面的检查验证,以免发生误诊,确诊畸形后,由多么资深检查医师在报告上签名,这样既降低畸形胎儿的漏诊率,也利于规范化产前检查的顺利进行。④由于检查报告可作为法律文书,因此书写检查报告一定要实事求是,尊重客观事实,按照各类检查内容进行详细的描述,对于难以清晰诊断的部位,一定要在报告中写明,并将检查结果和原因向孕妇及家属如实讲述,从而减少医患纠纷的发生率[3]。我院通过施行规范化产前超声检查,胎儿畸形诊断率、复合畸形检出率均有较大提升,胎儿微小畸形即颜面部、心脏、指趾端畸形的发现率也明显提高。此外,畸形漏诊率也大大降低,医患纠纷大幅减少,由于我院规范化制度中要求孕妇及家属签订“知情同意书”,向其讲述检查事项及局限性,因此对于少数漏诊病例,也未发生医患纠纷。

33 易漏诊畸形防范措施临床实践中,肢体畸形特别是指趾末端畸形很容易被漏诊,以及错过检查时机也会提升漏诊率。对于易漏诊肢体畸形,采取连续追逐检查法,从胎儿肢体近端逐一追踪至肢体远端,特别是在肢体远端要对手足部进行定点扇形扫查,从而减少肢体畸形漏诊率。若因胎位关系阻碍肢体显示,可在孕妇活动几分钟后再进行检查,对于其他原因造成的显示困难,如肢体受压,一定要向孕妇及家属讲明情况,并在报告中写明。

总之,规范化产前超声检查对基层医院产前畸形检查准确率以及人口优生率的提升有很大帮助,采取规范化制度,可以大大降低漏

诊率和医患纠纷,在妇产临床实践中具有积极意义。

参考文献

[1] 邓远琼,斯轶凡,张志娟,刘贞超声产前诊断胎儿畸形[j]中国介入影像与治疗学,2008,(06):261

[2] 陈小青,肖金海系统超声检查在产前诊断作用分析[j]中国社区医师(医学专业半月刊),2009,(18):52

[3] 何卫东,龚明霞,陈丽产前超声检查在胎儿畸形诊断中的应用价值[j]中国临床研究,2010,(1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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