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巨灾保险制度正式落地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宁波巨灾保险制度正式落地
11 月6 日,宁波市民政局与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签署了公共巨灾保险合同,标志着巨灾保险制度在宁波的正式落地。
直备受关注的巨灾保险试点再推进。作为巨灾保险试点中最受关注的实验田,宁波巨灾保险正式落地实施。今年3 月,中国保监会批复宁波为我国首批巨灾保险试点地区。经过多轮次的论证测算和数十次修改完善,7 月31 日,《宁波市巨灾保险试点工作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0 月30 日,《巨灾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经宁波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1 月6 日,宁波市民政局与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签署了公共巨灾保险合同,标志着巨灾保险制度在宁波的正式落地。
据了解,宁波市巨灾保险体系是由公共巨灾保险、巨灾基金和商业巨灾保险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公共巨灾保险。首年由政府出资3800 万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6 亿元的巨灾风险保障。保障范围涵盖台风、强热带风暴、龙卷风、暴雨、洪水和雷击(雷击仅针对人身伤亡)自然灾害及其引起的突发性滑坡、泥石流、水库溃坝、漏电和化工装置爆炸、泄漏等次生灾害造成的居民人身伤亡抚恤及家庭财产损失救助两个领域。
保障对象为灾害发生时处于宁波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人口,以及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常住居民的家庭财产。赔付标准为居民人身伤亡抚恤最高赔偿限额为每人10 万元,家庭财产损失救助最高赔偿限额为每户2000 元。对居民在灾害期间的见义勇为行为导致死亡、残疾的,由保险机构额外再赔付最高每人10 万元的见义勇为增补抚恤。
第二部分是巨灾基金。初期由政府拨付500 万元设立,主要用于补偿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