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格管理员绩效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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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社区网格员网格工作绩效考核奖励

实施办法

为适应新形式新任务的需要,进一步深化基层体制改革,完善社区网格化管理,为充分调动网格员在网格化工作中的积极性,提升网格员网格工作水平,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督查考核机构

成立黄河社区服务中心网格化督察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对社区网格管理员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组长:罗友林

成员:黎超、曾方惠、白杨、胡婷婷、何旺秋、王羽丰

二、考核对象:

各村网格管理员

三、考核方式和内容:

(一)考核方式

考核小组成员严格按照《黄河社区服务中心网格管理员工作职责》,按照社区党政工作部、社会事务部、群众工作部、城市管理部工作内容,从“查、访、问、看、听”等方面对网格管理员日常工作及配合社区各部门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主要考核网格信息员上门入户、信息采集是否到位;社情民意是否记录、上报反馈;群众对网格管理员是否知晓、是否满意;是否配合社区、村委会完成其他方面的工作;综合评价实行百分制,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项。原则按每月分别考核,年终评定“星级网格管理员”,兑现奖惩。

(二)考核内容

1、日常巡查(15分)

网格管理员在工作日至少要到本网格内走访巡查1次,及时捕捉和掌握网格内的信息(如环境卫生情况、不稳定因素信息、计划生育信息、社情民意等),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委员上报发现的问题,并做好工作记录(发现的问题、上报的时间、上报对象、配合处理的结果),对苗头性的问题就地开展简单的处理化解,等待分管委员或村负责人到现场处理。如本网格内发生重大事故,网格管理员在接到通知后,要及时赶往现场,如在20分钟内未能赶到现场,扣除本项全部得分。

2、信息录入、统计(20分)

网格管理员在采集人口基本信息后,要及时录入全员人口信息及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3、协管工作(25分)

本项考核由社区各部门(党建、民政劳动保障、综治维稳、计卫、城市管理)对网格管理员配合完成工作情况自行制定打分标准,每个部门占5分。

4、群众知晓率及满意率(40分)

由考核小组成员每月不定时地到各网格进行抽查,询问辖区村民群众及流动人口对网格管理员的知晓率,每次考核抽取10户,知晓率下降10%,扣2分,满意率下降10%,扣2分。知晓率或满意率低于60%,当月考核为“不合格”。

四、绩效奖金及奖惩方式

从网格管理员工资或村发放补贴中划定300元绩效考核工资,月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不低于95分、“良好”不低于80分、“合格”不低于70分、70分以下为“不合格”;评定为优秀等次的网格员除获得全额绩效工资300元外,额外奖励100元;评定为良好等次的网格员获得全额绩效工资300元;评定为合格等次的网格员扣发绩效工资100元;评定为

不合格等次的网格员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网格管理员扣除的绩效工资用于表彰奖励优秀网格管理员,余下部分累计至年终发放“星级网格管理员”奖励。

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奖金

1、事假月累计超过7天,病假月累计超过15天的;

2、旷工累计超过2次的;

3、工作中出现有效投诉举报的;

4、月绩效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的。

六、诫勉谈话及辞退

针对月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网格管理员,由村书记、主任、分管委员对其进行诫勉谈话;一年内两次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网格管理员,由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对其进行诫勉谈话;一年内三次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网格管理员,予以辞退处理。

七、督查考核纪律:

1、督查考核组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客观如实地评价网格化管理运转情况,确保考核结果的公信力;

2、督查考核组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随意透露考核过程与结果;

3、被督查考核的网格管理员要主动配合督查组工作,按规定要求如实提供相关资料;要高度重视督查考核组发现的问题,针对反馈意见及时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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