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乡镇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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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乡镇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在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的领导下,以《党章》为依据,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选举产生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党结协作、精干高效、党员信任的党组织班子。

(二)目标任务

1、听取和审查中共市区乡第一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规划今后五年党的工作。

2.听取和审查中共市区乡纪律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选举中共市区乡第二届委员会;

4.选举中共市区乡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党代表的推选

1、各村、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共市区乡委员会关于做好召开中共市区乡第二次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广泛动员,大力宣传,精心部署,认真做好党代表推选。

2、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及分配。根据中共市区区乡领导班子换届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做好乡镇党代会代表推选工作的通知》(眉彭换届组发[XX]4号)要求,这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共103名。各类代表的指导性比例为:基层一线代表比例一般不少于35%,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应占10%左右,先进模范人物应占20%左右,妇女代表不少于

22%,年龄在45岁以下的不少于50%。适当扩大大学生村干部、外出务工返乡创业人员、农村致富能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党员代表的比例。代表名额的分配,按照各选举单位所辖党组织的数量、党员人数和经济等发展情况以及工作需要确定。

三、乡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名额及候选人名额

第二届乡党委拟设委员8名,提名候选人10名,差额2名;拟设书记1名;拟设副书记2名(其中1名兼任乡长)。乡纪委拟设委员4名,提名5名,差额1名;拟设书记1名;拟设副书记1名,委员2名。

四、选举办法

1.中共市区乡第二次党代表大会代表由各选举单位实行差额选举产生,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20%。

2.中共市区乡第二届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通过差额选举产生。党委委员候选人差额比例不低于应选人数的30%;纪委委员候选人差额比例不低于应选人数的30%。

3.召开中共市区乡第二届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委书记、副书记实行等额选举;召开乡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纪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副书记实行等额选举。

4.以上选举均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五、工作步骤

XX年乡换届选举工作按照前期筹备、动员部署、组织考察、人事酝酿、起草报告、代表委员选举、召开会议、总结汇报等八个阶段进行安排,各阶段的主要任务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前期筹备阶段(XX年4月15日前)

1、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情况。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做好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是宣传引导、换届工作纪律、起草工作报告、明确工职责等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情况。

2、成立乡换届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3、研究制定换届指导文件。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乡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关于做好召开中共市区乡第二次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

(二)动员部署阶段(XX年5月10日前)

1、宣传发动。组织召开全乡换届工作动员会议,进行思想动员,安排部署选举工作。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加大对换届工作的宣传力度,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和群众正确认识进行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明确有关规定、要求和做法,积极参与换届选举有关活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2、指导各村(社区)党支部(总支),按照区委的部署和要求,做好有关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和换届前期准备工作。

(三)做好党代表的推选工作。(XX年5月20日前)

1、推荐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XX年4月30日前)。各选举单位根据代表条件,通过党员群众推荐、党员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等方式进行推荐并充分酝酿协商,根据多数党员意见从推荐名单中按超出分配代表名额30%的人数,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

2、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XX年5月10日前)。乡党委根据各选举单位提出的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组织所辖党组织负责人会议,按照党代表条件和本乡党代表结构比例要求,统筹协调全乡选举单位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情况,充分酝酿沟通。各选举单位召开支部(总支)委员全体会议,按超出分配党代表名额20%的人数,提出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填写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登记表。乡党委分选举单位成立考察组,由乡包村领导、驻村干部等构成,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方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并统一征求乡镇纪委、信访、综治、计生等相关部门意见,形成考察结论并反馈选举单位。

3、产生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XX年5月15日前)。各选举单位召开党支部(总支)委员全体会议,按超出分配代表名额20%的人数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乡党委审批。乡党委审查和批复同意后,选举单位在一定范围内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3天以上公示。

4、产生正式党代表(XX年5月18日前)。各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直接差额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乡党代表,并及时向乡党委报批选举结果。

5、乡党委审批(XX年5月20日前)。乡党委收到选举结果报告后,对选举单位的选举方式和代表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要求的作出同意批复。

(四)提出乡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初步人选(XX年5月25日前)

乡镇党委会组织推荐下届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民主推荐按照乡镇领导班子职位设置全额定向推荐,采取先个别谈话推荐后会议推荐的方式进行。

向区委呈报乡镇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一般包括:(1)关于党委、纪委换届人事安排问题的请示。(2)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干部任免审批表。(3)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干部任免审批表。(4)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干部任免审批表和考察材料等。请示及有关材料一般应于召开党代会1个月前呈报区委。

(五)起草报告阶段

报告要充分体现“十二五”规划目标要求,系统总结近五年工作取得的成绩,实事求是分析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掌握群众愿望和要求,理清发展思路和途径,明确未来五年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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