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城镇规划建设及管理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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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城镇规划建设及管理的方式
小城镇建设除了要有强大的经济基础作依托外,尚需良好的村镇规划设计及管理作支撑。小城镇建设的发展方向,代表了未来农村建设的发展方向。积极融入现代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正在成为越来越多城镇发展的选择。经济发展方式的变化不可避免地影响到城镇各个方面的发展和变化,包括城镇的定位、发展方向、发展规模以及空间结构和布局等,因而也对城镇规划提出了新的挑战。
一、小城镇规划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系统工程,深入研究小城镇建设的相关政策,充分认识小城镇的特征,建设模式,构筑小城镇规划与建设的科学理论和方法,以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手段解决小城镇规划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保证小城镇规划的合理布局与小城镇建设的健康发展,促进社会进步和区域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达成整体协调发展的格局
根据“可持续发展”要求,必须紧紧围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特色经济、改善生态环境三个方面开展城镇规划建设工作,用科学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有序推进的发展思路,努力强化中心城市功能,提高城镇集聚能力和建设水平,积极发展小城镇,形成以城带镇、以镇带村、整体协调发展的格局。
1.系统协调,系统协调是城镇体系规划的首要任务。在规划中,必须重点强调城镇与区域发展的协调,资源、基础设施与城镇发展
的协调。
2.镇与区域发展的协调,我国具有人多地少、资源贫乏、城市少实力弱和城镇多规模小等特点,因此城镇发展方一针必须合理发展核心城市,积极发展地区中心城市,改善提高小城镇,以加速城乡一体化进程。明确把发展城市作为城镇体系规划的重点,使城镇发展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加快城镇化进程。有利于城市规模科学合理、职能分工明确、空间布局有序
3.资源与城镇发展的协调,资源与城镇发展相协调包括土地资源与城镇发展的协调、水资源与城镇发展的协调、旅游资源与城镇发展的协调。我国城镇用地的发展与保护耕地的矛盾突出,地表水资源比较丰富,但地域之间分配不均,因此,城镇规划时需考虑各省市自身情况,根据不同特点和实际,使资源与城镇发展相互协调。
4.基础设施与城镇发展的协调,丛域基础设施的重点在交通,交通是联系着各地经济发展的枢纽,因此,要发展城镇经济,必须考虑拓展扩大经济和接受经济辐射的特点,加快铁路和公路的通道建设,将核心城市建设成为综合性交通枢纽,中心城市建设成为区域性交通枢纽,加强各中心城市的交通联系。通过便捷通畅的交通运输网络,促进协调、合理的城镇体系的形成。
(二)科学整合
就全国范围而言,特别是沿海城镇的发展战略,应充分利用各地区位条件,立足于发展外向型经济和强化闽台合作的中转和通道作用。一方面要合理发展核心城市,另一方面要改善提高小城镇,
大力扶持中心城镇发展,优先发展中心城镇。小城镇整合。对小城镇加强科学整合,并加快中心城镇的发展,对中心城镇重点扶持,优先发展,将小城镇按照地域或交通特征分类指导。
(三)整体提升
整体提升是城镇体系规划最终要达到的目的,我国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基本形成与国际经济接轨、与国内外广泛联系的全方位、多功能的开放格局,构筑布局合理、功能协调、城乡一体化的现代化城镇网络也成了新形势下的必然要求。
目前城镇规划面临的主要问题:
1.村镇规划指导原则亟待完善。恢复村镇规划和建设管理已十年有余,但从建设实践中来看,村镇规划技术理论发展远远落后于村镇建设发展的速度,没有形成自己完整的、系统的村镇规划理论与技术管理体系。目前,应用的主要是村镇建设规划和乡镇域总体规划,可是村镇在建设过程中所需要的各种不同内容的规划,远远超出了上述规划所涉及的内容,导致在村镇规划实践中,城市规划和村镇规划所含的各种内容、技术标准都在村镇建设所必须的规划设计中运用,技术管理比较混乱。
2.村镇规划收费无依据。在村镇规划收费方面,国家没有一个收费标准,在很多情况下要参照城市规划收费标准,这给组织编制规划单位的付费和规划设计单位的收费都造成一定困难。更为一些不重视规划的单位蓄意压低规划收费价格创造了条件,这是非常不
尊重规划技术人员创造性技术劳动的一种倾向。长此发展下去,对村镇规划技术队伍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也影响专业规划设计部门对村镇规划工作的重视和参与的积极性。
3.《村镇规划标准》内容需充实。《村镇规划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目前指导村镇规划建设唯一的技术标准规范,该《标准》从制定的针对性和内容上看,其技术规定是应用于村镇建设规划的,小城镇总体规划也可应用此《标准》。但在规划实践中发现,《标准》所涉内容需要进一步充实和完善:
(1)《标准》要求在建设规划上明确表示各项建筑及用地布局和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绿化、竖向设计等内容,这个内容要求几乎达到了城市规划中详细规划的内容深度,但规划期限都为
10-20年,大大长于城市详细规划期限,在这么长的期限内任何人也难以预见如此详细的建设计划和规模。因此,有理由对规划的可操作性和合理性产生疑问,这样做出的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必然缺乏灵活性。
(2)《标准》适用于县城以外的建制镇。对规模大的城镇,至少尚需补充完善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a.充实环卫规划方面的内容。
目前许多集镇设有专门的环卫队伍对城镇进行环卫保洁管理,而且这项工作正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今后其机构设置和人员安排计划必将逐渐落实到政府工作计划中去。但是,环卫工作尚存在如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设备等不明确,随意性很大。造成垃圾
储运中转用地不明、垃圾不分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场址不明等诸多问题。应将环卫规划纳入《标准》中去,以利环卫工作正常开展,减少垃圾对环境的污染。
b.充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
在乡镇,由于城市中有严重污染的企业向农村转移和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使村镇建设环保问题十分突出,如何避免或减小各种污染带来的长期危害,防止生态环境恶化,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刻。环境保护规划工作应列入《标准》中去,并强制性执行,为我们的子孙后代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c.充实防灾规划方面的内容。
由于广大农民多以农作物秸秆、柴、草等为主要生活燃料,且许多建筑为木质材料,农村火灾问题十分突出。因此,村镇防火规划问题应列入《标准》中去,以最大限度地减小火灾的危险性和减少火灾损失。
二、小城镇建设管理是小城镇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涉及与小城镇公共社会有关的各种工程建设管理。小城镇建设管理是指各级政府和城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实现城镇规划和城镇建设目标,而对城镇建设所进行的决策、规划、组织、指挥、协调、监督和服务等的一项综合性活动。
(一)建立健全规划的实施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规划的重要作用
为切实发挥城镇体系规划的作用,在努力提高规划的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