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护理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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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护理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一、毕业一年的护士:巩固专业思想,抓好三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与临床实践相结合。

(一)新护士实行岗位培训:先集中进行政治思想、专业思想、医德医风及院规教育,然后进行基础理论和基础护理操作训练,经考试合格者,转入临床,三个月不带护士帽,以生活护理和基础护理为主,经过冠仪式后正式上岗。

(二)上岗后以基础护理为主,不值主班,可上治疗班,两个月以后值中夜班。要求熟悉基础理论和基本操作技能。一年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定级。

二、毕业2—3年的护士:以临床护理实践为主。实行跨科轮转要求熟悉各岗位工作职责与程序,训练专科理论及操作技术。参加整体护理及书写责任制护理病历,一年至少5份。参加护理查房,可作中心发言人。并作好轮转出科的考试考核工作。

三、毕业4—6年的护士:能熟悉练掌握三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根据本人特长及工作需要可定专科。有计划地进行专科理论、技术的培训,如脱产学习,进修专科知识,外语或选送大专培训,使其通过大专水平。

四、护师以上人员以新业务、新技术为主,参加临床护理教学、护理查房,继续有计划地选送专科进修学习。每年撰写护理论文1—2篇。

五、主管护师以上人员:以新业务、新技术为主,掌握国内、外护理新动向。定专科,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指导临床护理实践。

担任主班工作,参加临床教学、护理查房,开展护理科研、编写护理教材。增加护理管理方面的培养,每年撰写论文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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