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企互动才能真正防范大企业税收风险

税企互动才能真正防范大企业税收风险
税企互动才能真正防范大企业税收风险

税企互动才能真正防范大企业税收风险

总局发布《大企业税收风险指引》后,引起社会关注和税务机关的响应。西城国税局以“互学、互信、互通、共赢”的八字方针开展“大企业税收风险指引”的落实工作,并采取一系列措施积极探索大企业税收风险防范机制,随着这项工作的深入,一些纳税人未积极响应的问题也凸显出来。税务机关单方面的努力很难有效实现大企业税务风险防范水平的实质性提升,税务机关“唱独角戏”式的单向管理模式亟待改变。对此,西城国税局局长郑怀远说:“大企业税收管理中需要税企互动,税企互动是大企业税收风险防范工作引向深入的关键”。

一、税务机关多措并举,推进风控监管模式

西城国税局将引导企业防控税收风险、实现自我遵从做为大企业管理工作的首位,对重点税源企业开展了一系列防范税收风险管理的探索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

措施一:完善税务风险管理制度

制定《北京市西城区国家税务局大企业管理工作实践指引(试行)》、《西城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纳税人涉税风险提示工作的实施意见》、《西城国税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企业管理指引》等风险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大企业税收管理的有效性,提高大企业服务水平和质量,构建税企互动的管理工作新格局。

措施二:建立涉税风险提醒机制

对政策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西城国税统一以《重大涉税风险事项提醒问询函》的形式,向企业书面明确政策规定,实现“告知”、“反馈”、“落实”三个环节的紧密衔接,建立涉税风险提醒机制,发挥各类评估、调研、检查等工作在管控税收执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督促纳税人自我遵从。

措施三:行业分类实现税务风险管理

“重点税源分行业管理”是西城国税为创建税务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制定的工作方案。通过发布《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企业管理指引》,明确税收管理员信息维护、申报管理、纳税评估等职责,以“规定动作”的形式,要求管理员在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必须全面了解企业10类涉税风险事项的情况,并在鉴证报告中如实披露,查找潜在涉税风险,将管理重心从事后的检查处罚转变为事前预防和事中发现,实现管理前移。

措施四:跨省联动监控税务风险管理

针对跨省市企业“看的着管不着,管的着看不到”监管难的问题,西城国税局积极与山西省太原市国税局制定了协作监管方案,摸索形成总分机构属地税务机关协作监管的管理模式,解决管理缺失引发的税务风险问题。

措施五:建立“大企业税企e家”博客,加强政策宣传

作为拓宽、创新税企沟通的渠道,西城国税局开通非官方博客,通过跨省总分、新法解读、汇算清缴、配套政策、风险指引、驻厂调研等版块,将大企业税收管理制度、税收政策、近期开展的实践活动

等内容进行广泛宣传,与大企业、中介机构和社会力量一起交流沟通,促进各项税收政策的有效落实。

措施六:开展驻厂调研,帮扶大企业排查税收风险

“大企业驻厂调研”是西城国税局为引导大企业建立税务风险管理和内控机制的一项创新举措。该局结合自身管理情况,组建调研团队,针对目标企业拟定详尽的调研方案和工作重点,通过调查问卷、深入企业调研、了解企业财务、税收核算的管理方法,与税收核算有关环节的内控制度建设情况,提前介入企业纳税管理环节,引导企业自我管理,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实现自我遵从。

措施七:与中介机构一起,帮助大企业防控税务风险

根据税源分布情况,选取金融、房地产、餐饮、出版、商品零售等八大行业,要求税收管理员实地参与税务稽查,学习中介机构税审鉴证流程,掌握企业经营核算以及涉税风险要点,了解重大政策的落实情况,有效把握了重大政策的执行口径,对典型企业进行剖析,在行业内推行经验。

二、企业应转变视角,配合实现“税企互动”

“提升纳税人自觉遵从税法的意识,利用有限资源,有效控制纳税人的税收风险”是税务机关大企业管理与服务的根本目标。而大企业应当按照税收政策、税务机关的要求和提示,相应的创建和完善税务风险管控机制和体系,把税务风险防控作为企业内控的重要目标。为实现共同的目标,税企应该形成合力,形成“互动管理”的局面。

企业努力关键点之一:客观分析税收风险防控不畅的症结

近年征管实践表明:传统的税收单向管理似乎很难实现企业的“自我遵从”,很多税收管理服务措施在“落地后”便形同虚设,缺少企业的积极配合,一些创新服务也是浅尝辄止。有的企业对税务机关推行的工作有抵触,有的企业疲于应付各项税收事务,未能真正参与其中,最主要的还是大企业对税收风险的认识还不够,特别是一些大企业领导层还没有将税收风险放在公司发展总体战略上来考虑和实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税收风险防控工作的有效开展。

企业努力关键点之二:加强税企沟通,实现互动管理

企业在互动开展税收风险防范工作中扮演着与税务机关同样重要的角色,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发挥实效是企业的责任与义务。结合税收监管实践积累,建议推动企业从如下方面参与税收的日常管理,与税务机关共同实现“互动管理”。

一是转变意识,变被动为主动。“互动管理”不再有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分,“主动性”是“互动管理”的重要特征。《大企业税收风险指引》的基本原则是在引导大企业合理控制税务风险,这需要税企的合作、互动,企业应转变思维模式和视角,主动建立与大企业经营发展相相应的税务风险管理制度。

二是建立响应机制,解决争议问题。“互动管理”需要信息的交流。信息不对称是造成税收风险的主要原因之一,近几年,随着我国税制的不断完善,新出台的税收政策层出不穷,一些配套政策未及时跟进,税收政策的理解和执行中还存在较大的差异,引发了税收风险。企业对不确定、存有争议的涉税事项,不应抱有消极、被动的态度,而应加强与税务机关的信息沟通,及时发现和反馈政策问题,与税务机关一道做好政策调研提出政策建议和意见。

三是敬畏税收法律,降低涉税风险。“互动管理”需要税企的相互信任、理解与尊重。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税收法律要面对诸多问题需要规范,现有税收法规尚有需要不断完善的地方,在政策执行中存有一些管理问题或存在税企争议,企业应按税务机关的要求去执行政策,对税务机关为维护税法严肃性,依照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决定是有法律效力的税收执法文书,企业应该相信税务机关不单纯地是考虑执法风险,也是在为纳税人降低涉税风险而应遵照执行,不能仅以企业利益为重、以核算困难、系统设计复杂、影响企业声誉等原因推脱,这样只能给自己造成更大的风险和隐患。

“互动管理”是双方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的过程。税收风险防范工作不仅需要税务机关的宣传、推进和创新,更需要企业的接纳、配合和反馈。大企业税收风险防范工作的推进,需要“税企互动”,“动”的是意识、“动”的是行动,只有税企双方配合互动,才能消除在税收政策落实过程中的各种隐患,防范税收风险,实现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和纳税人依法纳税的统一,实现税收管理与服务的统一,最终才能真正实现和谐的征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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