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版高中历史必修2 1.4学术观点:关于井田制的内容和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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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观点:关于井田制的内容和性质
关于井田制的争论,主要集中在究竟有无井田制,井田制开始于何时,井田制是不是当时唯一的田制,井田制与农村公社的关系等问题上。
一种意见是肯定井田制的存在。
如王玉哲认为,西周耕地划分为公田和私田的制度就是传统的井田制度。
郭沫若也肯定井田制的存在,但他不同意孟子对井田制的解释。
他认为,孟子所谓的“八家共井”以及公田、私田之分,只是一种乌托邦的理想化。
西周实行井田制实际上是两层用意,一是作为诸侯百官的俸禄等级单位,二是作为课验直接耕作者勤惰的单位。
另一种意见是否定井田制的存在。
如范文澜认为,西周领主们的土地疆界纵横交错,但并没有一井九百亩的区划,与邑密切相关的井也不是孟子所说的井,井田制是不存在的。
胡寄窗也认为,井田制是我国古代空想中对后世影响最为深远而其内涵又最为混乱的一个概念。
对于井田制产生的时间,也有不同见解。
唐兰认为,西周前期井田尚未出现。
井田制的推行可能是在西周末年的周厉王时期。
徐喜辰则认为,商代已用井田方式来从事农业生产。
金景芳认为,井田制开始于夏初,以后经过夏商两代以至西周,达到充分发展的阶段,到春秋、战国逐步灭亡。
一些人认为,井田制在其兴盛时期,曾一度是唯一的和普遍实行的土地制度。
另一些人对此提出了不同意见。
如杨向奎认为,西周存在着两种不同的土地制度,一种是以十夫为单位的乡、遂的土地区划;另一种是以九夫为单位的井田制。
徐中舒说,井田只施行于古代中国的东方低地,而不是普遍实行的田制。
王玉哲认为,西周有着井田和非井田两种制度。
对周氏族成员实行非井田制,对被征服部族则实行井田制。
赵光贤则认为,西周时期同时并存着井田制,授田制和贵族占有制三种田制。
对于井田制是否就是农村公社问题也有不同意见。
李埏认为,井田制就是农村公社。
金景芳认为,井田制即马克思、恩格斯所论述的农村公社或马尔克在中国的具体表现形式。
马开梁反对以商、周的井田制或邑、室、里、社、书社等和农村公社混为一谈,他认为,农村公社只存在于原始社会末期。
到夏代,村社成员已沦为奴隶。
──张传玺主编:《中国古代史参考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