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法讲座 (1)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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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的折抵
一个行为同时构成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并受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 情况下,应当将行政拘留折抵相应的刑期,将行政罚款折抵相应的刑罚 罚金
• 行政处罚追究时效
原则上行政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 规定的除外
案 例
• 2006年4月,杨某趁同事不注意,在工作车间 内偷盗裙子4条,折合人民币300元,后被某公 安派出所查获.公安派出所根据治安管理处 罚法第49条规定,对杨某作出拘留5日的行政 处罚决定.杨某不服,提起行政复议.后提起诉 讼. • 该案起诉后,被人民法院撤销行政处罚决定
二、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1、行政处罚的种类: • 警告 • 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责令停产停业 •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行政拘留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2、行政处罚的设定: • 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包括限制人身自由。 • 行政法规(国务院) 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各种行政处罚。 • 地方性法规(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特区市,由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含省会市)人大及常委会) 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 处罚。 • 部门规章、地方规章(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省会市、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特区市 人民政府) • 法律、法规、规章以外的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一、行政处罚法基本原理
4、无救济即无处罚原则 -陈述和申辩权 -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权 -依法提出赔偿要求权
一、行政处罚法基本原理
(三)行政处罚与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的衔接 1、行政处罚与民事责任的衔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 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 事责任。 -规定行政处罚与民事责任的标准不清 -适用行政处罚与确认民事责任的行为混淆不清 -责任性质不清。
三、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权原则上应当由行政机关来行使 -行政机关并非都具有行政处罚权 -行政处罚主体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行政处罚
三、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我省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8个地方 城市领域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审批权限 国务院 国务院授权的省级人民政府
三、政处罚权的授权 主体:特定的国家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国务院、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权力:仅是共有权力,不能是专属权力。 方式:必须是公开、规范化方式进行。法律、行 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外的授权无效。 -行政处罚权的委托 依据:规章以上方可。 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由委托单位承担,不能超出 范围,不得再委托。
四、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1、行政处罚的管辖: • 级别管辖 原则上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 关管辖 • 地域管辖 原则上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有权行政机关管辖,但是法律、 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指定管辖 行政机关就管辖事项发生争议,应当报请他们的共同上级 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当违法行为构成犯罪时,除应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行政 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纠其刑事责任。
2、行政处罚的适用:
概念:行政处罚的适用是关于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对行政违法 行为人,根据违法情节裁量决定科以行政处罚的制度。 • 责令改正或限期改正(为了弥补行政处罚的不足) • 一事不在罚原则(对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 的行政处罚) • 裁量情节
不满14周岁的人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以及违 法行为轻微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14-18周岁的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胁迫的、配 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从轻或减轻处罚。
行政处罚法讲座 (1)
导 论
什么是一名合格的行政执法人员 ------对法有一定的了解 ------对尊崇和信仰法律 ------用法来指导自己的行为 行政处罚权力来源 ------不是行政机关理所应有的 ------是典型的公权 ------合理行使公权
一、行政处罚法基本原理
(一)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特征 1、行政处罚的概念: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对公 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 依法给予的刑罚以外的制裁。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 行为。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应当行政处罚的 -行政处罚只能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实施
一、行政处罚法基本原理
2、行政处罚的特征: -目的的惩戒性 -实施主体的行政性 -法律关系的外部性 -违法行为的确定性 -结果的损益性
一、行政处罚法基本原理
(二)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1、处罚法定原则 -行政处罚的依据必须是法定的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 -行政处罚的程序是法定的
一、行政处罚法基本原理
一、行政处罚法基本原理
• 2、行政处罚与刑罚的衔接 -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行政机关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前,已经做出的警 告、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证照的行政处 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前,已经做出的罚款,人民 法院判处罚金时,依法折抵相应罚金。 -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前,已经做出的行政拘留, 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
三、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1、行政主管机关
法律规定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的权限范围内 实施行政处罚
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在法律法规明文授权的范围内 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处罚权,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具备相应条件的非政府组织依法接受行政机关的委托,在 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委 托行政机关承担法律后果。
2、公正、公开原则 -公正,以事实为依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过罚相当。 -公开,处罚依据必须是公开的;处罚程序 公开;行为人可陈述和申辩,听证依法公 开;处罚决定前,必须告知当事人作出处 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当事人依法 享有的权利。
一、行政处罚法基本原理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教育是目的,处罚是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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