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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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广泛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实现文明单位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促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推进公司“三步走”发展战略,根据《中央企业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文明单位创建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以加强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以促进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培养高素质人才队伍为立足点,以创造价值为中心,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团队和谐型和学习创新型企业,实现又好又快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公司文明单位荣誉分文明单位和文明单位标兵两类。文明单位是公司授予的文明建设方面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文明单位标兵从文明单位中评价产生,是公司授予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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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建设方面的最高荣誉称号。
第四条 文明单位建设坚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并举的方针,以人为本,重在建设、重在过程、重在效果。
第五条 文明单位建设由公司党组统一领导。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简称公司文明委)负责指导公司系统文明单位建设。文明委办公室(简称公司文明办)设在政治工作部,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 文明单位建设坚持党委(党组)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统一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动员和组织全体员工积极参与。
第七条 所属单位应当把公司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同地方文明单位、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有机结合,积极参与并争创当地、全国文明单位。
第八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二、三级单位。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九条 文明单位基本条件
(一)物质文明和生态文明成效显著。
1.企业管理规范,经济效益显著。决策科学,依法经营,实施价值管理,推行对标管理和标准化管理;市场竞争能力强,经济效益稳步提高。完成与上级单位签订的资产经营责任目标,得分率在90%以上。
2.安全生产稳定。坚持“任何风险都可以控制,任何违章都可以预防,任何事故都可以避免”的安全理念,重视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保证和监督体系健全,设备运行安全、稳定、经济。完成与上级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得分率在90%以上。
3.推行清洁生产,注重环境保护,推进资源综合利用,致力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完成与上级单位签订的节能环保责任目标,得分率在90%以上。
(二)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全面进步,成效显著。
1.党的建设全面加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好;紧紧围绕企业中心开展工作,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强;持续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四强”党组织和“四优”共产党员建设成效显著;对工会、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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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团工作领导有力。
2.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大力开展“四好”班子创建活动,领导班子团结进取,有开拓意识和创新精神;坚持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教育、监督和制度体系健全。完成与上级单位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稳定工作责任目标,得分率在90%以上。
3.群团组织作用突出。工会、女工、共青团组织健全,全面贯彻落实公司有关工作制度;融入企业中心,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竞赛和活动,为企业改革和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4.员工队伍素质高。实施“人才强企”战略,注重员工素质教育,建设“四个一流”员工队伍;思想政治工作注重创新,贴近实际、贴近员工、贴近生活;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员工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法制意识;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技能和专业技术培训,员工整体素质逐年提高,人才结构合理,素质优良。
5.企业文化建设扎实有效。全面贯彻《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纲要》,规范使用公司企业标志,全面实践公司企业理
念和员工行为规范;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建立和完善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在社会上有较高美誉度;在公司文化的统领下,结合本企业实际,开展富有特色的企业文化建设。
6.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目标明确。建立起科学管理体系,各项工作标准、规章制度、管理手段完善,建立组织实施、考核评价、信息反馈的运行机制。广泛开展创建文明车间(分场、科室)、班组、员工和家庭系列活动。
第十条文明单位标兵的必备条件
(一)连续两次保持公司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二)本次文明建设评价标准各项得分率均在95%以上。
(三)各项工作在公司系统位居前列,成果显著,有典型示范作用。
(四)企业无亏损。
第十一条文明单位的否决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公司文明单位。
(一)未能完成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二)未能完成资产经营责任目标。
(三)未能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稳定工作责任目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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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生重大及以上财经违规事件。
(五)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计划外生育。
(六)不符合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的相关要求,环境污染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标准,造成严重影响。
(七)员工违法犯罪率超过1.5‰。
(八)评价数据弄虚作假。
(九)二级单位申报文明单位,所属三级单位文明单位率低于80%的;
(十)其他不宜评为文明单位的情况。
第三章 评价
第十二条 文明单位建设评价分为物质文明、生态文明和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两部分,具体执行《**公司文明单位建设评价标准》(以下简称《评价标准》)。物质文明建设部分直接采用资产经营责任目标、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和节能减排责任目标的考核结果和实际得分。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部分具体执行《**公司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评价细则》(以下简称《评价细则》)。
第十三条 《评价细则》由即时工作指标、年度报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