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混业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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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经济学一班
20090512511
黄雪锋
《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学》
我国商业银行走混业经营模式原因分析
摘要: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已经形成世界全球化,与此同时,竞争也越来越激烈,怎样让我国在世界这个大环境中有立足之地,成为了众多国民关注的焦点。
如何提高国际竞争力已成为当务之急。
提高国际竞争力在一定上落脚在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上。
现在有两条路摆在我国国民的面前,一是继续走分业经营模式;二是走西方国家的混业经营模式。
综合我国的国情,走混业经营模式应该更有益于经济的发展,下面是关于我国走混业经营模式的原因分析:
关键词:混业经营、国有企业、资本市场、金融创新、未来的发展方向
国际上银行业的经营范围曾存在两种模式。
一种是以德国为代表的综合性银行模式。
另一种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分业经营模式。
但是到了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金融全球化浪潮的冲击之下,各种金融机构之间业务相互交叉与渗透不断加剧,银行业又由过去的分业经营逐渐向全能银行演变。
1999年11月,美国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
废除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关于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限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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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志历时66年由美国首先建造的金融“防火墙”被拆除了,同时意味着全球主要西方国家已全部进入了银行全能化经营时代。
一、发展混业经营也是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的需要
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是国企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它要求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对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以提高国有企业的资产营运效率,使处于困境的国有企业重新产生活力。
国有企业重组是战略性改组的一个重要内容,其具体形式包括扩股融资、债务重组、收购兼并、售股变现、外资注入、破产清算等。
由于国有企业重组主要通过资本市场来完成的,为此,它对国有商业银行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要求国有商业银行为国有企业重组提供全方位、多功能的金融服务,为国有企业重组扫清金融方面的障碍;要求国有商业银行充分发挥其信贷与结算杠杆的作用,支持国有企业产权改革;要求国有商业银行通过优化贷款增量,促进国有企业盘活存量,提高资产质量,优化资本结构,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
而现行国有商业银行由于分业经营限制,无法在国内资本市场上充分发挥促进国有企业重组的作用。
所以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为我国国企进一步深化改革所必要。
况且,商业银行如果以全能银行的身份参与国有企业重组也有利于国有商业银
行提高资产质量和经济效益,因为国有商业银行可通过参与企业重组来盘活一部分沉淀的信贷资产,同时,通过参与企业重组,掌握企业资产状况,调整结构,减少贷款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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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适应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要求的需要
90年代以来我国资本市场迅速发展,到1999年7月中旬,上市公司总数已突破900家,市价总值达到2.85万亿元人民币,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三分之一左右。
以直接融资为特征的资本市场的发展,必然凭借其较高的资产收益和便利的融资条件,与商业银行争夺金融资源,从而对商业银行的生存和发展空间产生重要影响。
这种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造成银行存款的大量减少。
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使所带来的投资渠道的多元化,导致储蓄存款向资本市场分流,进而使商业银行储蓄存款减缓的趋势不可逆转。
这种趋势直接影响着商业银行的规模经营和竞争力,因为商业银行主要是以吸收存款负债经营的金融机构。
2、导致银行资产结构失衡
资本市场的发展使企业融资渠道多元化,为降低融资成本,企业更愿意从资本市场获得资金,从而对商业银行的中长期信贷需求减少,导致商业银行在资产的期限结构上逐渐向短期资产集中。
此外,随着资本市场发展,许多优势企业可直接进入资本市场融资,也会导致商业银行资产的客户结构逐渐向劣势企业即规模较小、实力较弱、信誉较差的客户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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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商业银行获利空间趋于缩小,风险增加
资本市场的发展对商业银行的负债规模、资产规模与结构产生的影响,必然导致商业银行利润总水平的下降。
进而使商业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也下降。
商业银行要适应市场的变化,应对资本市场发展对商业银行造成的冲击,就必须调整经营战略,向全能银行发展。
总之,资本市场的发展使得银行的传统存贷款业务日益萎缩,银行作为金融中介机构的职能受到了极大的威胁,投资银行业务的繁荣与银行业务的萎缩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彻底打破了金融服务产业的原有平衡,银行机构渗透其它金融领域的冲动难以抑制,要求实行混业经营的金融立法改革势在必行。
三、适应我国金融创新发展趋势的需要
尽管我国目前总体上仍是实行分业经营模式,但在金融一体化和我国即将加入WTO的背景下,上述分业经营模式不断受到冲击和挑战。
首先是1999年我国先后成立的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除股票二级市场外,可以从事包括银行、信托、证券、保险等几乎所有的金融业务;其次是1999年10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允许保险基金进入证券市场,进行投资基金类证券的投资交易,以提高其资产保值增值的能力;再次是1999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条例允许各类券商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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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质押进入银行同业拆借市场融资。
2000年2月,中国光大集团
入主申银万国证券公司,成为拥有银行业、信托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的集团公司。
上述一系列举措表明,我国金融业正直接或间接地向综合业务渗透。
四、混业经营是中国商业银行未来的发展方向
这是由国际大势、市场竞争与经济开放、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决定的。
首先,分业经营有悖于全球混业经营大势,不利于提高中国商业银行的国际竞争力,这是中国发展混业经营的现实压力。
混业经营是国际经济一体化、金融全球化的必然结果。
在国内外金融市场上,混业经营国家的金融机构因能向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具有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优势,而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
中国金融业的分业经营若长期化,将加剧商业银行与该制度安排在潜在冲突,限制金融工具的创新和金融机构的跨业并购。
这样,就会“内耗”分业经营的正效应,增大其负效应,激化分业经营与提高中资金融机构国际竞争力的矛盾,并最终宣告分业经营制的终结。
其次,国内外金融机构的激烈市场竞争和中国经济对外开放度的提高,是中国商业银行走向混业经营的推动力。
随着中国经济与各类市场开放度的提高,国内外金融机构为求得市场先机和优势,必将在激烈的金融市场中,加强业务渗透和金融创新(如资产证券化、保险
证券化等),进行大规模金融跨业并购。
这些竞争举措,会模糊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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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与金融机构的分业界限,使分业经营名存实亡。
尽管中资银行推行这些举措可能会因现行制度而被限制,但混业的外资银行实质推行的这些举措,同样会模糊金融传统界限,导致分业经营制的提前过时。
此外,分业经营容易导致服务贸易的摩擦。
按照世界贸易组织的逐步自由化原则和最惠国待遇原则,中国在“入世”5年保护期结束后继续推行分业经营制,将会像美国在实行分业经营时期一样,招致诸多服务贸易摩擦,并在境内外面临“国民待遇”的两难选择:让外资银行享受“国民待遇”(即像中资金融机构一样分业经营),则按照互惠对等原则,境外中资机构也不能混业,这不利于中资银行在境外的公平竞争;让外资银行在中国混业经营,享受“超国民待遇”,则中资银行在境内处于不平等竞争状态。
两种情况均不利于提高中资银行的国际竞争力。
第三,混业经营的国内市场需求旺盛。
国内居民和企业基于金融资产需求的有效多元化和综合性,要求金融机构能提供“一站式”的全程金融服务,产生了混业经营的最终市场需求。
与此同时,国内证券业的融资困境,银行业的利润空间缩减,以及保险业的投资渠道狭窄与承保能力下降,使得金融各业纷纷呼吁对分业“松绑”,为混业放行。
市场需求推动了银、证、保三业的合作和渗透,混业经营在中国初现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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