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市场规则体系推动市场规范发展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及操作细则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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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的要点
(一) 受理转让申请 (二) 发布转让信息 (三) 登记受让意向 (四) 组织交易签约 (五) 结算交易资金 (六) 出具交易凭证
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的要点
(二) 发布转让信息
1、信息发布的备案
对于央企拟转让所持全部国有股权或转让后致使 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国有产权转让项目,涉及 以下情形的,产权交易机构应审核后报国务院国资委备 案,再行组织联合发布:
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的要点
(一) 受理转让申请
——保证金的提出
要求:公开明示 时间:产权转让公告时 内容:保证金交纳的时点、具体金额、交纳方式、
保证事项和处置方法等 承诺:自身发生违规违约行为时,以设定保证金
的同等数额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的要点
(一) 受理转让申请
——保证金的金额
(二) 发布转让信息
(1)信息发布中止的情形 违规作为与违规不作为 信息发布过程中,出现影响交易活动正常进行 的情形,或有关当事人提出中止信息公告书面申请 和有关材料后,产权交易机构可以在5个工作日内 作出中止信息发布的决定。
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的要点
(二) 发布转让信息
(2)中止申请的提出
交易当事人已经委托经纪会员的,应当通过 经纪会员提交申请;
提纲
一 《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及其细则概述 二 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的要点 三 《操作规则》及《操作细则》的执行和完善
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的要点
(一) 受理转让申请 (二) 发布转让信息 (三) 登记受让意向 (四) 组织交易签约 (五) 结算交易资金 (六) 出具交易凭证
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的要点
《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及其细则概述
(一) 现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制度的框架 (二) 《操作规则》及《操作细则》的形成过程 (三) 《操作规则》及《操作细则》的构成体系 (四) 《操作规则》及《操作细则》的适用范围 (五) 产权交易机构的职责
程序性规则
保障性规则
《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及其细则概述
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的要点
(二) 发布转让信息 (5)中止、终结的公告 中止、终结产权转让信息发布,应当在产权交易
机构网站上公告。《发布转让信息操作细则第十五条》
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的要 点
(一) 受理转让申请 (二) 发布转让信息 (三) 登记受让意向 (四) 组织交易签约 (五) 结算交易资金 (六) 出具交易凭证
(一) 现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制度的框架 (二) 《操作规则》及《操作细则》的形成过程 (三) 《操作规则》及《操作细则》的构成体系 (四) 《操作规则》及《操作细则》的适用范围 (五) 产权交易机构的职责
《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及其细则概述
(四) 《操作规则》及《操作细则》的适用范围
《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及其细则概述
其他当事人,可以委托经纪会员提交申请。 当事人提交中止申请,应当提供相关证据和 事由说明。
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的要点
(二) 发布转让信息
(3)信息发布中止的时间 中止期限由产权交易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一般不超过30日。 中止期限届满后,中止情形尚未清除的,产权
交易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延长中止期限。
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 作日内
意向受让方在交纳保证金后 退出产权交易程序且不存Hale Waihona Puke Baidu 违规情形
意向受让方明确表示放弃 受让且经转让方书面同意 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中止或终结时,无涉及产权 交易中止或终结事项的意向 受让方
意向受让方提出申请之日 起3个工作日内
处理结果 原额返还 原额返还 原额返还
原额返还
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的要点
(一) 受理转让申请
3、信息发布披露的内容 (1)财务指标的披露 转让标的企业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 转让标的企业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主要内容包括: 所有者权益、负债、营业收入、净利润等。
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的要点
(一) 受理转让申请
3、信息发布披露的内容 (2)受让方资格条件 在受让方资格条件中不得出现具有明确指向性或
选择招投标方式的,应当同时披露评标 方法和标准。
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的要点
(一) 受理转让申请
3、信息发布披露的内容 (4)交易保证金的约定
交易保证金,是指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交易主体 承诺遵守市场规则和交易规定,在发生违规违约行为 时作为赔偿相关主体的经济保证。
——保证金的提出 ——保证金的金额 ——保证金的返还
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的要点
(一) 受理转让申请
2、受理转让申请是转让方与交易机构正式建立 权利义务关系的标志 (2)交易机构的职责: 接收登记满足齐全性要求的材料 审核材料的合规性
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的要点
(一) 受理转让申请 建立审核制度 实施规范审核
➢转让标的信息披露的充分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交易条件和受让方资格条件设置的公平性与合理性 ➢竞价方式的选择等
流程
受让转让申请
发布转让信息
登记受让意向
出具交易凭证
结算交易价款
组织交易签约
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的要点
(一) 受理转让申请 1、受理转让申请是企业国有产权进场公开转让 的起点,也是执行《操作规则》的首要环节。
许多争议及违规现象都源于信息发布不规范。
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的要点
(一) 受理转让申请
2、受理转让申请是转让方与交易机构正式 建立权利义务关系的标志 (1)转让方的职责: 保证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
《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及其细则 概述
(一) 现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制度的框架
体系健全
结构合理
层次鲜明
内容详尽
《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及其细则概述
《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及其细则概述
(一) 现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制度的框架 (二) 《操作规则》及《操作细则》的形成过程 (三) 《操作规则》及《操作细则》的构成体系 (四) 《操作规则》及《操作细则》的适用范围 (五) 产权交易机构的职责
未获得资格确认的意向受让方如有异议,可 以在收到资格确认意见后向产权交易机构提出复 核申请,申请书应当说明提出异议的理由并提交 相关证明材料。
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的要 点
(三) 登记受让意向
5、资格确认的生效 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受让方在事先确定
的时限内向产权交易机构交纳交易保证金 (以到达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为准)后获 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 视为放弃受让意向。
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的要点
(一) 受理转让申请
2、受理转让申请是转让方与交易机构正式建立 权利义务关系的标志 (3)转让方经纪机构的尽职调查和核实责任,
关键把握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规性的 基本原则。
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的要点
(一) 受理转让申请
转让方经纪机构核实的重点内容 ①所披露的信息内容是否真实、完整,是否存在重 大遗漏、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②信息发布的内容与相关附件材料是否一致; ③信息发布的附件材料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规 范性问题,是否符合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有关规定。
3、出具资格确认意见 经征询转让方意见后,产权交易机构应
当以书面形式将资格确认结果告知意向受让 方,并抄送转让方。
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的要 点
(三) 登记受让意向
4、资格确认异议 转让方对产权交易机构确认的意向受让方资
格有异议,应当与产权交易机构进行协商,必要 时可以就有关争议事项征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 构意见。
(1)管理层拟参与受让 (2)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股东拟参与受让 (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合营他方拟参与受让
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的要点
(二) 发布转让信息
2、挂牌价与资产评估结果的关系
(1)企业国有产权转让首次信息公告时的挂牌价 不得低于经备案或者核准的转让标的资产评估结果。
(2)如在规定的公告期限内未征集到意向受让 方,转让方可以在不低于评估结果90%的范围内设 定新的挂牌价再次进行公告。
(3)如新的挂牌价低于评估结果的90%,转让 方应当重新获得产权转让批准机构批准后,再发布 产权转让公告。
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的要点
(二) 发布转让信息
3、信息发布的中止和终结
(1)信息发布中止的情形 (2)中止申请的提出 (3)信息发布中止的时间 (4)信息发布终结的情形 (5)中止、终结的公告
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的要点
转让方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一般不超过 转让标的挂牌价的30%。(《产权交易保证金操 作细则》第八条)
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的要点
(一) 受理转让申请
——保证金的返还
规定情形
产权交易当事人没有约定保 证金使用方式,受让方已支 付产权交易价款
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 方且不存在违规情形
返还时间
受让方支付全部价款或分 期付款的首付款之日起3个 工作日内
(三) 登记受让意向
2、征询转让方意见 转让方在收到产权交易机构的资格确认意见后,
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回复。 如对受让方资格条件存有异议,应当在书面意
见中说明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转让方逾期未予回复的,视为同意产权交易机
构作出的资格确认意见。
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的要 点
(三) 登记受让意向
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的要 点
(三) 登记受让意向
1、意向受让方审核 审核主体:产权交易机构 审核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材料的齐全性和合规性 审核时间:在信息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审核结果告知对象:转让方 审核结果告知内容:意向受让方的登记情况及其资格
确认意见 审核结果告知形式:书面告知
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的要 点
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的要点
(二) 发布转让信息
(4)信息发布终结的情形
信息发布过程中,出现致使交易活动无法按照规 定程序正常进行的情形,并经调查核实确认无法消除时, 产权交易机构应当在收到当事人提交的终结信息发布书 面申请和有关证据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终结 信息发布的决定,也可视情形直接决定终结信息发布。
建立市场规则体系推动市场规范发 展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及操
作细则解读
提纲
一 《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及其细则概述 二 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的要点 三 《操作规则》及《操作细则》的执行和完善
《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及其细则概述
(一) 现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制度的框架 (二) 《操作规则》及《操作细则》的形成过程 (三) 《操作规则》及《操作细则》的构成体系 (四) 《操作规则》及《操作细则》的适用范围 (五) 产权交易机构的职责
者违反公平竞争的内容。 产权交易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转让方对受
让方资格条件的判断标准提供经批准的书面解释或具 体说明,经产权交易机构审核同意后,在《产权转让 公告》中一同公布。
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的要点
(一) 受理转让申请
3、信息发布披露的内容 (3)竞价方式的约定
转让方应当在《产权转让公告》中明确, 在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时,采用何种公开竞价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及其细则概述
(二) 《操作规则》及《操作细则》的形成过程
1、《操作规则》的制定主体 ——国务院国资委组织上海市产管办、京津沪渝四地
交易机构共同研究讨论,制定出台《操作规则》 ——国务院国资委牵头,上海市产管办、京津沪渝四
地交易机构在《操作规则》的基础上讨论制定 《操作细则》,由各地分别发布。
(一) 现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制度的框架 (二) 《操作规则》及《操作细则》的形成过程 (三) 《操作规则》及《操作细则》的构成体系 (四) 《操作规则》及《操作细则》的适用范围 (五) 产权交易机构的职责
《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及其细则概述
(五) 交易机构的职责 严格执行规则,组织交易活动 维护市场秩序,保证规范运行 加强自律管理,接受监督检查
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的要点
(一) 受理转让申请 (二) 发布转让信息 (三) 登记受让意向 (四) 组织交易签约 (五) 结算交易资金 (六) 出具交易凭证
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的要 点
(四) 组织交易签约
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的要 点
(四) 组织交易签约
1、网络竞价 网络竞价的含义: 网络竞价是指产权转让信息发布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
《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及其细则概述
(二) 《操作规则》及《操作细则》的形成过程
2、规则体系的形成过程 ——四地交易机构自愿发起交易规则的统一工作 ——国务院国资委牵头领导,全程主导 ——上海市产管办参与规则及细则的起草和修改工作 ——国务院国资委及四地交易机构多次集中、反复讨论 ——形成《操作规则》和《操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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