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薪不能有效遏制腐败(1)

高薪不能有效遏制腐败(1)
高薪不能有效遏制腐败(1)

高薪不能有效遏制腐败

谢谢主席,评委老师,大家好:

感谢对方辩友的精彩立论。在听了对方辩友的发言后,我仍发现有不足之处。。。

对方辩友一直强调,高薪能满足人们对金钱的欲望,从而是他们不去贪污。但是满足是一时的,你不能确保人们的欲望会不会膨胀,会不会越来越难以满足。同时,这种满足也不是控制。用满足欲望的方式能不能有效的遏制欲望?答案是显而易见的。

我方今天的观点是“高薪不能有效遏制腐败”。首先,开宗明义,概念先行:

所谓“高薪”,是指非常高的薪。

遏制:阻止,拒绝。

腐败:由经济社会引起的官员在职位上作风不正,行为不正当引起的政治和社会问题。

我方认为,就今天的辩题来说,首先我们要明白一个问题,为什么会有腐败这个问题,归根到底就是人的欲望,人们无法满足的欲望使人们去贪污。而高薪则是满足人们对金钱欲望。今我们的辩题是高薪能否有效遏制腐败,就是说用满足欲望的方式能不能有效遏制欲望。有限的高薪怎么可能遏制无限的欲望。因此我方的观点是高薪不能有效遏制腐败。理由有以下二个方面。

1,不能用钱来遏制我们想要钱的欲望。用更高的薪酬来满足官员的欲望,从而起到遏制腐败的作用,那么对方辩友是否考虑到,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一方面,满

足只会带来更大的欲望。“罪莫大于可欲,祸莫大于不知足”,当有限的给予遇上

无限的欲望,所谓的廉洁又能维持多久?高薪不可能约束欲望,约束欲望的高薪。

用高薪来遏制腐败,就是说国家给我们高薪不是因为我们能力强,而是为了让我

们不去贪污。这也太荒谬了。暂且不论少量提高能有多大效果,过分高薪又将会

给社会带来多大压力,且说高本身是动态的,不断变化的过程,随着高的标准不

断上升,谁能保证不会造成更严重的腐败现象。如此恶性循环,当社会财富最终

不能满足某些人的欲望时,对方辩友的“高薪遏制腐败”又将何去何从?

2,用高薪来遏制腐败,本身就是不合理的。如果给公务员高薪来遏制腐败,那就意味着贫富进一步扩大,打破了按劳分配的方式,加剧了社会的不公平,不能因为

满足某些官员的贪欲,而给他们加薪,这会严重破会社会风气,甚至带来错误的

道德导向。这与社会主义要求共同富裕,消除两极分化的本质不相符,社会主义

的优越性无法得到很好的体现。如果处理不好,将造成社会的矛盾激化,将影响

社会的长期稳定。甚至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

败。

综上所述,我方坚决认为“高薪不能有效遏制腐败”。

浅析中国政治腐败现象的滋生和对策

腐败问题牵连到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贪官腐败,必然导致民不聊生。作为当代的大学生,我对腐败问题尤其关注。社会的黑暗和腐败令如今大学生不敢进入社会,不敢面对未来生活的挑战。政坛的腐败令我们的正义感和社会公平感受到了威胁。所以,我们很有必要对腐败问题作进一步的分析,寻求根治腐败问题的方法。 一、腐败现象的产生 纵观中国历史,历代封建政权之所以“人亡政息”、政权更迭、江山易人,政治腐败是根源。数千年专制制度下的中国,一直在和官僚体制的腐败进行斗争,斗争的结果就是不断的惩治,又不断的滋生,百屠不灭,百清不尽,人民对于腐败是切齿痛恨的。今天的中国,“封建制度”已经消亡,“共和国”已经建立,但是人民仍旧不能和摆脱腐败政治的困扰,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腐败也以更快的速度发展和蔓延,似乎比以前历代封建王朝来的还更迅猛,更严重。我们每年查处的省部级领导干部10多名,对腐败分子的惩处也很严厉。腐败不但威胁着国家的政治和社会稳定,而且还会严重削弱国家能力,激化社会矛盾,从而时刻影响着国家的长治久安。 二、腐败现象产生的各种原因 (一)、制度原因 国家政治制度的制约机制不健全——官员掌握着管理和分配稀缺资源权力,而责任制度、监督制度、人事制度、法律制度本身的弹性过大。由于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监督制约机制、行政行为、企业行为和市场行为等一些教育制度、监督管理机制尚未建立或完善,使现阶段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增加难度。由于没有一套切实可行的监督管理制度,一些领导干部放任自流,高高在上,一手遮天,不以身作则,坏了自己,也带坏了一个地区或部门的风气,引发许多腐败问题。 (二)、社会原因 公民的态度和行为、社会的价值观念。腐败与反腐败本身就是对立的、矛盾的、相互排斥的。当这种抵制腐败的力量比较强大的时候,腐败现象的发展就比较缓慢而微弱。而当这种抵制的力量有所削弱的时候,则腐败现象的发展就会变得非常迅猛。所以反腐败的斗争是一个需要不断地、持久地进行的过程,公民应把握好主流方向,要不断加大打击力度。 (三)、思想原因 极少数政府官员道德品质的堕落、道德败坏使得官员无法抵御远大于其合法收入的金钱诱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思想教育也开始接受外来文化的影响,在国外先进优秀文化传来同时,腐朽污浊之气也随之进入。在这种情况下,党的机关和企业单位的某些公职人员由于本人素质不高,受封建主义残余思想,资本主义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影响和侵蚀。一些党员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扭曲,在金钱和物质引诱面前失去了自控能力。而不成熟的市场经济与政治存在不合理方面,又为这些不坚定分子提供了便利条件。这就使得少数公职人员当官做老爷和以权谋私的欲望恶性膨胀起来,利

专题辩论法治能消除腐败辩论稿

法治能消除腐败 主持人宣读辩题、辩论纪律 正一:主席,对方辩友,大家下午好。 我方认为法治能消除腐败,目前腐败问题是各国存在的通病,不仅破坏了各国的经济基础,而且危及到国家的政治基础,对国家造成了潜在的威胁,可见铲除腐败是一件任重而道远的工程。而我方相信法治能消除腐败,在陈述理由之前,先明确以下几个概念:第一,何为法治,即相对人治而言,法律统治的简称,是一种治国原则和方法,它不仅包括了许多部门的静态法制,而且指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教育、法律监督的一个系统过程,最终达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状态。第二,消除,即消灭除去。最后我再来解释一下“能”字。这个能字决定了我们今天讨论的是一个可能性判断问题,即我们今天讨论的是法治能不能消除的问题,而不是法治有没有消除腐败的问题。就像中国能达到共产主义社会,并且能赶超资本主义国家,这不是说中国现在已经赶超了资本主义国家,达到了共产主义社会,而是说中国有这个能力达到共产主义社会。十六大以来,我们党进一步明确了教育是基础,监督是保证,法治是关键,通过深化改革不断消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的基本路线,可见消除腐败还得靠法治,让我们仔细的来想一想,为什么会有腐败问题的发生这是因为腐败能产生利益,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人们被诱惑,迷失了方向,试想一下,假如今天这个诱惑腐败的利益不存在了,那么腐败现象还会产生吗,那么显然是不可能的吗!所以只要我们消除了腐败的这个利益,那么腐败自然被消除了。而我方相信法治能消除腐败,正是因为法治可以提高腐败的代价,在法制体系上可以将腐败者迅速绳之以法,使其锒铛入狱,而且就算他身居要职在法律监督体系下,也可以让他贪无可贪,无从下手,从而减少他的腐败收益,当腐败者获得的收益远远高于付出的成本,当腐败者无利可图、无从下手时难道腐败还不能被消除吗当然,我方从不否认,现在社会上存在着许多腐败现象,但是这不是法治的问题,而是我们没有完善法治的问题,正是因为如此我们才需要完善法治,让法治来消除腐败。谢谢。 反一:谢谢主席,各位评委,各位同学,大学好。 法治终究无法消除腐败.腐败是指国家公务人员借职务之便获取个人利益,从而使国家政治生活发生病态变化的过程。是一种人性贪欲引起的利用手中的权力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心理及其行为,属于人性恶的方面,人性的恶是腐败产生的根源。目前,腐败问题是各国都存在的通病,而我国腐败现象发展迅猛的势头,既危及和破坏法律的权威性和有效实施,又破坏我国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动摇着我国社会的政治基础。腐败问题已经对党,对国家和社会构成了潜在的威胁。海南纪委查获原文昌市委书记藏匿赃款18箱2500万巨款等等诸如此类的例子还很多。 腐败包括腐败的心理和腐败的行为,其本质是一种对利益的无限欲望,所以只有根除这种欲望本身,才能消除腐败。而欲望是无法根除的,所以腐败也无法根除。 从总体上看,法治只能遏制腐败的再发生,通过对腐败行为的制裁,起到一个心理上的威慑作用。但只要人性中恶的方面没有根除,那种无节制的欲望就还会存在,所以腐败就没有可能被消除。 从局部上看,法治只是在腐败行为发生后,对其进行制裁,所以法治从作用上来看从来都没有消除过腐败,它仅仅是在已经发生腐败行为后,去惩罚腐败行为的人。这样又如何能称法治可以消除腐败呢人性的阴暗面是不可能完全消除的,所以要用法制来约束,但是法制也有漏洞,所以不可能消除腐败 从立法的角度讲,立法是滞后于经济发展的,而腐败是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所以“消除”在时间的角度上不成立。 而光有法治还不行,还要有依法办事的人,和依法办事的社会环境。最重要的是要有广泛的监督制约,包括社会监督、新闻单位的舆论监督、广大人民群众(含网络)的积极监督。要加强干部队伍的建设,加强党风建设,加强全民道德素质建设。仅靠法治是不能消除腐败的。谢谢

剖析当前腐败现象六大新特点

剖析当前腐败现象六大新特点 网友:萃岚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11年04月06日14:03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1日在中央党校作反腐倡廉专题报告,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强调,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主要表现在,腐败行为在一些领域仍然易发多发,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现象依然严重,腐败案件类型、性质和作案手段等出现新变化,党员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不正之风仍然比较严重。 贺国强谈反腐“两个依然”言之谔谔,发人深省。现在实际情况的确如此,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以笔者观察,在新形势下腐败现象主要有以下六大新特点: 一是腐败“集团化”,个人腐败向团伙、集团腐败发展,串案、窝案、案中案明显增多。如茂名腐败窝案,2011年2月10日广东茂名前市委书记罗荫国被检察机关以“涉嫌职务犯罪”刑拘之后,茂名市及市属区县陆续有涉案官员和企业老板被专案组带走。据悉,短短一个月时间之内,已经全面崩溃的罗荫国交待出来了100多名处级以上官员。再如,绥化马德卖官案涉案干部260多人,郴州腐败窝案一个地方领导班子几乎烂掉,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二是腐败“高端化”,由一般干部发生腐败发展到中高级干部发生腐败。有人做过统计,自从上一世纪九十年代,有110余名省部级以上腐败高官落马。其中政治局委员有陈希同、陈良宇;人大副委员长有成克杰;省委书记有刘方仁、程维高;省长有张国光、李嘉廷、倪献策、梁湘;省政协主席有韩桂芝、宋平顺;正部级有田凤山等。 三是腐败“部门化”。现在腐败的部门化趋势比较明显,主要特点是“公权私用”,“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近水楼台先得月”,“公共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个人化”。如组织人事部门的腐败“卖官鬻爵”、司法系统的腐败“打黑者涉黑”、交通部门的腐败“偷工减料”、教育部门的腐败“钱学交易”等等。 四是腐败“年轻化”。南方某市纪委书记曾向社会透露这样一组数字:在该市2008年违纪违法的222位各级别领导干部中,31岁至45岁的领导干部竟然占了48.2%,凸显了腐败“年轻化”趋势。此论绝非是空穴来风,据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职务犯罪高学历、低龄化现象已日趋明显,由以前的“59岁现象”逐渐变为现在的“3 9岁现象”、“35岁现象”。 五是腐败“落势化”。与腐败“高端化”相对应的是腐败“落势化”,从较高职位向下移落、向基层渗透。如“三最”女贪官辽宁抚顺市国土资源局顺城分局局长罗亚平,涉案金额过亿,被中纪委领导批示为“级别最低、数额最大、手段最恶劣”;山西蒲县原煤炭局局长郝鹏俊在北京等地购房36套,仅价款就多达1.7亿元。

当前腐败问题发生规律

当前腐败案件发生的特点规律和防治对策研究 近年来,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进入了新的阶段,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面临着提高领导水平、执政水平和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的严峻考验。党中央在狠抓经济建设的同时,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十分重视,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确定的反腐败斗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批隐藏较深的违纪违法分子被挖了出来,受到法纪的严惩,反腐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随着腐败与反腐败博弈形势的发展变化,一些腐败分子绞尽脑汁不断研究和“创新”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策略与手法,力图探寻更加隐秘、能够有效规避风险的腐败方式,于是权钱交易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呈现出新的演变趋势。笔者结合腐败案件的查处,谈谈当前腐败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 一、串案、窝案、案中案增多。 近几年查办的案件中,腐败分子结成利益同盟,呈现出明显的群体性,往往查处一案,牵出一串,带出一片,腐败分子表现出明显的团伙性。2013年发生在中石油的腐败窝案就是典型的例子之一。2013年3月20日,中石油旗下运营商昆仑利用总经理陶玉春,因公司财务等多方面原因,被有关部门控制起来,拉开中石油腐败案序幕。2013年8月26日,中石油副总经理兼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王永春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2013年8月27日,中石油副总经理李华林、中石油副总裁兼长庆油田分公司总经理冉新权、中石油总地质师兼勘探开发研究院院长王道富等3人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2013 年9月1日,国务院国资委主任、中石油原董事长蒋洁敏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2013年9月,四川富商吴兵卷入中石油窝案。

关于腐败现象的论文

浅谈腐败现象的成因与防治 [摘要]腐败现象由来已久,自从私有制出现了以后,便产生了腐败现象。在我国当今的社会中, 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腐败现象,对社会产生了恶劣的影响,在社会中也引起了广泛关注与谈论。正确分析腐败现象产生、存在和发展的主要原因, 探讨腐败现象的根源、实质,对于深人进行反腐败斗争, 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主要论述谈对对腐败现象的认识,简要提出一些对我国现阶段治理腐败现象的对策。 [关键词]腐败现象权力监督 一、腐败现象 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经济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尤其是在最近几年,经济发展尤为迅速。但是,经济的快速增长会使得社会上人与人之间的竞争也变得越来越激烈,如果竞争变得越来越激烈,腐败现象的发生也会变得越来越频繁。 腐败现象是国家公职人员滥用公共职权谋取私利的一种不正常的社会现象。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将腐败定义为:“滥用公共权力以谋取私人的利益”。世界银行的定义与此类似,即腐败是“为了达到个人目的而滥用权力”。国际透明组织将腐败定义为“公共部门中官员的行为,无论是从事政治事务的官员,还是从事行政管理事务的公务员,他们通过错误地使用公众委托给他们的权力,使他们自己或亲近于他们的人不正当地、非法地富裕起来”。而权力是指特定主体强加给其他主体,比如个人、集体、民族等,使之产生压力继而产生顺从的能力。权力与财富的交换是腐败行为的主要特点,在商人和各种职业群体中也广泛存在着不同形式的腐败。因此,凡违反公认的道德准则与行为规范、滥用权力(政治权力、行政权力、职业权力、学术权力)和公共资源等谋取私利的行为,都可以称为腐败。 社会上的腐败现象很多,根据公权力的不同性质,腐败现象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一是党政领导机关官员的腐败,比如行政监督部门和执法

辩题题库

辩论赛辩题 1、在校大学生创业利大于弊弊大于利 2、企业用人才为先 企业用人德为先 3、人和自然可以和谐相处 人和自然不能和谐相处 4、金钱的追求与道德可不可以并行 5、外来文明对中国文明利大于弊弊大于利 6、成大事者不拘小节成大事者也拘小节 7、合作比竞争,更能使文明进步竞争比合作,更能使文明进步 8、道义比利益对人际关系的影响更大利益比道义对人际关系的影响更大 9、劳心者比劳力者对社会更有贡献劳力者比劳心者对社会更有贡献 10、中国应不应该废除死刑 11、人的功利色彩增强是不是社会进步的体现 12、文才比口才更重要口才比文才更重要 13、情在理先理在情先 14、实现男女平等主要应该依靠男性或女性的努力 15、在校大学生积累知识更重要在校大学生塑造人格更重要 16、大学教育应不应以市场为导向 17、读大学,长进最大的应该是知识长进最大的应该是人格 18、法治能不能消除腐败 19、纪律会促进、限制个性的发展 20、社会发展主要靠法制社会发展主要靠德制 21、网络爱情是不是真正的爱情 22、文凭能够/不能够代表知识水平 23、烟草业对社会利大于弊弊大于利 24、去向哪里比与谁同行更重要与谁同行比去向哪里更重要 25、知难行易知易行难 26、中庸之道应该/不应该提倡 27、相爱容易相处难 相处容易相爱难 28、大学综合排名应不应该提倡 29、央企应该/不应该退出房地产市场 30、究生教育应该以公费/自费为主 31、足球禁赌主要靠行业自律/社会监督 32、报考公务员设定年龄界限利大于弊/弊大于利 33、中国养老金入市利大于弊/中国养老金入市弊大于利 34、是否应该宽容网络钓鱼行为 35、文化的传承比创新更重要文化的创新比传承更重 36、当今社会应不应该支持裸婚 37、穿越剧是否有利于人们对历史的认知 38、手机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手机疏远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 39、大学聘请知名艺人担任教授利大于弊/弊大于利 40、应当/不应当允许名人免试就读名牌大学 41、对于西部开发应当知识优先/资金优先 42、大众传媒缩小/扩大了公众与真相的距离

法治不能消除腐败辩论赛

法治不能消除腐败辩论赛 法律特性 1、立法具有局限性,无法对所有腐败行为立法,无法规避新型腐败形式 2、法律具有滞后性,总是事后处罚(虽然法律也有威慑性,但威慑性不是消除腐败的充分必要条件) 3、执法具有局限性(执法成本、执法人员素质、执法者腐败) 4、腐败的多元性(腐败是个社会性综合问题,并非单纯的法治问题) 基本的逻辑底线——1、承认法治在消除腐败中的至关重要的作用 2、单一的法治无法消除多元化的社会问题(腐败) 3、承认消除是个过程,但强调最终结果是“一个都没有” 第一,随着法律的完善,所谓的局限性将会消失,第二,有新型的腐败行为就有对应新型的法律产生,第三,法律具有滞后性是不够成论据的,法律不会处罚一个没触放法律的人,随着国家管理力度的增加和人口素质的逐渐提高,上述问题会慢慢消失,所以法制能约束腐败,但不能彻底消灭腐败 1、法治:依法治理,依法治国,是一种过程中对结果实施作用的行为方式,其并不能代表产生的结果本身。 2、消除:是消灭,除去,使之消除为零。的意思 3、腐败是一种人性贪欲引起的利用手中的权力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心理及其行为,属于人性恶的方面,人性的恶是腐败产生的根源。 论点 1、腐败包含腐败的心理和腐败的行为,其本质是一种对利益的无限欲望,所以只有根除这种欲望本身,才能消除腐败。而法治的本质决定了法治只能遏制腐败的再发生,通过对腐败行为的制裁,起到一个心理上的威慑作用。但只要人性中恶的方面没有根除,那种无节制的欲望就还会存在,所以腐败就不可能被消除。如果人类没有了欲望那还是人吗? 2、从局部上看,法治只是在腐败行为发生后,对其进行制裁,所以法治从作用上来看从来都没有消除过腐败,它仅仅是在已经发生腐败行为后去惩罚有腐败行为的人。这样又如何能称法治可以消除腐败呢? 3 、从总体上看,法制只能在客观上为消灭腐败开一个头,指明一个方向.而最终要将腐败彻底消除需要的是健全的社会体制作保障.法制并不能消除腐败,那是因为腐败的原因不在于法制,法制只能约束腐败,而不能将其彻底的铲除掉.一个具

浅谈中国当前腐败问题及防治对策

浅谈中国当前腐败问题及防治对策 摘要:随着国家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深入人心,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国的反腐败也是非常关注的。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政府都制定了反腐败和廉政建设制度,加强力量揭露腐败。但仍有领导干部凭借权力和工作便利条件,不劳而获获得经济自肥或其它好处,侵害人民的利益,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分析腐败问题的深层次原因,除腐败分子理想信念动摇,廉政意识淡薄、权力观和价值观扭曲等主观因素外,有关制度不健全、监管不到位也是导致权力为民“缩水”的主因。痛定思痛,深刻的教训再次告诉我们,如果制度存在薄弱环节,有漏洞,容易让人钻空子;所以说,反腐败是关系国家发展、关系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的。 关键词:反腐倡廉反腐败侵害监管国家发展 正文: 一、腐败行为的表现形式和基本特点 腐败行为的表现形式一是以权谋私二是权财交易。总体来说,腐败行为就是腐败分子与腐败参与者之间为实现以权谋私、权财交易的目的而实施的一系列互动行为。腐败行为的主体是掌握一定权力的个人或组织,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侵害的是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是受权力和自己意愿支配的行为,具有权力性和职务性,是一种违纪、违法、犯罪行为和不道德行为。 二、腐败产生的原因及其影响 (一).腐败产生的原因分析 第一,从思想根源上,最根本原因是因为个别领导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了逆变。一是共产主义信念发生动摇,二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变化,三是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影响。第二,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比较紧张,一些领导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淡薄了,他们名义上是人民的公仆,实际上利用党和人民给予的权力谋取私利。第三,权力过分集中,而且缺乏严格的监督是导致腐败的关键。权力大而且缺乏监督机制,必然导致腐败。要防止权力的滥用现象,只有通过建立完善的体制,实现权力的制衡才能办得到。第四,我国正处在经济快速发展,新旧体制交替,社会变革迅速,对外经济交往频繁,在这个过度时期无论是从政策上、体制上、管理上等方面都存在不少漏洞,这样就给腐败分子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提供了条件。因此,治理腐败的根本出路在于如何通过体制改革规范和控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 (二)、腐败产生的政治后果 1.腐败直接危及政治稳定 政治稳定是我国走向现代化地一个重要条件。如果一个国家在政治上动荡不定,内乱

法治不能消除腐败

1.消除 除去,使不存在。 [同义] 除去消灭除掉 [反义] 存在保留保存 - 来源: ?动除去; 使不存在: ~隐患。 - 来源: ?除去,使不存在。 [造句] ①经过大家的鼓励,他~了顾虑,增强了信心。②用什么方法可以~衣服上面的污迹呢? - 来源: ?动词。除去,多指除去不好的事物,多用于贬义。例:我祝愿:政局稳定,消除隐患; 团结奋斗,闯过难关。(《光明日报》1990年1月1日) - 来源: ?机体使药物排出体外的所有过程。可以原形排泄方式消除,也可以代谢物生物转化的方式消除,或同时以两种方式消除。极性强离子化程度高的药物和水溶性药物以原形排泄;极性弱、脂溶性药物,由于肾小管的重吸收作用,不易以原形排泄。 - 来源: ?由业务部门、用户或系统消除用户(或预先登记)的存储信息。 - 来源: 文本预览: 主席,对方辩友,大家下午好。 刚刚对方辩友在立论中犯了几个明显错误。一,对方辩友片面将法治理解为法律,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刚刚我方在立论中已经阐述了法治是一个动态过程。二,对方辩友混淆概念,错误地将思想中的贪欲理解为腐败,我们说腐败是一种法律事实,是否腐败要基于法律的认定。大家知道,水都有冲的欲望、流的本性、奔的意念,可是我们却能用堤坝的方式让它成为一潭死水,这样,它就不会再横冲直撞危害人类了。法治就是这个堤坝,虽然消灭不了水的本性,却能让水不再产生危害。法律消除不了他们的贪欲,但实实在在的没让那些贪欲产生危害,这就足矣。 三,对方偷换概念,错误将能不能等同于有没有,能不能杀人和有没有杀人是一种概念吗? 下面由我进一步阐述我方的观点: 反腐败“要靠法治”,是几代中央领导人一贯倡导的思想,是用辨证法观察分析反腐倡廉与法治建设关系得出的科学论断。中国古代腐败猖獗的实践证明,反腐倡廉还是法治靠得住。因为法治既能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又能切断权力的寻租链条,把权力暴露在阳光之下,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真正做到标本兼治。 一方面法治能大幅度地提高腐败成本,降低官员的腐败收益,人确实有贪欲,但是面对着巨大的腐败成本,低廉的腐败收益,谁还会去敢贪,谁还会去想贪呢?

行考我国现阶段领导权力腐败的特点发展趋势及其整治腐败的具体举措

现阶段领导权力腐败的特点及发展趋势一、联系实际例子:审判工作中的腐败人民法院担负着惩处腐败分子、清理害群之马的重要职责,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力量。但是近些年法院内部违法违纪现象明显增加,反腐倡廉的形势十分严峻,任务十分艰巨。一、产生腐败的原因(一)内部因素 1.主观方面。第一,法官自身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其所承办的案件。第二,由于案件多,人员少,造成法官整天忙于办案,疏于业务学习和思想政治学习。第三,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机制。第四,查处不力。 2.客观方面。近年来,法院每年受理的案件呈大幅度上升趋势。而法院干警的人数几年来变化很小。案件多、任务重与审判力量严重不足之间的矛盾,客观上使得法官在审理具体案件时,往往顾及了结案速度,忽视了案件的质量。(二)外部因素 1.社会风气的影响。公款消费屡禁不止,贪污、受贿大案叠起,不少人认为,有钱就可以买法,神圣的法律在他们眼里只不过是金钱的变种。 2.行政干预的影响。少数行政机关的领导“关心”审判工作,插手法院正常审判工作的情况。 3.地方保护主义。有些地方的行政机关或法院往往以种种理由进行推诿或拒绝配合,甚至有的法院以“为辖区经济保驾护航”为名,阻挠外地法院依法办案。 4.公民的法律意识不强。公民的法律意识虽然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但还不能做到正确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工作对策反腐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要确保司法公正,就必须坚决、彻底地清除法官队伍中违法、违纪的腐败分子,只有这样,才能在人民群众中重新树立起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为此,应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思想教育,提高思想认识。是反对司法腐败的思想前提。反腐败是关系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斗争,反腐败斗争的成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成败,是一场严肃的政治斗争。所以,法院领导要对干警进行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只有干警自身的政治素质提高了,才能自觉抵制各种腐

当前腐败和不正之风八个普遍性特点

当前腐败和不正之风八个普遍性特点 当前腐败和不正之风八个普遍性特点 1官商勾结:官员一个个倒下,老板越做越大 一些官员在与老板交往过程中勾肩搭背、不分彼此,各取所需,为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埋下了隐患。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发现,一个腐败官员周边往往围着几个不法商人,一个老板背后往往傍着几个官员,官商形成利益共同体。结果往往是官员一个一个倒下,老板却毫发无损甚至生意越做越大。 2自由主义:圈子文化找门路抱大腿 有的干部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圈子文化”,称兄道弟、互相利用;有的整天琢磨找门路、找靠山,看能抱上谁的大腿。这些干部信奉“大树底下好乘凉”,结果“树倒猢狲散”,一倒一片,形成窝案、串案。 3一家两制:前门当官,后门开店 有的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其管辖范围内经商办企业,依仗领导干部的权势和影响力谋取巨额利益;有的安排亲属在自己关照过的企业挂名领薪,或直接占有股份。 “这样的家庭当官发财两不误,社会上称之为…前门当官、后门开店?,官商一体,比官商勾结更厉害。”。 4能人腐败:能干事的不干净干事 “有的干部沉迷于政绩冲动,作风不扎实,好大喜功,甚至弄虚作假;有的干部有才无德,能干事但不是干净干事,能为官但不是清白为官”;有的干部能干但胡干、蛮干,表面上为民办事,背地里谋取私利,所谓“能干能腐”。 5买官卖官:只对上负责致“劣币驱逐良币” 一些领导干部热衷于拉关系、架“天线”、搞“勾兑”、拜干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有的甚至明码标价。这导致有的干部只对上负责,看上级眼色、好恶行事,忽视人民群众的感受,造成“劣币驱逐良币”、选人用人“逆淘汰”现象。 6“裸官”贪腐:拥有多重身份自由出入境

浅谈当今中国的腐败现象

浅谈当今中国的腐败现象近年来,国内出现的腐败案件多如牛毛,令人心惊。或许许多人心里都会和我一样有个疑问,是否中国的腐败真的就是如此难以遏制。现今中国的腐败不仅表现在官场和经济领域,教育、医疗、文化出版社、体育等几乎所有的领域都有严重的腐败现象。而腐败会严重破坏社会体制的正常运转和国家方针的具体实施,还会严重影响社会道德和人们的精神世界,阻碍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那么抑制腐败就变成了党和政府刻不容缓要解决的一件事。当前我国腐败具有的特色表现在群体化、高官化、巨额化、期权化、潜规则化、国际化、新型化。“由收钱收物的硬腐败发展成为接受各种服务、旅游出国等‘好处’的‘软腐败’,由个人捞钱的‘小腐败’上升为福利、挥霍公款的‘大腐败’;由内资企业的‘内资腐败’发展为外资企业参与商业贿赂的‘外资腐败’;由一人出事的‘单案’扩大为一揪一串的‘窝案’”(摘自《当前我国腐败现象的新特点与反腐败的对策》)。经典案例如下:福建省福州凯旋集团董事长陈凯(曾是福州首富)的落马导致8名福州高官先后被“双规”、35名官员涉嫌受贿1000万。陈凯长期与该市的高级政要密切交往,极力沟通上层关系,精心编织社会资源网络,在福州可以做到“逢山开道,遇水搭桥”。陈凯为拉拢巴结号称“三铁哥”福州原市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宋立诚、福州原市委常委兼秘书长宋长明及福清原市委书记朱健,曾出资请三人持假护照到马来西亚等地吃喝玩乐、豪赌。而与陈凯结交更深的是福州原公安局长徐聪荣陈凯的“义父”。每年徐的生

日,陈凯都要操办得非常热闹,酒宴一直设在海山宾馆。他则利用徐聪荣的生日认识不少福州官场上的人物。据介绍,福州很多机关干部在陈凯的几家生意里都入了空股,每年分红,吃年饭的时候很多地方官员来捧场,在案的很多人都是在吃年饭的时候收的红包,不少官员们就这样被陈凯拉下了水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的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让廉洁的文化弥漫在人们生活的周围,激励人们健康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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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特点

一、群体化(窝案) 一些腐败败露后,往往引发所辖地区官场的“大面积塌方”。腐败分子在政治上拉帮结派,经济上相互牵连,结成了利益同盟,呈现出明显的群体性,即“窝案”、“串案”。其主要特征一是涉案人员众多;二是涉案人在政治上丧失党性原则,形成了具有紧密人身依附性质的关系网;三是在经济上互相利用,结成了利益共同体。 当前的腐败案件越来越呈现群体化。要解决这一问题,只有集体决策公开、透明,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群体化的问题。集体决策的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很多集体腐败是从决策腐败开始的,这里面就是集体决策程序化、制度化、透明化的问题。监督机制的建设我觉得现在也是非常重要的,对于这些重大的每年作出的集体决策,回顾上一年度的做出的一些重大决策,可以梳理一遍,这样也会发现问题,对事后的监督可以产生对事前的震慑。 二、高官化 据公开资料统计,2003年至2007年的5年间,共有35名副部级以上官员落马,年均7人。2009年全年落马的省部级(含副部级)高官有17人。 三、巨额化 腐败涉及的金额巨大,动辄就是上千万甚至上亿元。2009年已基本查明涉案的3l位国企企业家犯罪涉案金额累计达34亿元,人均高达l亿元;其中涉及贪污、受贿的国企企业家30人共计贪污、受贿9.3亿元,人均3109万元;涉及挪用公款的国企企业家9人,累计挪用公款12.9亿元,人均1.4亿元。 四、权力期权化(高薪任职) “权力期权化”交易的是一种“权力”,其不直接涉及钱物,因而形式和过程隐蔽,相互兑现往往是间接而不是直接的,如高薪任职、分给股权、优厚待遇等。 腐败分子进行权力操作可用“扶持企业、促进发展”为借口,即使损害国家利益也可用“改革代价”遮掩,过程隐蔽,其交易方不是在职干部,甚至可能不是其本人,对象和内容都较为隐蔽。“权力期权化”改变了腐败获利的时间和方式,为腐败分子手中的“权力资源”提供了最大限度的变现可能。 五、潜规则化 在中国文化中有很多消极的因素是滋生腐败的条件,如“潜规则”文化在官场流行,很多行为规则不公诸于世而是如“黑市”交易,公诸于世的规则,大家又不遵守。同时,中国文化中有一种消解制度的倾向,在现实中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还有“圈子”文化,社会上流传着一句话:进了班子还要进圈子,进班子不进圈子等于没进班子,进了班子不如进圈子,进了圈子不进班子等于进了班子。入围的干部争宠,不入围的干部被剔除,这种示范效果迫使大多数干部去遵从新的游戏规则。从追求庇护到跑官买官,并按照这一游戏规则提供的激励机制来作出行为选择,使正直干部越来越难以生存。 六、国际化(裸官) 有的腐败分子利用资本跨地域、跨行业、跨国境流动的机会,与地区外、行业外、境外的不法分子相勾结,共同犯罪;有的利用国际间法律的差异,国内犯罪,国外洗钱;有的以境外商人为合作对象,在为对方牟利后,在境外“交易”,赃款赃物滞存境外。一些涉案的党政干部特别是关键涉案人员一有风吹草动即随时出逃。 “裸官”问题浮出水面,暴露出以往外逃贪官贪腐时“留一手”(任职期间有意送妻儿出国,独自一人在国内),贪腐行为败露后立即逃往国外的腐败谋略。某些干部利用出国考察机会滞留不归的情况更是暴露出贪官风险意识的增长。 七、新型化 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拍卖等方面的反腐败措施比较少,导致新兴领域腐败案件频繁发生,在这些领域中,腐败呈现出金融化、虚拟化特点。

新中国建国初期腐败现象分析

新中国建国初期腐败现象分析 【摘要】从历史角度看去,中国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农业大国,有着几千年的封建传统,小生产者的思想意识根深蒂固,很多人还有一种自给自足的小农意识,包括我党内人员,这种意识必然导致剥削的恶劣统治作风,从而产生腐败;从阶级斗争角度看去,我国是一个新型的社会主义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不同阶级的为着不同的利益必然进行斗争,在建国初期由于革命胜利,一些干部党员思想松懈,就容易被资产阶级的糖衣炮弹所击中,从而产生腐败;从党内自身建设看去,在建国初期党中央主要忙着战后国家的建设,而无暇顾及党的自身建设,这就使得在这一时期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从而容易产生腐败。 【关键词】封建思想、腐败、资产阶级、党内建设 【引言】新中国建国初期国内腐败现象突出,使得部分地区民不聊生,对共产党的领导失去了信任,严重危害了党的利益,危害了人民的利益,违背了党的根本宗旨。为了清楚地认识这段惨痛的教训,并且防微杜渐,使得党在以后的发展不因类似原因出错或者少犯错误,我们必须对腐败现象进行研究。同时通过对腐败现象的分析,也有助于我们对腐败的本质的掌握。江泽民同志曾今说过“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绝对不能自己毁掉自己。如果腐败得不到有效惩治,党就会丧失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警钟长鸣。”,对腐败的现象分析究出本质的意义可见一斑。本文将从三个角度去分析新中国建国初期所出现的腐败。 【正文】 一.旧有的封建思想的影响 在封建王朝里,皇帝是至高无上的,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都归皇帝所有,皇帝有多一切的任意支配权。国民党政府就是一个承袭着这种官僚腐败文化的统治集团。在国民党反动政府里近乎无官不贪,他们认为“升官发财,享受荣华富贵,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因而从来没有真正治理过腐败的作风。国民党官员的腐败思想对我党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还是比较严重。 在建国初期,由于我党内大多数干部都是穷苦人家的孩子没有受过较高文化的教育,只懂得带兵打仗,管理军营,却不懂得如何管理国家处理民事,国家急缺管理干部,因此留用了一批旧机关里的工作人员,参加新中国的工作,于是那种腐败的作风就被带到新中国的政权里。1952年8月13日政务院第148次政务会议批准的、时任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部长史良所作《关于彻底改造和整顿各级人民法院的报告》中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干部公约2.8万人,其中有旧司法人员约6000人,约占总人数的22%。特别是不少大中城市及省以上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中,旧司法人员占多数。国民党法院贪赃枉法的恶劣作风被这些人带进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中有些老干部在思想上被旧司法人员、旧法观念所俘虏与侵蚀,甚至堕落退化。①这种情况不仅在司法部门,例如全国财政部门留用的旧职人员和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占70%左右,从老解放区来的仅仅占30%左右。 ②由此可知,这些旧机关所带来的腐败作风影响的范围非同小可。在建国初期干部任职的岗位上很多年轻干部没有坚定的立场,尤其容易被这些腐败的作风所感染,做出错误的行为。 另一方面,在解放战争那个兵荒马乱的年代,不少投机倒靶份子混入我党,并且最后在解放战争胜利后也有机会参与了治理国家的行业中,在这个时候他们丑陋的尾巴就逐渐显现出来了。因为他们当初混入党内的动机就是不纯正的,很多人还是那种建功立业升官发财的封建想法,所以在取得革命的胜利后,他们就不可避免的被他们错误的封建残留思想引领者走向腐败的道路。林彪、江青就是最为突出的一员。 二.资产阶级的糖衣炮弹

浅谈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几条途径

浅谈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几条途径内容提要: 江泽民总书记深刻指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管理,德治和法治,必须双管齐下。”这一重要论述,精辟地总结了改革开放条件下我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新鲜经验,丰富和发展了邓小平关于“两手抓”的科学理论,为我们在新形势下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和治理腐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工作水平和实际成效,提供了新的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的指导原则。正确理解并自觉运用这一思想武器,对于我们全面实现源头治腐的各项目标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就如何从德治和法治这两方面,谈一下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几条途径。 一、构筑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消除腐败的思想动因 江泽民同志指出:“反腐倡廉既要治标,更要治本。坚持标本兼治,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障,监督是关键。”(见《江泽民文选》第三卷第176页)。现阶段腐败的滋长蔓延,根源之一在于一些党员干部自身思想道德防线的失守。这就决定了,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下功夫祛除党员干部思想上的病毒,疗救其道德上的缺失,使之筑起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 崇尚德治,重视道德的教化作用,是中华民族人文精神的一大特色。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党的建设的首位,注重于党员的思想道德建设,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

势。江泽民同志强调德治,就是要用工人阶级政党的思想道德体系即共产主义的思想道德体系来教化、培育合乎“三个代表”要求的共产党人,关键是着力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精神境界。这样的德治,不仅是对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体现着我党一贯的思想建党的原则,而且有着鲜明的时代特色。这样的德治搞好了,就必须能有效地清除引发腐败的思想动因,有力地防止和减少违法乱纪问题的发生。 运用德治手段清除腐败的思想动因,要求我们既要注意从传统精神文明成果中汲取营养,更要从党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条件下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出发,赋予德治以合乎时代要求的新鲜内容。近几年来中央统一部署开展“三讲”教育、“三个代表”学习教育、警示教育等活动,就是我党创造性地运用着重从思想上政治上建设党的原则、在党内大力加强德治的崭新实践。从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以德治党的理论与实践来看,当前我们在党内实施德治着重是要把握以下基本点: 首先,要把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作为抓好德治的根本。江泽民同志说“加强学习,对提高人的精神境界很有益处,对自觉抵制消极腐败现象也很有益处”。(见《江泽民文选》第三卷第185页)。党员干部立德的根基在于政治上理论上的成熟。我们要加强德治,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来武装人,使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从根

当前腐败案件的特点分析

《当前腐败案件的特点分析》 近年来,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腐败分子为规避被惩治和逃脱法律责任,不断变换腐败形式,腐败案件呈现出新的特点和发展趋向。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要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贯彻落实,深化党的作风建设,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落实中央要求,加大腐败案件查办力度,必须科学研判反腐败形势,正确把握新时期腐败案件发展趋势,准确把握案件查办规律。因此,客观总结分析当前腐败案件点,更具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腐败的群体化特点 腐败的群体化,是近年来腐败案件发生的突出特点,特别是最近一段时期,随着中央纪委查办的李春城、李崇喜、郭永祥等人重大腐败案情的披露,显示出腐败的群体化已经向腐败集团发展的倾向。腐败的群体化严重危害政治生态,严重损害党委政府执政形象,必须及时遏制。析而言之,腐败的群体化大致可分为四种。一是地区群体化腐败。上有所好,下必效焉。一名地方主官是否能够廉洁从政,必然影响一方党风政风。一个腐败的地方主官往往带出一批腐败的下属,打下一只大老虎,必然有一批小老虎同时应声倒下。如中央纪委查办的某地党委主要领导严重违纪案,几乎涉及当地县(市)区及市直机关大多数主要领导干部,有群众评论“是当地政坛的一次地震”。又如郴州原市委书记李大伦的落马牵出腐败窝案、东北原沈阳市长慕遂新案、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案,都波及当地多名党政干部、一大批商界人士。二是单位群体化腐败。主要表现在一些所谓的权力部门、垄断行业,其实质是国家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权益个人化。把国家公权力化为小群体、个人谋取私利的手段。如在轰动一时的郑州房妹系列案件调查中,我们发现该案涉及的房地产管理、城乡建设规划等职能部门,从局领导、中层管理人员,到具体办事人员,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利用职权接受开发商利益问题。又如湖南省在查办耒阳市矿产品税费征收管理办公室违纪案件中,发现该单位770多名干部职工中竟有超过百人涉嫌贪污受贿,55人被立案调查。从主任罗煦龙到8名副主任、党组成员,以及下属各站点站长、班长,几乎所有高、中层干部都“全军覆没”。三是家庭性群体腐败。腐败官员往往不仅带坏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的党风政风,更带坏了家风。这些领导干部在位时,讲究的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一方面大肆安排家人亲友进入所辖单位任职,一方面利用职权为亲友“经商”谋取竞争优势、额外利益,甚至与特别关系人沆瀣一气,狼狈为奸,共同受贿。一荣俱荣,必然一损俱损,忽啦啦大厦倾,一人倒下,一家犯事。近年来,被查贪官背后的“腐败家庭”现象非常普遍,李嘉廷、王怀忠、马德等贪官的查处都伴随其配偶的获罪,最让人深思的莫过于黑龙江省绥化市市委原书记马德在审判结束后对其妻子田雅芝说的一句话:“我的手铐有你的一半”。 二、腐败的多发化特点 中央对反腐败形势的总体判断是“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当前仍然处于腐败的高发、多发阶段。近年来的案件查办实践中腐败的多发化倾向,进一步印证了这个判断。具体来讲:一是腐败官员年龄分布看呈现多发化。《财经》杂志2010年第22期曾刊文分析了1987-2010年来120名省部级高官的腐败样本。就年龄阶段看,在这些高官中既有意气风发的中年,又有垂垂老矣的暮年,更有朝气蓬勃、少年得志的新任公务员。可以说,原来所谓的“59岁现象”、“35

有关腐败论文

社会学教程 学院:管理学院 专业:16劳动与社会保障 姓名: 学号:2016

腐败 腐败现象由来已久,自从私有制出现了以后,便产生了腐败现象。在我国当今的社会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腐败现象,对社会产生了恶劣的影响,在社会中也引起了广泛关注与谈论因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 一、腐败的定义 腐败是为谋取个人私利而滥用公共权力。行为人是一切可以使用公共权力的人,他可以是官员,也可以是非官员(如仅仅是一个办事员)。其产生原因是个人能不受监督地使用公共权力。 最大的腐败是:有能力健全监督机制而听之任之,因为监督机制会阻碍自己,使自己的既得利益(滥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损失殆尽。最卑鄙的腐败是:在公开场合高谈反腐败,甚至教育他人(后者往往是不能动用公共权力的人)不要腐败,而自己私下无时不刻地在进行着腐败。 腐败现象是国家公职人员滥用公共职权谋取私利的一种不正常的社会现象。凡违反公认的道德准则与行为规范、滥用权力(政治权力、行政权力、职业权力、学术权力)和公共资源等谋取私利的行为,都可以称为腐败。 二、腐败的类型 社会上的腐败现象很多,根据公权力的不同性质,腐败现象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一是党政领导机关官员的腐败,二是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腐败,三是经济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腐败。另一种腐败类型

是,指非公职人员或党政领导干部的人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自己可以利用的资源非法谋取利益的腐败现象。非公共权力型腐败包括一下三种类型。一是职业腐败,如一些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侵吞或挪用公款、工人工资、非法收取或索取“红包”等。二是新闻腐败,如一些新闻媒体或记者为了获得高额的回报或个人利益,发布“假新闻”和“有偿新闻”,利用新闻线索迫使其他组织或个人与其进行金钱交易等。三是学术腐败,学术腐败主要发生在高等院校,比如学位的审批,项目的审评,职称的评定等过程中发生的钱权交易或其他利益的交易等。 现今中国政府部门和国家机关的腐败现象层出不穷,腐败问题比较严重,与腐败有关的社会组织和力量也比较强大,对国家和社会的和谐发展产生了恶劣影响和严重的危害。 三、腐败现象的根源及危害 谈到腐败问题,人们往往摇头叹息,可能会觉得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中国腐败问题在世界上是最严重的,似乎觉得出现的这么多的腐败问题跟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直接的关系。纵观世界各国家和地区,新加坡和香港特区在控制腐败上做得最好,但是,在社会主义的中国,腐败其实并不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和社会主义制度造成的,而恰恰是社会主义制度体现不够充分、社会主义体制还不完善造成的。腐败问题从古到今,从中国到世界各国,从社会主义国家到资本主义强国均普遍存在,在国民党统治之下的旧中国也是存在着大量的腐败现象,众所周知,我们的历代的各国政府就是因为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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