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传销犯罪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析网络传销犯罪
【摘要】网络传销犯罪是指犯罪分子利用网络等手段进行的一种新型传销犯罪,是传统传销犯罪的变种。网络传销犯罪具有隐蔽性强、虚拟性强、成本低廉和跨地域性等特征。网民数量的增长迅速、大学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法律失位等原因导致网络传销犯罪在我国的迅速蔓延。
【关键词】网络传销;犯罪;犯罪分子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一种新型的传销方式以迅猛的态势在我国横行,这就是网络传销犯罪。调查显示,2010年,我国传统传销犯罪的涉案人数约700万,而网络传销犯罪的涉案人数却达到了4000万,远远超过传统传销犯罪;从涉案金额上看,传统传销犯罪涉案金额约80亿,网络传销犯罪的涉案金额约60亿 [1],略少于传统传销犯罪。以上数据表明:网络传销犯罪的传播和影响范围远远超过了传统传销犯罪,网络传销犯罪作为“后起之秀”,涉案金额逼近传统传销犯罪,且大有后来居上的势头。
一、网络传销犯罪的概念
我国对传销犯罪的概念有着明确的规定,但对于什么是网络传销犯罪,法律上没有明确的界定。目前网络传销犯罪主要有三种模式:一种是传统传销的网络版。即借助互联网推销实物产品,靠发展下线盈利,但这种模式过于明显,已被逐渐被抛弃。二是靠发展下线增加广告点击率来给予佣金回报。通过网络浏览付费广告获得
积分,并由单一的点击广告发展为点击广告、收发e-mail、在线注册等多种方式并存。三是所谓的多层次信息网络营销模式。该模式的传销载体主要为购物网站。这三种类型网络传销主要通过网络购物、付费广告点击、网络游戏、金钱游戏等载体发展下线[2]。
二、网络传销犯罪的特征
(一)隐蔽性强。在传统传销犯罪中,通常整个组织是家族式的传销集体,所有成员不分男女每天吃住在一起,而且上下线之间以双方见面作为主要的联系方式。在这种情况下,下线人员能清楚了解自己上线和其他成员的情况,组织的隐蔽性较低。相比之下,网络传销犯罪充分利用了互联网的便利性,下线与上线之间通过网上聊天工具使用网络名称进行单线联系,其他会员之间根本没有任何联系,甚至根本不知道对方的存在,更不用说有深入的了解,这使得网络传销犯罪的隐蔽性大大增强。
(二)虚拟性强。在传统传销犯罪中,组织者通常使用实物进行传销,在拉人入伙时,给予其一些不具备流通性和购买性的所谓的“商品”,以掩饰其真实目的。与传统传销犯罪截然不同的是,网络传销犯罪分子,多打着电子商务、虚拟空间、网络教育等的旗帜,隐藏其传销的本质。这比传统传销犯罪更具欺骗性和诱惑性,而多数网民缺乏专业网络知识,对电子商务、虚拟空间、网络教育等高科技产品一无所知,网络传销犯罪的组织者正是利用网民的无知和对迅速致富的幻想,以达到非法敛财的目的。
(三)成本低廉。在传统传销犯罪中,组织者须要筹集大量人力、财力和物力来组建传销组织和控制手下的人员。相比之下,网络传销犯罪则简单得多,往往只要几台电脑和几个调制解调器就可以创建一个传销网站,而且无须购买用于传销的“商品”,只要创建几个虚拟的网络空间即可。最重要的是其管理极其容易,只要在网上发布消息和命令,此外,收费又是利用银行账号甚至网络银行等极为迅捷的方式进行,这些都大大节约了犯罪成本[3]。
三、网络传销犯罪蔓延的主要原因
(一)网民数量增长迅速。中国网民数量世界第一,截至2011年3月底,中国网民数量已达4.77亿[4],较2010年增加了2000万人,互联网普及率接近35%;与2010年底相比提高了近2个百分点,手机网民数量突破3亿[5],占网民总数的65%左右。另外,波士顿咨询公司发表报告称,2015年巴西、俄罗斯、中国、印度和印度尼西亚的网民将翻一番。如此基数庞大且快速增长的网民数量,无疑为网络传销犯罪提供了大量潜在的发展对象。
(二)法律失位。《禁止传销条例》第九条提出: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含有该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信息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电信等有关部门依照该条例的规定查处。这为打击变相的传销犯罪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对什么是网络传销犯罪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第九条规定的利用互联网发布传销信息与网络传销犯罪不能等同对待[6]。另外,《刑法修正案(七)》仅对进行传销行
为的组织、领导者设立了组织领导传销罪,而对积极参与者则没有约束力,导致刑法规制的范围不够。然而现实中积极参与传销人员,其社会危害性同样严重,主观恶性大,在实践中,这些积极参与者都是骨干,在传销组织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若不对其进行严厉打击,则会助长传销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影响执法的力度和有效性[7]。
(三)网络传销犯罪自身的特征决定。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做出的《2010中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认为网络传销犯罪的特征主要有:虚拟性更强、更具欺骗性、隐蔽性强、传播跨地域性、部门监管的“灰色地带”,这些特征使得网络传销犯罪在我国大肆传播。
四、网络传销犯罪的预防对策
(一)制定可行的经济政策,扩大就业,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网络传销犯罪产生的深层次根源在于利益的驱使,我国仍处在社会转型期,市场经济发展不够成熟,制度还不够完善,贫富差距大,多数农民工和毕业大学生都是生活所迫才走上了网络传销犯罪的不归路。在高校毕业生逐年增加的情况下,却遇到了就业的寒冬,就算历尽艰辛找到一份工作,然而拖欠和克扣工资的现象比比皆是,政府相关部门执法不力致使打工人员利益得不到保护。其次,要想从根源上打击网络传销犯罪,必须大力发展经济,尤其是发展农村经济,稳定农业人口,提供充足的就业岗位,尤其是要引导大学毕业生顺利就业,使网络传销犯罪失去市场。
(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首先,对网络传销犯罪的定义做出明确的规定,并制定电子商务法规,为打击网络传销犯罪提供有力的法律武器。为了规范电子商务行为,2010年5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出台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明确了开网店要“实名制”,并出台了一些创新性的规定,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然而,国家还没有针对网络传销犯罪的法律法规,网络传销犯罪目前处于工商监管的“灰色地带”,因此制定全国性的电子商务法规势在必行。其次,扩大刑法规制的范围,对积极参与者同样予以刑法上的惩罚。
【参考文献】
[1]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中国反传销协会,中国反传销志愿者联盟.2010中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r]. 杭州: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2011:3.
[2]王宁,张华.网络传销的特征及侦察对策研究[j].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04):76.
[3]宫路,丁力.网络传销犯罪模式及侦查对策研究[j].公安研究,2007(12):34.
[4]华春雨.中国网民数量达4.7亿.http:
////rollnews/2011/05/17/
10762128.html,2011-05-17/2010-5-18.
[5]新华社,我国网民数量突破3亿.http://www.dfdai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