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教无类与教育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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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教无类与教育公平
由于大学教育从“精英教育”转向“大众教育”,原来困扰普通教育阶段的“差生”问题,也日益成为大学执教者所需要面临的“难题”。于是不得不向从事普通教育的老师们请教。在阅读了许多老师关于这个问题的见解和网文后,不免生出一些疑惑。
说到“差生”问题,老师们几乎千篇一律的提到“有教无类”这句夫子语录。但我总觉得这里孔子的原意是被曲解了。“子曰: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诲焉。”此句解释为,只要有人交学费,我就不会不教他。这是“有教无类”的前提,即只要学生有学习的愿望,无论贫富贵贱,就都是教育之对象,注意,有学习的愿望是前提,对于没有学习愿望者,即使是孔子这样的“至圣先师”也不免发出“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圬也!”那样激烈之词的。所以对于无学习愿望的学生,教师并不存在“有教无类”的责任,相反,对这些学生的对牛弹琴才是对有限的精力和教学资源最大的浪费。如果因此而分散了对有学习愿望的学生的指导精力,那到真正违背了“有教无类”的原则。
或许在“发蒙”阶段,学生的学习愿望是需要培养的,但高中以上阶段就绝无这个问题。当然,处在青春期的学生,常常有“爱屋及乌”之举,即他们对学习的愿望是建立在与老师的“投缘”之上,而不是建立在对此学科知识的需要之上。那么此时的“有教无类”实质上转化为“因情施教”问题。故学校的编班应该考虑教师的教学方法与学生的喜好相契合,而不是以学习成绩为依据。每个教师,即使是最优秀的,也不可能适合所有类型的学生,尊重学生对教师的选择权才是保证“有教无类”的前提,而不是像许多老师认为的,把较多精力投入到对“差生”更多的关注上。因此有条件的中学(也包括小学高年级)实行让学生选择任课教师的方法,是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消灭此类“差生”的。
有许多老师将“有教无类”提高到“教育公平”这个角度来加以理解,愚以为,那就离夫子之“道”相去更远了,孔子收学生的前提是学生付得起“束脩”,付不起的自然不能跻身“弟子三千,贤人七十二”之列。何来“教育公平”之说。其实所谓“公平”者,并无绝对可言。有学者分析目前所谓之“公平”,一析而三,即结果公平,机会平等,起点平等。对教育而言这三者,又有哪一点可以通过任课教师的努力来完成的?教师无权以自己的标准选择、评判学生,已经没有了“结果公平”;学生从智力、家庭背景、个人品质上本来就良莠不齐,也就没有了“起点平等”;剩下唯一的“机会平等”,也常常不是以教师的个人意志为转移的,从培养、选拔人才的角度而言,优秀的教育资源只能提供给好的苗子,这是“天经地义”的,如果片面强调“机会平等”,那么,所有的重点中学和“211”大学都应该取消,所有的“尖子”班都应该解散。这在当前是可以实行,可以想
象的吗?恐怕作为教师、作为家长,这还都是我们梦寐以求的为学生、为孩子争取的目标吧?因此,这个“公平”悖论,不是一个教师应该去“解”和能够去“解”的题目。何必作茧自缚呢?
对于教师而言,真正的“有教无类”就是把每一个有学习愿望的学生,根据其实际能力,作出合适的引导和评价。并且不以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这就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