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道冲突的根源(借鉴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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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道冲突的根源]

一、主导渠道矛盾,渠道冲突的根源。直销渠道和经销渠道的地位平等,市场的控制力是对等,在这种平等的渠道关系中,经销商无法确定自己的地位,双方的渠道将为提高自己在市场中的发言权而斗争。

二、渠道主体矛盾。直销渠道具有高效、稳定性较高的特点,其忠诚度与经销渠道的忠诚度更是无可比拟,使经销商感到产生本能的惧怕和防范心理。经销商认为,直销是勒在他们脖子上的一道绳索,传统的经销方式无法与直销方式竞争,担心等到市场培育成熟,失去利用价值时,自己会被办事处的直销所取代。

三、渠道目标矛盾。本质是渠道之间是不同的利益主体,追逐的利益点却有所不同,经销商以盈利为目的,而办事处侧重于开发市场。

四、渠道政策矛盾。直销渠道的政策是专为开发新市场设计,在某些特殊地域实行特殊政策,但是并没有在各个渠道成员之间进行良好的说明和沟通,导致有的渠道成员不理解,引发矛盾。

五、渠道协作矛盾。办事处和经销商之间没有形成一股强有力的凝聚力,使各渠道成员紧紧团结在自己的周围。

六、渠道能力矛盾。各渠道的资本、技能、素质、认识等各方面的差异。

有效避免渠道冲突

一、明确主导渠道。以K企业办事处为例,在市场开发战略思想上就必须首先明确N市渠道的发展方向,是以直销方式为主渠道还是以经销方式为主渠道,这两个方式有着不同的操作模式。假如N市渠道是以直销方式为主,原有的经销商只能作为二批,办事处完全控制整个渠道的关键环节,不能像这样进行区域划分,区域市场的主动权在经销商手中,使企业对经销商区域市场失去掌控力,让经销渠道有能力与直销渠道对抗。

采用经销模式,办事处的直销队伍应被明确是作为一个辅助作用,让办事处训练有素的直销队伍开发空白的市场是非常恰当的,但是空白市场一旦成熟就必须移交给经销商,树立起经销体系的优势,使经销渠道和直销渠道双方统一利益关系,电子通信论文《渠道冲突的根源》。◆分享好文◆

三、渠道改造要抓住时机。在时机不成熟的情况下不要触动其他渠道的经营方式。对于分销渠道的改造并不能一蹴而就,在经销渠道不完善,经销商的实力较弱,没有经验的情况下进行渠道的扁平化,促使一批商直接面向终端,这种渠道变革的行为无异于自杀。渠道的改造应该是在成熟的市场中进行,因此企业首先对渠道进行完善,让渠道成为市场上的优势渠道,当企业提高了对渠道的掌控力的前提下进行渠道的扁平化,避免形成市场的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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