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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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研究
摘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为解决农村人口就医问题而运行的一项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切实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统筹城乡、区域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的过程中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但也存在一些漏洞,需要我们不断完善。
关键词:新农合, 特点,成就,缺陷,对策
abstract: new rural cooperative medical system is to solve the problem of rural population and the doctor running a system, and it is the party central committee and the state council to practically solve the agriculture, countryside and farmers, the coordin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areas, and in economic and social harmonious development of major step. in the new rural cooperative medical system operation process has obtained the remarkable achievements, but there still exists some holes, and we need to constantly perfect.
key words: new farming close, characteristics, achievement, defect,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 r1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在我国,农民的就医问题一直是各界关注的一个焦点。由于广大农民基本上都没有任何的医疗保障,看病难、看病贵成为他们普遍面临的难题。特别是近些年来,医疗费用迅速攀升,大大超过了
农民实际收入的增长幅度,就医更成为他们的心头之痛。在此背景下,我国为解决农民就医难、看病贵的难题开始研究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政府等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运行和特点
1 新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运行
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提出了到2010年在全国农村基本建立起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2003年初,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按照中央部署,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积极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
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人口达8.3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框架已经形成,运行机制日趋完善。
2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特点
第一,以强有力的政府财政支持为依托。政府成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筹资的主要来源。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对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安排合作补助资金。同时,成立完全由地方政府负担经费的专门机构对新型合作医疗进行全面管理。
第二,以大病统筹为主。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特别突出以大病补偿为主。针对农民往往因病返贫的现象,补偿基金主要
用于大病补偿,对计划用于大病补偿的资金统一安排、集中管理、统筹使用。其中,以大病统筹为主,也并没有忽略小病的补助,争取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受益面。
第三,以县为单位统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县市作为组织、建立、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基本单元,实行县办县管,以县为单位统一政策,统一组织。这种统筹方式突破了原有的村级限制,提高了农村医疗保障的社会化程度,形成了农村初级医疗保障形式。
第四,采取自愿原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采取强制加入的原则。在这项制度中,农民是参与者、受益者,也是办好合作医疗的主要依靠力量。新农合开展以来,广泛宣传,坚持和实现了农民群众自觉自愿参加。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取得的成就
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的过程中,切实解决了一些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缩短了城乡医疗差距,为农民带来了切实的利益。
第一,覆盖面不断扩大。从开始的试点,到现在的大规模推行,新农合制度实施以来,参合农民不断增加,农民积极性不断得到提升。随着新农合覆盖全部农村地区,这项制度将为我国7亿多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障。
第二,对农民健康保障作用逐步显现。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不断完善,从中受益的农民越来越多,受益程度也逐步提高。
以前小病扛、大病拖的现象得到有效地缓解,农民越来越依赖新农合制度,越来越多的农民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以山东省某县为例,农民在乡镇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已达到百分之七十以上,相比以前,这大大减轻了农民住院的负担。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存在的缺陷
虽然,新农合带来的益处是有目共睹的,但作为一项在探索中不断完善的制度,存在一定的缺陷也是不可避免的。这需要我们深入研究,不断加以完善,争取使这一制度发挥最大效力。
第一,农户低收入与高需要的矛盾。随着新农合的逐步推广,参加新农合的农民需缴纳的费用从试点时的每人每年只需缴纳十元,到2009年增加到不低于20元,2010年增加到30元。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中又进一步提高了农户筹资额。虽然,近年来农民的收入也在逐步增加,但这一项支出对于部分贫困地区的农民来说也无疑存在一定的困难,他们面临就医难的处境亟待解决,具有合作医疗的意愿,却没有能力担负参与新农合的费用。
第二,低保障水平与农民受益高期望值之间的矛盾。农民参与到新农合制度中来,目的是切实解决自身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缓解自身的医疗负担。所以基于此,农民对新农合补偿受益程度的期望日益增加。但是现在的新农合制度只能保基本,特别是对一些慢性病和转外住院的大额医药费患者保障不了。同时,医疗机构的一些医护人员出于自身的种种利益,在基层医疗单位中过度医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