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宋朝妇女权利地位-开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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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计量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学生姓名:学号:

专业:法学

班级:07知识产权第二学位班

设计(论文)题目:

论宋朝妇女权利地位

指导教师:

二级学院:法学院

2009年2月17 日

一、选题目的和意义

在今天,我们的妇女的财产权益屡受损害,特别是农村妇女,与民众的法律意识模糊、女性不懂得保护自己的权益有关。例如河南省濮阳市妇联“在五县一区选取了6个村,专门开展了一次农村妇女财产权益被侵害的情况调查。调查后发现,6个村中都存在农村妇女财产被侵害的情况,其中尤为突出的是财产继承难和责任田、宅基田得不到落实问题,这种问题比比皆是。”许多农村妇女认同“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认为女子出嫁后对父母遗产不应有继承权,结果许多出嫁女性在财产继承问题上选择了自动放弃。虽然仍有8%的妇女要求依法继承,但她们难以抵制家族中人的反对。大多数人认为,我们的传统文化里是没有女性继承权的,甚至家庭地位也要比男子低。

中国上下五千年,历经众多朝代,而宋朝法律中民事性的规则与其它朝代的法律相比,制定得更加周详,所包容的财产交易的关系更复杂、更广泛。特别是对女子继承对位的承认,因此笔者就对宋代女子继承,家庭地位等进行论述。论文的意义在于,维护女性的财产继承的合法权益,提高女性的整体地位。现阶段建设和谐社会所重视的一个社会问题。试图从分析宋朝时期的传统女性继续制度,进而探求形成这一制度深刻的根源,希望从中得出某些启示,为维护和提高女性地位,提供历史文化借鉴。

二、研究的基本内容和拟解决的问题

论文从传统法文化中存在的宋朝妇女权益为出发点,分析其产生的原因、背景等,进一步地从揭示该种文化现象本质的同时,深入分析这种探讨宋朝妇女在社会,经济家庭等地位,进而提出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第一部分主要论述宋朝妇女在社会,家庭地位,论文拟从妇女作为女儿在娘家的经济地位,作为媳妇在婆家的经济地位、作为婆婆在家庭中的经济地位等三个角度去分析宋朝女性在一生成长的过程中在财产继承中,所享受的权利和应尽义务。

第二部分主要分析宋朝妇女在继承方面的地位。首先描述妇女作为女儿在娘家的经济地位,列举概括各种表现形式,引出宋朝当时法律在该方面具有先进性。在传统法文化里,可以看到妇女权利保护法律雏形。同时,妇女财产继承也寄予了长久以后女性期望人格平等的。文章试从法律规范和社会认知两方面进行阐述。

第三部分主要分析传统妇女社会地位低,男尊女卑的根源,即政治根源和社会根源,以及传统司法制度根源。承接第一部分,解决“为什么”,在本部分着重分析男尊女卑法制历史根源,通过层层展开的传统司法制度的特点,进一步分析宋朝妇女婚姻、经济、职业权利地位等提升法律表现形式,在一种什么样的司法体制下存在。

第四部分主要阐述宋朝妇女婚姻权利地位对当代法治社会构建的影响,积极和消极的两方面影响,从宋朝对妇女婚姻权利如一夫一妻,法律对女性生活的各种规定是较客观的,甚至于在一些方面几乎达到平等境界。允许妇女主动离婚、改嫁以及拥有私财等,比同时期的其他国家的法律比较而言是具有很大的先进性深入分析对当代婚姻制度建设提供参考价值和理论支持具有积极意义。并积极向当代法治社会的原则靠拢。

第五部分主要阐述妇女权利保护当代法治社会构建的影响。分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两部分阐述。

第六部分结论部分回应首部,指出要实现法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建立程序正义的理念。深刻分析传统法律文化中对女性继承权肯定的可取方面,结合当代社会的法治理念,注意交叉和融通。

拟解决的问题:

1.观念问题:社会需要我们重新审视传统的妇女历史地位,走出传统财产女子无继承权的误区,正确看待妇女权利保护法制化。

2.理论问题:分析宋朝时期的传统女性继续制度,进而探求形成这一制度深刻的根源,希望从中得出某些启示,为维护和提高女性地位,提供历史文化借鉴。

三、研究方法

第一部分、采用历史文献法,查阅各种有关研究资料以及文献,提取宋朝女性继承的关键信息,概括归纳概括传统女性继承分类、表现形式等。

第二部分、采用历史文献法和实证分析法,从收集的资料文献中,归纳出在传统司法审判的特点,然后进一步比较分析该种此种女性继承制度所存在的漏洞。

第三部分、采用历史文献法和实证分析法,从各种研究资料中归结宋朝妇女在政宋朝妇女婚姻地位、宋朝妇女经济地位、宋朝妇女职业地位,结合传统司法制度的特点,从理论上推论出存在妇女权利保护的根源性。

第四部分、是针对宋女性继承制度的反思。在和谐社会理念下,为保障妇女财产权益和完善法治,必然要求做到:积极参加生产实践,实现妇女经济地位上的独立;

建立新型的家庭财产制度;树立妇女的社会性主体观念;批判继承传统女性文化。

第五部分。从我国妇女权益保护的现状来看,由于受长期封建传统文化的影响,妇女仍处于弱势地位,在劳动就业、工资报酬、婚姻家庭、个人隐私等方面都受到不平等的待遇和侵害。但是女子权益受到侵害又不能得到司法的有效保护。妇女借助司法程序保护自己的意识薄弱是一个重要原因。要提高妇女的司法维权意识,使全社会充分认识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重大意义。加强农村、基层的薄弱地区、薄弱环节的宣传,同时大力提高妇女综合素质,帮助他们提高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使妇女敢于借助司法武器同侵权行为做斗争。

第六部分,作为全文的结尾部分,采用总结分析法,对宋朝妇女继承,人格权力等做简要评价,结合当代世纪情况,表明此课题研究的意义。

四、论文写作提纲

1 引言

2 宋朝女性财产继承制度的法律规定

2.1 作为女儿在娘家的继承地位

2.2 作为媳妇在婆家的继承地位

2.3 做为婆婆在家庭中的继承地位

3 宋朝妇女人格权利的规定。

3.1 宋朝妇女婚姻地位

3.2 宋朝妇女经济地位

3.3 宋朝妇女职业地位

4 宋朝女性财产继承制度反思

4.1 积极影响

4.2 消极影响

5 妇女权利地位的反思

5.1 政治根源

5.2 社会根源

5.3 法律根源

6、结论

如今,我们处于一个文明进步的新时代,这个时代应该是一个妇女权利意识觉醒的时代,一个以权利来确认和张扬妇女社会主题的时代。在这个时代,妇女权益保护在全世界范围内受到重视,对妇女权益的保护也成为国际社会法律制度的基本预设。

在这个时代背景下,我们也应从法律史的角度,从中国古代妇女的传统文化

中挖掘本土资源,吸收有积极意义的理念和制度;更为重要的是,以史为戒,从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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