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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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认识
在公民法治意识日益提高的今天,建立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仅能够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知识需求,帮助他们答疑解惑,维护切身利益;同时也是密切党群关系,实践中央“群众工作路线”的重要方式。作为一名法律职业从业者,我对于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有以下几点认识:
一、构建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积极整合司法行政服务资源,创新工作方式,加大为民服务的实际举措,集中窗口服务对外,综合型服务便民,集中受理,一厅式办公全方位解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现有的乡镇司法行政部门部分改造为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是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律师等司法行政主要职能为一体的综合性法律服务平台。中心设置窗口化和综合性相结合,以服务内容综合化的特点为群众服务,将极大地简化群众申请程序,真正实现各类法律服务资源优势互补,将最大限度地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方便,成为便民、利民、惠民的又一重要窗口。
二、尝试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站点。推进律师事务所与社区结对,强化社区法律服务网络建设。一是完善的法律服务组织结构,由律师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执业人员与社区实行挂钩结对,引导青年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社区法律服务,担任法律顾问,充分发挥他们的专业特长,定期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制宣传,随时解决社区居民遇到的法律问题,为社区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二是坚持便民利
民的原则。公共法律服务进社区,可进行预约服务和上门服务,不受时间限制,将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公证服务、人民调解等服务业务送到百姓身边。居民足不出社区,就能获得公益性的法律服务。三是累积经验、以点带面,以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站”为载体,合力打造市区半小时、城镇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四是深化律师与司法所、与“大学生村官结对帮扶”活动,利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通过律师和司法所人员相结对,实现与村官们的互动,将城区优质的法律资源导向农村,加快构建区级、镇级、社区一体化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好满足全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三、完善“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以“12348”法律援助专线升级为司法行政公共服务专线平台为契机,着力提升“12348”服务品质,树立司法行政全新形象。一是增加人员配备,确保责任到岗到人,由专人负责法援中心日常工作,确保“12348”平台在工作时间内随时畅通,法律咨询电话有专人负责接听,确保群众咨询的法律问题得到专业满意的答复。二是加强宣传推广,借助公众媒体的力量,把“12348”服务热线推广到群众中,使更多群众知道和了解“12348”的功能。三是规范来电记录,确保群众咨询事项得到满意答复。对于电话不能沟通解决的疑难问题,应当由专人跟进回复。四是强化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质量。不定时专门组织司法行政业务相关的培训班,并安排分管领导、专家学者或者资深律师进行授课,全面提高司法行政服务的工作水平,加强相关窗口服务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四、组织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政府在不断完善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同时,还应积极扶持公共法律服务的民间组织。在一些发达国家,民间公益法律服务机构是公益法律服务的主要提供者。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各种民间组织大量涌现,一些民间法律服务机构也应运而生。此外,还有一大批热心公共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的社会志愿者,在构建农村公益法律服务体系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但是这些民间法律服务组织还不够发达和成熟,远远满足不了广大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必须建立一批由政府主导和扶持的社区法律服务组织及法律服务中心,并促使其发展成为民间法律服务的骨干力量。
总之,对内要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的工作网络,把法官、律师、公证员和普法志愿者等队伍有机地组织起来,发挥法律服务的独特功能;对外要善于横向借力,探索与信访、工会、妇联等部门的工作对接模式,共同促进公共法律服务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