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政策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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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在门诊治疗的部分重症疾病
病种
慢性肾功能衰竭需作肾 透析治疗
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和放 射治疗
肾移植术 后抗排斥
高血压Ⅲ期 伴并发症治疗
糖尿病 伴并发症治疗
精神病
参保状态
在职 退休 在职 退休 在职 退休 在职 退休 在职 退休 在职 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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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付比例 13% 10% 20% 15% 13% 10% 20% 15% 20% 15% 20% 15%
医保政策培训
武汉市***医院 二零一一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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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概述 2 各类医疗保险政策 3 存在的问题 4 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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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居民医疗保险、大学生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铁路医保、 市直保健、市直离休、企业离休、伤残军人。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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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院能进行系统结算的险种有: 市直离休、市直保健、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大学生 医保、铁路医保、新农合等(9个远城区)。
费用段
20万以上。 (最高赔付 30万元)
大额医疗个人自付
甲类项目自 付比例
2%
其他范围内 项目自付比 例
乙类项目, 先
自付10%,再 按甲类项目 自付比例支 付;适当放 宽项目先自 付30%,再按 甲类项目自 付比例支付。
备注
1、使用体内 置换人工器 官、体内置 放材料,国 产的个人自 付35%,进口 的个人自付 50%; 2、使用医保 范围外项目 的费用需全 部自费。
4.5万元到10万元(含10 万元)
10万元到20万元(含20 万元)
2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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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保险
甲类项目 自付比例
其他范围内项目 自付比例
备注
6%
使用体内置换人工器官、
乙类项目先自付10%,再
体内置放材料,国产的
按甲类项目自付比例支
4%
付;适当放宽项目先自
个人自付35%,进口的个 人自付50%;使用医保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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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重症治疗的病种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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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城镇职工医保—指定的门诊慢性病种
慢性重症肝炎肝硬变
糖尿病伴并发症
精神病
系统性红斑 狼疮
指定的10种 慢性病 病种
恶性肿瘤(白血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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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III期伴并发症
肾移植术后排异治疗
慢性肾功能衰竭需作肾透 析治疗
慢性再生障碍贫血
帕金森氏病
门诊治疗的部分重症(慢性)疾病病种及待遇
构的起付标准,不予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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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医院等级
人员类别
基本医疗个人自付
起付线
甲类项目自 付比例
在职
14%
三级
800元
退休
11.2%
在职
11%
二级
600元
退休
8.8%
在职
8%
一级
400元
退休
6.4%
定点社区
在职
卫生服务
中心
退休
200元
医保范围内项目的费用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 下的(含20万元)
2、可在门诊治疗的部分慢性疾病
病种 慢性重症肝炎
肝硬化
帕金森氏及帕金森氏综 合症
系统性红斑狼疮
慢性再生障碍性 贫血
参保状态 在职 退休 在职 退休 在职 退休 在职 退休
个人自付比例 40% 35% 40% 35% 40% 35% 40%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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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5000元
备注
1500元 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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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备注
30万元(与住院、门诊紧急抢救合 并计算)
医保范围内项目均按此比例 支付
30万元(与住院、门诊紧急抢救合 并计算)
30万元(与住院、门诊紧急抢救合 并计算)
5000元
5000元
使用医保范围内属乙类的项 目时,需先自付10%,再按此
比例支付。
2000元
门诊治疗的部分重症(慢性)疾病病种及待遇
——在目录内有“★”号的,为重复出现的品种。 ——在目录内设有限定支付范围,须严格按照其标注的限定范围使用。 ——在目录内有“Δ”号的,为限定在门诊使用时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的药品。 有“限工伤保险”的,是仅限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药品,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在目录内标注了适应症的药品,应在该适应症发生时使用,否则,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付30%,再按甲类项目自
围外项目的费用全部自
付比例支付。
费。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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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疗保险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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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参保对象: 1、各类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和技校学生)、18周岁以下的居民。 2、低收入家庭的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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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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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分别与9个远城区: (洪山、江夏、沌口开发、汉南、蔡甸、东西湖、黄陂、新洲、
东湖高新) 签订了新农合医疗服务协议,并实行了住院费用网上直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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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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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参保范围: 1、本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和退休人员。 2、办理了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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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6.4% 4%
其他范围内 项目自付比 例
乙类项目, 先
自付10%,再 按甲类项目 自付比例支 付;适当放 宽项目先自 付30%,再按 甲类项目自 付比例支付。
备注
1、使用体内 置换人工器 官、体内置 放材料,国 产的个人自 付35%,进口 的个人自付 50%; 2、使用医保 范围外项目 的费用需全 部自费。
使用医保范围内属乙类 的项目时,需先自付10%, 再按此比例支付。
10000元
大额医疗保险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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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保险
参保人员在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门诊紧急抢救、门诊治 疗部分重症疾病、门诊治疗部分慢性疾病,其符合基本医 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0万元以上时,进入大额 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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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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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三大目录: 1、药品目录 2、诊疗目录 3、医疗服务设施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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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分甲类、乙类和自费药品。
1、甲类药品、乙类药品费用,按规定分别由医疗保险基金和参保者个人支付。
2、自费药品及自费项目均由个人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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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医师在使wk.baidu.com三大目录时,一定要按规定执行,并且,使病人有知情同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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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起付线” 1、我市统筹基金“起付线”按医疗机构的不同等级确定。 三级医疗机构800元; 二级医疗机构600元; 一级医疗机构400元; 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元。 2、二次(含二次)以上住院时,起付标准减半。 3、参保人员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后,再到高级别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仍执行高级别定点医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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