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撤乡设镇、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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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撤乡设镇、撤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撤乡

设镇、撤镇设街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区划与地名

【发文字号】沧政办字[2016]27号

【发布部门】沧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3.30

【实施日期】2016.03.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撤乡设镇、撤镇设街工作的通知

(沧政办字〔2016〕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是国家发展战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2016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2%、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5%的工作目标。撤乡设镇、撤镇设街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合理布局城镇体系、优化区域发展格局的迫切需要,是加快我市城镇化进程、提高城镇化率的重要举措。为积极稳妥,科学有序的推进撤乡设镇、撤镇设街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城乡统筹规划

各县(市、区)要按照河北省民政厅《关于撤乡设镇和撤镇设街道办事处的指导意见

(试行)》(冀民〔2015〕91号)所规定的条件,认真进行调查摸底,摸清本辖区乡和县政府驻地镇的人口、面积、经济、公共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的具体情况,各项数据要确保真实、准确,为撤乡设镇、撤镇设街的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分析研究,合理布局,对3万人以上的乡撤乡设镇和县政府驻地镇撤镇设街进行全面规划。

二、不断扩大人口规模

要鼓励乡镇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和服务业,增加就业岗位,鼓励农

评选表彰大名县劳动模范

大办字…2012?23号 中共大名县委办公室 大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评选表彰大名县劳动模范、五一奖章、五一奖状、工人先锋号、能工巧匠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近年来,全县广大干部职工立足本职工作,积极推动发展,围绕加快三省结合部中等城市建设步伐做出了积极贡献。在项目建设、节能减排、三年上水平、推进农业产业化等重点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先进模范人物和先进集体。为表彰先进,在全县形成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不断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五一前夕,县委、县政府决定评选表彰大名县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县九次党代会、九届二次全会精神,宣传模范人物和先进集体的先进思想、事迹和经验,弘扬先进典型艰苦奋斗、诚实劳动、无私奉献的主人翁精神,掀起“比学赶超”热潮,动员和组织全县人民,振奋精神,扎实工作,抢抓机遇,加快三省结合部中等城市建设步伐。 二、具体要求 1、评选名额 劳动模范100名,其中职工劳动模范50名,农民劳动模范50名。五一奖章20名;五一奖状10个;工人先锋号20个;能工巧匠30名。 2、评选范围 1.职工劳动模范及五一奖章的评选范围:我县区域内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及其他组织中工作3年以上的干部职工和农民工。 2.农民劳动模范的评选范围:我县区域内的农村种植、养殖示范户、农村干部和致富带头人。 3.五一奖状、工人先锋号的评选范围:企业、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中的班组、科室。 4.能工巧匠的评选范围:我县区域内各类企事业单位一线在职生产技术工人(含工段长、班组长),但必须具有职业资格证书;在我县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饮食行业个体工商户,非物质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2017年第四季度区、县(市)人民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2017年第四季度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目录 的通知 【法规类别】法制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8.02.07 【实施日期】2018.02.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2017年第四季度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 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目录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2017年第四季度,市政府法制办公室通过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系统,共收到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42件。其中,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11件,市政府有关部门备案的规范性文件31件。根据《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2016年省政府令第1号)的规定,现将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2017年第四季度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2017年第四季度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

目录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2月7日 2017年第四季度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目录 文号印发时间备案时间 哈里政规 [2017]13号 2017/9/182017/10/9 哈里政办规 [2017]4号 2017/10/132017/10/26 哈里政办规 [2017]5号 2017/10/192017/10/27 哈里政办规 〔2017〕8号 2017/12/202017/12/28 哈里政办规 〔2017〕7号 2017/12/182017/12/28 道外区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道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 案(2017年修订)》的通知 哈外政规 〔2017〕5号 2017/10/232017/11/3 哈尔滨市道外区2017-2018年供热季煤炭“迎 峰保供”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哈外政规 〔2017〕6号 2017/11/302017/12/12 南岗区政府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岗区社会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南政规 〔2017〕4号 2017/10/142017/10/18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守信联 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南政规 〔2017〕3号 2017/10/142017/10/18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日常工作规则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日常工 作规则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常政办发[2006]91号 【发布部门】常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6.11.06 【实施日期】2006.11.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日常工作规则的通知 (常政办发〔2006〕91号) 各处(局): 《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日常工作规则》已经市政府办公室党组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六日 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日常工作规则

为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大力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不断提高为领导、基层和群众服务的质量与水平,确保办公室、研究室工作的规范、高效和协调运行,根据《国家公务员法》和《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一、一日行为规则 1.自觉遵守机关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各处(局)长对所属人员每日出勤情况进行考勤登记,办公室、研究室分管领导每月对分管处(局)人员的出勤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2.保持洁净有序的工作环境。每日提前15分钟到达,打扫室内卫生,整理物品,做到每日一小扫,每月一大扫,每逢节假日前应自觉组织卫生清扫;办公室内不乱堆杂物,办公桌上物品放置整齐;每月25号为办公室、研究室卫生检查日。 3.保持端庄整洁的仪表仪容。平时应注意个人着装,做到仪容整洁,举止端庄,行为得体;在公共场所和会议室内禁止吸烟,办公区内不得吸游烟,不得乱扔烟头和杂物。 4.坚持礼貌待客的文明习惯。要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接待基层来办人员,态度和蔼,服务周到,使用规范的文明礼貌用语。 5.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和制度。在工作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内容的活动,因公外出应坚持请销假制度;会议期间遵守会议纪律,并主动关闭手机或放在振动位置;严格执行和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公示承诺制度、办事办文时限制、岗位目标责任制、工作日中午禁酒制、失职追究制等六项制度。 6.切实加强公共财物的管理。非专业驾驶人员,不得擅自驾驶办公室、研究室的公用车辆,因公需派遣和使用公车的,应严格按照管理规定统一派车,并确保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做好节能防火和安全保密保卫工作。每日下班前,应关闭电脑和各种电器的电源,关好窗、锁好门。 二、公文处理规则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总则 l.1编制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管理,提高各级人民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的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沧州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分类与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⑴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风暴潮等海洋灾害,生物灾害等。 ⑵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业、商贸、建筑等行业的企业以及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铁路、

道路、水运等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⑶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⑷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刑事案件等。 突发公共事件按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区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1.5工作原则 ⑴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中,要把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人身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并切实加强对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 ⑵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和事发地乡、办事处的作用。 ⑶依法规范,职责明确。各乡、办事处及政府各部门要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依法实施应急管理、处置工作,使应对突发公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11?67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建设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 展实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我市被确定为首批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为推进省级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工作,提升职业教育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根据《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方案》和《常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有关精神,我市制定了《常州市建设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确保高质量完成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常州市建设江苏省职业教育 创新发展实验区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实施《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

验区建设方案》,推进我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和科学发展,现就我市建设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对接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一核八园”建设,创新职业教育发展方式,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和发展能力,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终身发展能力,为常州“四城建设”、“两个率先”、建设和谐幸福社会提供更坚实的基础性、保障性支撑。 二、总体目标 到2015年,形成高、中等职教配套衔接、一体化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以及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一体化发展格局,创建10所以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国家优质特色职业学校和省级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为标志的一流职业学校,建立对接地方产业发展的学校布局、专业结构和教学体系,全面达成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标准,为常州建设中国职教名城奠定坚实基础。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根据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目标任务和建设标准,实现我市创建任务目标,重点推进以下八个方面的创新: (一)创新职教发展方式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文件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文件 常新政…2007?146号 ───────────────────────── 关于印发新北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 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办局(分局): 由区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编制的《常州市新北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 1 -

常州市新北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 普查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7]37号)的要求,为全面开展常州市新北区污染源普查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普查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我区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费用等情况,为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提供依据。建立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促进污染源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础。掌握污染源的总体样本,为建立科学的环境统计制度和平台、改革环境统计调查体系、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创造条件。提高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管理能力,健全各级环境统计、监测、监督和执法体系。通过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污染源普查,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二、普查时点 普查时点为200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7年度。 三、普查对象与范围 污染源普查对象为我区境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 2 -

(一)工业源 主要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含4个行业)外39个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工业源范围分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分别进行详细调查和简要调查。 1.重点污染源 (1)有重金属、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排放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 (2)11个重污染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 (3)16个重点行业中规模以上企业。 2.一般污染源 一般污染源是工业源中除重点污染源以外的工业企业。 (二)农业源 主要普查第一产业中的农业、畜牧业和渔业、农村生活污染源,对象为分散农户、专业户、养殖场和农场。 农业源普查范围主要是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划,针对谷物种植业、油料和豆类作物种植业、棉麻等种植业、蔬菜及花卉种植业、茶果类及中药材种植业的主要产区开展肥料、农药和农膜污染调查。 畜牧业和渔业源普查范围是人工饲养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农村生活普查范围是我区的农村生活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 (三)生活源 主要普查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城镇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产业普查范围主要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餐饮业、居 - 3 -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沧州市区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沧州市区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 沧政发[2005]1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中央强调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必然形成建设用地不足的局面。城中村遍布市区各个地方,占用大量的土地资源,所处位置公共设施严重不足,土地利用极不合理,对城市形象、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带来不良影响。在既要保护资源又要保障发展的形势下,对城中村实施开发改造势在必行。 城中村改造对合理利用城市土地,优化城市空间布局,落实城市规划,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加快实施城中村改造,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改善城市环境,改善城市居民生活质量为出发点,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推动城市化进程,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从2005年开始,城中村按规划实施改造。 二、实施范围 城中村改造范围为:东至东二环大街(含市开发区)、西至西二环大街、南至307国道、北至北二环路。城中村改造要在界定的范围内实施,改造范围内的其他单位,应按批准的规划一并实施改造。 城中村改造建设必须依法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土地和相关手续,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功能质量和环境质量。

三、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建设、发改、规划、财政、房管、国土、公安、法制等部门及新华区政府、运河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城中村改造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和协调。 市政府对城中村改造给予政策支持和宏观指导,两区政府和市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并建立相应工作机构,具体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本《意见》规定改造范围内的城中村,尚未农转城的村民,逐步转为城市居民,组建居民委员会,并按城市管理体制进行管理。城中村尚未组建集体经济组织的,要抓紧组建,明确法人代表及产权关系。 (二)城中村改造范围内村庄农转城后的现有集体土地依法转为国有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现有土地使用权人依法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其土地使用权属不变。建设单位用地应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三)城中村改造要在界定的范围内实施,确需占用耕地进行周转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按规划要求需要城中村改造实施单位承建的道路和其它市政设施,必须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验收。 (四)已编制改造规划和编制改造规划已经审批的城中村,一律停止发放新的宅基地和办理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其他建设项目的用

2010年大名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doc

[2009]111号 大名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0年大名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2010年大名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2010年大名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2010年大名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按照

河北省卫生厅《河北省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基本框架》(冀卫农基〔2009〕36号文件)、《邯郸市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基本框架》和《邯郸市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推荐方案》要求,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一章总则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于减轻农民因病所承受的经济负担,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实现科学发展、社会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参加对象:凡大名县农民户口人员均可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 二、权利: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按照规定的补偿范围及比例,享受医药费用补偿和报销;对医疗单位的服务质量和价格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质询。 三、义务:按规定时限每年如数交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个人自筹部分的基金,遵守各种管理办法和制度。参加期限一年,中途不能参加和退出。 第二章组织管理与监督 一、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县内各定点医疗机构设立新农合专门科室负责新农合工作。 二、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领导、组织、管理指导

全县新农合工作;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新农合工作。 三、工作经费 财政部门要将新农合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新农合工作经费按参合人数人均1—2元的标准列入县级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拨付到位。经办机构要有独立的办公场所,配备督查车辆、配备高端服务器两台,保证新农合信息数据安全和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行。要突出抓好乡镇专职审核员的编制、人员和经费的落实。工作经费严禁从新农合基金中提取,也不得增加定点医疗机构和参合农民的负担。 第三章基金筹集 一、基金筹集原则 实行个人筹资、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和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 二、基金筹资水平 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每人每年不低于20元;中央财政补助:每参合农民每年60元;省、市、县三级财政补助:每参合农民每年合计60元。每参合农民每年不低于140元筹资标准。 三、筹资方式 1、个人缴费部分,由乡(镇)政府、村委会负责按户筹集,以户为单位登记造册、收取基金、乡财政所开据省统一监制的《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用收据》、填发合作医疗证、网上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消防管理 【发文字号】常政办发[2005]97号 【发布部门】常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5.10.27 【实施日期】2005.10.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实施方案 的通知 (常政办发〔2005〕97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市公安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和市人事局《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消防任务日益繁重,警力不足矛盾较为突出。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充实到基层消防单位,有利于缓解公安现役消防警力不足的矛盾,加强地方消防力量,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

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消防工作,适应城市化、工业化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增加资金投入,充实消防力量,不断提高消防工作水平,为创建“平安常州”、推进“两个率先”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的实施方案 为缓解常州市现役消防警力严重不足的矛盾,根据省政府苏政办发〔2005〕25号文和常州市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精神的要求,现制定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实施方案: 一、征招对象及要求 年龄在18-25周岁之间,初中以上学历,政治思想素质好,身体符合应征青年入伍体格检查条件,自愿从事消防工作的男性青年,退役消防战士和其他退役军人、地方职业学校消防毕业生优先录用。 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公开向社会征招,服务期限一般不超过4年,协议期满服务关系即行终止。因工作突出,经本人申请和劳动、消防部门审核同意后,可续签合同。 二、征招时间及步骤 自2005年起分3年完成。具体操作步骤,在每年5月底之前,由市消防支队会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向社会公告征招条件、人数和报名等有关事项及要求;6月份公开招聘并办理相关手续;7至9月份,进行统一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分配到消防部队基层一线,参加执勤灭火、抢险救援和其他辅助性工作。

大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履职尽责、勤政为民”主题活动方案

大名县安监局(经贸局) 关于深入开展“履职尽责、勤政为民”主题 活动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县委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好“学习型、服务型、高效型、廉政型”机关创建活动,按照我县工作要求,我局深入开展“履职尽责、勤政为民”主题实践活动,强化机关党员干部职工自觉践行讲职责、重服务,执政为民的工作理念,树立机关干部良好形象,为建设文明和谐城市、加快富民强县步伐起到示范导向作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履职尽责、勤政为民”这一主题,以创建“四型”机关为主线,大处着眼、细处着手,营造人人履职尽责、处处重视勤政为民的良好环境。通过开展“履职尽责、勤政为民”主题实践活动,促使我局机关各部门把追求群众、基层和企业的满意,作为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努力提高机关公信力、执政力,共同构建和谐大名。 二、基本原则 开展“履职尽责,勤政为民”主题活动要重点把握以下原则。 (一)教育为主原则。坚持以正面教育和自我教育为主,

不搞人人过关,不针对具体人、不纠缠具体事,重在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强化宗旨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履职尽责、勤政为民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依法行政原则。坚持依法行政、权由法授,任何部门不得随意扩大职权,也不得逃避责任。依法规范全局公务员和干部职工的行政行为。 (三)权责一致原则。坚持在行使权力的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建立和完善权责统一的行政体系,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既各司其职又各负其责。 (四)质量效能原则。坚持既要提高工作质量,又要提高工作效能;既要按程序办事,又要简化办事程序;做到工作质量高标准,办事效率快节奏。 (五)强化监督原则。坚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扩大党务、政务、公务公开,强化法律监督、纪律监督、群众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提高全局公务员和干部职工的公认度和公信力。 三、目标要求和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通过开展主题活动,要实现五个方面的目标要求: (一)提高道德水准。全局公务员和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观和勤政为民理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利益观,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

政府法制办依法行政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依法行政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塔河县法制办公室ⅩⅩ ⅩⅩ,女,汉族,34岁,法律本科,1998年4月调入塔河县政府法制办工作,在从事法制工作的十余年,她凭着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立足于本职岗位,并刻苦钻研本岗位业务,兢兢业业的工作,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认可。2004年被县委共青团评为“青年岗位能手”,2006年被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评为“全县四五普法先进工作者”,被县委共青团评为“青年岗位能手”等荣誉称号。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 ⅩⅩ同志从事塔河县政府法制工作以来,她充分感到法制工作的重要性,也深知提高自己工作能力的迫切性。她把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放在首位,充分利用八小时以外的时间进行自学。她先后自学了法律专科、本科,并于2003年通过了国家法律顾问资格考试。并先后学习了与本职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如《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尝法》等,通过她不懈的努力很快进入角色并精通了本职业务。同时她还注重把理论知识与实践工作相结合,在求实创新上深下功夫,有效地推动和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在平时工作中她经常想出一些好的方法和点子,为了使行政执法人员能尽快学会相关专业法律知识,在她的精心策划下印制了《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必读手册》、《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测试试题》等书籍,并编制了各类行政执法人员考试试卷。通过她的创新,使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得到了显著提高。 二、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开展面对面的业务指导工作。塔河县政府法制局成立于1995年,由于起步比较晚,各行政机关不知如何开

展此项工作,为了使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尽快开展好此项工作,ⅩⅩ同志经常深入到各行政机关面对面地进行指导,帮助他们建立和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工作方案。各行政机关在她的帮助和指导下,建立了各项制度,如:罚缴分离制、重大案件备案制、规范性文件审核制等各项制度。去年,她又按照省、地要求,在责任制的内容上下功夫,量化、细化、深化考核标准,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有效地使依法行政工作由上到下形成了网络,上情能及时下达,下情能及时上达,有效保障了全县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 (二)工作上高质量、严要求。ⅩⅩ同志是一名工作叫得硬、思想素质高、认真负责、精益求精的同志。由于规范性文件具有很强的制约性和隐蔽性,如发生错误必将导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不利。因此在规范性文件审核上,她严格把关,对于一些急需下发并且不符合法律或法规的规范性文件,即使领导签批下来,但她仍坚持原则,对不符合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她坚持拿出自己的意见。由于她在工作中的严格要求,此项工作也得到了领导的支持和认可。多年来,在她的严格审核下,从未下发过不合格的规范性文件,有效地把违法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使塔河县规范性文件和上位法达到了协调、统一。 (三)以法律、法规宣传为依托,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在新法律颁布实施后,她认真学习,并积极备课,为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讲解新的法律知识,同时结合塔河县实际,积极开展法律宣传工作。2005年《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她独立组织了大型宣传活动。在活动中,邀请了县人大、县政府、政协领导和各职能行部门200余人参加了活动,并散发了1000余份宣传单,塔河县电台对此进行了专题报道。宣传活动的开展,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增强了维权意识,同时也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奠定了基础。 (四)加强证件管理,有效控制证件发放。在办理和发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 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常政办发[2010]56号 【发布部门】常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5.04 【实施日期】2010.05.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0〕56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 《常州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五月四日常州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发〔2010〕5号),市民政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承办涉外、涉港澳台婚姻登记。 (三)增加组织和管理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职责。 (四)增加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职责。 (五)增加促进社会工作发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职责。 (六)加强社会救助职责,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民政工作的地方性政策和规定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市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拟订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办法,起草有关地方性政策和规定草案;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责任。 (三)拟订全市优抚政策、标准和办法,承担由民政部门管理的伤残人员伤残抚恤管理工作,承担追认革命烈士的审核报批和革命烈士褒扬工作。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具体工作。 (四)负责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指导军供站和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 (五)拟订全市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掌握和报告灾情,接收、管理和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市减灾委员会具体工作。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法规类别】法规规章清理 【发文字号】沧政发[2014]1号 【发布部门】沧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2.10 【实施日期】2014.02.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沧政发〔201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要求,要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市政府法制办对我市2005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出台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2014年1月3日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宣布失效的54件、废止的80件政府规范性文件印发。 一、以下54件政府规范性文件已超过有效期,现宣布失效 1、关于印发《沧州市机关事业单位雇佣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沧政字

〔2011〕12号) 2、关于印发《沧州市综合治税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沧政字〔2011〕53号) 3、关于印发《沧州市区保障性住房配建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沧政字〔2011〕73号) 4、关于印发《沧州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沧政字〔2011〕75号) 5、关于印发《沧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分流安置办法(试行)》的通知(沧政字〔2011〕82号) 6、关于印发《沧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暂行办法》的通知(沧政字〔2011〕83号) 7、关于印发《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沧政字〔2011〕91号) 8、关于印发《沧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沧政字〔2011〕92号) 9、关于印发《沧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试行)》的通知(沧政字〔2011〕93号) 10、关于印发《沧州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沧政字〔2011〕94号) 11、关于对流动人口实施居住证制度的试行意见(沧政字〔2011〕100号) 12、关于印发《沧州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沧政字〔2011〕104号) 13、关于下发《沧州市失业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的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沧政办字〔2011〕16号)

大名县林业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大名县林业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全面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工作原则 1.1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伤害,确保林业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1.2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处置,条块结合,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1.3坚持依法处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区别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快速反应,适时妥善处置尽快平息事态,恢复秩序,维护稳定。 2.适用范围 凡在我县发生的雨雪、洪水、干旱、地震、雷击、森林灾害等自然灾害;具有突发性,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较大经济损失、破坏正常工作秩序、社会稳定等严重危害和影响的事故、事件和灾害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3.组织机构 林业局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全局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按

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组长:武文亮 副组长:武庆丰、杨建波、杨国振、步运林、谷莉冰、3.1应急抢险组 组长:步运林 副组长:王锋、郭鹏飞 负责单位:林政站、资源股 3.2后勤保障组 组长:武庆丰 副组长:罗进 负责股室:财务室 3.3灾情调查组 组长:谷莉冰 副组长:冀利娟 负责股室:造林股 3.4卫生防疫组 组长:杨建波 副组长:潘平武 负责股室:森防站 3.5生产自救组 组长:杨国振 副组长:张勇

负责股室:技术站 4.职责分工 4.1应急抢险组 主要负责应急抢险人员的组织、安排、调度和现场指挥等工作。 4.2后勤保障组 主要负责应急联络、综合协调、后勤物资保障、宣传报道、灾情慰问、事故善后处理等工作。 4.3灾情调查组 主要负责灾情、事故调查、汇总、上报及救灾资金争取等工作。 4.4卫生防疫组 主要负责灾后相关区域的防疫清淤、卫生消杀等工作。 4.5生产自救组 主要负责生产自救方案的制定、实施及进展情况上报等工作,确保抗灾自救取得成效。 各直属单位在局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按照突发时间的种类分别参加各工作组的应急处置。 5.类别划分 主要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室信息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室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和关于加强调查研究的暂行规定 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常政办发[2003]31号 【发布部门】常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3.03.03 【实施日期】2003.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室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和关于加强调查研究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常政办发〔2003〕31号) 各处室: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室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和《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室关于加强调查研究的暂行规定》已经办公室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执行。 二○○三年三月三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室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信息工作,确保完成信息工作目标任务,更好地为市领导决策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市政府办公室综合处、计划政法处、经济贸易处、财税金融处、科教文卫处、农村经济处、对外开放处、城建城管处、督查处,研究室综合研究处、发展研究处、政策研究处,市新闻出版局全体公务员。办公室的秘书处、组织人事处也要积极报送信息。 二、考评办法 以处为单位,采取采用指标和计分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一)采用指标:每人每年被省政府办公厅或国务院办公厅采用信息2条以上,采用综合调研信息1条以上。此为必保指标,全年未完成此项任务视为未完成全年信息工作目标任务。 (二)计分办法:凡列入考评的对象,每人全年完成基本得分40分,指标下达到处室。 1、国办或省办约稿的信息每条加10分。 2、被国务院办公厅采用的信息每条计20分。 3、被省政府办公厅《信息简报》采用的信息每条计10分,其中简讯采用每条计5分;被《江苏信息摘报》采用的信息每条计10分;被《专报信息》采用的信息每条计10分;被《信息选

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常安…2008?22号 关于对溧城华盈浴场等10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行挂牌督办整改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省安委会和省公安厅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常州市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单位挂牌督办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为切实有效整改火灾隐患,保障社会公共消防安全,确保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和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全市火灾形势稳定。市公安消防机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通过广泛动员,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对火灾隐患进行检查,整改了一大批火灾隐患,目前,仍有部分火灾隐患迟迟不能得到整改,对社会政治稳定和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经市公安消防机构组织论证,各辖市、区安委会确定,市政府安委会决定对溧城华盈浴场等10家单位进行挂

牌督办。 希望各地认真对照消防安全标准和《关于建立和实施常州市消防执法联动机制的意见》(常消联[2008]1号)要求,严格、彻底地督促整改,并于北京奥运会开幕之前整改到位;不能全部整改到位的,各级政府应采取强制措施,该关停的一律关停,不能关停的要落实责任“死看死守”,绝不能发生任何事故。挂牌督办整改情况于7月30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附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名单 二〇〇八年五月九日 主题词:火灾隐患督办整改通知 抄送:省安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常州市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5月9日印 共印50份

附件: 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名单 金坛市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 溧阳市溧阳市溧城华盈浴场 溧阳市和平宾馆有限公司 武进区常州市同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常州合力兴业置业管理有限公司 新北区常州铭河休闲浴场 天宁区常州白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兰陵影剧院)钟楼区常州市顶顶新大红灯龙歌厅第一分店 常州市王府商贸有限公司 戚墅堰区常州市戚墅堰化工有限公司

河北省大名县高三上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河北省大名县高三上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姓名:________ 班级:________ 成绩:________ 一、积累运用 (共12题;共86分) 1. (2分)下列词语中划线的字,每对读音都不相同的一项是() A . 畸形/绮丽滑稽/稽首畜牲/六畜兴旺 B . 蓦然/募集颈椎/脖颈模样/模糊不清 C . 谛听/取缔颠簸/簸箕仆役/前仆后继 D . 龇牙/瑕疵传记/传奇闷热/闷声闷气 2. (4分) (2019高二上·三明月考)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①近日,@平安宝安通报“父母虐童”案,女童父母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视频发布人王某被行政处罚。(12月28日《中国青年报》) ②通报发出后,不少网友对于视频发布者被处罚表示不能理解,他们认为爆料者不偷窥,不将视频发布到网上,那么女孩的遭遇就不会引起这么多人的关注和重视,女孩可能还生活在家庭暴力的阴霾中。还有些网友提出爆料者是否能将功抵罪,否则将不利于鼓励善行。 ③其实,网友的这些观点反映出他们①____________________,在判断事情的时候容易从自身为人处世的人情维度出发。笔者认为,②_____________________,对于“父母虐童“案中爆料网友的做法,我们应该一分为二地来看待,一码归一码。登录摄像头偷窥和将视频发布到网上的行为侵犯了女童家庭的隐私,③ _____________________;爆料者大胆地举报女童父母的做法应该鼓励和提倡。 ④厘清是非,捍卫公正,是________社会的要义。女童父母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视频发布人被行政处罚,并不是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糊涂判案。惩罚分明、_____________________,才能更好地划清合法与违法的界限,彰显法律的公平正义。对于处罚引发的舆论,深圳公安也第一时间作出回应,警方综合考量之后给予了一定的行政处罚。 ⑤这起事件中的两位爆料者即使受到了一定的处罚,但是他们勇敢地举报女童父母的做法还是很有意义的,帮助女孩脱离了痛苦的处境。总之,我们该鼓励和提倡的是用合法合规的渠道进行举报和监督。

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县人民政府法制办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8 年工作计划 县人民政府法制办 公室xx年工作总结及xx年年工作计划报告 市政府法制办: xx年,我办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紧紧围绕法制工作总体思路,抓住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主线,积极推进政府依法行政,政府法制工作呈现出崭新的工作局面。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切实搞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学习宣传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推行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颁布实施以来,我办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认真组织了学习宣传和培训。今年以来,为了更进一步落实《纲要》和中省市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要求,我办组织司法、监察及宣传等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纲要》进行了更深入的学习和宣传,切实将《纲要》的贯彻落实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在《纲要》实施一周年之际,我办会同司法、宣传等部门在中心街设立《纲要》宣传点进行宣传,同时印发宣传材料1000多份,悬挂宣传横幅五条,并开通法制广播宣讲《纲要》内容,通过多方位多渠道的宣传,使群众对依法行政的概念得到进一步理解,对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诚信政府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为进一步贯彻实施《纲要》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和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我办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抓早动快,积极行动,一是组织学习了中省市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文件精神,准确把握相关内容,此外,我办又组织监察、司法等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员赶赴**、**等市,对这些市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了考察学习,了解了他们的一些先进的理念、成熟的做法以及工作流程,为我县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取得了宝贵的经验。二是依照规定开展了行政执法的“三清理”工作,即行政执法主体、依据和执法事项的清理,到目前为止,初步清理出行政执法主体个,其中法定执法主体个、授权执法主体个、委托执法主体个;行政执法依据件,其中法律件、法规件、规章件;行政执法执法事项项,其中行政许可项、行政处罚项、行政确定项。这些清理结果待进一步清理后报县政府向社会公布。 (三)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按照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安排,由我办会同县监察、宣传及人大法工委等单位,对县公安交警、交通局道路运输管理所等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了一次现场突击检查,通过检查,对发现的不主动出示执法证件、无证执法以及违规上路等执法问题予以当场纠正,并要求既要注重实体合法同时也要注重程序不违法,以保证执法行为的合法有效。通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活动,约束了行政执法机关随意执法、乱执法的行为,减少了执法扰民现象的发生,同时这也是层级监督的一种有效方式,为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裁决案件的办理程序提高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效率三、认真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确保合法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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