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最牛钉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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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分析
货币安置,商铺平街每平方米1.3万, 二楼每平方米3000多;住宅每平方1000多。 实物安置按“拆一还一”,还到临近的谢 家湾。这一价码令多数经营户无法接受。 要知道,“当时就算是在石坪桥(重庆的偏 僻地段),修好的商铺每平方米也卖1.7万, 那里的位置无法与鹤兴路相比,鹤兴路紧 邻轻轨站和2003年建好的杨家坪步行街, 是九龙坡区的商业中心地段。而附近杨家 坪普通的商铺也在每平方3万左右。”一位 拆迁户说。

相关认定
非住宅房屋认定标准:
(1) 被拆迁房屋具有房屋所有权证; (2) 被拆迁房屋被认定为非住宅房屋;
(3) 有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上标明的营业地
点为被拆迁房屋; (4) 拆迁前被拆迁房屋实际用于生产经营; (5) 已办理税务登记并出具纳税凭证。
补偿办法
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经济损失的,对
对于实物安置,可以根据评估,给予与旧房价 值相等的新房。但他们要求同样位置、同样朝向的 实物,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按照城市改造的规划 方案,在他们房屋的位置,要规划一个大商场,每 一层都是5000平米的大开间,也根本没有办法满足 他们。 事实上,开发商已经给他们提供了异地现房、 异地期房、项目范围内其他地点房屋等三、四处实 物供他们选择。
事Leabharlann Baidu介绍
2004年起重庆市九龙坡区的鹤兴路片区 旧城改造工程开始启动,重庆南隆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与重庆智润置业有限公司确定联 合对该片区实施商业开发,2005年重庆正升 置业有限公司加入成为第三方开发商,该地 区邻近杨家坪轻轨站,是当地的商业核心地 段之一。自拆迁公告发布以来,该片区204住 户和77非住宅户,除杨武、吴苹夫妇一户外, 均陆续与开发商达成协议搬迁。
被拆迁人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使用性质,按照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1000 元至 1800 元给予一次性 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 房屋拆迁补偿款 = (基准地价 *k+ 基准房价) * 被拆 迁房屋建筑面积 + 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物权法
关于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问题,
不久前刚刚通过的《物权法》第四十二条做了如下 规定: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 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 他不动产。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然而,在操作层面,具体到当拆迁方与被拆迁方无 法达成协议时如何处理,物权法并没有做出明确说 明。
独守孤房
在执行期限即将到来之前,
房屋虽然早已被断水断电, 但杨武断然在3月21日爬上 “孤岛”重返留守孤房,每 天由妻子或妻子之兄吴健把 食物、瓶装水甚至大瓦斯瓶 送至空地下,由丈夫以以绳 子把它们一一吊上至房子内, 以维持生活所需,同时也带 上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 法》在内的各种法规文本和 有效证件。
重庆“最牛钉子户” 案例分析
拆迁

拆迁是指取得拆 迁许可的单位,根据 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 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 件,依法拆除建设用 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 属物,将该范围内的 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 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 补偿的法律行为。
房屋拆迁
房屋拆迁许可证是拆
迁行为获得行政许可、 拆迁人从事房屋拆迁 的法律凭证。房屋拆 迁许可证具有一次性、 局部 房屋拆迁性的 特点,它只对特定的 项目,在一定的时间 和范围内有效。
拆迁进展
2004年8月31日 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鹤兴路片区项目改造






贴出动迁公告。 2004年9月 该片区280户陆续搬迁。 2005年2月 拆迁人向九龙坡区房管局提出拆迁行政裁决,要 求裁决吴家限期搬迁。 2006年9月 开发商委托专人向吴萍送达安置意见书,但双方 协商仍未达成一致意见。 2007年1月8日 鹤兴路片区拆迁听证会召开,被拆迁人未到 场参加。 2007年1月11日 九龙坡区房管局下达拆迁行政裁决书。 2007年3月19日 九龙坡区法院裁定支持房管局关于搬迁的裁 决,要求被拆迁人在本月22日前拆除该房屋。 2007年3月22日 法院未进行强拆。
时间结束后的拆迁
户主不拆迁的原因
吴苹:原来那个拆迁范围,左右移点均可,朝向不变。 房主吴苹告诉记者,她的要求很简单,就是在原位置给 她安置一套面积相同的房子,但是开发商却表示她的这一要 求实在难以达到。 开发方负责人王伟:拆除了旧房之后,新建项目部的规 划情况和原来的差异很大,显然就无法满足她的要求。 开发商的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统一规划,这里要 整体建一个大商场,无法给房主吴苹进行原地安置。按照国 家和重庆市的相关拆迁条例,一共有三种安置方案可供吴女 士选择,一是在原地进行安置,二是异地安置,再就是实行 货币安置。重庆市九龙坡区城市房屋拆迁工程处的赵主任告 诉记者,因为房主吴苹不能接受异地安置和原地地下一层安 置的方案,只能采用货币安置的办法,但这种安置方案,吴 女士也不能接受。
事件结局

杨武、吴苹夫妇与开发商在4月2日下午 四点半达成协议并签署拆迁安置同意书;夫 妇同意接受易地实物安置,在沙坪坝区置换 一套同等面积之商业用房,并获得90万元营 业补偿。约下午五点,杨武拆除挂在屋子前 后之横幅与国旗并收拾家当离开房子,象征 事件的落幕。官方人员其后曾登上该幢楼房 楼顶视察并拍照,而开发商于晚上七点半开 始拆除房子,至当晚十点半被移平(但地基 土丘并未推倒),事件正式结束。
拆迁人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必须向房屋拆
迁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①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③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④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⑤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
安置资金证明。
重庆杨家坪拆迁事件

重庆杨家坪拆迁事件是一件发生在中国重庆市 关于土地强制征用的拆迁事件。开发商为迫使一不 肯搬迁的住户最终迁离,在住户宅房周围开挖基坑, 使之成为了高于地面十余米,像口大钉子的“孤 岛”。自2007年2月26日以来,一组以“史上最牛 钉子户”为题描绘该住户境遇的图帖在中国大陆各 大网络论坛传播,引起大陆网民与中外新闻媒体关 注。事件经过3月下旬的僵局后,至4月2日下午左 右以业主接受易地实物安置解决并在当晚移平“孤 岛”建筑,结束事件。
图片内容
房屋基本信息
地址:重庆市杨家坪鹤兴路17号 面积:219平方米 始建:1944年杨武父亲修建,为木制结构,一底一
楼。 充公:1957年依国家私房归公政策,该楼被房管部 门收走统一分配。 回归:1983年杨武与吴苹结婚后,吴苹以书面形式, 向上层反映,讨回产权。 翻修:1993年,房子年久失修,吴苹向当地房管所 申请排危,获准在原址重建起现在人们看到的这栋 砖混结构的小楼。 一座两层砖混结构,属营业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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