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权力寻租以空间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不给权力寻租以空间
不给权力寻租以空间
杭州市大贪官“许三多”的丑恶嘴脸尚未褪出人们的记忆,长沙市又曝出“六多局长”顾湘陵。这名长沙市规划局原副局长兼市政局局长因钱多、房子多、情人多、行贿人多、受贿次数多、受贿方式多而被称为“六多局长”。10年间,他悄无声息地敛财6388万元,平均日进近2万元,坐拥上亿家财,在长沙和北京共有16套房产。顾湘陵案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后,湖南检方已以“量刑畸轻”为由提出抗诉,终审如何,拭目以待。总之,“六多局长”将被钉入历史的耻辱柱!
说实在的,顾湘陵的干部级别并不算太高,但犯罪金额却特别大,这是因为规划局副局长兼市政局局长的职位替他实现权力寻租铺设
了一条“绿色通道”。且看其权力寻租的路径――
顾湘陵任职期间一直主管着最核心的工程审批和项目报建工作,这些权力是开发商最为垂青的。顾湘陵最大化地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为开发商在加快报建进度、容积率调整、局部规划调整、土地置换、劝退竞拍等方面提供方便、鼎力相助,使之牟取暴利。仅以容积率来说,长沙市有86个楼盘的容积率从3.0调高到4.15,这对开发商而言,其间蕴藏着上千万的利润。“投桃报李”――为感谢顾湘陵之恩赐,开发商自然也予以回报。据衡阳检方给媒体提供的《顾湘陵受贿一览表》上,各开发商以现金、干股、手表、金条、购房折扣等多种方式向顾湘陵行贿300多次,有开发商行贿金额一次性就高达数百万元。显而易见,权力寻租极大地贬损了国家声誉、侵害了公众利益,而顾湘陵和开发商却得了个“双赢”。
现代行政学常识告诉人们:权力(或曰公权力)是相对于权利(或曰私权利)而设置的。为社会有序运作、有效管理计,公众让渡一部分权利,交由国家组织一些机构加以集中施政,这就形成了权力阶层。鉴于公共场域的广泛性,权力的载体也是多元化的。虽说每个权力部门对公共事务而言都是必需的,但根据不同的管辖对象、不同的管制
性质、不同的管理内容设置的权力部门,其“权”有轻重,“力”有大小。像信访、民政等部门以服务公众为主,决策性、主导型自是远逊于交通、规划等部门,况且它们也基本上不涉及钱物,与商界少有关涉,从权力寻租的概率来说,可能性甚微。类乎“清水衙门”的权力机构极少有巨贪,而交通、规划等权力部门的把手们“前‘腐’后继”且多有“硕鼠”就是一个佐证。自不待言,反腐败首先必须剑指那些“权”重“力”大的权力部门。
中国传统的动员式政治制度的特点是公权力全部掌握公共资源。在这种制度下,每一个占有公权力的人――不论这种权力是来自公众的委托,还是来自权力部门的安排,他们在争取占为己有的机会方面,都处于优势地位。孟德斯鸠说过:“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滥用权力”的结果便是演化为权力寻租――公权力兑换成贪官的私权利,亦即是“以权谋私”。那么,倘要遏制权力寻租现象,就得想方设法限制权力,使得占有公权力的人不能、不敢、不会“以权谋私”。这个约束不仅仅是诸如诸葛亮对付魏延的锦囊妙计,而是一套成熟且行之有效的制度。如果没有成熟而行之有效的制度,好人也会变坏,更甭提那些本身就是“身不正影子歪”的坯子!
据悉,侦办顾湘陵案的衡阳市检察院还专门为其写了一份《检察建议书》,称:规划局一方面要从减少审批环节、规范审批条件入手,最大限度地实现行政许可审批条件、依据的标准化和法定化,明确权限、期限、责任、规范职权运作;另一方面,则要强化监督,加强对权力运作的有效制约,尤其是对一些权力集中敏感的重要业务环节,按照“事权分离、权力分解、相互制约、规范程序、公开透明”的原则,对现有的作业流程、作业方式进行全面系统的改革,并加强项目审批后的管理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那些“权力集中敏感”的部门套上制度的“紧箍咒”,将权力统统“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那么,权力寻租的空间便会大大压缩。不给权力寻租以空间,像“三多市长”、“六多局长”之类的巨贪还会有潜滋暗长的土壤么?
图:季平编辑:郑宾****************
------------最新【精品】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