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中央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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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储备体系
(四)中央银行的历史演变 1、中央银行的萌芽和建立时期,即17世纪中期
至19世纪初 2、中央银行的普遍推行时期,即19世纪初至20
世纪中叶 3、中央银行的强化时期,即20世纪中叶到现在
1900年之前的中央银行
瑞典 英格兰 法国 芬兰 荷兰 奥地利 挪威 丹麦 葡萄牙 比利时 西班牙 德国 日本 意大利
调节职能 管理职能 服务职能
调节全社会的信用总量 对全国货币、信用活动进行有目的的调控 制定金融政策、法规 管理金融机构 管理金融业务 为政府服务 为金融机构服务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创建与国家银行体系的建立 (1948--1952年)
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的国家银行 (1953--1978年)
从国家银行过度到中央银行体制 (1979--1995年)
支付清算系统
支付清算系统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交易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进行清偿的系统。
伴随着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支付的过程从最简单的当面支付, 到通过中间人的支付,到超出本地市场的支付,到超出国界的 支付;支付的工具从铸币、现钞的支付,到利用票据的支付, 到通过中介的账面金额划转的支付,等等。
各国大多有法令明文规定,中央银行负有组织支付清算的职责。
单
一 中
一元制
只设一家统一的中央银行
央
银
行 制
二元制
设立中央和地方两级相对独立的中央银行
●复合中央银行制: 国家不专门设立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银行,而是 由一家大银行既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又经营一般 银行业务的银行管理体制。
◎这种复合制度主要存在于前苏联和东欧等国,我国在
1983年以前也一直实行这种制度
成立日期(年) 1688 1694 1800 1811 1814 1816 1816 1818 1846 1850 1874 1876 1882 1893
早期中央银行的特点
建立 相关 战争
组织目标 和功能
垄断特权
瑞 1688 连续的 为了取代瑞典 统一管理政府财政
典
国际 第一银行(
基金(1688);垄断
由中央银行主持下的支付系统是现代经济运行的“基 础设施”,犹如高速公路。良好的基础设施使资金在 债权债务人之间顺畅流动,保证经济健康运行。
为适应我国经济市场化改革的需要,构建一个现代化 的、高效的支付系统,也是中国人民银行的一项重要 任务。
常用的清算方式
全额实时结算:是指对每一笔支付业务的发生额立即 单独全部进行交割。
单一中央银行制
一元式:分支行制,80%以上国家 二元式:中央和地方两级相对独立,如美国、德国等
复合中央银行制
改革开放前中国、原苏联、东欧央行制度
跨国中央银行制
欧洲中央银行、西非国家中央银行、中非中央银行
准中央银行制
香港、新加坡、马尔代夫、利比里亚
●单一中央银行制:
由国家单独建立中央银行机构,执行中央银行的 职能。
逐步强化和完善现代中央银行制度 (1995年至今)
PBC1998年的机构改革:“9+2”模式
● 1998年底人民银行完成了跨行政区域设立分行的 改革:在9个中心城市设立分行,在不设分行的省会 城市设立金融监管办事处。根据需要,分行下设中心 支行,中心支行下设县支行。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基本框架:总行下设9个分行、2个营业管理部、 303个中心支行、1809个县(市)支行。
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美联储)
1913年成立 以便为国民经济“提供有伸缩性的通货,提供商业票 据再贴现的手段,建立更有效的银行监管以及其他目 标”。 组织机构:美联储理事会、联邦储备银行、联邦公开 市场委员会、会员银行、咨询委员会(联邦咨询委员会/消
费者咨询委员会/非银行储蓄机构咨询委员会) 12家联邦储备银行分别位于纽约、波士顿、费城、克利夫兰、 里士满、亚特兰大、芝加哥、圣路易斯、明尼阿波利斯、堪萨斯 城、达拉斯和旧金山。
指导
存款准备 金比率
公开市场 业务
贴现率
第二节 中央银行的业务
主要内容 一、中央银行的业务原则 二、中央银行主要业务
一、中央银行的业务原则
不经营一般银行业务 不以盈利为目的 不支付存款利息 资产的高流动性 业务活动公开化
二、中央银行主要业务
(一)中央银行的资产业务 对金融机构再贷款、再贴现业务 证券买卖业务 金银、外汇储备业务
兰
战争 政府财政的
能借款给政府的银 开始
银
(1688— 代理人。
行;对政府财政排
行
1697)
他性的管理权;垄
断银行券发行的特
权(事实垄断1708,
立法垄断1844)
1870 开始
建立 相关战 组织目标和功能 垄断特权
日期
争
管理全 货币 国储备 管理
普 1765 国际战 为了整治战时通 垄断管理各政府实体的
(三)中央银行的清算业务
●清算:替收付款双方结清债权债务关系的业务。 ◎一般交易活动双方通过商业银行的收付款结清债 权债务关系的叫支付;金融机构通过中央银行收付 款结清债权债务关系的业务叫清算。
◎“结算”:一般专指银行代理客户进行的货币收付。 中央资金清算业务:集中票据交换 ;清算交换
的差额 ;组织异地之间的资金转移 。
◎在现代金融体系中,中央银行处于核心地位,是一国最重 要的金融管理当局。
商业银行
专业银行
中央银行
非银行金融机构
外资银行
(二)中央银行产生的必要性
●统一货币发行的需要 ●统一全国票据清算的需要 ●最后贷款人角色的需要 ●金融宏观调控的需要
(三)中央银行产生的途径
●由商业银行演变而来—英格兰银行 ●由政府出面通过法律规定直接组建中央银行
●跨国中央银行制:
由参加某一货币联盟的所有成员国联合组成的中央 银行制度。
◎这种制度的典型代表有欧洲中央银行、西非货币联盟所设
的中央银行、中非货币联盟所设的中非国家银行以及东加 勒比海货币管理局等。
●准中央银行制: 在一些国家或地区,并无通常意义上的中央银行, 只是由政府授权某个或某几个商业银行,或设置类 似中央银行的机构,部分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体制。
◎这种制度的典型代表有新加坡和我国的香港地区
(三)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1、中央银行与政府之间必须保持一定的独立性
(1)中央银行与政府考虑问题的侧重点不同 (2)为了避免经济的政治性波动的需要 (3)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操作的专业性和技术性所决定
2、中央银行的相对独立性
(1)中央银行的政策目标不能背离国家总体经济发展目标 (2)货币政策是整个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一部分
特殊的国家机关
履行行政职能的手段不同 履行行政职能的方式不同 履行行政职能时拥有一定的独立性
(二)中央银行的职能
中央银行的职能有两种划分方法: 一种是按照中央银行在社会经济中的地位划分:
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 另一种是按照中央银行的性质划分:调节职能、
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能。
国
1
(1776 期向政府借款 行银行郑的特权
民
—
;管理政府财 (1791年);垄断洲际
银
1783
政。
银行分支机构(1791
行
年)
年)
美 1816 英美战 为了整治战后通 拥有和第一国民银行同 1830 1820
第
—
争
货;在战后的 样的特权;
二
18 (1812—
特别时期向政 垄断联邦基金余额存款
国
36
净额批量清算:是指累计多笔支付业务的发生额之后, 轧出净借记余额或净贷记余额,划拨余额清算。
票据交换所
票据交换所是最早形成的支付清算组织。有关支付清算体系 的原理在这一组织中均可找出脉络。
世界上第一家票据交换所1773年在伦敦成立。 中国最早的票据交换所于1933年在上海成立。 上世纪50年代,随着高度集中计划经济体制及“大一统”银
发行银行
垄断银行券的发行权——为什么要垄断? 货币政策的最高决策机构
存款准备金的集中管理者
银行的银行 最后贷款人
全国的票据清算中心
代理国库:经办政府预算收支、充当出纳
政府的银行
政府的金融代理人:代表国家参与国际金融 活动、代理国债发行、保管黄金和外汇储备
为政府提供资金融通——受中央银行法限制
作为国家最高金融管理当局
风
战争 1688破产), 全国货币发行(事
险
(162 在战争期间 实上垄断1688,
银
0— 向政府贷款。 立法垄断1897);
行
1721)
垄断铸币铸造(1688)
管理全 货币管 国储备 理者
1890 开始
1890 开始
英 1694 奥格斯 在战争期间 唯一特许的有限责任制
格
堡联盟 向政府贷款;
的银行(1694);唯一 1860
●再贴现:
又叫重贴现,指商业银行将已经贴现的票据 拿到中央银行再次申请贴现的融资业务
◎中央银行对再贴现业务所规定的贴现率叫 再贴现率;贴现条件叫再贴现条件.二者共 同构成再贴现政策.
●再贷款:
中央银行向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一 般有证券抵押放款和信用放款两种类 型.
(二)中央银行负债业务 货币发行业务 存款业务 其他负债业务 资本业务
银行 瑞典风险银行(Sverige Risksbank) 英格兰银行(Bank of England) 法兰西银行(Banque de France) 芬兰银行(Bank of Fenland) 荷兰银行(Nederlandsche Bank) 奥地利国民银行(Austrian National Bank) 挪威银行(Norges Bank) 丹麦国民银行(DanmarksNationol Bank) 葡萄牙银行(Bancod e Portugal) 比利时国民银行(BelglanNationslBank) 西班牙银行(Banco de Espana) 德国风险银行(Reichsbank) 日本银行(Bank of Japan) 意大利银行(Banca D’Italia)
第七章 中央银行
本章结构 第一节 中央银行概述 第二节 中央银行业务
第一节 中央银行概述
本节主要内容 一、中央银行的产生与发展 二、中央银行的制度 三、中央银行的性质与职能
一、中央银行的产生与发展
(一)中央银行概念
●中央银行:是指专门从事货币发行、专门办理对一 般银行的业务以及专门制定和实施国家货币政策、 并代表政府协调对外金融关系的金融管理机构。
鲁
—
争
货;
财政资金(1768年); 1880 1880
士
18 (1755— 向政府借债;代
垄断发行货币(事实
皇
75
1763
理管理政府财
上垄断是1876年)
家
年)
政。
银
行
美 1791 美国独 为了整治战后通 唯一一个联邦发照银行 -
-
第
—
立战
货;
(1791年);
一
18
争 在战后的特别时 唯一拥有全国范围内发
✓ 上海分行:上海、浙江、福建 ✓ 南京分行:江苏、安徽 ✓ 济南分行:山东、河南 ✓ 武汉分行:江西、湖北、湖南
9 ✓ 广州分行:广东、广西、海南 + ✓ 成都分行:四川、贵州、云南、西藏 2 ✓ 西安分行: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
✓ 天津分行: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 ✓ 沈阳分行:辽宁、吉林、黑龙江 ✓ 2个营业管理部:北京市/重庆市
3、中央银行相对独立性的不同模式
(1)独立性较强的模式 (2)独立行居中的模式 (3)独立性较弱的模式
三、中央银行的性质与职能
(一)中央银行的性质 特殊的金融机构 特殊的国家机关
特殊的金融机构
业务的特殊性
经营目标的特殊性 经营对象的特殊性 业务内容的特殊性
地位的特殊性
国家金融体系的中心环节
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的正式组织结构及与货币政策的关系
联储理事会
12家联储银行
(7名理事由总统 选派3名 (每家有一个 选举6名 约4000家会
提名,参议院批 准)
丙类董事
9名成员董事 会)
甲乙类董 事
员商业银行
挑选
审 确准查 定批
联邦公开市场委员 会(7名理事5名联 储银行行长)
联邦咨询委员会 拟 (12名成员银行 定 家)
1815
府借款;充当
民
年)
政府代理人
银
行
二、中央银行的制度
(一)中央银行的资本结构 中央银行的资本结构是指作为中央银行营业基
础的资本金的构成情况,亦即中央银行资本的所有 制形式。 1.国家所有制 2.公私混合所有形式 3.全部股份所有形式 4.无资本形式 5.多国共有形式
(二)中央银行的组织结构
行体制的建立,不再需要独立的票据交换所。改革和开放后, 重新逐步推行票据交换。
票据交换依据的原理是:任一银行的应收款项,一定 是其他银行的应付款项;各银行应收差额的总和,一 定等于各银行应付差额的总和。因此,所有参加交换 的银行分别汇总轧出本行是应收还是应付的差额,就 可据以结清全部债权债务。
(四)中央银行的历史演变 1、中央银行的萌芽和建立时期,即17世纪中期
至19世纪初 2、中央银行的普遍推行时期,即19世纪初至20
世纪中叶 3、中央银行的强化时期,即20世纪中叶到现在
1900年之前的中央银行
瑞典 英格兰 法国 芬兰 荷兰 奥地利 挪威 丹麦 葡萄牙 比利时 西班牙 德国 日本 意大利
调节职能 管理职能 服务职能
调节全社会的信用总量 对全国货币、信用活动进行有目的的调控 制定金融政策、法规 管理金融机构 管理金融业务 为政府服务 为金融机构服务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创建与国家银行体系的建立 (1948--1952年)
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的国家银行 (1953--1978年)
从国家银行过度到中央银行体制 (1979--1995年)
支付清算系统
支付清算系统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交易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进行清偿的系统。
伴随着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支付的过程从最简单的当面支付, 到通过中间人的支付,到超出本地市场的支付,到超出国界的 支付;支付的工具从铸币、现钞的支付,到利用票据的支付, 到通过中介的账面金额划转的支付,等等。
各国大多有法令明文规定,中央银行负有组织支付清算的职责。
单
一 中
一元制
只设一家统一的中央银行
央
银
行 制
二元制
设立中央和地方两级相对独立的中央银行
●复合中央银行制: 国家不专门设立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银行,而是 由一家大银行既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又经营一般 银行业务的银行管理体制。
◎这种复合制度主要存在于前苏联和东欧等国,我国在
1983年以前也一直实行这种制度
成立日期(年) 1688 1694 1800 1811 1814 1816 1816 1818 1846 1850 1874 1876 1882 1893
早期中央银行的特点
建立 相关 战争
组织目标 和功能
垄断特权
瑞 1688 连续的 为了取代瑞典 统一管理政府财政
典
国际 第一银行(
基金(1688);垄断
由中央银行主持下的支付系统是现代经济运行的“基 础设施”,犹如高速公路。良好的基础设施使资金在 债权债务人之间顺畅流动,保证经济健康运行。
为适应我国经济市场化改革的需要,构建一个现代化 的、高效的支付系统,也是中国人民银行的一项重要 任务。
常用的清算方式
全额实时结算:是指对每一笔支付业务的发生额立即 单独全部进行交割。
单一中央银行制
一元式:分支行制,80%以上国家 二元式:中央和地方两级相对独立,如美国、德国等
复合中央银行制
改革开放前中国、原苏联、东欧央行制度
跨国中央银行制
欧洲中央银行、西非国家中央银行、中非中央银行
准中央银行制
香港、新加坡、马尔代夫、利比里亚
●单一中央银行制:
由国家单独建立中央银行机构,执行中央银行的 职能。
逐步强化和完善现代中央银行制度 (1995年至今)
PBC1998年的机构改革:“9+2”模式
● 1998年底人民银行完成了跨行政区域设立分行的 改革:在9个中心城市设立分行,在不设分行的省会 城市设立金融监管办事处。根据需要,分行下设中心 支行,中心支行下设县支行。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基本框架:总行下设9个分行、2个营业管理部、 303个中心支行、1809个县(市)支行。
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美联储)
1913年成立 以便为国民经济“提供有伸缩性的通货,提供商业票 据再贴现的手段,建立更有效的银行监管以及其他目 标”。 组织机构:美联储理事会、联邦储备银行、联邦公开 市场委员会、会员银行、咨询委员会(联邦咨询委员会/消
费者咨询委员会/非银行储蓄机构咨询委员会) 12家联邦储备银行分别位于纽约、波士顿、费城、克利夫兰、 里士满、亚特兰大、芝加哥、圣路易斯、明尼阿波利斯、堪萨斯 城、达拉斯和旧金山。
指导
存款准备 金比率
公开市场 业务
贴现率
第二节 中央银行的业务
主要内容 一、中央银行的业务原则 二、中央银行主要业务
一、中央银行的业务原则
不经营一般银行业务 不以盈利为目的 不支付存款利息 资产的高流动性 业务活动公开化
二、中央银行主要业务
(一)中央银行的资产业务 对金融机构再贷款、再贴现业务 证券买卖业务 金银、外汇储备业务
兰
战争 政府财政的
能借款给政府的银 开始
银
(1688— 代理人。
行;对政府财政排
行
1697)
他性的管理权;垄
断银行券发行的特
权(事实垄断1708,
立法垄断1844)
1870 开始
建立 相关战 组织目标和功能 垄断特权
日期
争
管理全 货币 国储备 管理
普 1765 国际战 为了整治战时通 垄断管理各政府实体的
(三)中央银行的清算业务
●清算:替收付款双方结清债权债务关系的业务。 ◎一般交易活动双方通过商业银行的收付款结清债 权债务关系的叫支付;金融机构通过中央银行收付 款结清债权债务关系的业务叫清算。
◎“结算”:一般专指银行代理客户进行的货币收付。 中央资金清算业务:集中票据交换 ;清算交换
的差额 ;组织异地之间的资金转移 。
◎在现代金融体系中,中央银行处于核心地位,是一国最重 要的金融管理当局。
商业银行
专业银行
中央银行
非银行金融机构
外资银行
(二)中央银行产生的必要性
●统一货币发行的需要 ●统一全国票据清算的需要 ●最后贷款人角色的需要 ●金融宏观调控的需要
(三)中央银行产生的途径
●由商业银行演变而来—英格兰银行 ●由政府出面通过法律规定直接组建中央银行
●跨国中央银行制:
由参加某一货币联盟的所有成员国联合组成的中央 银行制度。
◎这种制度的典型代表有欧洲中央银行、西非货币联盟所设
的中央银行、中非货币联盟所设的中非国家银行以及东加 勒比海货币管理局等。
●准中央银行制: 在一些国家或地区,并无通常意义上的中央银行, 只是由政府授权某个或某几个商业银行,或设置类 似中央银行的机构,部分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体制。
◎这种制度的典型代表有新加坡和我国的香港地区
(三)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1、中央银行与政府之间必须保持一定的独立性
(1)中央银行与政府考虑问题的侧重点不同 (2)为了避免经济的政治性波动的需要 (3)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操作的专业性和技术性所决定
2、中央银行的相对独立性
(1)中央银行的政策目标不能背离国家总体经济发展目标 (2)货币政策是整个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一部分
特殊的国家机关
履行行政职能的手段不同 履行行政职能的方式不同 履行行政职能时拥有一定的独立性
(二)中央银行的职能
中央银行的职能有两种划分方法: 一种是按照中央银行在社会经济中的地位划分:
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 另一种是按照中央银行的性质划分:调节职能、
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能。
国
1
(1776 期向政府借款 行银行郑的特权
民
—
;管理政府财 (1791年);垄断洲际
银
1783
政。
银行分支机构(1791
行
年)
年)
美 1816 英美战 为了整治战后通 拥有和第一国民银行同 1830 1820
第
—
争
货;在战后的 样的特权;
二
18 (1812—
特别时期向政 垄断联邦基金余额存款
国
36
净额批量清算:是指累计多笔支付业务的发生额之后, 轧出净借记余额或净贷记余额,划拨余额清算。
票据交换所
票据交换所是最早形成的支付清算组织。有关支付清算体系 的原理在这一组织中均可找出脉络。
世界上第一家票据交换所1773年在伦敦成立。 中国最早的票据交换所于1933年在上海成立。 上世纪50年代,随着高度集中计划经济体制及“大一统”银
发行银行
垄断银行券的发行权——为什么要垄断? 货币政策的最高决策机构
存款准备金的集中管理者
银行的银行 最后贷款人
全国的票据清算中心
代理国库:经办政府预算收支、充当出纳
政府的银行
政府的金融代理人:代表国家参与国际金融 活动、代理国债发行、保管黄金和外汇储备
为政府提供资金融通——受中央银行法限制
作为国家最高金融管理当局
风
战争 1688破产), 全国货币发行(事
险
(162 在战争期间 实上垄断1688,
银
0— 向政府贷款。 立法垄断1897);
行
1721)
垄断铸币铸造(1688)
管理全 货币管 国储备 理者
1890 开始
1890 开始
英 1694 奥格斯 在战争期间 唯一特许的有限责任制
格
堡联盟 向政府贷款;
的银行(1694);唯一 1860
●再贴现:
又叫重贴现,指商业银行将已经贴现的票据 拿到中央银行再次申请贴现的融资业务
◎中央银行对再贴现业务所规定的贴现率叫 再贴现率;贴现条件叫再贴现条件.二者共 同构成再贴现政策.
●再贷款:
中央银行向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一 般有证券抵押放款和信用放款两种类 型.
(二)中央银行负债业务 货币发行业务 存款业务 其他负债业务 资本业务
银行 瑞典风险银行(Sverige Risksbank) 英格兰银行(Bank of England) 法兰西银行(Banque de France) 芬兰银行(Bank of Fenland) 荷兰银行(Nederlandsche Bank) 奥地利国民银行(Austrian National Bank) 挪威银行(Norges Bank) 丹麦国民银行(DanmarksNationol Bank) 葡萄牙银行(Bancod e Portugal) 比利时国民银行(BelglanNationslBank) 西班牙银行(Banco de Espana) 德国风险银行(Reichsbank) 日本银行(Bank of Japan) 意大利银行(Banca D’Italia)
第七章 中央银行
本章结构 第一节 中央银行概述 第二节 中央银行业务
第一节 中央银行概述
本节主要内容 一、中央银行的产生与发展 二、中央银行的制度 三、中央银行的性质与职能
一、中央银行的产生与发展
(一)中央银行概念
●中央银行:是指专门从事货币发行、专门办理对一 般银行的业务以及专门制定和实施国家货币政策、 并代表政府协调对外金融关系的金融管理机构。
鲁
—
争
货;
财政资金(1768年); 1880 1880
士
18 (1755— 向政府借债;代
垄断发行货币(事实
皇
75
1763
理管理政府财
上垄断是1876年)
家
年)
政。
银
行
美 1791 美国独 为了整治战后通 唯一一个联邦发照银行 -
-
第
—
立战
货;
(1791年);
一
18
争 在战后的特别时 唯一拥有全国范围内发
✓ 上海分行:上海、浙江、福建 ✓ 南京分行:江苏、安徽 ✓ 济南分行:山东、河南 ✓ 武汉分行:江西、湖北、湖南
9 ✓ 广州分行:广东、广西、海南 + ✓ 成都分行:四川、贵州、云南、西藏 2 ✓ 西安分行: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
✓ 天津分行: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 ✓ 沈阳分行:辽宁、吉林、黑龙江 ✓ 2个营业管理部:北京市/重庆市
3、中央银行相对独立性的不同模式
(1)独立性较强的模式 (2)独立行居中的模式 (3)独立性较弱的模式
三、中央银行的性质与职能
(一)中央银行的性质 特殊的金融机构 特殊的国家机关
特殊的金融机构
业务的特殊性
经营目标的特殊性 经营对象的特殊性 业务内容的特殊性
地位的特殊性
国家金融体系的中心环节
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的正式组织结构及与货币政策的关系
联储理事会
12家联储银行
(7名理事由总统 选派3名 (每家有一个 选举6名 约4000家会
提名,参议院批 准)
丙类董事
9名成员董事 会)
甲乙类董 事
员商业银行
挑选
审 确准查 定批
联邦公开市场委员 会(7名理事5名联 储银行行长)
联邦咨询委员会 拟 (12名成员银行 定 家)
1815
府借款;充当
民
年)
政府代理人
银
行
二、中央银行的制度
(一)中央银行的资本结构 中央银行的资本结构是指作为中央银行营业基
础的资本金的构成情况,亦即中央银行资本的所有 制形式。 1.国家所有制 2.公私混合所有形式 3.全部股份所有形式 4.无资本形式 5.多国共有形式
(二)中央银行的组织结构
行体制的建立,不再需要独立的票据交换所。改革和开放后, 重新逐步推行票据交换。
票据交换依据的原理是:任一银行的应收款项,一定 是其他银行的应付款项;各银行应收差额的总和,一 定等于各银行应付差额的总和。因此,所有参加交换 的银行分别汇总轧出本行是应收还是应付的差额,就 可据以结清全部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