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环境状况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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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环境状况公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四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的规定,现发布2014年度《辽宁省环境状况公报》。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6月
综述
2014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围绕改善环境质量,狠抓污染防治,加强生态保护,严格环境执法。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等四项主要污染物全部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全省城市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超标0.41倍。辽河流域为轻度污染,90个干流、支流断面中八成断面达到预期目标;15座水库和45个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基本保持良好;近岸海域水质总体良好;全省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等级为好和较好。全省生态环境质量为良,在全国处于中等水平,总体上较适宜居住。
环境状况
(一)环境空气
2014年,全省14个城市首次全面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按照新标准评价,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70.9%,超标天数比例平均为29.1%,其中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2.7%。
2014年全省城市空气质量级别分布
全省城市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SO
2
)、二氧化
氮(NO
2
)年均浓度分别为46微克/立方米、36微克/立方米,均符合年均二级标准;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PM 10
)年均浓度分别为58微克/立方米、99微克/立方米,分别超标0.66倍、0.41倍;一氧化碳24小时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2.6毫克/立方米,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144微克/立方米,均符合日均二级标准。与2013年相比,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分别上升15.1%、9.5%和12.5%。
全省14个城市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均超标;沈阳、锦州二氧化硫年均浓度超标;沈阳、锦州、葫芦岛3个城市二氧化氮年均浓度超标;沈阳、抚顺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超标;各城市一氧化碳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均符合日均二级标准。
2006~2014年全省城市环境空气中
主要污染物浓度年度变化趋势
(二)降水
全省酸雨频率为2.9%。大连、丹东、锦州和铁岭4个地级市出现酸雨,占监测城市总数的12.9%,酸雨频率分别为25.4%、15.2%、9.1%和4.1%。
与2013年相比,全省酸雨频率下降4.8个百分点,年均降水pH值为6.07,出现酸雨的地级城市数量持平;县级市减少1个,为庄河市。大连和丹东酸雨频率分别降低23.1和35.6个百分点,锦州和铁岭酸雨频率分别增加9.1和0.8个百分点。2013~2014年全省出现酸雨的城市酸雨频率变化
2014年各城市降水年均pH值排序
(三)河流
辽河流域受63年来最严重旱情影响,主要河流自然径流明显减少。辽河流域90个干流、支流断面中八成断面达到预期目标。以21项指标评价,36个干流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19.4%,Ⅳ类占69.4%,Ⅴ类和劣Ⅴ类各占5.6%,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总磷和五日生化需氧量。
自2006年以来,36个干流断面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浓度均值总体呈下降趋势,其中,辽河、大凌河干流化学需氧量浓度降幅较大,分别为73.0%和84.5%。2006~2014年辽河流域干流断面COD、氨氮浓度
均值变化趋势2014年全省主要河流干流、支流
断面水质类别示意图
54个支流入河口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14.8%,Ⅳ类占37.1%,Ⅴ类占25.9%,劣Ⅴ类占22.2%,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和总磷。
鸭绿江水质继续保持良好,干流全程及两条支流均符合Ⅱ类水质标准。
(四)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45个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总达标率为95.8%。15个地表水水源地达标率为95.4%,30个地下水水源地达标率为97.2%。受2013年“8·16”洪灾影响,1月、3月和4月大伙房水库总磷出现超标现象。
(五)水库
15座水库水质总体保持良好,碧流河、观音阁、铁甲、石门、汤河、柴河、清河、宫山咀和乌金塘水库为Ⅱ类水质,参窝水库为Ⅲ类水质,均达到功能区水质标准;大伙房、桓仁、白石和阎王鼻子水库因总磷、闹德海水库因高锰酸盐指数略超标为Ⅲ类水质。15座水库均为中营养。
(六)近岸海域
全省近岸海域水质以优良为主,一、二类海水面积之和占监测总面积的82.1%。6个沿海城市中,丹东海域水质为优,一类海水面积占其监测面积的91.9%;葫芦岛海域水质为良,全部为一类和二类海水,分别占其监测面积的15.9%和84.1%;大连海域水质为良,一、二类海水面积占其监测面积的89.8%;锦州海域水质一般,三类海水面积占97.7%;营口海域水质差,以三类和四类海水为主,分别占其监测面积的47.9%和40.6%;盘锦海域水质极差,以劣四类海水为主,占其监测面积的84.2%,主要超标指标为无机氮。全省功能区水质总达标率为93.0%,丹东和葫芦岛海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大连海域为98.5%,锦州海域为83.3%,营口海域为66.7%,盘锦海域为零。
全省海水浴场水质以优良为主。在监测的7个海水浴场中,锦州孙家湾和营口白沙湾浴场最适宜游泳,大连棒槌岛、葫芦岛兴城、313浴场和绥中芷锚湾浴场适宜游泳,大连傅家庄浴场较适宜游泳。
(七)道路交通声环境
全省道路交通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为67.6分贝,低于国家交通干线两侧区域标准,多年维持稳定水平。14个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等效声级均符合国家交通干线两侧区域标准,大连、鞍山、本溪、丹东、营口、阜新、辽阳、盘锦、铁岭、朝阳10个城市为好,沈阳、抚顺、锦州、葫芦岛4个城市为较好。
(八)生态环境
辽宁省生态环境质量为良,生态环境质量指数(EI)为59.3,在全国各省(自治区、市)中处于中等水平,总体上较适宜人类居住。58个县(市、市辖区)的生态环境质量为优、良和一般,其中,生态环境质量为优的有大连市区、长海县、抚顺县、新宾县、清原县、本溪县、桓仁县和宽甸8个县区,占全省面积的17.9%,主要分布在东部地区;环境质量为良的有辽中县、瓦房店市等26个县区,占38.5%,分布在中东部及沿海地区;生态环境质量为一般的有沈阳市区、康平县等24个县区,占43.6%,分布在西部及西北部地区。与上年相比,辽宁省生态环境质量为优的面积增加了7.6%,良的面积减少了3.1%,一般的面积减少了4.5%。
辽宁省各县(市、市辖区)生态环境质量分布示意图
地级城市辖区由于植被覆盖相对较差、污染物排放较为集中,生态环境质量略低于所在行政区的其他县及县级市。14个地级城市中,只有大连市辖区生态环境质量为优,其他城市辖区生态环境质量均为良和一般,各占一半;而44个县(市)生态环境质量以优、良为主,占56.8%。
(九)辐射环境
环境电离辐射环境电离辐射水平保持稳定。气溶胶、沉降物中总α、总β及γ核素的活度浓度及空气中氚活度浓度与2013年相比无明显变化,均为正常环境水平。
辽河流域、鸭绿江、大伙房水库、近岸海域等水体中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与历年相比未见明显变化。大伙房水库总α和总β活度浓度均低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的限值。近岸海域6个海水国控点位人工放射性核素锶-90和铯-137活度浓度均符合《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
14个地级城市土壤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与历年相比未见明显变化,其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与1983~1990年全国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结果处于同一水平。
红沿河核电厂一号、二号机组运行期间,外围各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实时连续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处于当地本底辐射水平范围内。空气中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与2013年监测结果相比,处于同一水平。核电厂外围各种环境介质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与2013年监测结果相比,未见明显变化。
铀矿冶设施周围空气中氡浓度,气溶胶、地表水总α和总β活度浓度,地下水、土壤、底泥和生物样品中放射性核素铀和镭-226活度浓度与2013年度相比无明显变化。
环境电磁辐射环境电磁辐射水平总体良好。开展监测的移动通信基站天线和输变电设施周围环境敏感点电磁辐射水平低于国家规定的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十)污染物减排
2014年我省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减排比例分别为2.85%、3.13%、3.16%、5.59%,全面超额完成年度减排目标。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已经提前实现“十二五”控制目标,氮氧化物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的85%。
措施与行动
(一)专项治理
落实国家“大气十条”,大气治理取得新进展
强化目标考核。出台《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关于推进蓝天工程的实施方案》,实施月调度、月通报、半年约谈、年度考核制度。成立省蓝天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省长任组长。
加快推进大气治污项目,推动重点行业提标改造。全省投入大气治理资金125.8亿元,完成治理项目2428个。对全省40家央企和省企依法下达限期治理决定书。全年淘汰46.8万辆黄标车,淘汰18517台燃煤小锅炉,新增主要污染物减排能力51万吨。
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将重污染天气应急纳入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建立预警建议函和重污染天气信息日报制度。
扎实推进碧水工程,确保水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