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卫滨区平原乡李村高压线下重特大安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卫滨区平原乡李村高压线下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加快整改的通知

【法规类别】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

【发文字号】新政办[2014]52号

【发布部门】新乡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6.05

【实施日期】2014.06.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卫滨区平原乡李村高压线下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加快整改

的通知

(新政办[2014]52号)

卫滨区人民政府:

平原乡李村高压线下存在多处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对此,市政府下发了《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卫滨区平原乡李村高压线下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立即进行整改的通知》(新政办〔2013〕73号)(以下简称《通知》)。截至2014年5月22日,《通知》中涉及的7处隐患,已完成整改4处,未完成整改3处,但同时又发现3处新隐患。目前已值夏季,高温多雨极易引发跳闸事件,从而导致京广铁路、新荷铁路等重特大安全事故,影响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鉴于此,按照市政府领导指示要求,

现就未完成整改的3处隐患及新发现3处隐患提出明确再整改要求,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隐患具体情况及整改意见

原隐患一:精良汽修厂在已有110千伏洪桥线7-9号杆线路正下方违章建设汽车修理厂房,一高压供电线杆被围建在房屋内。这会直接导致雷电对电杆接地扁铁放电,造成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同时,造成房屋周围无抢修通道,抢修车辆无法正常驶入,事故情况下无法进行正常抢修。

整改意见:自通知下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拆除精良汽修厂厂房内9号杆塔四周10米内所有建筑物,剩余厂房房顶改用水泥预制板建造。

原隐患二:在已有110千伏洪牵线2-3号杆、Ⅲ新洪线69-70号杆线下违章建设猪舍。猪舍房顶彩板与高压线距离不足两米,在夏季恶劣天气情况下,极易造成线路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