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法课件ppt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扩大了《广告法》的调整范围
《广告法1994》第二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 本法。 本法所称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 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 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 所提供的服务的商业广告。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广告法2015》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品经营者或者服 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 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 告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广告代言人,是指广告主以外的, 在广告中以自己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 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广告法修订的主要内容
• 这次《广告法》的修订是一次全面的修订,由原来的49个 条文扩充到75 个条文。
• 其中,新增条文33个,删除条文3个,原文保留或只做个 别文字调整的8个条文,修改了35个条文(包括5个合并条 文)。
广告法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扩大了《广告法》的调整范围 二、进一步完善广告内容准则 三、进一步完善广告行为规范 四、强化监督管理 五、完善法律责任,加大对广告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新《广告法》 应把握的重点问题及注意事项
江苏震宇震律师事务所 薛开明 律师
广告法的的背景知识
• 《广告法》是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于1994年10月27日 通过的,自1995年2月1日起施行。该法施行二十年以来对规范广告 活动,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 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随着我国广告业的迅速发展,广告发布的媒介和形式发生了 较大的变化,原《广告法》的规定过于原则,约束力不强,对一些 新问题、新情况缺乏规范,已不能完全适应广发业发展的客观需要。 社会各界对于修法的呼声十分强烈。因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广告 法修订工作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项目。2014年8月,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国务院提请的《广告法》修 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此后又经过两次审议。最终,于2015年4月 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广 告法》,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至今也已经施行了将近两年。
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决定:
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内外及包装袋上发布广告,并使用“最好”、“最优”、“最香”、 “最特色”、“最高端”等顶级词汇的宣传用语,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 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三)使用“国家级”、 “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 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 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 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 登记证件:(一)发布有本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广告的……” 另根据《杭州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当事人未曾发生过相 同违法行为的情形,且主动中止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处罚,决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如下处 理:责令停止发布使用顶级词汇的广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
第九条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 (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 • (二)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 (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 (四)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 • (五)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 (六)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 • (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 (八)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 (九)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 (十)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 •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将非商业广告纳入调整范围,增加公益广告的规定。(广告法 附则第七十四条)
非商业广告参照广告法执行。 增加公益广告的规定。
1、国家鼓励支持开展公益广告活动 2、大众传播媒介有义务发布公益广告 3、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益广告的管理办
法
什么是广告内容准则?
指广告在内容上应当遵循的基准,是判断广告能否发布的标准,也 是工商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监督管理的依据。 内容准则主要在新《广告法》第二章条进行了规定,一共21个条文。 在《广告法1994》中仅规定了药品、医疗器械、农药、烟草和食品、 酒、化妆品等4类7种商品的广告准则。 在《广告法2015》中规定了药品、医疗器械、医疗、保健食品、农 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烟草、酒类、教育、培训、招商等 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房地产、农作物种子、林木种子、 草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种养殖等9类19种事关群众身体健康和 财产安全且违法广告发生率高的重要商品和服务的广告内容准则。
重点: (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经济社会生活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对商品或者服务的 任何标书都不可能是绝对化的。在广告中使用绝对化 用语,不但容易误导消费者,而且可能不正当地贬低 了同类商品或者服务,因此法律明确予以禁止。
案例1:方林富炒货店绝对化用语案
当事人方林富炒货店在西湖区西溪路78号对外从 事食品经营活动,并在其经营场所内外发布广告。 其发布的广告具体情况如下:当事人经营场所西 侧墙上有两块印有“方林富炒货店杭州最优秀的 炒货特色店铺”、“方林富 杭州最优秀的炒货店” 内容的广告;当事人经营场所西侧的柱子上有一 块印有“杭州最优炒货店”字样的广告牌;当事人 经营场所展示柜内有两块手写的商品介绍板,上 面分别写有“中国最好最优品质荔枝干”和“2015 年新鲜出炉的中国最好最香最优品质燕山栗子” 内容,在展示柜外侧的下部贴有一块广告,上面 写有“本店的栗子,不仅是中国最好吃的,也是 世界上最高端的栗子。”当事人对外销售栗子所 使用的包装袋上印有“杭州最好吃的栗子”和“杭 州最特色炒货店铺”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