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金融业改革创新发展的意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金融业改革创新发展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推动绍兴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战略的实施,根据省政府《关于浙江金融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8〕34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快我市金融业改革创新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加快金融业改革创新发展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一)加快金融业改革创新发展是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经济运行的血液,具有资源配置、经济调节、财富管理等功能,在经济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目前,我市正处于工业化中后期阶段,面临着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城乡居民创业、消费模式转变等一系列机遇与挑战,这都要求有先进、完善的金融业与之配套,要求金融业自身加快改革创新发展。
(二)加快金融业改革创新发展是提升金融业竞争力的必然要求。加快发展金融业是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战略的重要举措,必须充分发挥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尤其要在优化资源配置、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支持创业创新等方面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
(三)加快金融业改革创新发展是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战略的现实需要。近年来,我市金融业改革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金融总量快速增长,机构体系日益健全。但应该看到,我市金融业的发
展与金融发达地区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因此,必须从我市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出发,进一步推动金融业改革创新发展,逐步实现金融业从规模扩张向效益提升转变,从单纯的资金保障向服务综合化转变,从引进发展向对外辐射转变,使其成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产业。
二、明确目标,进一步加快金融业改革创新发展
(四)今后五年金融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战略,按照国家、省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以改革、创新、发展为动力,加快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力争到2012年末,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5%以上,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5%以上;存贷款规模比2007年末增长100%以上,存贷比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增量及信贷资产质量继续保持全省领先水平;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直接融资比重有较大提高,上市公司数量快速增长,在全省各市中继续位居前列,债券融资规模明显扩大,占直接融资的比重有较大提高;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保险业社会“稳定器”作用进一步发挥;以市场为主导的金融创新机制与创新能力显著提高,金融产品不断丰富;金融生态环境明显优化,金融业风险处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处理能力显著提高;区域金融一体化进程加快,金融要素集聚能力提升,争取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全部落户绍兴;地方金融机构资本充足,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基本建立起功能完善、结构合理、高效安全的现代金融体系。
三、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竞争性银行业金融市场的发展
(五)积极吸引异地银行进入我市设立分支机构。鼓励境内外优质银行机构落户绍兴,并对进入我市的新设分支机构,在开业前期给予税收、选址等方面的政策支持,逐步增加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主体,推动形成竞争性金融市场。
(六)大力支持在绍银行分支机构的改革发展。鼓励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深化改革,加强金融创新,推进新体制、新机制的有效运行。鼓励各商业银行根据自身特点与我市经济发展要求,细分市场和客户,推行差异化战略。鼓励和支持全国性大中型银行在系统内争取政策倾斜,加大对我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保持信贷合理增长。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经济薄弱环节的信贷投放,对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等领域的贷款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积极支持在绍商业银行清收盘活不良资产,对处置不良贷款涉及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按最低收费标准收取的原则,努力降低其不良贷款处置成本。引导全市金融机构优化服务网络布局,鼓励股份制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向县(市)及中心镇延伸,努力为我市中小企业和“三农”发展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积极支持农业发展银行开展业务,帮助其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七)做优做强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充分认识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在全市经济发展中的作用,高度重视其改革、发展和风险防范工作。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通过引入民间资本和战略投资者、发行金融债券和次级债券、资本市场上市等方式,进一步提高资本充足率,
加快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体系,真正成为资本充足、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现代金融企业。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扩充资本,加强指导、简化手续、降低收费,帮助解决制约其发展的资本限制问题,进一步提高其核心竞争力。鼓励绍兴市商业银行“走出去”,设立异地分支机构,增强自身实力,并创造条件争取在境内外上市,努力发展成为具有影响力的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继续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有条件的要向股份制银行发展,努力提升经营管理及服务水平,更好地发挥服务中小企业、支持“三农”、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
(八)稳步推进新型贷款组织发展。根据国家政策导向,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推进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新型贷款组织在我市的试点和发展,发挥其在金融体系中拾遗补缺的作用,逐步形成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互补性较强的金融组织体系和多层次、差异化的金融服务体系,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保障。
四、加快培育,着力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
(九)大力发展直接融资。抓住资本市场发展机遇,推动优质企业多渠道、多形式进入资本市场,鼓励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积极推动债券融资,大力发展私募股权融资。
(十)培育和发展市场主体。积极培育地方法人证券、期货公司,发展一批本土会计、律师、评估机构,吸引优质证券公司、期货公司来我市设立经营机构,鼓励其根据我市经济发展和产业特色进行产品创新、服务创新。积极培育金融租赁公司,把促进租赁业发展作为支
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创新的重要手段。
(十一)培育发展基金投资类组织和产权交易市场。市本级设立规模为2亿元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鼓励建立民营资本为主体的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合理引导民间资金支持我市经济发展。积极培育产权交易市场,充分发挥其在促进产业资本流动、多渠道吸引民间资本、有效配置社会资源等方面的作用。
五、促进发展,进一步发挥保险业“稳定器”作用
(十二)大力发展保险机构。积极引导各类资本投资设立地方法人保险公司,促进各类保险公司发展,健全我市保险业结构。优化投资环境,鼓励市外优质保险公司落户绍兴,大力支持在绍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合规经营,提升保险业风险管理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十三)支持扩大保险业务。推动涉农保险发展,探索政府补贴与商业运作相结合的保险发展模式,加快建立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更好地发挥保险对农业生产的作用。继续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扩大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覆盖率。着力拓展责任保险,逐步落实强制责任保险制度,为学校、高危行业、旅游、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和公共场所等领域的安全事故提供保险保障。加快养老和健康保险发展,推动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障体制改革,逐步建立起包括商业保险在内的多层次养老、医疗保障。大力推进保险创新,鼓励开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高科技项目开发、重大设备更新和关键技术攻关等保险产品,不断提高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十四)积极吸引保险资金。密切关注保险资金放开运营的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