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韦伯异化思想的内在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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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韦伯异化思想的内在逻辑【摘要】资本主义带来了丰富的物质生活、技术创新和制度设计,这些都是理性化的产物。但是理性中渗透着非理性,韦伯以其解释性理解社会学方法论和一系列概念工具的阐释,推演出现代社会的本质,即“形式的合理性与实质的非理性”,这也是韦伯对资本主义社会大量异化现象的高度概括。
【关键词】异化;解释性理解;目的理性与价值理性;形式理性与实质理性
卡尔·马克思曾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异化问题进行深入精辟的分析,另一位百科全书式的人物马克思·韦伯①也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异化提出了独辟蹊径的见解。两位社会科学家对资本主义社会异化问题的分析可谓有异曲同工之妙。在韦伯看来,近代西方资本主义社会之所以能够创造辉煌的文明就在于人类理性的启蒙。②物质层面的生产、技术层面的创新、制度层面的设计等等,这些都是理性主义的产物。不过韦伯并非仅仅赞誉理性所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而是凭借其睿智和学识,对近代资本主义社会做了全面的检视、深刻的洞见和充满忧患意识的展望。韦伯对资本主义社会充满吊诡的洞见以及对未来前途的忧郁和悲观都是建在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理性化内在逻辑的思考之上的。本文即要通过对韦伯方法论和概念工具的阐释推演出现代社会的本质,从而揭开资本主义社会异化的神秘面纱。一、解释性理解与理想类型(ideal type)
在进行社会研究之前首先要确立方法论,社会研究的方法论是进行社会研究的指导思想和哲学原则。一般来讲社会研究的方法论解决以下几个问题:社会是否存在客观规律?是否可以客观的认识社会现象?采用何种方法研究社会现象?人的主观因素对社会研究有何影响?
18世纪以来,自然科学的长足发展让人们开始以科学的态度和实证的精神研究社会领域中的问题。以孔德为代表的实证主义学派提出了“观察优于想象”、“知识源于观察和归纳”等命题,主张通过提供社会事实,提供证明社会事实与理论之间逻辑联系的规则、程序来建筑和检验理论。这就摒弃了以往思辨式的哲学追问、引经据典旁征博引式的论证思路,而是用自然科学的法则、实证的方法来建筑社会科学理论的大厦。但是,这种实证主义思潮受到人文主义学派的反对。狄尔泰认为社会现象毕竟不同于自然现象,社会研究的对象—人类社会有着不同于自然界的特殊性,如人是有意识的,人与人之间也是有差异的,这就意味着人行为的无规律性,和社会现象的多变性。在人文主义学派看来,人类社会是由某种非理性的神秘主体—生命活动构成的,只有通过生活体验和主体移情式理解才能领悟生命的真谛。人文主义学派指出了实证主义的缺陷,人类社会的特殊性以及自然科学方法的局限性,但是他们却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主观主义。
韦伯的方法论介于实证主义和主观主义之间。韦伯认为,人类
社会在本质上不同于自然界,人是有主观动机和主观目的的。这种动机和目的是行动者赋予其行动的主观意义,这种意义就是行动者主观上认为其行动具有某种意义。由于社会行动是有目的、有意义的,因而具有一定的规律性。但是,独立于人的主观意识的社会规律是不存在的,要研究社会规律就需要理解其行动的意义。在韦伯看来,要理解这种意义可以通过理智逻辑上的理解,也可以通过情感体验式的理解(主观主义的观点),但对于后者这种情感上的生活体验,并不是理解行动意义的绝对条件,还要与理智上逻辑上的解释结合起来,这样的理解才是合理的。这就是所谓的解释性理解。③
在韦伯看来,科学的方法无论其对象是物还是人,都是要以抽象和概括为手段的。但是,社会科学家在对社会现实进行抽象时总会面临两难困境:如果过于抽象,就会与社会现实相距太远,如果过于狭窄,则无法包括更多的社会现实。于是韦伯提出了一个关键性的概念工具:理想类型。韦伯的理想类型具有两方面的特点:一方面,理想类型是在理智上建构出来的概念工具,具有高度的抽象性和概括性;另一方面,理想类型是建立在经验事实基础上的,是从广泛的社会事实中概括出来的具有共性和规律性的东西。
实际上,理想类型作为一种分析的结构,它并不对应于社会的具体现实,而总是会有一定的偏差,所以理想类型更像研究者手中的标杆,提供了一种对比研究的手段。正如韦伯所讲,正是由于现
实中社会行动的实际进程与理想类型进程的差距,更易于认识现实行动的真正动机。④所以,韦伯建设理想类型的目的即是通过对现实社会行动与作为理想类型的社会行动的比较而获得对行动者赋
予行动主观意义的理解和解释。二、社会行动、目的理性与价值理性
与以往社会学家以社会结构为基本概念构筑理论不同,韦伯则把分析的重点放在人类个体行动者身上。社会学的任务就是要通过对社会行动的“解释性理解”⑤来对行动的原因、进程和结果进行解释。那么什么是社会行动呢?
韦伯对社会行动作出了明确的定义:“行动者以他主观所认为的意义而与他人的行为相关”。简单来讲,要构成社会行动需要满足两个条件:其一,行动者赋予其行动以主观意义,即行动者的行动要有主观动机;其二,行动者要意识到其行动与他人有一定的联系。正如韦伯所举例,一个人默默的祈祷只是其个人的行动,并不能构成社会行动。在明确了社会行动的定义之后,韦伯对社会行动进行了分类,共划分为四种社会行动:目的合理的行动,价值合理的行动,情感的行动,传统的行动。目的合理的行动,行动者要达成其特定的主观目的的行动,行动者赋予其行动以明显的功利性;价值合理的行动,行动者赋予其行动以特定的绝对价值,这种行动往往与美、义务、尊严、宗教训示等相联系;情感的行动就是源于情绪冲动的行动,传统的行动是基于传统习惯的行动。
目的合理的行动(或称目的合理性行动)以行动者能预测和计算后果为条件是行动者通过理性的计算和权衡、为实现其特定的主观目的而采取的行动。鉴于其目的与手段的紧密联系也可称为目的—工具合理性行动。价值合理的行动(或称价值合理性行动)是以行动者对其所坚持的绝对价值的信仰而采取的行动,行动者在主观上是认为其行动具有无条件的排他性价值的,而不顾后果、条件如何都要完成,带有明显的不计后果的非功利性特征。这两类社会行动是根据韦伯的理想类型而做出的分类,⑥换言之,韦伯提出这两类社会行动是为了将现实中的社会行动与其相比较从而便于理解
和思考社会行动的意义。目的—工具合理性行动与价值合理性行动在社会现实并没有真正出现过,真实的社会行动往往既包含工具合理性的成分,又有价值合理性的要素,工具合理性与价值合理性(或称为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只是任何一个社会行动的不同侧面。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在韦伯看来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利用社会行动的这两个不同侧面韦伯分析了近代资本主义社会理性主义演进过程
及其本质。
三、实质理性(substantive rationality)、形式理性(formal rationality)与现代性
从韦伯对社会行动的分类来看,价值合理性行动之所以是合理性的是因为它在价值上是符合理性的,行动者对其所追求目标的执着与目的合理性行动者明确其目的这一点上是相同的。目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