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三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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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8
• 经营者侵犯消费者和受害人合法权益,构成犯罪 的,承担刑事责任,主要条款有: • 1.致人伤害的刑事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41条)。 • 2.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42条)。 • 3.以暴力、威胁等方法,拒绝、阻碍国家机关工 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时的刑事责任(《消费者权 益保护法》第52条)。 • 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还规定了国家机 关工作人员严重玩忽职守、包庇经营者时的刑事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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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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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2
学习目标
• 知识: • 学习经营者承担行政责任的法律依据,懂得经营者的违法 表现,理解经营者承担的刑事责任。 • 技能: • 掌握消费者行政保护法,依法维护自身的的合法权益。 • 情感: • 提高学生在工作中自觉遵守法律,勇于依法维权,增强法 制观念。
W-5
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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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人深思:
三鹿奶粉事件的根源,不仅是企业无 良,更有质监部门的失责,属于质量 安全制度系统失灵和崩溃的典型事例, 责任主体不仅仅是三鹿等奶制品企业。 作为一个系统失灵的重大质量安全事 故,仅有民事解决显然是不够的,与 此相关的任何主体都无疑要承担各自 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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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3
关键词
• 刑事责任 •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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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4
导入
2008年6月28日
2008年6月28日,兰州市的解放军第一医院收治了首例患“肾结石” 病症的婴幼儿。 除甘肃省外,陕西、宁夏、湖南、湖北、山东、安徽、江西、江苏等 地都有类似案例发生。经相关部门调查,高度怀疑石家庄三鹿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三鹿牌婴幼பைடு நூலகம்配方奶粉受到三聚氰胺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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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11
• 第五十三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或者包庇经营者 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 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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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12
知识链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改
9月11日
三 鹿 奶 粉 事 件
10月31日
经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三鹿集团资产总额为15.61亿元,总负债 17.62亿元,净资产-2.01亿元,已资不抵债。
12月19日
三鹿集团又借款9.02亿元付给全国奶协,用于支付患病婴幼儿的治 疗和赔偿费用。
12月23日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三鹿集团破产。
12月31日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田文华等4名 原三鹿集团高级管理人员被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庭审持续14小时。 三鹿系列刑事案件,分别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无极县人民 法院等4个基层法院一审宣判。田文华被判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468.7411万元。 旅游服务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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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6
新课
经营者承担的刑事责任和国家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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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7
经营者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刑事责任
• 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实施刑事法律责任禁止的行为所必 须承担的法律后果,即犯罪行为所要受到的刑法制裁。刑 事责任是最严厉的法律责任,只能适用于刑法规定的具有 严重社会危害性的犯罪行为。
主题八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任务三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 法律责任
知识点3 经营者损害消费 者权益行为的刑事责任和 国家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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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1
学习导读
• 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任 何单位和个人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就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本节侧重介绍了 经营者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应承担 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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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13
课后习题
填空 1.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及其他社会团体对经营者 ( 交易 )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 处理。 单选 1.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 B )的范围内,采取措施,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A 共同的职责 B 各自的职责 C 一定的职责 D 大致的职责 解答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答案:三点:(1)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维护 社会经济秩序;(3)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 建议修改 • 建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第六章中建立最低赔偿金制 度,即在出现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情况后,侵犯者向消费者 的赔偿金额最低为500元,同时支付消费者的律师费用 • 建议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建立国家行政罚款分利制度 ,即行政机关将对不法经营者的行政罚款的50%作为补偿 款支付给受害者或者举报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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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9
小结
经营者侵犯消费者和受害人合法权益,构成犯罪的, 承担刑事责任,主要条款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1 条、42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玩忽职守、包庇经营者时的刑 事责任,主要条款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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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10
拓展
• 第四十一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 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 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 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 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 • 第四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 其他受害人的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 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